1. 那些銀行收不回來的「不良貸款」,最後都是怎麼處理的呢
作為經營風險的企業,不良貸款是每個銀行都會遇到的問題,也是最頭疼的問題,不過出現不良貸款並不代表就全部都是損失,否則銀行早已無法維持了,舉個例子:2018年的時候曾有新聞報道,貴陽農商行的不良率接近20%(不良貸款余額超100億),如果不良貸款全部都算是損失的話,單以貴陽農商行目前的利潤水平來說,在保證未來20年不出現新的不良貸款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將現有的不良覆蓋掉。現實真的如此嚴峻嗎?顯然並非如此,否則貴陽農商的行業評級就不會一直保持在A級以上了。
個人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與企業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基本一樣,不過個人不良貸款不允許打包轉讓。對於不良貸款,銀行是不會輕易認輸的,一般都會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降低自身的損失,所以20%的不良率不代表著就真的是虧了20%,這只是明面上的數據而已。
2. 有確鑿證據表明存在某金融機構的款項無法收回,記什麼科目影響營業利潤嗎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不影響營業利潤。但是影響利潤總額。這個存專款如果屬是存入法定具有吸收存款職能的機構的話,在確認損失時一定要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後才能在稅前扣除。否則的話匯算清繳的時候是要調整的。
3. 其他應收款(借款)收不回來應該如何解決
一方面有可能是專管員理解錯了,借款,以為是你公司借入的款項,要做那樣的處理。如果是借出的款項,基本上是不能在稅前扣除的。作壞賬准備也不行。因為稅法有規定企業之間的借貸,借出款項的利息要計稅,借入款項支付的利息以合法憑證和不高於銀行同期利息計息並在所得稅前扣除。但借出的款項收不回來不得在稅前扣除,他們認為這樣的款項是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損失,所以邑算你現在作的損失,年末匯算的時候還是要做所得稅調增的。而且你的借出款項才兩年,壞賬核銷的年限也是三年,並且確實無法收回,經中介機構出具核銷報告以後,稅務部門審批後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
先掛著吧,只要不是借給老闆的,借給別人的,想辦法用別的方式將賬調平。
4. 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可否稅前扣除
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在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後,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回扣除。
根據《企業資答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企業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五萬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4)某金融機構的款項收不回來擴展閱讀:
《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現金損失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一)現金保管人確認的現金盤點表(包括倒推至基準日的記錄);
(二)現金保管人對於短缺的說明及相關核准文件;
(三)對責任人由於管理責任造成損失的責任認定及賠償情況的說明;
(四)涉及刑事犯罪的,應有司法機關出具的相關材料;
(五)金融機構出具的假幣收繳證明。
5. 應收債權出售核算問題: 企業將應收債權出售給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所售應收債權無法收回時,銀行等金融機
這是會來計科目的問題,因為自性質上這筆錢不是問應收的企業收回來的,這一筆要記為壞賬准備。
銀行等金融機構購買了這個債券,給企業的一筆錢要記為另外的會計科目的。
這里應該有四個動作:
企業把貨物賣給另一個企業,沒有收到錢,產生了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收不回來,出現壞賬
企業把債權賣給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把債權的錢給企業
6. 信貸部的記賬員,就是負責放款的崗位,要負什麼責任如果放出去的款收不回來,要負多大責任
「記賬員就是負責放款的人」這句話不怎麼好理解啊,因為不同的金融機構對相近名稱的崗位可能有不同的職能安排。
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簽任何的名字,沒有特定的許可權進行電腦操作等情況是不會負責任的。
但按你的表述來看,你需要簽字,電腦上也有你的許可權這就要認真注意了。
建議:
一、明晰職責,你看清楚簽字的書面文件叫什麼名字,找熟悉的信貸員或者稽核員,搞清楚你是作為什麼崗位進行簽名,對照你自己單位的制度對照該崗位的職責就知道需要怎麼幹了。
二、向有關人員請教,看你的表述,信貸員好像都不怎麼教你,最好找一下稽核吧。
三、向領導反映,如果實在沒底,建議向自己的直接上級反映情況。
四、銀行的處罰一般都會有專門的文件規定的,找找看吧。
五、按你說的情況來看,你現在從事的有可能是銀行的「貸款審查核准崗」,我所在的單位要求該崗位1、審核貸款條件是否滿足,比如抵押已經辦理;2、審批是否是有權人審批,比如副行長的貸款許可權是50萬,行長是100萬,那麼一筆80萬元的貸款就一定要行長簽字才能放了;3、是審核貸款用途的資料,因為前年銀監會發布了「三辦法一指引」強調貸款發放要合法合規,貸款用途要與申請時候的用途一致,比如流動資金貸款就不能用去投資房地產等等。
六、按道理你上崗前應該進行培訓的,你們單位這方面做得一般般啊。
七、因為簽了名,就相當於你確認你已經履行了該崗位的責任,沒有收到信貸條線的錢或者不知道要審什麼等理都不可能成為免除責任的理由的,要注意哦。
最好還是啰嗦一下,最好找熟人問,你本來不熟悉操作,光看制度很難明白,也很容易漏掉內容的。
祝好運。
7. 有些應收賬款收不回了,怎麼做賬務處理
1.計提壞賬准備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准備
2.12月確定無法收回,核銷壞賬(企業對應收賬款計提壞賬准備後,以後期間這部分應收賬款確實不能收回):
借:壞賬准備
貸:應收賬款
依據2006年制定的《企業會計准則》和2013年開始實施的《小企業會計准則》。
⑴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主要包括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應向有關債務人收取的價款及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本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為了反映應收賬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設置「應收賬款」科目,不單獨設置「預收賬款」科目的企業,預收的賬款也在「應收賬款」科目核算。
⑵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採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在「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⑶本科目按不同的購貨或接受勞務的單位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⑷本科目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本科目發生應收賬款時,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②企業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運費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本科目。
③企業收到債務人清償債務的現金金額小於該項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的,借記「壞賬准備」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收到債務人清償債務的現金金額大於該項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的,借記「壞賬准備」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④企業接受的債務人用於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應按該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其他費用。
⑤將債權轉為投資,企業應按應享有股份的公允價值,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⑥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清償的,企業應按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後的債權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⑸本科目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如果期末余額在貸方,反映企業預收的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
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合同預定應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費,可將本科目設為1122 應收保費科目,並按照投保人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金融)應收的手續費和傭金,可將本科目改為「1124 應收手續費及傭金」科目,並按照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不包括各種非經營活動發生的應收款項。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採用遞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吸引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在「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的應收賬款,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確認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手續費及傭金收入」、「保費收入」等,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代購貨方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做相反分錄。
8. 存款要不回來怎麼辦
首先 可以要求法律援助
然後 可以在網上 論壇上發帖子 吧事實說一遍 不要誇張啊
在不行 你就到處發帖子
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