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行業的需求有哪些
不知到抄你具體需求什麼襲
金融行業的業務需求有:面向銀行、證券、保險、基金、資產管理等企業和信息技術企業、研究與投資機構,為客戶提供管理運營診斷、業務流程優化、信息化戰略規劃、信息化架構和實施規劃、信息系統工程設計、信息系統產品選型、信息工程造價咨詢、信息化全程顧問咨詢,以及為企業提供IT治理、業務持續管理、IT服務管理等專業咨詢服務。
大概就這些!
望採納!
㈡ 民營企業融資難在哪
民營企業融資難主要體現在:
1、管理監督機制缺位,形成專道德風險。有些民營企業屬在獲取大量、高額的銀行貸款後,或螞蟻搬家,或瞞天過海,將資金抽逃、轉移到外地,甚至國外,然後逃之夭夭,使銀行追債無門,造成「金融地震」。
2、信息傳遞不對稱,形成數據風險。有些民營企業為了獲得銀行融資,美化報表,向銀行提供含有大量虛假信息的審計報告,增加了銀行甄別信息真偽的難度。
3、經營行為不規范,形成投機風險。企業的經營風險主要來源於資金的流動性風險。特別是民營企業大多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企業的老闆既是投資者,又是經營者,企業在不同程度上等同於老闆個人,員工處於被動的「打工者」地位,參政議政意識薄弱。企業的經營方式、策略完全取決於老闆個人的興趣偏好和能力水平。
4、品行操守的不確定性,形成法律風險,給企業經營與生存帶來致命的打擊。
㈢ 國家對民營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對於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見》提出以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等多措並舉提升對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強化融資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著力破解民營企業信息不對稱、信用不充分等問題;完善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著力疏通民營企業融資堵點;積極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著力化解流動性風險並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在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調整商業銀行宏觀審慎評估參數,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把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覆蓋到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符合條件的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票據融資支持力度,簡化貼現業務流程,提高貼現融資效率,及時辦理再貼現。加快出台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支持民營銀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銀行等中小銀行發展,加快建設與民營中小微企業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深化聯合授信試點,鼓勵銀行與民營企業構建中長期銀企關系。
在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擴大直接融資。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加快民營企業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審核進度,結合民營企業合理訴求,研究擴大定向可轉債適用范圍和發行規模,並促進新三板成為創新型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方面,《若干意見》明確,支持金融機構通過資本市場補充資本,加快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工具創新,支持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二級資本債券等創新工具補充資本。從宏觀審慎角度對商業銀行儲備資本等進行逆周期調節。把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質量和規模作為中小商業銀行發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范圍限制,規范實施戰略性股權投資等。
「抓緊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若干意見》要求,商業銀行要推動基層分支機構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務民營企業的內生動力,完善內部績效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提高不良貸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要要在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和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積極發揮「頭雁」作用。還要求商業銀行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提高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審批時效,增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可持續性
在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方面,《若干意見》要求加快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和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研究支持民營企業股權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基金。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通過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處置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等。
《若干意見》提出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聚焦難點、壓實責任、標本兼治」要求對各類所有制經濟一視同仁,消除對民營經濟的各種隱性壁壘;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重點解決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不敢貸、不願貸、不能貸」問題;金融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督、指導責任,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作用並履行好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服務民營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持續提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質效。
㈣ 一個民營企業上市需要什麼條件具體怎麼運作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公開發行條件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3)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4)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除了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滿足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具體合規性要求,如擬在主板(中小板)公開發行並上市應滿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2號)的規定,擬在創業板公開發行並上市應滿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61號)的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㈤ 一個民營企業上市需要什麼條件具體怎麼運作
企業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公開發行條件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3)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4)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公開發行股票除了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滿足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具體合規性要求,如擬在主板(中小板)公開發行並上市應滿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2號)的規定,擬在創業板公開發行並上市應滿足《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61號)的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㈥ 私營企業的融資有什麼
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事關經濟發展全局的大事,需要政府、企業、銀行及社會各方面協調配合,採取積極措施,共同化解:自我發展能力和信用觀念是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最終解決融資難問題的根本出路。要認識到誠實守信是增加中小企業貸款,融洽銀企關系最好的辦法,堅持誠信守信,提高資信度,依靠良好的信用、真實的信息贏得銀行的信任和支持;銀行要改善金融服務,積極開展金融創新。進一步完善和細化支持中小企業的信貸管理制度,建立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評估、授信以及貸款審批制度;政府部門要大力
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建設。政府應在信息供給、改進服務、創造環境等方面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支持,大力宣傳信用觀念,重塑社會信用秩序,優化社會信用環境。
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已成為經濟發展中的一個焦點問題。中小企業融資難,不僅困擾著企業自身的發展,也嚴重製約了地方經濟的發展。化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成為當前政府、企業和銀行共同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筆者認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事關經濟發展全局的大事,需要政府、企業、銀行及社會各方面協調配合,採取積極措施,共同化解。
中小企業發展受困於資金匱乏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科技進步、解決就業、擴大出口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據統計,我國中小企業目前已經佔到全部企業數量的99%,吸納了全社會75%的就業人員,提供的出口占出口總額的68%,提供了48%的稅收收入,創造了全國70%的新增工業產值和59%的國內生產總值。毋庸置疑,中小企業是中國經濟活力的重要源泉。但與中小企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形成反差的是,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狹窄,融資困難長期困擾著中小企業的發展。按照銀監會的統計數據,當前銀行貸款不斷向大客戶集中。截至今年6月底,貸款余額億元以上的大客戶在全國17家最大銀行中,數量比重不足0.5%,貸款余額比重卻超過50%。創造中國近六成GDP的中小企業,目前僅佔主要金融機構貸款的16%。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在陝西也比較突出。截止2005年5月末,陝西省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3882.8億元,較年初增加121.8億元,同比少增38.7億元。1—5月統計數據顯示,信貸集中趨勢進一步加劇,各金融機構對農業、能源、電力、交通、通訊以及電子、航空等優勢行業的貸款增加78.1億元,佔全部短期貸款增加額的114.1%。另一組數據也顯示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現狀,最近,有課題組對陝西銅川市10戶中小企業融資情況的調查顯示:2004年貸款額18900萬元,較2003年13100萬元增長2.29%。2004年民間融資800萬,較2003年500萬元增長60%。此結構和趨勢說明,中小企業銀行融資增長緩慢。
由於融資需求難以得到滿足,中小企業不同程度地出現了流動資金周轉困難,規模擴張受阻,設備陳舊難以及更新、技術開發投入不足等情況,阻礙了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內憂外患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總體來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形成,有其客觀原因:一是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和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商業銀行進一步強化了信貸管理,上收信貸審批許可權。同時,股份制改造強化了商業銀行風險控制和內部核算商業銀行,減緩了信貸投放。二是「德隆系」特別是達爾曼等民營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致使陝西轄區內多家金融機構貸款出現風險,商業銀行支持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發展的信心受到重挫,對發放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貸款顧慮重重。四是部分項目和企業自身存在不足,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發放。從項目方面看,有些項目投資者的資本金不能按期到位。從企業方面看,部分企業取得貸款後,改變了貸款用途,商業銀行被迫停止了貸款再投入;部分企業資金需求旺盛,但自身素質差、負債過高、盈利狀況不佳、現金流難以保證貸款償還,主要靠融資轉化維持經營,資金鏈脆弱;部分企業面臨改制,改制方案不明確,可能造成對銀行債權的不利影響。四是民間融資活躍,擴大了社會融資總量,減少了銀行資金需求。近年來,民間借貸有了較快的發展,在大中城市,民間借貸成為中小企業特別是其短期項目的主要資金來源,而在部分落後偏遠山區,民間借貸為企業、農戶提供了又一條資金供給渠道。五是社會信用環境欠佳,商業銀行資產保全存在一定難度,影響了信貸投放。目前一些企業和個人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情況時有發生,而商業銀行在依法收貸、保全資產的政策環境、司法環境都不寬松,往往會遇到較大阻力,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銀行與企業的信用關系,影響了銀行發放貸款的積極性。在具體的操作環節,也出現了一定的分化現象:企業有效益、產品有市場、擁有知名品牌、企業資信狀況良好、資產收益率高、經營管理規范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比較寬松,是銀行追逐的優質客戶。企業產品和技術落後、信用度差、內部管理粗放、企業經營長期虧損的中小企業,難以滿足銀行貸款的基本條件,得不到銀行的支持,這也是市場經濟優勝劣汰規律的必然結果。當前,一些有一定市場前景、經營狀況一般、資產負債率偏高、信用狀況一般、基本能夠滿足融資條件的中小企業,由於受注冊資本較少、經營規模較小、資產總量不多、資產變現能力弱等客觀條件的限制,出現了融資難的情況。這些企業可能會在市場競爭中發展起來,也很可能被市場淘汰。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就是要下決心解決這部分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通過細分,可以發現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困境,既有企業自身的原因,也有銀行體制和社會環境等多方面的原因。
中小企業方面:一是中小企業及其融資需求特點決定了其先天的融資劣勢。中小企業規模較小、變化大、風險高、自我約束能力弱的特點,決定了其在市場競爭中極易受到沖擊,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中小企業普遍貸款數量少、頻次多、要求急,使銀行支出成本與潛在收益不對稱,從而降低了銀行貸款的積極性。二是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信息不透明,財務報表不規范,造成銀行與企業間的信息不對稱,增加了銀行貸款的風險和審查成本。三是總體經營業績不佳,持續經營能力不足,銀行對償債能力心存顧慮。四是總體信用狀況較差,特別是一些企業信用觀念淡薄,惡意逃債、廢債、賴債,嚴重損害了中小企業的形象。
銀行方面:一是信貸政策不配套。銀行經營堅持風險平衡原則,在目前中小企業信貸政策不完善的情況下,僅靠利率機制難以補償銀行承擔的高風險和高成本。二是貸款擔保方式不靈活,創新不足。擔保是銀行為防止信息不對稱與道德風險,保障信貸資產安全性的手段,也是銀行進行商業化運作的客觀要求。但在目前中小企業普遍難以達到擔保條件的情況下,銀行缺乏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三是商業化的經營機制客觀上制約了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銀行普遍實行「集中管理,集約經營」,信貸權集中上收,基層行的授信額度減少,申報環節增加,審批時間延長。推行貸款責任人和終身追究制度,基層信貸人員開發中小企業客戶積極性不高。四是缺乏中小企業信用評估標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評定主要以大企業的標准和指標作為參照,還沒有建立起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制度。
機制和環境方面:一是我國目前設立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雖達到2000多家,但累計受保企業達19萬戶,累計擔保金額不過3000多億元,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作用發揮不充分。中小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擔保方式單一,多以房產、設備抵押為主,信用擔保尤其是第三方擔保機構擔保很少。擔保機構存在著數量少、擔保能力弱、擔保體系不健全等問題,其功能作用未有效發揮出來。二是信用中介服務機構不健全。從事中小企業徵信活動和信用評價的資信評級機構缺乏,中小企業的信用評估主要通過金融機構內部評定進行,少有信用中介機構參與,使得銀行和中小企業雙方的融資成本增加。
為中小企業融通資金血脈需多管齊下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一項事關經濟發展全局的大事,需要政府、企業、銀行及社會各方面協調配合,採取積極措施,共同化解。
中小企業要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和信用觀念。自我發展能力和信用觀念是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最終解決融資難問題的根本出路。中小企業要通過改善經營管理,增加經濟效益,改進生產技術,提高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逐步增強對信貸資金的吸引力。要認識到誠實守信是增加中小企業貸款,融洽銀企關系最好的辦法,堅持誠信守信,提高資信度,依靠良好的信用、真實的信息贏得銀行的信任和支持。
銀行要改善金融服務,積極開展金融創新。進一步完善和細化支持中小企業的信貸管理制度,建立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評估、授信以及貸款審批制度。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積極開展業務創新,引入買方貸款、融資租賃業務、保理業務、定額透支等信貸模式。逐步探索和擴大擔保范圍,可以根據中小企業的特點,開展無形資產(如專利)抵押貸款、應收帳款抵押貸款和存貨抵押貸款等信貸業務。要發揮職能優勢,完善服務功能,改善金融服務,促進中小企業提高經營效益,共同抵禦市場風險。積極開展與風險投資基金的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支持中小企業順利融資。
政府部門要大力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建設。政府應在信息供給、改進服務、創造環境等方面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支持,大力宣傳信用觀念,重塑社會信用秩序,優化社會信用環境。建立中小企業的信用體制和服務體系,向企業提供技術開發、人才培訓、信息咨詢等方面的服務,提高中小企業的綜合素質。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平台,公開不良信用記錄,逐步實現中小企業信用監督的社會化。加強法制建設,嚴厲打擊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為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提供法律保障。
進一步培育和完善信用擔保市場。建立和完善擔保機構的行業准入、風險控制和損失補償機制。增加對擔保公司的資金投入,提升其擔保能力。鼓勵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鼓勵民間資本或有條件的企業投資創辦民營擔保機構,政策上給予扶持。鼓勵中小企業聯合出資,建立聯保、互保性質的擔保機構,降低銀行的貸款風險。加強對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監管。
建立健全社會服務體系。完善包括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產權交易、信用評級、審計服務等旨在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介組織。加強對中小企業會計制度、內控制度、財務規劃等方面的輔導培訓,為中小企業發展培訓人才。建立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評估體系,有效規范中小企業信用評估和中介機構的徵信行為。
參考資料:http://finance.sina.com.cn/bond/bondmarket/20051111/090721115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