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反假幣自查報告怎樣寫
反假貨幣自查報告
為了加強反假貨幣工作管理,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假幣收繳、鑒定和冠字型大小碼查詢等行為,維護維護人民幣信譽,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我分社在7月25日至28日對我分社的反假貨幣工作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結果匯報如下:
一、自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80號)、《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4號發布)等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做好商業銀行人民幣現鈔處理設備管理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09】125號)、《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外誤付假幣專項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銀辦發【2013】 14號)、《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金額清分和冠字型大小碼查詢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銀辦發【2013】 197號)、《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關於加強冠字型大小碼查詢檢查工作的通知》(銀貨金【2013】 161號)、《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冠字型大小碼查詢解決涉假糾紛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銀貨金【2013】165號)。
二、自查內容及自查結果
(一)假幣收繳、鑒定工作情況
1、制度建設。我分社制定假幣收繳、鑒定操作規程和內部管理制度;並建立業務培訓制度每季度一次,對現金從業人員定期開展反假貨幣理論和技能培訓(以書面記錄或圖片資料為依據)。
2、假幣收繳。發現假幣能夠予以收繳,無將假幣退還客戶現象;收繳時,兩名以上業務人員當面收繳;對於假人民幣紙幣,當面加蓋「假幣」印章,印章加蓋的顏色和位置正確;對於假外幣紙幣和假硬幣,當面以統一格式的專用袋加封,封口處加蓋「假幣」印章,在專用袋上標明規定的細項;向持有人出具統一格式的《假幣收繳憑證》,憑證填制內容完整、要素齊全;並告知持有人享有的權利;按照規定,向公安機關報告異常情況和提供相關線索。
3、假幣保管。收繳的假幣實物單獨管理,建立《假幣收繳代保管登記簿》,賬實相符;不存在截留或私自處理收繳假幣的現象;不存在已收繳的假幣重新流入市場的現象。
4、假幣解繳。按月將收繳的假幣實物解繳至聯社現金中心,由現金中心統一解繳至人民銀行;解繳時,按照要求將新類型假幣實物單獨解繳。
5、真偽鑒定。被授權鑒定機構在營業場所公示《中國人民銀行授權證書》;不存在拒絕持有人或收繳單位提出的鑒定申請現象;受理鑒定申請後,在規定時間內通知收繳單位送達需要鑒定的貨幣;鑒定過程中,至少兩名鑒定人員同時參與,並作出鑒定結論;在規定時間內出具《貨幣真偽鑒定書》,鑒定書填制內容完整、要素齊全;因故不能按時完成鑒定的,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或申請單位說明原因。
6、現鈔設備性能。點驗鈔機具、取款機、存取款一體機等人民幣現鈔處理設備按照規定及時進行維護或升級(以書面維護升級記錄為依據),防偽性能符合要求;存取款一體機在具備冠字型大小碼查詢功能之前,關閉循環功能;在規定時間內向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上報現鈔處理設備管理情況。
7、公示內容。按照要求,在營業場所公示《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在營業場所擺放反假貨幣宣傳資料;向社會公眾提供符合質量要求的點驗鈔機具。
(二)冠字型大小碼查詢工作情況。
1、制度建設。制定本單位記錄、存儲冠字型大小碼,以及利用冠字型大小碼查詢解決涉假糾紛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建立健全冠字型大小碼檢索制度,明確檢索業務的處理程序;制定檢索系統維護與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定防止冠字型大小碼數據信息丟失預案及防止記錄數據丟失的措施。
2、完成進度。在人民銀行規定的目標框架下,制定本單位櫃面渠道、取款機渠道、存取款一體機渠道冠字型大小碼查詢工作計劃;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推進冠字型大小碼查詢工作。
3、信息存儲。冠字型大小碼文件要素符合人民銀行規定的內容:金融機構及網點名稱、業務類型、機具編碼、日期、時間、版別、幣值、冠字型大小碼文本、冠字型大小碼圖像等;冠字型大小碼文件保存地點符合制度規定;冠字型大小碼文件保存時長至少為3個月。
4、信息檢索。按照冠字型大小碼檢索制度,明確檢索業務的處理程序;設立冠字型大小碼檢索業務登記簿,記錄每筆檢索業務辦理情況;指定專人負責檢索,檢索人員熟練掌握檢索方法;實現精確檢索和模糊檢索兩項功能;做好檢索系統的維護和升級工作;符合檢索系統的安全管理規定。
5、投訴處置。
(1)查詢申請。不存在拒絕查詢申請或羈申請的現象;不存在受理無效申請的現象(自取款業務之日起,超出20個工作日);查詢人或代理查詢人應按照規定提供相關證件和材料,提交《人民幣冠字型大小碼查詢申請表》或《人民幣冠字型大小碼再查詢申請表》。
(2)查詢程序。在規定時間辦結查詢或再查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時,應提前告知查詢人並說明原因;就查詢結果或再查詢結果填制《人民幣冠字型大小碼查詢結果通知書》,通知書填制內容完整、要素齊全;在首次查詢有異議時,應告知查詢人再查詢的權利。
在持有人持假幣實物申請查詢時,是否按照要求先予以封存,待查詢完結後再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3)查詢處理。在查詢或再查詢結果判定為金融機構付出假幣時,按照規定,沒收假幣實物或收回收繳憑證,並予以金額賠付;及時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告;積極配合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調查工作。
6、設備貼標。已經人民銀行批准貼標的自動櫃員機在其顯著且適宜位置張貼人民銀行統一規定的查詢冠字型大小碼的標識;定期做好貼標維護工作。
反假貨幣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需要我們用一種嚴肅認真的態度嚴格執行假幣收繳規定,熟練掌握假幣收繳業務的操作規程,同時讓更多的群眾從思想上充分認識到制假和販假是一種違法行為,認識的假幣的社會危害,進一步引導廣大群眾知法、懂法、用法,進而更高的促進人民幣反假工作的有效開展,努力為農村金融、經濟和社會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
二十鋪分社
2011年7月28日
㈡ 銀行關於規范會計印章和重要機具管理的自查怎麼寫
按你們下發的文件規定逐條來對照填寫
可以附列個表
報告可以說 用了多長時間自查 查出了哪些問題 怎樣整改
今後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