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電子商務法金融類產品和服務

電子商務法金融類產品和服務

發布時間:2021-06-24 05:17:17

A. 電子商務法帶來的影響申論

《電商法》的影響:

受到影響的不僅僅是淘寶小店鋪的店主,還有代購和微商。現在的代購有兩種,一正規合法經營的的海外代購店鋪,因為繳稅的原因他們的價格會偏貴;二是個人海外代購,無特殊情況是不用交稅的,價格上會比第一種低出不少,並且第二種會出現大量的假貨(部分消費者可能就遇到過)。

現在隨著電商法的實施,只要是代購,就必須要有采購地和中國兩個地方的經營執照,而且海關也將配合電商法,對以後進口的商品作出更加嚴格的檢查。

《電商法》第十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

B. 請簡述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電子商務法草案由全國人大財經委主持,立法效力層次非常高,也是想為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奠定一個基本的法律框架,所以立法涉及的面很廣。

涉及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經營行為、合同、快遞物流、電子支付等,以及電子商務發展中比較典型的問題,都做了比較明確具體的規定,想為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奠定法律框架,因為不能依賴一個部委,視角上就要求更加協調。


(2)電子商務法金融類產品和服務擴展閱讀

立法背景:

2012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7.85萬億元,同比增長30.8%;網路零售額超過1.3萬億元,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6.3%;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直接從業人員超過200萬人,間接帶動就業人數超過1500萬人。

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預測,到「十二五」末,中國網民總數將達7億人,電子商務交易額、網路零售交易額將分別增長至18萬億和3萬億元以上,中國將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電子商務市場,電子商務產業將成為最具發展潛力、最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

C. 電子商務提供的主要服務有哪些

1.什麼是電子商務
2.電子商務的產生和發展
3.電子商務究竟解決什麼
4.電子商務的應用
5.電子商務整體解決方案
6.怎麼開展電子商務
7.電子商務發展的三個步驟
8.電子商務的層次
9.電子商務安全問題
10.電子商務應用系統的構成
11.走向B to B三步曲

一.什麼是電子商務? 電子商務基礎 1
電子商務基礎 2

電子商務源於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簡寫為EC。顧名思義,其內容包含兩個方面,一是電子方式,二是商貿活動。
電子商務指的是利用簡單、快捷、低成本的電子通訊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電子商務可以通過多種電子通訊方式來完成。簡單的,比如你通過打電話或發傳真的方式來與客戶進行商貿活動,似乎也可以稱作為電子商務;但是,現在人們所探討的電子商務主要是以EDI(電子數據交換)和INTERNET來完成的。尤其是隨著INTERNET技術的日益成熟,電子商務真正的發展將是建立在 INTERNET技術上的。所以也有人把電子商務簡稱為IC(INTERNET COMMERCE)。
從貿易活動的角度分析,電子商務可以在多個環節實現,由此也可以將電子商務分為兩個層次,較低層次的電子商務如電子商情、電子貿易、電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級的電子商務應該是利用INTENET網路能夠進行全部的貿易活動,即在網上將信息流、商流、資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實現,也就是說,你可以從尋找客戶開始,一直到洽談、訂貨、在線付(收)款、開據電子發票以至到電子報關、電子納稅等通過INTERNET一氣呵成。
要實現完整的電子商務還會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買家、賣家外,還要有銀行或金融機構、政府機構、認證機構、配送中心等機構的加入才行。由於參與電子商務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謀面的,因此整個電子商務過程並不是物理世界商務活動的翻版,網上銀行、在線電子支付等條件和數據加密、電子簽名等技術在電子商務中發揮著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1、電子商務的模式
總的來說,正如大家所熟知的那樣,電子商務可以分為企業(Business)對終端客戶(Customer)的電子商務(即B2C)和企業對企業的電子商務(B2B)兩種主要模式。
B2C

提起B2C,大家可能更為熟悉一些,它是從企業到終端客戶(包括個人消費者和組織消費者)的業務模式。今天所談的電子商務時代的B2C是通過電子化、信息化的手段,尤其是互聯網技術把本企業或其它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經任何渠道,直接傳遞給消費者的新型商務模式。因為它與大眾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所以被人們首先認識和接受。

電子商務B2C模式的一種最為大家所熟悉的實現形式就是新興的專門做電子商務的網站。現在,彷彿一夜之間,涌現出無數的這類公司,其中有網上商店、網上書屋、網上售票等等,甚至還有一些什麼都做,什麼都賣的電子商務網站,人們戲稱為「千貨公司」的。但無論怎樣,這些新型模式企業的出現,使人們足不出戶,通過網際網路,就可以購買商品或享受咨訊服務。這無疑是時代的一大進步。在這些新涌現出來的互聯網公司中,亞馬遜公司可以說是最具代表性的一例。

亞馬遜最初是一家通過互聯網售賣圖書的網上書店,就在幾乎誰都沒有搞清它的店面在哪裡的時候,它在短短的兩年間一舉超過無數成名已久的百年老店而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書店,其市值更是遠遠超過了售書業務的本身。通過亞馬遜的WEB網站,用戶在購書時可以享受到很大的便利,比如要在100萬種書中查找一本書,傳統的方法可能要跑上幾個書店,花費很多的時間,但在亞馬遜,用戶可以通過檢索功能,只需點擊幾下滑鼠,不久就會有人把想要的書送到家裡了。亞馬遜另一個吸引人的方面是提供了很多的增值服務,包括提供了眾多的書籍評論和介紹。而在傳統銷售方式下,這些增值服務會變得非常昂貴。在「成功」地將自己發展成超越傳統書店的世界最大規模書店之後,今天亞馬遜的業務已擴展到音像製品、軟體、各類日用消費品等多個領域,成為美國、也是全世界最大的電子商務網站公司。但它的這個「成功」現在還是劃引號的,人們質疑它在建立起自己的規模和客戶群的同時,給投資人所留下的巨額虧損。

人們在反思亞馬遜的虧損原因時意識到,也許不應該將建立起電子商務時代B2C的任務全都寄託於這些白手起家的網站上,傳統行業自覺的互聯網和電子商務革命也許會更經濟,更實惠,也更必要,不至於給投資人、給股民帶去那麼多的壓力和擔憂。也許,只有當這兩股力量都齊齊奔向同一個山頂時,這樣的電子商務世界才更精彩,真正的電子商務時代也才會更快一些到來。

傳統企業成功向互聯網和電子商務轉型最成功的例子是DELL,DELL一開始還只是一家通過電話直銷電腦的公司,盡管也很成功,但當互聯網革命開始之時,它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把握機遇,將自己的全部業務搬到了網上去,並按照互聯網的要求來對自己原有的組織和流程進行梳理,開發了包括銷售、生產、采購、服務全過程的電子商務系統,並充分利用了互聯網手段,為用戶提供個性化定製和配送服務,大大提高了客戶的滿意度,奇跡般地保持了多年50%以上的增長,成為今天世界最大的電腦廠商之一,也對其它轉型較慢的競爭對手造成了巨大的威協和挑戰。

B2C的這二種實現方式還有一點很大的不同,由網站起家的B2C較難發展起自有品牌的產品、實業,因此它們更象是一個百貨商店,當然與百貨商店最不同的就是百貨店是用戶上門的,而B2C網站是送貨上門的,而由傳統企業改造而來的B2C更可能象是一個專賣店,專營自己品牌的產品,與傳統專賣店不同的是:這里用戶和廠商互動性更強,可以量身定做,同時由於省去了建物理店的開銷,成本可能會降低。

B2B

談完了B2C再來說說B2B,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業務模式被稱作B2B,電子商務B2B的內涵是企業通過內部信息系統平台和外部網站將面向上游的供應商的采購業務和下游代理商的銷售業務都有機地聯系在一起,從而降低彼此之間的交易成本,提高滿意度。實際上面向企業間交易的B2B,無論在交易額和交易領域的覆蓋上,其規模比起B2C來都更為可觀,其對於電子商務發展的意義也更加深遠。

與B2C相似,B2B在企業間的應用也有兩種主要實現形式。

B2B的一種實現是其在傳統企業中的應用。一些傳統企業的實質性業務,正在逐步向B2B轉變,更多地以WEB方式來傳遞信息和實現網上訂單,但物流方式就和以前沒什麼變化,依然是供應商到本企業,本企業再到代理商或最終客戶。以通用汽車為例,通用汽車建立了一個B2B電子商務網站—— TradeXchange,計劃在今年年底之間,將其每年高達870億美元的采購業務完全通過該網站進行。並且這個網站不僅滿足通用自身的采購業務,其 30000多家供應商也將在這一系統上進行交易,它將對通過TradeXchange進行的電子商務交易收取1%的的手續費,專家們估計這將為通用汽車帶來每年50億美元的收入。

但正如我在前面第一部份舉例時所提醒的那樣,不要把互聯網和電子商務僅僅看作是一個工具,它同樣可能對營銷模式和管理模式帶來變革,B2B的第二種實現方式就有這樣的意味。這一類的B2B公司並不是為自身企業的采購或銷售服務的,它自身可能不生產任何產品,但它通過建立統一的基於WEB的信息平台,為某一類或某幾類的企業采購或銷售牽線搭橋,此時物流的方式就和上一類有很大不同了,它是由供應商直接到代理商。比如說我們前面第一部份中例舉的那間B公司就有一點類似這種公司。它搭建了計算機零部件這一類商品賣家和買家的橋梁,因此它沒有廠房,甚至沒有庫房,而只是通過信息系統來調配、組織供貨與銷售,並提供一些增值性服務,從而獲得傭金或增值性服務收入。當然這一類公司成功的關鍵是它要能聚攏這一類產品的賣家和買家,通過特色服務,讓它們願意到你的平台上來交易,但究竟願不願意,這也和B2C中所談到的是選擇百貨店還是專賣店方式有些類似。

2、電子商務的實質
盡管今天無論是B2C也好、B2B也好,無論是傳統企業e化也好,新型互聯網企業誕生也好,都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股市要求大家講的故事也好,模式也好,都已經幾乎沒有縫隙地佔滿了人們全部的想像空間,但能夠就此說我們已經進入了電子商務的世紀或社會了嗎?不能!因為即使是我們今天不少打著電子商務旗號的公司,甚至也還沒有理解電子商務的全部和真正的內涵,當然更談不上去完完全全地實現它們。
有一個測驗題:我開了一個賣花的網站,用戶能從網上訂花,我會給用戶送貨上門, 所以我就是一個電子商務的企業了,對嗎?如果對!那你就可能會遇到下面這段錄象的情景了。

好,笑完之後我們前面的命題應該也有結論了。很顯然,僅僅只有一個網站的企業,無法實現電子商務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客戶滿意度的目的。沒有一定的管理基礎,包括確定的組織結構、工作流程、工作規范的企業不是電子商務企業;有管理但沒有信息化的企業不是電子商務企業。只有網站而沒有管理和信息化的所謂電子商務,是高速公路連著了小胡同,沒有不塞車的。

其實,並不是只有在今天的新興互聯網企業才會看到前面的情景,它同樣是那些信息化程度不高的我們的傳統企業所面臨的挑戰。而這樣的挑戰對於長期在計劃經濟氛圍下經營的中國企業來說又尤為嚴峻,因為長期以來我們就是依照年初上面下達的計劃采購,依計劃生產、看庫存銷售這樣的反向經營模式,缺乏依市場而變、高速反應的彈性機制和意識,因此如何使傳統企業電子商務化同樣是一個嚴峻的話題。

那反過來問什麼樣的企業才能算是電子商務企業呢?那當然利用互聯網、WEB網站實現業務是基本的特徵,但更為核心的是企業內部必須運營在一個基於完善的管理思想和工作流程的「企業資源計劃系統(ERP)」之上。

這個資源計劃系統是企業開展業務的基礎平台,用戶的訂單在經過公司商務部門的過濾之後進入這個系統,成為系統最主要的輸入,系統另外的輸入是當前庫存的實際情況(包括材料、成品、在產品的數量和地域分布),運輸資源和周期、采購資源和周期、生產產能和周期等,系統在固定的時間運行一次(聯想是每二小時),每次運行得到的輸出結果是:一份用戶訂單的確認情況表、一份采購計劃、一份生產計劃、一份配送計劃。其中用戶訂單確認結果將直接反饋到每一個定單用戶,告訴他能不能供貨、能供貨的確切時間、供貨地點、運輸方式等信息,這些信息是系統根據企業制定的明確的供貨優先次序模型和一定的邊界條件計算出來的。比如說前面買花的例子,如果庫房有,那麼供貨的時間就只是配送所需的時間(依照地理位置不同);如果沒有,那麼還要加上采購周期;如果一個訂單含多種產品,那麼供貨時間就要選擇最後齊套的時間了,等等,這些都是由系統自動控制的,減少了人為控制的難度和差異性,用戶的滿意度一定會因此而改善。而企業所有的采購、生產、配送系統也都不是機械的、被動的工作,缺貨了再去買,看成品庫去生產,備齊了就(才)去送,而是完全依系統計劃指令、依信息行事,有條不紊。完全可以在大多數情況下避免錄象中所出現的場景,這樣不僅是用戶滿意的保障,也是企業降低成本,提高盈利的保障。系統在一定的時間運行一次,而不是在每個訂單進來後都運行一次,原因也是為了使得企業內資源相對能夠更優化地被利用。比如說采購可能是批量更經濟,也更體現人工作的效率,生產亦然,而且生產過程本身也還有個信息化的問題。

D. 請問,《電子商務法》對網路課程交易行為適用嗎

《電子商務法》對網路課程交易行為適用。在網上買學習課程,有付錢,這種交易就屬於電子商務。

根據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路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

E. 五種關於電子商務法的法律條款

電子商務宏觀環境和市場競爭方面:
《合同法》、《標准化法》、《商用密碼管理條例》、《國家工商局關於開展網路廣告試點的通知》等。
電子商務的金融、稅務方面:
《金融機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暫行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電子出版物屬軟體征稅范圍的通知》等。
電子商務基礎設施建設方面:
《電信服務標准》、《電信管理條例》、《電信網間互聯管理暫行規定》、《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等。
維護網路安全方面:
《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檢測和銷售許可證管理辦法》、《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等。

F. 電子商務法的法律定義

電子商務法的法律定義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是政府調整、企業和個人以數據電文為交易手段,通過信息網路所產生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各種商事交易關系。

以及與這種商事交易關系密切相關的社會關系、政府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013年12月27號,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立法進程。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電子商務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6)電子商務法金融類產品和服務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路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

營造有利於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構建開放型經濟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條,國家平等對待線上線下商務活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採取歧視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

第五條,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

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網路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義務,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

第六條,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電子商務發展促進、監督管理等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本行政區域內電子商務的部門職責劃分。

第七條,國家建立符合電子商務特點的協同管理體系,推動形成有關部門、電子商務行業組織、電子商務經營者、消費者等共同參與的電子商務市場治理體系。

G. 微商被納入電子商務法了嗎

納入了。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將微商、代購納入監管范圍。想做微商、代購,必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還要納稅。

根據《電商法》第九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

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其中自然人、非法人組織就包括微商和代購。

根據第十一條規定,所有電子商務經營者都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如果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也就是說,微商、代購也要進行工商登記,依法取得相關許可,並納稅。

(7)電子商務法金融類產品和服務擴展閱讀

根據《電商法》第二十四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明示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的方式、程序,不得對用戶信息查詢、更正、刪除以及用戶注銷設置不合理條件。

電子商務經營者收到用戶信息查詢或者更正、刪除的申請的,應當在核實身份後及時提供查詢或者更正、刪除用戶信息。用戶注銷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立即刪除該用戶的信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約定保存的,依照其規定。

根據《電商法》第二十五條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有關電子商務數據信息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提供。

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護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數據信息的安全,並對其中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閱讀全文

與電子商務法金融類產品和服務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匯豐銀行和工行貴金屬買賣 瀏覽:944
貴金屬供應鏈行業 瀏覽:16
卓越外匯監管部門 瀏覽:48
代理貴金屬資格 瀏覽:722
中投天琪期貨官網 瀏覽:512
外匯還是期貨風險 瀏覽:336
賣出遠期外匯合約 瀏覽:732
中牧業股票 瀏覽:329
外匯對沖建倉 瀏覽:129
有教炒外匯 瀏覽:692
傑匯外匯包賠 瀏覽:650
vitas外匯 瀏覽:709
建行的裝修貸款成功率 瀏覽:663
期貨指標公式無未來 瀏覽:210
股票超賣 瀏覽:758
喜投網投資統計 瀏覽:529
鞍山內部股票 瀏覽:690
股票先機軟體下載 瀏覽:395
推薦股票需要什麼資格 瀏覽:647
暫停股指期貨開倉 瀏覽: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