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互聯網金融公司為何頻頻被查
對於當前的互聯網金融公司來說,富貴與凶險可謂一步之遙。
當然,對於p2p平台來說,不形成資金池,就需要把資金託管出去,需要強調的是,這里說的「託管」,而不是「存管」。
依據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法》,託管有著非常明確的信託法律關系,其中的管理人,託管人,持有人承擔不同的權利義務,比如作為管理人的受託金融機構需要監督資金的投向和用途,如果違反需要上報監管機構中國證監會。同時,對於受託的金融機構來說,如果對方違反資金用途,那麼可以拒絕撥付。
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都有託管資質,只有一部分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包括第三方支付公司拿到了銀監會頒發的託管資質,因此,p2p企業需要找到那些有託管資質的機構才能辦理託管。
不過,由於p2p平台託管的金額普遍偏低,單筆交易金額不大,交易頻繁且駁雜,託管成本高,責任重,所以銀行一般不願意做p2p的生意,目前大部分平台的資金「託管」都給到了第三方支付公司,而他們與第三方支付公司之間到底是不是真正的託管關系仍然存疑。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就表示:「這些放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資金,名義上是託管,實際上的法律關系就是存管,第三方支付公司並不負責對資金的投向和用途進行監管,雙方之間也沒有簽訂正式的託管協議。當然也有些第三方公司根本就不具備託管資質。」
不過,伴隨p2p平台業務的發展,尤其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對債權眾籌的實質需要,目前很多有託管資質的銀行已經開始了布局這一領域的業務,比如工商銀行、招商銀行以及民生銀行等都在開發專門針對p2p平台進行託管的系統。
法律雙刃劍
盡管隱患重重,但一些互聯網金融機構依然「鋌而走險」,原因可能就在於互聯網金融的具體規范一直在「鼓勵創新」和「風險防範」之間進行探索,遲遲未能出台,導致一些機構要麼魚目混珠,趁機撈一把,要麼由於缺少對於法律的更深刻的理解和認識,在創新的路徑上缺少了對風險的防範。
實際上,對於互聯網金融機構來說,其從事的業務規范散見於各種現存的法律條文之中,如果不熟知這些對應的「規則」,則有可能踩中監管的地雷。
有律師就指出:「一些股權眾籌平台上的參與者認為我國當前沒有股權眾籌的法律法規,缺乏監管的辦法和制度,這種看法是完全錯誤的。事實上,《公司法》《合同法》《證券法》《私募基金融資管理辦法》《廣告法》《侵權責任法》《刑法》以及最高院的諸多司法解釋,其中都有很多規定可以適用。2014年12月18日,《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的推出則不過是既有法規的進一步清晰化地闡釋和完善。」
舉例來說,當前股權眾籌最大的風險就是非法集資,即是否涉嫌向不特定人群公開募集資金,根據我國證券法第十條的規定,「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都算是公開發行證券,而公開發行證券則必須通過證監會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需要在交易所,遵循一系列規則去交易。」
與此同時,對於融資項目及其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必要的審核,直接關繫到平台所承擔的責任。如果說在公開發行中在保薦人和承銷人的責任認定上,保薦人承擔的還僅僅是過錯連帶責任,那麼,根據《私募融資管理辦法》以及2014年3月25日最高院關於「非法集資」的司法解釋,對於非法集資,平台無論有無過失,都是共犯。
該司法解釋規定,「為他人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提供幫助,從中收取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費用,構成非法集資共同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Ⅱ 互聯網界發生過的大事件都有哪些
樂視起死回生,鳳凰涅槃。去年下半年樂視CEO賈躍亭以外出考察以及患病治療為專名出國,不久後LJH東窗屬事發,樂視股票持續下跌,高管出面回購依然無力回天。樂視股價一度摸底。彼時外界謠言紛起,賈躍亭捲款潛逃、被帶走調查,甚至已死的聲音到處都是。就連知乎上一位著名的樂視員工也突然停止發聲。11月底賈躍亭回京,休整一段時間後,再次出現在公眾面前,並大刀闊斧宣布樂視進軍手機、汽車等全新領域。伴隨著年初的A股牛市,樂視幾十個漲停板,市值翻3倍,一舉成為中國市值第五的互聯網公司。局勢出現180度大逆轉,之前黑樂視的聲音一掃而光。生態化反的口號也家喻戶曉。賈布斯A股扛把子實至名歸。
Ⅲ 互聯網金融是怎麼回事
《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2014中國計算機網路安全年會上獲悉,2013年銀行、證券等行版業聯網信息系統的安權全漏洞、網站後門、網頁篡改等各類安全事件超過500起,存在交易信息被篡改、投資信息被泄露等諸多高危風險。
隨著互聯網和金融行業的深度融合,以余額寶、現金寶、理財通等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市場持續升溫。這在給人們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引入新的安全風險。
由此可見,像「寶類'的網上理財也不再是絕對安全的了,所以我們更應該將理財分散化合理化。P2P這種理財新模式,線上線下結合,更加豐富了人們選擇理財的途徑。目前國內比較知名的P2P理財平台「溫商貸」「拍拍貸」都是比較新興的網路理財平台,希望大家可以關注下。
以上回答你滿意么?
Ⅳ 2015年互聯網金融企業發生了哪些危機事件
倒閉潮
公眾信任危機
政策傾向風險
融資難
這些危機年年都在發生 並不是說2015年特有的哦
Ⅳ p2p網貸行業正能量大事件有哪些
1、「互聯網金融」兩進政府工作報告
2、全行業推進第三方資金存管回
3、互聯答網金融指導意見出台
4、 P2P歷史成交額突破萬億
5、互聯網金融進入2.0時代
6、互聯網金融納入五年規劃
7、P2P收益趨於理性
8、P2P行業融資爆發
Ⅵ 2016年互聯網金融行業都發生了哪些大事
2016年互聯網金融行業都發生大事:
微信支付寶紅包大戰:
春節支付PK,微信攻入支付寶地盤:支付寶植入春晚,集五福,被罵。微信紅包勢頭兇猛,除夕當日全球4.2億人使用微信紅包,收發總量80.8億次。
2. 快手浮出水面:
一篇爆文《殘酷底層物語》將快手炸出水面。快手注冊用戶超過3億,月活躍用戶6000多萬,估值據傳超過20億美元。中國13.7億人,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不到1億,還有超過12.7億人在二三四線城市、鄉鎮和農村。
3. 糖豆廣場舞融資:
投資方包括順為資本、君聯資本、IDG資本等。糖豆廣場舞用戶多為30~55歲,在二三四線城鎮生活的女性。中國60後和70後人口的數量大約4.4億人,這一群體消費能力強,市場空間廣大。
4. 微博復興:
由於扶持中小網紅、發展短視頻、直播,向三四線城市滲透等舉措,微博用戶、營收利潤一路高漲。市值一度超過推特,前兩年被唱衰的微博被刮目相看。
5. 支付寶切入社交:
由於微信對用戶高粘性,且借微信支付攻入支付寶核心領域。馬雲做社交十分迫切。支付寶上線生活圈,涉黃。彭蕾表態整改,馬雲表態整改並鼓勵「支付寶,繼續努力」。
電商:
6. 雙十一再創紀錄:
2016天貓雙十一當天交易額超過1207億元,刷新世界紀錄。京東交易額估計150億元左右。
7. 跨境電商增長迅猛:
2016年上半年,中國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規模達2.6萬億元,同比增長30%。
8. 圓通上市:
順豐、申通、韻達等物流巨頭都在謀劃上市,圓通成為第一家。上市後市值近1000億。
移動出行:
9. 滴滴合並優步中國:
本來兩家公司還在融資開戰,突然傳出合並,很多投資人都認為不可能,但它就是發生了。合並後滴滴基本壟斷中國網約車市場,估值350億美元。優步中國逐漸淡出。
10. 共享單車熱潮:
前些年千團大戰,最後剩下美團點評糯米幾家;打車軟體,最後剩下滴滴優步。互聯網物種爆發史、物種慘烈競爭史,再次在共享單車領域上演。ofo背後站著金沙江創投、真格基金、王剛、經緯中國,摩拜身後站著高瓴資本、華平、紅杉、啟明創投,一兩年內就將浮出巨頭。
內容:
11. 今日頭條:
今日頭條日活用戶超過6300萬,用戶日均使用時長超過76分鍾,僅次於微信。據傳今日頭條已完成60億廣告銷售,今年廣告銷售額將達到100億。張一鳴表示不站隊。
12. 巨頭布局內容分發:
騰訊的微信公眾號、騰訊新聞、天天快報;阿里巴巴的UC、優酷、淘寶頭條;網路的百家號。
13. 騰訊收購,網易反超:
騰訊86億美元收購游戲公司Supercell,成全球最大游戲公司,挖深其護城河。不過有數據顯示,網易10月手游收入超過騰訊,成為全球第一大手游發行商。其中《陰陽師》《夢幻西遊》立了大功。
14. 知識付費:
分答一夜爆紅,知乎推出值乎、知乎Live,羅振宇開發得到。移動互聯網普及、移動支付便利、內容消費需求共同作用下,知識付費市場迎來一波小趨勢。
互聯網金融:
15. P2P新規:
最嚴P2P新規落地,市場已經洗牌。行業老大陸金所打算2017年在香港IPO,估值500億美元。跟前些年的團購、打車大戰類似,大戰之後,現在P2P市場已經浮現巨頭。
16. 區塊鏈技術:
2016年前9個月,全球區塊鏈風險投資超過14億美元。螞蟻金服、宜信等多家互金平台也在紛紛布局區塊鏈技術。中國央行正在招聘數位貨幣開發專家,印度、美國央行都表示研究區塊鏈技術。
17. 螞蟻金服布局印度:
螞蟻金服6.8億美元投資印度支付寶Paytm,其活躍用戶據傳高達1.35億。有趣的是,莫迪為反腐廢除舊鈔,Paytm無意間成為最大贏家。
其他:
18. 魏則西事件:
青年魏則西患滑膜肉瘤,到網路搜索遇到莆田醫院,由此引發大風波。網路下線醫療廣告,對其營收造成重大影響。並促使官方出台互聯網廣告管理文件。
19. 羅一笑事件:
白血病,三套房,公眾號收到打賞250多萬,微信出面,退還打賞。這件事之後,通過公眾號求助的事會越來越多。移動互聯網越發展,冪律分布越明顯。傳播影響力大的個體和普通人的差距越拉越大。
Ⅶ 互聯網金融可能會涉及什麼刑事犯罪
一、刑法
互聯網金融准入門檻低,僅僅憑借一台電腦,一套200元采購來的源代碼就可以搭建一個P2P網貸平台,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現了一些騙子利用P2P網貸平台惡意騙款跑路事件,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利用互聯網進行非法活動的,可能涉及如下犯罪:
1、《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專門監管法規
1、第三方支付法規
2010年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第2號),該辦法第一條規定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該辦法第二條明確了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一)網路支付;(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三)銀行卡收單;(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該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該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監管法規。
【編者按,此後,雖先後又出台了《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以及徵求意見的《支付機構互聯網支付業務管理辦法》、《關於手機支付業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等具體支付業務管理規定,但相關規定均以2010年的管理辦法為基礎,第三方支付的制度架構未發生根本變化。】
2、P2P監管法規
2011年8月23日,銀監會發布《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254號,該通知指出在當前銀行信貸偏緊情況下,人人貸(PeertoPeer,簡稱P2P)信貸服務中介公司呈現快速發展態勢。這類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評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產、汽車、設備等,然後進行配對,並收取中介服務費。有關媒體對這類中介公司的運作及影響作了大量報道,引起多方關注。對此,銀監會組織開展了專門調研,發現大量潛在風險並予以提示。由此可見,該通知只是對人人貸的一個風險提示文件。
在2013年11月25日舉行的九部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央行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非法集資行為進行了清晰的界定,主要包括三類情況:資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以及龐氏騙局。
3、眾籌融資法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期批准了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草案,面向公眾的眾籌融資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進創業企業融資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Startups Act,簡稱JOBS法案)的認可,即在互聯網上為各種項目、事業甚至公司籌集資金得到法律確認。這是美國政府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淘寶網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並予以叫停。叫停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規定,「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至此,被稱為中國式「眾籌」,即利用網路平台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的行為被首次界定為「非法證券活動」。雖然眾籌模式有利於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頑疾,但考慮到現行法律框架,國內的眾籌網站不能簡單復制美國模式,必須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眾籌之路才更具現實意義。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眾籌模式在形式上幾乎很容易壓著違法的紅線,即未經許可、通過網站公開推薦、承諾一定的回報、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構成非法集資的行為。美國為眾籌立法,我們可借鑒美國的JOBS法案對眾籌模式進行規范,但還須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編者按:2014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亦須關注】
4、虛擬貨幣法規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該通知規定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發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企業」申報指南》為開展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導規則。
2008年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明確了虛擬貨幣的稅務處理,即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總之,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虛擬貨幣的監管得到進一步明確,但是監管措施還僅僅局限於游戲里的虛擬貨幣。
【編者按:對於時下熱炒的比特幣,《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明確: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5、互聯網銀行法規
2001年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但是2007年被廢止。2006年1月26日,中國銀監會頒布《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6年第5號),該辦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眾網路,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路,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電子銀行業務包括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網上銀行業務),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電話銀行業務),利用行動電話和無線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手機銀行業務),以及其他利用電子服務設備和網路,由客戶通過自助服務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銀行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是互聯網銀行的重要監管法規。
【編者按:銀監會、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14〕10號)對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的提出了具體要求】
6、互聯網保險法規
2011年9月20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SPAN>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保監發〔2011〕53號)》,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2012年5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提示互聯網保險業務風險的公告》(保監公告[2012]7號),對互聯網保險業進行了向廣大投保人進行了風險提示。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互聯網保險監管規定也將在不久的將來得到進一步完善。
【編者按:2014年初,保監會草擬了《關於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經營互聯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並公開徵求意見,亦值得關注】
(轉載於法客帝國,部分內容摘選自湖南青年律師聯合會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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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1 17:37
#知道最神秘組織讓琅琊閣甘拜下風#
提問者採納
以下信息是從湖南青年律師聯合會博客中轉載的內容,希望幫助到你。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神往傳統金融業態滲透,形成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獨特特色。近年來,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得到快速發展,但是我國金融法律體系對互聯網金融這種新的金融業態普遍關注不夠,盡管陸續出台了一些互聯網金融法規,但是互聯網金融法規總體偏少。筆者對現有相關互聯網金融模式對應的監管法規進行了羅列如下:
一、刑法
互聯網金融准入門檻低,僅僅憑借一台電腦,一套200元采購來的源代碼就可以搭建一個P2P網貸平台,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現了一些騙子利用P2P網貸平台惡意騙款跑路事件,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利用互聯網進行非法活動的,可能涉及如下犯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專門監管法規
1、第三方支付法規
2010年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第2號),該辦法第一條規定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該辦法第二條明確了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一)網路支付;(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三)銀行卡收單;(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該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該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監管法規。
2、P2P網路小額信貸法規
2011年8月23日,銀監會發布《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 254號,該通知指出在當前銀行信貸偏緊情況下,人人貸(PeertoPeer,簡稱P2P)信貸服務中介公司呈現快速發展態勢。這類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評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產、汽車、設備等,然後進行配對,並收取中介服務費。有關媒體對這類中介公司的運作及影響作了大量報道,引起多方關注。對此,銀監會組織開展了專門調研,發現大量潛在風險並予以提示。由此可見,該通知只是對人人貸的一個風險提示文件。
在2013年11月25日舉行的九部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央行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非法集資行為進行了清晰的界定,主要包括三類情況:資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以及龐氏騙局。
3、眾籌融資法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期批准了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草案,面向公眾的眾籌融資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進創業企業融資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簡稱JOBS法案)的認可,即在互聯網上為各種項目、事業甚至公司籌集資金得到法律確認。這是美國政府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淘寶網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並予以叫停。叫停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規定,「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至此,被稱為中國式「眾籌」,即利用網路平台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的行為被首次界定為「非法證券活動」。雖然眾籌模式有利於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頑疾,但考慮到現行法律框架,國內的眾籌網站不能簡單復制美國模式,必須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眾籌之路才更具現實意義。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眾籌模式在形式上幾乎很容易壓著違法的紅線,即未經許可、通過網站公開推薦、承諾一定的回報、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構成非法集資的行為。美國為眾籌立法,我們可借鑒美國的JOBS法案對眾籌模式進行規范,但還須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4、虛擬貨幣法規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該通知規定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發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企業」申報指南》為開展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導規則。
2008年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明確了虛擬貨幣的稅務處理,即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總之,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虛擬貨幣的監管得到進一步明確,但是監管措施還僅僅局限於游戲里的虛擬貨幣。
5、互聯網銀行法規
2001年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但是2007年被廢止。
2006年1月26日,中國銀監會頒布《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6年第5號),該辦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眾網路,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路,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電子銀行業務包括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網上銀行業務),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電話銀行業務),利用行動電話和無線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手機銀行業務),以及其他利用電子服務設備和網路,由客戶通過自助服務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銀行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是互聯網銀行的重要監管法規。
6、互聯網保險法規
2011年9月20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保監發〔2011〕53號)》,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2012年5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提示互聯網保險業務風險的公告》(保監公告[2012]7號),對互聯網保險業進行了向廣大投保人進行了風險提示。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互聯網保險監管規定也將在不久的將來得到進一步完善。
總之,互聯網金融創新層出不窮,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意味著新的金融模式的出現,也意味著需要新的監管法規。況且,當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尚不完善,有些互聯網金融模式已經出現,但是相關監管規定還處於滯後狀態,即監管空白。期待監管機關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相關領域的監管。
Ⅷ 2015年互聯網金融都出現了哪些雷人事件
1、 P2P跑路提高
事宜:2015年,中國互聯網金融范圍最火的詞莫過於「跑路」。一方面,P2P迸發式增加勢頭不減,汗青成交量沖破萬億大年夜大年夜關,包含未上線的平台在內,全國P2P平台數量已超越8000家;另外一方面,截止10月,全國共有677家P2P平台跑路。個中,200家為綠麻雀網貸系統開辟,118家為晨風網貸系統開辟,89家為融都開辟。
點評:P2P跑路三大年夜大年夜禍首:一是黑客進擊招致大年夜大年夜量P2P平台數據被盜被刪,平台資金被盜而激起的跑路佔60%以上,是以,平台安然相當首要。二是運營不善而激起投資人惶恐和兌付危機,招致警方提早參與激起大年夜大年夜量P2P平台封閉;三是風險節制不嚴招致大年夜大年夜量壞賬,進而激起的平台封閉跑路。因為互聯網金融歸根結底是金融,金融的本色在於風險節制,風控決定成敗!
2、互聯網眾籌成眾愁
中國有句古話:世人拾柴火焰高。眾籌情勢自國外引入中國後,曾被視為本錢市場的一場革命。令人不測的是,與P2P的火爆對比,呼聲最高的眾籌卻一貫不溫不火,即便中間多次發文鼓舞發展匯集眾籌也無起色。截止11月,全國眾籌平台不到300家,在互聯網金融狂歡派對顯得十分落寞,令人掉落望。
點評:眾籌風口遠遠沒有到來,跟著證監會眾籌法立法、當局關於眾籌的鼓舞政策真正落地,眾籌將迎來真實的春季,估計來歲末尾會迎來一個迸發式增經久。
3、烏雲暴光融都網貸系統嚴重馬腳
事宜:安然是互聯網金融的命門,一些網貸系統供給商大年夜大年夜肆鼓吹安然反遭打臉。近日,一則《融都網貸系統被烏雲暴光存在嚴重馬腳》的消息被跋扈狂轉載,惹起應用該系統平台客戶的極大年夜大年夜惶恐。隨後,融都官網接連頒布發表兩篇通知通知布告自證潔白,與舊年晨風網貸系統安然馬腳事宜措置編制千篇一概。
但網上對融都的質疑並未中斷,有網友暴光融都涉嫌經久虛假鼓吹:「中國網貸平台超越5000家,融都號稱市場占據率在35%以上,按這個占據率算,光融都一家就做了1800多家網貸平台,按平均每家30萬,就有5個多億發賣支出。可融都新三板上市財報顯示,舊年總支出才1500多萬,本年上半年僅僅1400多萬,並且還虧空了300萬。」
點評:有圖有底蘊,各位看官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牛皮吹大年夜大年夜了事實成果是要破的。
4、迪蒙獲國企100億投資擺烏龍
事宜:12月18日,一則《深圳一網貸系統處事供給商獲國企百億元注資》的消息,令業界一片嘩然。文中稱:「迪蒙匯集獲得國有獨資企業山東鋼鐵集體100億元的注資,兩邊殺青策略協作,合營開辟互聯網金融范圍。」後被證實百億注資化為烏有,迪蒙汗青上最大年夜大年夜一筆融資也不過5億,百億融資消息有炒作之嫌。
點評:熱中於炒作乃互聯網行業慣用之手段,可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本年2月一篇《淘寶阿里偷稅五萬億,超越100個國度GDP》,引來杭州警方上門抓人,轟動一時。後來有人翻出迪蒙老底,其幕後老闆向雋曾在中國消息社做過十年記者、社長,是個炒作高手。但匯集炒作歷來都是雙刃劍,弄不好會招災惹禍!
5、.e租寶與網貸之家迸發撕逼大年夜大年夜戰
事宜:12月3日,網貸之家暴光「e租寶疑在緬甸開銀行洗錢」,e租寶官網接連頒布發表兩篇「e租寶關於匯集歹意傳聞的聲明」,予以褒貶,假定說這還只勾留在文斗層面,接上去就勁爆了:網貸之家官網被黑客攻破、收到律師函、高管借到恐嚇德律風、大年夜大年夜門被潑紅漆,網貸之家則頒布發表多篇質疑e租寶犯警融資的消息……
點評:網貸之家和e租寶的撕逼是現代高科技戰爭,它是信息戰,技能戰,公關戰,媒體戰,司法戰等全方位、平面式的綜合戰爭。其超卓程度,不比《羋月傳》的宮斗戲差,也不輸於俄羅斯與土耳其的國度撕逼戰。
6、e租寶招災惹禍被周全查封
事宜:e租寶、網貸之家撕逼大年夜大年夜戰第一回合,e租寶略占優勢。但高調風格反而招災惹禍,吸引了國度相干局部的寄望。12月16日,北京警方傳遞稱,對e租寶遏制立案查詢拜候,周全查封、解凍、拘留收禁涉案資產。
點評:局部公司披著P2P的外套,實踐上做的是傳統意義上的犯警集資。本源意義上的P2P,有很強的生命力,其生命力暗示為降落融本錢錢、倒逼金融改革、普惠金融。
7、末路人貸美國上市遭破發
事宜:12月18日,互聯網金融海外第一股末路人貸在紐交所招搖上市,以10美元股價收盤後即暴跌超越10%,最低跌至8.35美元,跌幅達9%,跌破發行價。
點評:「登頂」第一天就戴了「綠帽子」,對中國P2P海外第一股而言,可不是好兆頭。抱負詮釋,本國人平易近的智商其實不比中國人平易近的低。「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中國P2P應加強修煉內功,不該急於攻佔本錢市場。
8、深圳前海成中國P2P重災區
事宜:深圳是中國互聯網金融第一城,P2P平台數量佔全國的30%以上,個中50%以上平台落戶將來的西方曼哈頓——深圳前海。前海創投、前海融資谷……本年深圳呈現結果的平台中,前海也毫不禮讓的據有了荊棘銅駝,成為中國P2P重災區。
點評:創新就是一個試錯的過程,許可出錯但不縱容出錯該當是對待創新的精確立場。
9、P2P評級激告狀訟質疑
事宜:12月15日,中國首例網貸評級被訴案開審。融360在網貸評級申報中將短融網評為「C-」級。短融網覺得,原告不具有評級天資,其頒布發表申報使原告貿易諾言及運營收益受影響。本年齡首年代,大年夜大年夜公國際頒布發表了266個網貸平台黑名單和676個網貸平台預警名單,一線平台陸金所進入黑名單,也曾激起質疑。
點評:打分排名、黑名單不掉落為行業發展的神丹妙葯,但在沒有聲望的互聯網金融期間里, 誰說的算誰說的都不算,最後照樣回到比拳頭、比實力的傳統暴力情勢。
10、P2P監管千呼萬喚不出面
事宜:從2013年到2014年,從2014年到2015年,P2P監管細則多次「被出台」。僅本年以來,關於P2P監管細則出台工夫,就有上半年、7月、10月、歲尾等多個「聲望說法」,此刻2015年即將之前,P2P監管還是雷聲大年夜大年夜雨點小,各路神仙、猜想大年夜大年夜師們紛繁噤聲。
點評:磚家和業渾家士等待P2P監管的孔殷心思可以知道,但也要把握好照顧的規范,避免「神猜想」烏龍幾次再三產生,折損磚家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