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法院執行局與金融機構的問題
出示生效法律文書副本即可,不需要原件。
B. 有了解「市政府金融辦」和「法院」工作的高人嗎求解!!
市政府金融辦主要負責協調政府機構與金融機構之間的關系,相對政治前途方面占優。區縣法院主要從專業方面發展,工作壓力大些。
C. 法院要求金融機構協助執行工作的方式有哪些
查詢,查封,扣押,凍結,劃扣
D. 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485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五條規定: 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與財產信息,掌握相關信息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協助執行通知書辦理。
2、2015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了《人民法院、銀行業金融機構網路執行查控工作規范》。2016年2月,法院與全國40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實現網路對接,對被執行人在全國任何一家銀行的賬戶、銀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資產,執行法院可直接通過網路方式採取查詢、凍結、扣劃等執行措施。執行法官足不出戶,滑鼠一點,就能對被執行人在全國40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金融財產查得到、凍得住、扣得了。
3、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破解執行難問題,通過了《關於落實「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工作綱要》。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在講話中強調,法院信息化建設快速發展,覆蓋全國范圍以及各種財產形式的執行查控體系已經建立,在解決「被執行人難找、財產難尋」問題上取得重大突破,同時公開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加強信用懲戒等措施,都為解決執行難問題創造了有利條件,提供了可靠保障。
E. 金融機構還可以對法院判決抵債給信用社的貸款進行追收嗎
不行吧,,,,
F.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黑高法〔1998〕192號《關於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合同效力如何確認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借貸利率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4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民)發〔1991〕21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辦理。
此復
G. 人民法院到金融機構查詢、凍結、劃撥存款需要出示哪些手續
人民法院到金融機構查詢、凍結、劃撥存款時,需要出示法院工作證、執法證、協助查詢通知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凍結或劃撥的民事裁定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
第八條辦理協助查詢業務時,經辦人員應當核實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以及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含,下同)機構簽發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
第九條辦理協助凍結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凍結存款裁定書、其它有權機關出具的凍結存款決定書。
第十條辦理協助扣劃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機關的有關決定書。
H. 法院說我有金融機構代款逾期被起訴我了知道那個金融機構怎麼辦
首先,你回憶一下你的身份證被別人用過嗎?
你如果就是確定自己沒有做過貸款的話。
你可以打一份,你的徵信報告。
上面會詳細的記錄,你的逾期信息。
祝題主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