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龐氏騙局受害者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彩票騙局
加拿大的有組織犯罪團伙給一些英國家庭(通常是老年人)打電話,告訴他們中了加拿大的彩票大獎,而要兌獎,必須先繳納一定數額的手續費。盡管手段很拙劣,但仍有很多英國人上當,有人甚至被騙走4萬英鎊。
傳銷詐騙
2011年一個名為「女人授權給女人」的金字塔傳銷詐騙案成為世界報紙重點報道的對象,這一詐騙案席捲整個英國,令許多英國婦女遭受巨大損失。這一騙局採取繳納入會費的方式,鼓勵女性投資,許諾投資3000英鎊就可以得到2.4萬英鎊的回報,還竭力從會員那裡套取其家人和朋友的聯系方式。很多人因此失去了3000英鎊的入會費。
詐騙 漫畫(5張)
二是受騙金額巨大。
「龐氏騙局」的肇始人根本沒有想過償還投資本金,因此他們從不擔心涉案金額過大,並且騙子們認為集資金額的增大,有助於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從而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因此,在滾雪球效應累積下的「龐氏騙局」,其涉案金額往往高於一般的金融詐騙。如龐齊當年詐騙了1500萬美元,哥倫比亞非法集資案涉案金額達8億美元,麥道夫案件更是達到了空前的600億美元。
三是社會影響面廣,影響層次眾多。
「龐氏騙局」的受騙人數和受騙規模決定了其社會影響面遠超過一般的詐騙案件。其影響層次呈現出多元化的走向,既有政府官員和社會名流,也有金融投資從業人員,更有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一般民眾和退休人員,由此造成的社會危害也較為嚴重。如果處置不當,很可能因為民眾情緒而危及金融穩定與社會秩序。例如哥倫比亞金字塔騙局就在一些地區引發了大規模騷亂。
四是危及投資信心和金融穩定。
鑒於「龐氏騙局」的影響力和危害性,其對投資者信心的打擊是致命的,每次「龐氏騙局」過後,總要用相當長的時間去修復受損的金融秩序,而恢復投資者的投資信心更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以麥道夫弊案為例,由於大量的金融機構捲入其中,造成金融機構的客戶對金融機構喪失信任感,引發大規模的連鎖訴訟,使已經遭受金融海嘯重創的華爾街再添新傷。
五是騙術的欺騙性和隱蔽性造成監管追查的困難。
高明的「龐氏騙局」 多採用晦澀難懂的投資技術,使生財之道看上去似是而非,又彷彿切實可行,輔之以穩定的超額回報,能夠有效地欺騙一般投資者甚至專業投資者。「龐氏騙局」的知情者往往掌控著集團的核心信息,任人唯親,並嚴格保守集團的財務秘密,從而降低了被外界揭露或查處的風險。比如,麥道夫公司的資產管理部門和交易部門分別在不同樓層辦公,麥道夫對公司財務狀況一直秘而不宣,甚至對作為公司高管的子女親戚也從不透露,而投資顧問業務的所有賬目、文件都被麥道夫鎖在保險箱里。缺乏透明度和各種各樣的欺瞞手段使得「龐氏騙局」往往能在監管者的視野外維持相當長時期。
Ⅱ 女老闆涉嫌300億詐騙,涉事集團究竟是一家什麼公司
女老闆涉嫌300億詐騙,涉事集團究竟是一家什麼公司?
承興實際操控者羅靜涉嫌300億詐騙案最終被法院開庭審理,羅靜作為一名女老闆,在不同的股市擁有三家上市公司,羅靜作為公司主管人員,不僅使用非法手段貪污詐騙300餘億人民幣,還向其他公司負責人員甚至國家工作人員行賄200多萬。
還損失了國家和社會的利益。希望人人都能以法律和道德來約束自己,不做出違法亂紀、違背道德的行為,也希望社會個人能夠加強監督,在發現不法行為時,能夠及時勇於向相關政府部門檢舉。
Ⅲ 股票最狠暴跌97%女老闆涉嫌300億詐騙法院宣判了
是的,法院方面的消息顯示,這位在A股、港股、新加坡股市坐擁3家上市公司的女老闆,被控詐騙300億、行賄200萬,案件將擇日開庭審理。
據悉,該案的涉案金融相當驚人。
公訴機關指控,羅靜、羅嵐作為廣東中誠實業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夥同石勉乾等其他8名被告人以虛構應收賬款為名騙取被害單位融資款共計人民幣300餘億元,實際造成被害單位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80餘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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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擁三家上市公司
公開資料顯示,羅靜生於1971年,香港籍,擁有香港科技大學MBA學位。天眼查顯示,其在17家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21家公司擔任高管。
據21世紀經濟報道此前報道,1996年,羅靜在香港創辦承興國際集團,此後該公司先後與百事可樂、寶潔中國總部和諾基亞中國合作,幫它們生產並銷售促銷品並提供綜合解決方案服務。
2006年9月30日,羅靜成立廣州承興營銷管理有限公司,與NBA成為重要零售戰略合作夥伴,躋身國內排名首位的品牌運營與管理商。此後她大力進軍IP引進與經營孵化領域,並與國內多家大型公司進行相關合作。
2015年底,羅靜擔任董事的China Base Group Limited,僅花費兩個月時間,便火速通過收購港股上市公司奕達國際(02662.HK)完成借殼上市,此後公司更名為承興國際控股,羅靜則是於2016年1月21日被任命為公司執行董事及董事會主席。
承興國際控股官網顯示,該公司承興國際集團旗下的一家由電子製造服務轉型而成的綜合性泛娛樂文化產業公司,集IP運營、主題公園、主題活動、跨界營銷四大主業於一體,深度鏈接IP運營、授權及內容創造,為客戶及消費者提供內容及衍生消費服務。
Ⅳ 股票最狠暴跌97%女老闆涉嫌300億詐騙是怎麼回事
1996年,羅靜在香港創辦承興國際集團,2015年底,通過收購港股上市公司奕達國際完成借殼上市,此後公司更名為承興國際控股,上市之後多年一直處於虧損狀態,在2019年7月11日,盤中一度跌至0.290港元,相較於2019年4月15日10.360港元的高點,股價暴跌97.2%,超過百億港元的市值灰飛煙滅。而羅靜、羅嵐在騙取融資款過程中,向業務相對方行賄300餘萬港元,摺合人民幣200餘萬元。
2019年7月5日午間,羅靜實際控制的A股上市公司博信股份發布公告稱,江蘇博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2019年7月5日收到《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拘留證》獲悉,公司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羅靜以及董事兼財務總監姜紹陽分別於2019年6月20日、2019年6月25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刑事拘留。
2019年7月8日晚,美股上市公司諾亞財富發布公告稱,旗下上海歌斐資產管理公司的信貸基金為承興國際控股相關第三方公司提供供應鏈融資,總金額為34億元人民幣,承興國際控股實際控制人近期因涉嫌欺詐活動被中國警方刑事拘留。
同一天晚上,諾亞財富董事長汪靜波在內部信中表示,該基金的投資標的主要是向承興國際相關方,就其與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之間的應收賬款債權提供供應鏈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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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開庭審理合同詐騙案
8月2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消息稱,近日,該院受理了被告人羅靜、羅嵐合同詐騙、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被告人石勉乾、劉曉琴、梁志斌、馮國鋒、王珺、趙遵記、劉華、劉豪合同詐騙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羅靜、羅嵐作為廣東中誠實業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夥同石勉乾等其他8名被告人以虛構應收賬款為名騙取被害單位融資款共計人民幣300餘億元,實際造成被害單位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80餘億元。上海二中院表示,將擇期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Ⅳ 我是旺利寶金融詐騙受害者,希望更多受害者一起協商解決詐騙案
我也是受害者,已經報警立案了,我們要團結起來維權,建個群,然後去網上發帖,團結更多的人聯合報警才有用。
Ⅵ l什麼是詐騙罪
1、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 依照規定。
Ⅶ 詐騙案一般需要找什麼證據
被人詐騙之後現在很多人都會進行報警,而在進行報警之前受害者覺得自己需要找些被詐騙的證據,這樣警方才能夠信服自己所說的話,然後進行調查,將詐騙案的犯罪嫌疑人盡快的抓拿歸案。小編為你打聽到了相關內容如下。
一、詐騙案一般需要找什麼證據
詐騙罪需要的證據:對方虛構事實和受騙付款的證據,以及向對方索要對方不給或失去聯系的證根劇。
詐騙罪,人證物證都要有,證據不充分不能隨隨便便定罪。
二、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2)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3)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侵犯對象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一百九十三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在原告只有一名人證的情況下是很難定罪的,證據需要充分,法律上才會定罪。在人證、物證都有利條件下如果定罪根據上述情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詐騙案的犯罪嫌疑人是需要找很多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要是找到的證據對自己沒有用的話,將會給自己帶來各種各樣的麻煩。更多詐騙案所需要的具體證據跟實際的要求,歡迎網站咨詢了解,找專業的律師為你詳細講解清楚。
合同詐騙案例
以自殘的方法進行保險詐騙案例
詐騙案要查多長時間
Ⅷ 有哪些金融史上的著名騙局
連環信騙局
20多年來前,第自一封格式化的連環信從郵局發出,標題是「快速賺錢」。
信中要求收信人將一定數額的錢寄到信中列出的幾個名字名下,然後將這封信復制寄到其他地址。信中許諾,這樣做的結果是用小投資賺大錢,在60天內能賺到4萬英鎊。
現如今也有很多類似的手段:常在簡訊、QQ群、微博、論壇里見到的「轉發並能話費增值」、「把此消息傳給10位好友,將加上10元話費。我試過是真的,試後請查費。」
Ⅸ 詐騙可以找到嗎
詐騙罪需要達到數額較大的標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也就是說達到2000元就有可能構成犯罪,但並不是說只有達到犯罪的程度警察才能受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所以你覺得自己被騙了就可以去報案,公安機關會予以處理的。應當留存證據,及時報案。 法律依據: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上述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理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