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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銀行金融服務中心魯班獎

發布時間:2021-07-04 10:16:25

1. 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

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集團公司控股企業,成立於1981年,注冊資本金人民幣25億元。自成立以來,公司始終堅持穩健經營、規范管理,不斷推進科學發展、自主創新,在市場上樹立了品牌形象,贏得了良好信譽,綜合實力居全國信託公司前列。
公司曾被國務院指定為全國對外融資十大窗口之一;獲地方金融機構最高信用評級(穆迪Baa2、標普BBB-);被指定為非銀行業金融機構中首家合規試點單位;被推舉為中國會計學會信託分會會長單位;發起設立中國第一家信託登記機構——上海信託登記中心,並被推選為理事長單位; 被一一致推選為第二屆信託業協會會員理事單位和副會長單位。
公司先後榮獲《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21世紀經濟報道》等權威媒體評選出的「最佳信託公司」、「最優秀信託公司」、「最值得尊敬的信託公司」、「最佳知名品牌」和「最佳風控獎」、」最佳信託經理獎」等多項行業大獎。
公司現已獲得資產證券化業務、代客境外理財(QDII)、企業年金業務受託人資格。公司長期致力於推進產品創新,在全國率先推出「優先劣後」受益權的結構性信託產品,在證券投資、房地產和基礎設施領域,逐漸形成產品特色,打造了「藍寶石」、「紅寶石」、「白金」、「明珠」、「現金豐利」等系列品牌,為不同風險偏好和理財需求的投資者提供產品選擇和服務。公司在2010年推出了全新的品牌形象,提出「信利正 睿見遠」的品牌宣言,未來將秉持開拓創新的信念和履行社會責任的決心,努力實踐受託管理的庄嚴職責,全力提供更加優質的金融服務。 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立於2001年5月,是由原上海財政證券公司和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證券總部新設合並成立的全國性綜合類證券公司。公司注冊資本金26.1億元人民幣,股東單位為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和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2005年12月,公司成為全國創新試點證券公司之一。同時,公司也是上海國際集團核心成員企業之一。
公司現擁有各類專業人員1000餘人,營業網點56家,已形成以上海為中心,北京、深圳、重慶、溫州、南京、杭州等發達城市為主體的經營網路。公司資產質量優良,業務資格齊備。公司下屬現有海際大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海證期貨有限公司兩家子公司。公司於2007年正式受讓中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證券類資產,實現了經紀業務的快速擴張,進一步推動了公司的戰略發展。
公司成立以來,一貫秉承「誠信、專業」的核心價值觀,以誠信經營為根本,以專業服務為中心;規范運作、穩健務實、開拓進取、和諧創新;立足上海,服務全國,在市場上樹立了良好的企業形象。公司將致力於打造自身經營品牌,走現代金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道路,不斷做強做大,努力成為國內一流的券商。 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1999年10月經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為集團公司控股企業,注冊資本人民幣50億元,連續八年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評定為資信等級AAA級單位。公司自成立以來,根據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發揮出「三個平台一個通道」作用,即政府的投融資平台、國有企業改制改組平台、資金資產管理平台和盤活國有資產的通道,在創新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新思路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公司積極參與國泰君安證券改制重組和增資擴股,以及浦發銀行等金融機構改制重組、引進戰略投資者和上市等業務。公司支持國有企業上市重組,收購重組B股上市公司上海陽晨公司,還參與了交大南洋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公司促進國有資本有序進退,通過各種業務運作形式歷年累計盤活國有資產近百億元,協助市國資委逐步建立起一整套不實資產處置業務的運營系統,累計接收處置73家(次)集團公司不實資產270多億元。公司積極落實上海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投資污水治理工程,公司和旗下上市子公司陽晨公司控股的竹園第一污水處理廠是目前我國污水處理領域最大的BOT項目之一。公司實施並完成上海市政府對上海同盛集團、上海申鐵投資公司等項目的戰略投資。 上海國際集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立於1987年,注冊資本15億元人民幣,管理資產規模市值近80億元人民幣。作為上海國際集團金融投資控股框架下的資產管理平台,公司以自有資金杠桿社會資金開展直接投資業務,並提供相關資產管理服務,具備完整的資本增值鏈條,作為集團金融產業鏈中的重要一環,努力成為上海構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中堅力量。
成立20多年來,公司運用國際通行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模式,形成直接投資、資產管理、資產處置等專業化的業務功能,共開發了上百個大中型私募股權投資項目,涉及金融、地產、製造等行業,在直接投資領域積累了豐富的資源,投資夥伴均為著名的國際國內企業。公司以豐富的資產管理經驗提供價值增值服務,並通過上市、股權轉讓等多種渠道實現了數十個項目的增值退出。公司經營穩健,業績卓著,連續23年實現盈利。
公司秉承誠信、合作、堅韌、創新的核心價值觀,團隊整齊、資源豐富,具有強大的核心競爭力和優秀的企業文化。公司連續六屆十二年蟬聯上海市文明單位稱號,是首批通過浦東新區企業社會責任評估達標的唯一金融單位,是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2010年,公司被命名為「上海市企業文化建設示範基地」。 上海國際集團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立於1987年5月,現為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1.09億元,主要從事與資本、資產服務和管理有關的各類投資、經營和咨詢等業務。
公司前身是上海市投資信託公司(後組建為「上海國際集團」)業務部,早年主要從事技術設備的進出口業務,曾為上海市的市政基礎建設和技術引進做出過突出貢獻。自2003年起連續三屆榮獲「上海市文明單位」稱號。
2009年6月,根據集團戰略部署,公司更名轉型為投資管控型企業,開始了在金融服務領域的投資探索。作為集團金融服務板塊的重要載體公司,公司承載著整合集團的金融服務業務資源,投資新興金融服務業務領域,補充集團金融產業鏈,支持集團戰略的重任。現階段,公司主要在「衍生類金融業務」以及「金融性中介及相關配套服務業務」兩個領域謀求發展,通過對這兩個領域內相關產業的投資和經營,逐步完善業態布局,形成產業服務鏈,並成為集團金融產業鏈的有機組成和自然延伸。公司經營目標是通過3-5年的發展,成為以上海為核心、以長三角為基礎的全國一流的金融服務公司,為推進上海「兩個中心」建設做出貢獻。 上海國際集團(香港)公司(以下簡稱:香港公司),成立於2006年8月,是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為推動集團進一步發揮金融國資平台功能,聯通滬港兩地資本市場,積極參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集團通過歸集德國、日本、美國及原香港有關子公司和辦事處資源,制訂戰略規劃,重組轉型香港公司,以發揮市屬金融國資的海外投融資平台功能。
香港公司以「市場化、國際化、專業化」為原則,做大做強資產管理和直接投資兩大業務板塊並形成經紀業務、投資銀行等共同發展的業務布局,成為集團金融主業新的增長點。公司將通過香港本地上市打通集團海外資本市場通道,最終發展成為與國內集團聯動並行的海外金融控股公司。
香港公司的業務主體已在香港擁有成熟的運作經驗,下屬的香港滬光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1993年,是上海第一個在境外注冊和管理上市基金的資產管理公司。
香港公司的轉型發展將致力於為上海金融國資國企改革努力探索和積累經驗,在探索過程中充分發揮如下功能:
資源整合功能——通過搭建海外投融資平台架構和香港本地上市,集成與整合境內外兩個市場的優勢資源,推動市屬金融國資國企參與國際資本市場,提高金融國資證券化水平。
業務協同功能——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並以優勢資源為基礎,積極拓展資產管理和直接投資主營業務,在業務運作中建立協同機制,促進海外與上海金融機構展開業務深度合作,實現發展共贏。
人才培養功能——以培養鍛煉集團優秀人才為基礎,逐步發展成為市屬金融國資國企的海外培訓基地,吸引全球優秀人才參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5月,由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持股51%)和JP摩根資產管理(英國)有限公司(持股49%)共同組建。
借鑒摩根富林明資產管理150餘年享譽全球的專業資產管理經驗,結合上海國際信託豐富的本地金融運作經驗,上投摩根將全力打造中國基金業的旗艦品牌,奉獻給國內投資者先進的資產管理理念和國際化的投資管理服務。
截至2010年12月底,上投摩根已推出十二隻開放式基金產品——中國優勢基金、貨幣市場基金、阿爾法基金、雙息平衡基金、成長先鋒基金、內需動力基金、亞太優勢基金(QDII)、雙核平衡基金、中小盤基金、純債基金、行業輪動和大盤藍籌,管理資產規模近600億元人民幣。
截止2010年,無論投資環境多空變幻,上投摩根均不負重託,為客戶爭取主動管理回報。憑借旗下基金業績表現,上投摩根在業內脫穎而出,贏得獨立專業機構高度評價,並迅速躋身國內基金業領先行列。 上海國利貨幣經紀有限公司由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和德利萬邦(歐洲)有限公司共同發起組建,成立於2005年12月20日,是中國首家獲准成立的貨幣經紀公司,開創了中國貨幣經紀行業之先河。公司注冊資本金為4,000萬元人民幣,其中上海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出資比例為67%,英國德利萬邦有限公司出資比例為33%。
公司從事以下交易的經紀業務:境內外外匯市場交易,境內外貨幣市場交易,境內外債券市場交易,境內外衍生產品交易,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2006年獲得進入國內銀行間市場、開展人民幣經紀業務的許可。2009年4月獲准進入國內銀行間市場開展外匯經紀業務。
公司將致力於在中國政策法規許可的范圍內,在中國金融機構間特別是銀行間搭建平台,通過採用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充分發揮自身專業經驗和優勢,向國內外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經紀服務,從而為提高市場流動性、豐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功能體系、推動中國貨幣市場專業化分工、促進中國貨幣市場的發展做出有益的貢獻。 上海市再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在上海市委、市政府貫徹中央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的背景下成立的,具有較強的國有背景和資本實力,是上海地區成立的第一家再擔保專業機構。
公司經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批准,由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張江(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徐匯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上海楊浦知識創新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出資組建,於2009年8月27日掛牌成立,注冊資本6.5億元人民幣。
公司秉承「市場化運作、政策性職能」的原則,全面支持上海信用擔保機構發展、科學構建上海信用擔保運營體系、努力規范上海信用擔保市場秩序,進一步加大對上海市中小企業的幫扶力度,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作貢獻。
上海市上投房地產有限公司 上海通達房地產有限公司
上海市上投房地產有限公司和上海通達房地產有限公司為上海國際集團全資子公司,兩公司於2006年7月18日合署辦公。上海市上投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投房產)成立於1991年8月26日,注冊資本現為7.7億元人民幣。上海通達房地產有限公司成立於1993年初,注冊資本現為12.205億元。
作為公司前身的上海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房產部,早在80年代即投身剛起步的上海房地產開發建設,打造了許多上海第一批的涉外寫字樓、公寓和酒店。20世紀90年代,公司參與大型居住區的開發建設和上海市區的商品住宅建設,建造了一批優秀住宅小區。公司還受託承建了市級和國家級重點工程項目——上海市財稅綜合大樓和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進入二十一世紀,公司以上海為中心,在長三角地區和環渤海地區開發投資了多個較大規模的住宅項目。
公司自成立以來累計開發建築面積近300多萬平方米,住宅開發項目多次獲得「魯班獎」、「白玉蘭獎」、「人居經典大獎」、「環境設計金獎」等各種獎項。2003-2009年,公司連續榮獲上海市房屋與土地資源管理局評選的「上海市房地產開發企業50強」。2007-2009年,公司連續三年進入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行列;2007-2008年連續兩年入選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成長性TOP10,2009年入選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穩健性TOP10。 上海華東實業有限公司原為南京軍區軍辦企業,1999年整體移交地方後,隸屬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為集團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2億元,總資產5億元,主要經營管理投資企業,提供與投資相關的咨詢和服務業務以及房地產開發經營(暫定)。
公司現主要資產為「新華東國際大廈」,位於上海市浦東南路1540號,總建築面積3.2萬平米,總投資4億余元人民幣,於2011年下半年竣工並投入使用。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兩個:上海華東汽車俱樂部有限公司和上海華亮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房產、商務樓出租業務。
近幾年,華東公司積極調整資產結構,加快企業發展轉型,對原有的物流、汽車服務業資產進行了全面清理處置,現已基本實現由生產服務型向資產管理型的轉變。公司依託國際集團金融產業鏈優勢,將分步驟參與中小型企業金融服務業的投資,以組建小額貸款公司為切入點,逐步向金融服務領域滲透,通過與集團其他金融板塊的對接形成特有核心競爭力,最終形成以金融服務為主、資產管理為輔的經營業態。 上海國際集團金融發展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研究院),成立於2003年6月19日,注冊資本270萬元;是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獨家持有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研究院擁有強大的戰略合作資源。其母公司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是具有投資控股、資本經營和國有資產管理三大功能的戰略控制型的以金融投資為主業的投資集團。上海國際集團控股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上海國際集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國際集團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上海國際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國利貨幣經紀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再擔保有限公司;是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大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並投資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國和現代服務產業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航運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產業布局涵蓋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資產管理和金融服務等多個金融領域,並擁有一大批中高級金融投資管理專業人才。
研究院與集團戰略發展總部、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探索與研究》編輯部合署辦公。研究院將緊緊依託股東資源,致力於經濟與金融方面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及其實務應用研究,在金融專業高層次人才培訓、高管人員領導力培訓以及後備幹部培訓方面辦出特色。具體業務包括,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提供決策咨詢支持;開展上海市金融業內橫向科研合作;承接金融國資監管與戰略布局方面的課題研究以及金融與投資實務咨詢項目;提供中高級金融管理人才和專業人才培訓;建立國際國內金融學術與實務交流平台,舉辦高層次研討活動等等。

2. 章貢區區府字(20l5年)2號文賤

關於印發《章貢區主導產業發展扶持獎勵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區府字〔2015〕2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駐區有關單位,區屬各單位:
《章貢區主導產業發展扶持獎勵管理試行辦法》已經區政府研究並報區委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5年7月15日


章貢區主導產業發展扶持獎勵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加快我區主導產業發展步伐,爭當贛南蘇區振興發展排頭兵,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章貢區登記注冊、合法經營、照章納稅的有色金屬及新材料、裝備製造(汽車及汽車零部件)、生物醫葯、電子信息和節能環保等五大產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現代服務業及其他科技含量高、成長性好的企業。
第二章 扶持獎勵
第三條對企業上規模、上台階予以獎勵:
1.對新入規上戶的工業企業和商貿服務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其中20%獎勵給企業具體從事該項工作的人員。
2.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首次突破10億元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依此類推,主營業務收入每增長5億元,獎勵增加10萬元。對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物流、文化、旅遊、軟體、電子商務等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依此類推,營業收入每增長100萬元,獎勵增加1萬元。
3.對上繳稅金連續三年保持正增長,當年上繳稅金總額在2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長50%(含)以上的工業和商貿服務業企業,按企業當年新增上繳稅金區財政實得部分的10%一次性獎勵給企業發展生產;對上繳稅金連續兩年保持正增長,當年上繳稅金總額在5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長20%(含)以上的工業和商貿服務業企業,按企業當年新增上繳稅金區財政實得部分的20%一次性獎勵企業發展生產。
4.對首次公開發行上市或通過並購重組上市的企業,由區財政給予每戶企業一次性獎勵800萬元。對掛牌「新三板」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200萬元。對掛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系統的企業,每戶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掛牌中小企業股權報價系統的企業,每戶一次性獎勵15萬元。
5.對年上繳稅金總額首次達5000萬元的工業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首次達1億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依此類推,上繳稅金總額每增長5000萬元,獎勵增加50萬元。
6.對年銷售收入達到5億元以上的生物醫葯企業,按其銷售增加值的2%給予獎勵。
7.對從事稀土廢料回收加工、鎢加工、貿易企業以及鎢、鈷原礦貿易企業(無法取得進項稅發票的),年內銷售額達1000萬元的,按照其銷售額的5%獎勵給企業,獎勵總額不超過該企業當年所上繳稅金的30%。
8.對年上繳稅金達50萬元的電子商務企業,獎勵5萬元。在此基礎上,年上繳稅金每增長10萬元,獎勵增加1萬元。
9.對年營運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物流企業,按其營運收入的10%給予購車補助,補助總額不超過該企業當年所上繳稅金區財政實得部分的90%。
10.對新評為國家5A、4A、3A級的旅遊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80萬元、50萬元、1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榮譽的4A級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對被新評定為五星級、四星級、金葉級綠色旅遊飯店、銀葉級綠色旅遊飯店的賓館飯店,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對創建為國家、省級、市級旅遊標准化試點單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對獲評五星級、四星級旅行社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獲全國「百強」旅行社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第四條對主導產業新投資項目予以扶持補助。
1.對固定投資總額1億以上的新入駐工業企業及固定投資總額3000萬以上的新入駐現代服務業企業,根據固定投資進度,按照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予以補助。
2.對固定資產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經主管部門核準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按新增技改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對開展生產線智能化改造和提升的「機器換人」示範項目的企業,按設備購置額的10%給予補助。
第五條對企業科技創新予以扶持獎勵。
1.對自主創新能力強、科技創新活動成效突出,研發經費占銷售收入較高比率的高成長性高新技術企業,按研發經費的3%予以補貼。
2.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創新團隊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獲得省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創新團隊50萬元、30萬元、15萬元。
3.對成功申報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並獲立項的企業,每項一次性補貼20萬元;對成功申報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等國家重點科技計劃,國家創新基金並獲立項的企業,每項一次性補貼10萬元;對新列入國家重點新產品並在本地組織投產的企業,每項產品一次性補貼10萬元;對獲得省級優秀新產品,並在本地組織投產的企業,每項產品一次性補貼5萬元。
4.對新獲批成立的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工程)實驗室、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100萬元;對新通過認定的國家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國家級創新型試點企業,新創建院士工作站、國家級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50萬元;新創建省級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30萬元;對新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新創建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優勢科技創新團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20萬元;鼓勵有條件的企業並購或建立海外研發機構,對新收購國外研發機構的企業,可按收購合同金額的5%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5.對圍繞我區特色優勢產業發展,以企業為主體,聯合高校院所等新組建的國家級、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10萬元。
6.對獲得發明專利(軟體著作權)且在章貢區投資並組織生產,該產品年銷售收入達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每項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7.對獲得省以上「首台(套)重大裝備及關鍵零部件的研製和應用」項目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第六條對企業加強品牌質量建設,創建名牌予以獎勵。
1.對當年被認定為「中國工業品牌培育試點企業」、「中國名牌產品」、「中華老字型大小」和核准注冊為地理標志證明(集體)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當年獲得「江西省名牌產品」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被認定為國家馳名商標的企業給予每件20萬元的獎勵,對被認定為江西省著名商標的企業給予每件5萬元的獎勵,對被認定為贛州市知名商標的企業給予每件1萬元的獎勵。對當年獲得國家守合同重信用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5萬元;對當年獲得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當年獲得贛州市守合同重信用稱號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2.支持我區工業企業(單位)參與國際、國內標准化活動。對承擔國際(國家)標准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委會、工作組的企業(單位),可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資助;對主導制修訂國際標准、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地方標準的企業(單位),可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和10萬元的補助。
3.對當年總承包創國家魯班獎的建築業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創省杜鵑花獎的給予一次性獎勵 20萬元。
4.對當年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等三合一認證,且無質量違法行為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5.對獲批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省級服務業龍頭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6.對當年通過省級認定的節能減排科技創新示範企業、循環經濟試點企業或清潔生產示範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
7.對於新認定的省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示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1萬元,對新認定的市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示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5000元。
第七條對企業利用外資擴大出口予以獎勵。
1.企業以外資注冊且現匯進資(含後續進資)50萬美元以上的,每進資50萬美元獎勵1萬元人民幣,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2.支持區內出口企業參加出口展銷會,對參加展覽的,給予展位費用30%的獎勵(如上級有獎勵,則我區獎勵相應調整,原則上不超過展位總費用)。
3.對在我區報關出口的外貿生產企業,出口額比上年度每增加50萬美元獎勵1萬元人民幣,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對軟體和物聯網企業予以獎勵扶持。
1.對當年獲得國家級、省級兩化融合示範企業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
2.對於成功申報並獲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一級、二級、三級資質認證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15萬元、10萬元。
3.對於成功申報並獲得國家保密局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甲級、乙級、單項資質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5萬元。
4.對新入駐區政府設立的軟體與物聯網園區的企業,經認定符合章貢區發展軟體和物聯網重點產業的,租賃期滿一年後,按240元/年·㎡的標准, 給予面積不超過300㎡辦公場所租金補貼,補貼期三年。在補貼期間內,如將辦公場所轉作他用,則全額追回所得補貼款。
第九條對金融服務企業進行獎勵扶持。
1.對在我區納稅的銀行機構,年凈營業利潤達4億元的,獎勵50萬元,在此基礎上,年凈營業利潤每增長4000萬元,獎勵增加10萬元;對其他金融企業,年凈營業利潤達1000萬元的,獎勵30萬元,在此基礎上,年凈營業利潤每增長500萬元,增加獎勵10萬元。
2.對引進或新設立的信託公司、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第三方支付機構等法人金融機構,按不超過其注冊資本的2%給予一次性開辦經費獎勵,單家機構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對引進或新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且注冊資本在3000萬元(含3000萬元)以上、經營三年以上的,所募集的基金50%以上投入章貢區產業、企業,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100萬元;對區外引進或新設立且經主管部門備案的私募股權基金、創業投資企業(合夥制企業)、風險投資企業,且基金規模1億元(含1億元)以上、經營一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30萬元。
4.對引進或新設立的隸屬於金融機構全國性總部單獨設立的金融配套服務機構,如信用卡中心、客戶服務中心、票據單據處理及備份中心、支付結算中心、研發中心、信息技術和數據處理中心、業務營運中心等法人機構, 且人員在50人(含50人)以上、營業面積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上, 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5.對金融機構新建辦公大樓的,竣工使用且在章貢區納稅的,按建築面積給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實際使用5年內不得對外出售。
6.對引進或新設立的金融機構及金融服務中介機構,在贛州中心城區購買自用辦公用房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方米200元標准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購房補貼分五年平均到位,實際使用5年內不得對外租售。
7.對引進或新設立的金融機構及金融服務中介機構,在贛州中心城區租賃自用辦公用房600平方米(含600平方米)以上且租期不低於3年(含3年)的,自租賃之日起2年內每年按照每平方米10元/月給予補貼,累計補助不超過100萬元,3年內不得對外轉租。
8.鼓勵區屬融資性擔保公司增加對區屬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金額,凡是為章貢區屬中小企業擔保貸款全年實際發生額達到6000萬元的區級融資性擔保公司,按照其擔保貸款發生額的3‰給予風險補助,每家擔保機構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第十條對總部經濟企業予以獎勵扶持。
1.支持發展企業總部經濟,對經認定的總部企業最高可給予企業新增地方稅收貢獻前3年80%、後2年50%的獎勵;對國內外上市公司、世界500強、中國500強、行業20強或央企收購兼並我區企業的,按其新增地方稅收貢獻5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
2.對新引進或設立,且入駐產業集聚區的總部經濟企業,經認定符合章貢區發展總部經濟重點產業的,前三年內給予全額辦公場所租金補貼,第四、五年分別給予50%辦公場所租金補貼。在補貼期間內,如將辦公場所轉作他用,則全額退回所得補貼款。補貼資金按照先墊後補的形式,租賃費用滿一年後開始補貼,按年結算。
3.對稅收貢獻度大的企業總部經濟的扶持,可以一事一議。
第十一條對電子商務企業進行培育扶持。
1.對入駐電子商務集聚區的電子商務企業,前三年內區政府免費提供場地,第四、五年分別給予50%辦公場所租金補貼。對未入駐電子商務集聚區的規模以上電子商務企業,經認定符合章貢區發展電子商務重點產業的,三年內按年租金給予不超過每平米60元的補貼,每家企業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在補貼期間內,如將辦公場所轉作他用,則全額退回所得補貼款。補貼資金按照先墊後補的形式,租賃費用滿一年後開始補貼,按年結算。
2.對電子商務企業,經認定符合章貢區發展電子商務重點產業,企業新租用光纖專線的,租賃第一年給予租賃費用30%的補貼,每家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15萬元。
第十二條對文化創意企業進行培育扶持。
1.扶持中小文化創意企業發展。經認定的中小文化創意企業入駐政府投資建設的文化產業用房或入駐經認定的文化產業園區的中小文化創意企業給予房租補貼,即前3年給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房租、500—1000平方米部分房租減半資助。
2.鼓勵建設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對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文化產業示範基地或重點文化企業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
3.做大動漫產業。獎勵原創動漫影視作品。對動漫企業創作的原創影視動畫作品,在國家、省級電視台播出的,二維動畫片由區財政分別按每分鍾2000元、1000元標准給予原創企業一次性補助,三維動畫片分別按每分鍾3000元、2000元標准,給予原創企業一次性補助,但每部作品原則上最高分別不超過 80 萬元、40 萬元(在多個台播出的從高但不重復補助);在全國院線播放的原創動畫電影每部補助 50 萬元。
4.支持廣播影視產業發展。扶持移動電視、手機電視、電視購物等新媒體、新業態。原創電視劇在央視主要頻道、省級上星頻道黃金時段首輪播出的,原創電影公映達到一定票房的,原創網路大電影在愛奇藝等知名網站播出,並達到300萬以上點擊率的,給予5-10萬元獎勵。
5.拓寬文化遺產開發。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開發利用。對區級以上傳統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資源產業化開發利用的項目,年銷售金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由區財政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對省級以上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給予每年5萬元的獎勵。
6.培育新型文化創意業態。鼓勵文化企業在與科技、金融、旅遊、體育、信息、物流等產業融合中創新產業業態。支持文化企業申請專利,對每項授權發明專利,一次性給予2500元的補助,對每項授權實用新型專利一次性給予1500元補助,對每項授權外觀設計專利,一次性給予1000元補助。
第三章 申報審核認定程序
第十三條 本辦法獎勵政策和產業扶持事項按項目實施進度予以兌現。
第十四條 認定程序:企業向行業主管部門申請——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單位聯審——對外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區分管領導審核——區政府會議批准——財政支付給各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撥付至企業。
第四章 獎勵扶持資金管理
第十五條 區財政預算中設立「產業發展扶持基金」,並根據產業發展情況逐年增加,當年未使用完的「產業發展扶持基金」結轉至下一年度使用,當年預算安排額度不足以支付的由區財政報請區政府後從預備費中列支或列入下一年度預算安排支出。
第十六條 企業在各級政府同時申報同一類扶持資金且已獲區級以上扶持的,區級原則上不再重復扶持,如上級扶持標准低於區級標准,則按區級扶持勵標准給予補差。原則上對同一企業的獎勵總額以不超過該企業對地方的貢獻為限。
第十七條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申報的獎勵扶持事項嚴格審核把關;區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獎勵扶持資金的監管,對以虛假資料騙取扶持獎勵的企業,一律依法追回扶持獎勵資金。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對章貢區貢獻特別大的企業和特別重大的項目,獎勵政策實行一事一議。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各扶持獎勵項目牽頭單位和章貢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相關政策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准。

3. 江西建工第二建築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簡介

公司依託「大市場」發展戰略,不斷推動企業做大做強,工程業務輻射全國各地,重點介入有社會影響力的工程,創業績,樹形象,拓市場;並走出國門,先後在伊拉克、尚比亞、衣索比亞、新加坡、日本等國家承建工程,贏得國際信譽。與此同時,積極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使房地產業成為公司生產經營的重要一極。公司下轄20個省內分公司、13個省外分公司以及尚比亞、新加坡2個海外項目部。年施工生產能力25億元以上。
作為江西建築行業的排頭兵,公司幾十年來轉戰贛鄱大地,功勛卓著。早期承建(參建)了江西賓館、南昌工人體育館、江西展覽館、人民大會堂江西廳等經典建築。近年來,又承建(參建)了在江西省博物館、江西省科技館、贛粵高速公路、南昌市第二長途電訊樞紐大樓、南昌銀行金融服務中心等一大批國家省市重點工程中,尤其電廠建設、鋼筋混凝土煙囪等高聳構築物施工享譽省內外,目前又進入核電領域。創出中國建築工程魯班獎、國家銀質工程獎、江西建設工程「杜鵑花」獎以及省市優質工程200餘項,創省市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樣板工程300多項。
公司一貫注重科技創新,在長期的實踐中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施工工藝和技術優勢,其創新開發的鋼筋混凝土煙囪滑模施工工藝、鋼筋混凝土筒體外立柱式液壓爬升倒模施工技術等12項新技術中多項獲省市科技進步獎,編入省級和國家級工法。注重管理創新,在全省同行中率先通過ISO9002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及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促進辦公條件、手段現代化,優化企業網路平台,在全省率先運用遠程視頻監控現場施工;加強人才庫建設,擁有各類建造師300餘人、「五大員」380多人,初、中、高級職稱人員71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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