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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金融機構業務創新

發布時間:2021-07-10 18:37:42

A. 我國金融機構應該更加積極地推動什麼等互聯網金融創新

9月18日消息,經過李 克 強 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下發了《北京加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總體方案》,明確提出「加快國家科技金融創新中心建設」,並在這一總體框架要求下,「推動互聯網金融創新中心建設」。


科技金融創新中心的建設,《方案》具體規劃為:


完善創業投資引導機制,通過政府股權投資、引導基金、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市場化投入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科技創新領域。結合國有企業改革建立國有資本創業投資基金制度,完善國有創投機構激勵約束機制。按照國家稅制改革的總體方向與要求,對包括天使投資在內的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等創新活動的投資,研究探索相關稅收支持政策。支持「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發展,大力推動優先股、資產證券化、私募債等產品創新。開展債券品種創新,支持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雙創」孵化產業通過發行債券進行低成本融資


推動互聯網金融創新中心建設。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探索為科技創新創業企業提供股權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方式;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實現投貸聯動,支持科技創新創業。


這是在8月8日國務院發布的《十三五國家科技創新規劃》整體框架下針對北京科技創新發展提出的頂層設計。早在2012年,多部委就發文將中關村建設為國家科技金融創新中心,並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中關村科技金融服務體系。


北京市促進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另一個頂層意見出現在2016年1月底,彼時北京市政府下發了《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實施意見》,提出「加大互聯網金融安全監管力度,加快建設安全風險防控平台,提高互聯網金融領域的風險防控能力。」實施意見將「互聯網+金融」列入了北京地區「互聯網+」實施重點領域的第一條。


實施意見要求全面提升互聯網金融服務能力和普惠水平,構建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擴大第三方支付、移動支付服務市場份額,穩妥推進個人對個人(P2P)小額借貸交易。鼓勵眾籌業務發展,打造股權眾籌中心。


實施意見顯示,「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推進工作,將由市金融局牽頭,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監局、北京證監局、北京保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工商局、市網信辦負責。


從上述幾大方案來看,北京市將推動科技與產業、科技與金融、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

B. 淺論我國電子銀行業務的發展創新

電子銀行始於上世紀90年代,主要包括網上銀行、電話銀行和手機銀行等;銀行卡業務包括借記卡、准貸記卡和貸記卡,2004年末發卡量已達7.7億張;衍生產品包括期貨、期權、互換、遠期等,交易量已超過3000億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近兩年發展迅猛,已有二十多個品牌、上百種產品。

建行電子銀行上半年交易額達兩萬億元
建設銀行電子銀行客戶數量突破2000萬大關
工商銀行電子銀行交易額同比增長91%

電子銀行已經成為銀行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的重要渠道,佔全部業務量的比重高達 25% 以上,而且仍在快速增長之中。電子銀行之所以受到客戶青睞,關鍵在於它的方便、快捷、安全,具有傳統網點服務無可比擬的優勢。比如,電子銀行不受時間和場地的限制,可以 7 × 24 小時隨時隨地獲得服務,使您不必為繳費、工資查詢、匯款等奔波於銀行之間;電子銀行使您無需填寫各類存款單、取款單等紙質憑證,只要通過點擊滑鼠或撥打電話等方式就可以享受到快捷的金融服務;電子銀行還能夠提供許多傳統網點無法提供的服務如網上購物、自動轉賬、家庭理財等等。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制定新業務研發戰略和規劃,嚴密論證新產品的可行性,充分評估和測算業務風險,完善產品定價機制和風險控制措施,做到成本可算、風險可控,避免盲目和無序競爭;根據金融消費者的不同情況,全面介紹產品和服務品種,充分披露信息、揭示風險,有效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他同時要求,各級監管部門要適應在創新中防範金融風險的需要,根據各類新業務的風險特徵,加緊推進創新業務的監管制度建設、積極推動社會法制信用環境建設,努力實現監管方式科學化、監管隊伍專業化,促進銀行業建立有效的創新機制和體系、促進銀行業新業務在防範風險前提下的穩健發展。

C. 論述現階段物流金融業務創新內涵及其基本結構

物流金融業務創新的核心思想
在我國目前的物流金融實踐中
,
常見的業務形
式是基於存貨的質押融資
,
它是商業貸款中最基本
的一種質押貸款方式。與基於企業信用評級的貸款
方式不同
,
該業務方式的關鍵在於對質押物品的管
理和控制上
,
而前者的關鍵是
/
事前
0
對企業資信的
評估。美國中小企業貸款業務中
,
存貨質押融資在
內的動產質押業務占
70
%
[
25]
。在其最純粹的信貸
業務形式中
,
借款企業將其存貨作為質押對其貸款
進行擔保
,
從而彌補生產、
銷售過程中的資金短缺
,
並通過存貨銷售轉換為現金來償還貸款。銀行或其
他任何從事該業務的金融機構以質押存貨補償當貸
款者違約時的損失。
一般來說
,
存貨用作質押的風險比應收賬款融
資方式可能更大
,
因為某些存貨貶值、
過期很快
,

有的存貨特別是工業製成品二次出售的價值較小。
相比
較而言
,
具有較
穩定的預
價格
那些
/


0
產品則比半成品、
季節性商品的可獲得貸款可
能性和對貸款的保障都大。銀行願意發放的貸款
數量也隨用作質押的存貨質量而不同
,
通常國外銀
行的貸款價值比介於
50
%
~
80
%
之間
[
1
8
]
。當庫存
在企業流動資產中所佔比例較大時
,
基於存貨的質
押融資就成了較為重要的一種融資選擇。
在傳統
的質押
融資
方式

,
借方
企業
(
債務

)
直接憑借其動產或者某種權利向商業銀行
(

權人
)
申請貸款
,
參與方主要為借方企業和銀行兩
方。在這種兩方契約關系下
,
存在著一些制約其業
務發展的瓶頸
:
從質物品種上看
,
對於依法可以轉
讓的股份
股票及其他有價證券
,
中小企業在資金
緊張時
,
通常趨向於直接將其變現。對於依法可以
轉讓的商標專用權、
專利權、
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
權利
,
其價值評估存在很大不確定性
,
難以為金融
機構所接受。所以
,
中小企業真正可以並願意用於
質押的財產主要為在一定時期內處於存儲狀態的
原材料、
產成品等動產。並且在兩方契約模式中
,
質物佔有會遇到實施上的障礙。在原則上質權人
必須佔有質物
,
質權才有效。這一原則
,
對銀行來
說存在明顯的問題
:
首先
,
銀行缺乏倉庫存放借方
企業出質的設備或其他貨物
;
其次
,
借方企業用於
質押的物品對其產銷供應鏈的運行有很大影響
,

方企業需要使用或銷售貨物
,
要求將實際的佔有轉
移給銀行是不合適的
,
這要求金融機構在實現對質
物佔有權的同時盡量降低對借方企業正常產銷活
動的影響。
為解決這一困難
,
國際上採取推定佔有代替實
際佔有。因此
,
在國外
,
銀行在融資時更多地是基
於信用評估來展開業務的
,
即銀行通過對借款企業
進行信用度分析
誠信評估以及實力評價後
,
貸款
給需要資金的企業。這種模式是必須建立在嚴格
完善准確的信用制度基礎上的。這里
,
銀行為了避
免風險
,
最關注的是企業的信用度和盈利能力
,

質上首先關注的是借款企業的信用風險。
在我國
,
由於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
,
現實環境
中存在著大量的信用欺

,
面對眾
多中小企業來

,
看住貨物要比
看清楚這些企業
的信用容易得

,
所以按照
5
擔保法
6
的規定實施對質押物的物
理佔有就成為必要。在這種情況下
,
銀行等金融機
構要實現對動產質物的佔有權
,
必須藉助借方企業
之外的第三方提供質物監管與倉儲管理服務。面
對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和分散的貸款
,
銀行等金融
機構不可能為每一筆業務代借方企業尋找合適的
質物監管或倉儲管理人
,
同時也不願接受質物分散
存放在各借方企業自己的倉庫中。因此
,
在質押擔
保模式中引入物流企業作為第三方中介機構對整
個業務的發展產生了積極的作用。這里參與物流
金融業務的物流企業主要是指資金實力比較雄厚
,
內部管理完善
,
信用良好
,
具有適應業務需要的物
流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物流企業。銀行作為質
權人
,
不完全具備監管質物的條件
,
此時物流企業
的出現
,
擔負起幫助銀行看管質物的職責
,
滿足了
質權人的要求
,
為質押業務的開展掃除了障礙。通
過第三方的物流企業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
,
可以改
善信息不對稱情況
,
提高銀行信貸資金盈利能力。
同時這一業務的開展密切了銀企關系
,
可以深入了
解企業的經營狀況
;
正是因為物流企業的存在
,

長了銀行的服務之手
,
物流企業的管理、
控制和服
務水平直接成為決定此業務能否開展和開展方式、
靈活性、
融資效率、
風險管理的核心
,
表現出不同於
傳統銀行業
務的特色
,
真正形成了
銀行
)
物流企

)
借方企業的三方契約關系。所以
,
這實質上是
一種物流企業參與下的質押擔保業務。
對於物流企業來說
,
參與該項服務
,
首先拓展
了物流企業的服務領域
,
有助於積極爭取客戶
,

得市場份額
;
其次這一增值服務可以通過收取手續

,
提供所加工的信息產品等形式增加企業的經濟
收益
;
還為以後其他的相關服務做好准備。物流與
金融的業務整合及創新
,
對銀行、
物流企業、
借方企
業都有較強的吸引力
,
可以達到三方得利、
共同發
展的
/
多贏
0
目的。
在這種業務形式中
,
物流企業接受銀行委託實
際佔有質押物
,
此時銀行對風險的關注點也發生了
變化
,
檢驗質押物的法律屬性是否明確、
價格波動
是否穩定以及流通變現是否容易等
,
成為銀行控制
風險的主要內容
,
即將還貸中的借款企業的信用風
險轉化為質押物的價格波動風險。同時
,
防範物流
企業
的道德風
險、

分考慮借
款企業的
經營
(


)
能力
,
也成為銀行風險控制關注的內容。
發展
,
借方企業則由流通企業向流通、
生產企業的
更廣范疇發展。由於掌握著大量的歷史和實時的
物流信息
,
物流企業參與質押融資業務後
,
成為聯
結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的綜合性服務平台。現實

,
金融機構與物流企業的合作關系在不斷加強和
深化
,
有物流企業參與的、
新型的中小企業投資機
構和信用擔保及服務體系正在建立。
6

結束語
經濟的發展靠創新。只有創新才能使企業拓
展新的運作模式、
發展經營特色、
形成核心競爭力
,
適應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的競爭。物流金融業務作
為一種新型的具有多贏特性的金融業務品種
,
在促
進國民經濟發展的同時
,
其中也蘊含了很多風險因
素。只有充分認識、
理解業務中的風險因素
,
才能
在業務開展時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
,
預防和控制風

,
也才能使物流金融業務健康有序地發展。結合
我國的實際
,
在物流金融創新研究中
,
我們主要從
商業模式、
質押品種選擇、
信貸合約設計、
風險管理
和控制幾方面展開有關的工作。

D. 我國有哪些金融創新金融創新對金融發展有哪些貢獻

中國的金融創新: 一、隨著中國加入WTO後金融開放進入程序化、規范化時期,外資銀行的進入與競爭將促進銀行業的制度建設。銀行業將從健全現代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出發,建立健全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謀發展的內在機制,把銀行辦成真正的現代金融企業。有條件的商業銀行將建立符合國際發展潮流的銀行控股公司,參股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甚至其他商業銀行),實行業務綜合化、專業化、全球化,以此提高其業務競爭力,增強創新能力。 二、銀行內部機構設置創新 中國銀行業將適應金融創新的要求,在內部管理方面建立有助於促進金融創新的機構設置。銀行業工具創新要求銀行在機構管理上進行相應調整,根據潛在業務發展的需要,及時增加有利於促進金融創新的部門設置。未來銀行內部將成立金融創新或金融工程中心,專門負責金融市場監測,制定有關金融創新規劃。一般來說,銀行業金融創新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一種新的金融產品的出現,往往很快就被其他金融機構模仿。不過,率先推行金融創新的金融機構往往可以在客戶資源上獲得比較優勢。因此,率先把握潛在金融工具需求趨勢,推出新的金融工具的銀行,不僅可以有效開發市場:而且能夠促進相關業務的開展。通過業務的綜合經營,使銀行業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和利潤來源。 三、銀行業產品創新 20世紀末中國銀行業已經在加強信貸管理的基礎上,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對銀行信貸的需求,積極開展消費信貸、助學貸款,拓展銀行中間業務。加強銀證、銀保、銀企合作,推進金融業務電子化、網路化建設。21世紀,銀行業務創新會得到進一步發展,尤其是與住房、汽車消費、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相關的銀行業務會有新的突破。銀行業傳統的存貸款利差將進一步縮小。存款來源會因證券業、期貨業、保險業的發展而受到抑制。因此,銀行要適應直接融資不斷擴大的要求,為客戶提供多元化的中間業務服務,外匯交易、衍生交易、投資理財等金融服務將會有較快發展。同時,銀行業將通過銀行控股的證券公司、保險公司推進綜合業務開展,加強銀行與證券、保險之間的業務聯系與合作。在拓展中間業務時,銀行業將適應客戶對中間業務的需要,注重業務的特色化、專業化,創造高效的金融服務品種。中國銀行業的產品創新也可能面臨一系列困難,除了銀行自身創新動力、技術支持等約束外,還受到國民經濟和客戶群體條件的影響。具體表現在:一是銀行業務創新不能離開國民經濟運行的基本現狀。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是銀行業金融創新的基礎,銀行業管理制度創新也離不開經濟體制改革的現實,而金融工具的推出是國民經濟運行在銀行業的具體體現。比如,利率和匯率的變化引起金融資產價格的變化,由此產生對金融資產保值和投資的要求,才出現新的金融工具。二是國內企業作為銀行業的主要客戶,其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的建立和完善直接關繫到銀行業的經營,銀行業的產品創新最終要由客戶需求決定,而不在於銀行自身。事實上,銀行業務創新不過是銀行為客戶「量體裁衣」,為客戶提供其所需的金融服務。因此,滿足企業和居民的需求,是銀行業金融創新的歸宿。 四、風險控制機制的創新 金融創新的本質是進行金融風險的重新配置。金融創新也會產生一系列新的金融風險,這就要求商業銀行對經營風險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21世紀,中國銀行業將適應金融市場變化的要求,在推進金融創新過程中,建立穩健的風險控制機制。如在利率、匯率劇烈變化的情況下,充分利用新的避險工具,保證銀行資產的增值與保值。21世紀,中國銀行業將參照現代商業銀行管理的「CAMEL體系」、「ROCA標准」以及銀行控股公司的「BOPEC標准」,建立動態的風險預警系統,及時跟蹤各種新的金融工具的風險和收益情況,加強銀行管理,在保證銀行業穩健經營的基礎上,努力提高銀行的創新能力和盈利水平,使銀行業在金融創新中得到穩健發展,充分發揮金融創新對銀行業發展的促進作用。 金融創新對金融發展有哪些貢獻:1.提高了金融市場的運作效率首先提高了市場價格對信息反應的靈敏度。金融創新通過提高市場組織與設備的現代化程度,使國際金融市場的價格能夠對所有可得到的信息作出迅速靈敏的反應,提高了金融市場價格變動的靈敏度,使價格快速及時對所獲信息作出反應,從而提高價格的合理性和價格機制的作用力。其次,增加了可供選擇的金融商品種類。現代創新中大量新型金融工具的出現,使金融市場所能提供的金融商品種類繁多,投資者選擇性增大。面對各具特色的眾多金融商品,各類投資者很容易實現他們自己滿意的效率組合。第三,增強了剔除個別風險的能力。金融創新通過提供大量的新型金融工具的融資方式、交易技術,增強了剔除個別風險的能力。投資者能進行多元化的資產組合,還能夠及時調整其組合,在保持效率組合的過程中,投資者可以通過分散或轉移法,把個別風險減到較小程度。第四,降低交易成本,使投資收益相對上升,吸引了更多的投資者和籌資者進入市場,提高交易的活躍程度。2.提高了金融機構的運作效率首先,金融創新通過大量提供具有特定內涵與特性的金融工具、金融服務、交易方式或融資技術等成果,從數量和質量兩方面同時提高需求者的滿足程度,增加了金融商品和服務的效用,從而增強了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提高了金融機構的運作效率。其次,提高了支付清算能力和速度。把計算機引入支付清算系統後,使金融機構的支付清算能力和效率上了一個新台階,提高了資金周轉速度和使用效率,節約大量流通費用。第三,大幅度增加金融機構的資產和盈利率。現代金融創新涌現出來的大量新工具、新技術、新交易、新服務,使金融機構積聚資金的能力大大增強,信用創造的功能得到發揮,使金融機構擁有的資金流量的資產存量急速增長,提高了金融機構經營活動的規模報酬,降低成本,加之經營管理上的創新,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增強。3.金融作用力大為加強金融作用力主要是指金融對於整體經濟運作的經濟發展的作用能力,一般是通過對總體經濟活動和經濟總量的影響及其作用程度體現出來的。第一,提高了金融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再配置效率。現代金融創新使發達國家從經濟貨幣化推進到金融化的高級階段和大幅度提高發展中國家的經濟貨幣化程度,導致金融總量的快速增長,擴大了金融資源的可利用程度並優化了配置資源效果;第二,社會融資和投資的滿足度及便利度上升。主要表現為:一是融資成本降低,有力地促進了儲蓄向投資的轉化;二是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能夠提供更多更靈活的投資和融資安排,從總體上滿足不同的投資者的籌資者的各種需求,使全社會的資金融通更為便利;三是各種投資與融資的限制逐漸被消除,金融創新後各類投資融資者實際上都進入市場參與活動,金融業對社會投資和融資需求的滿足力大為增強;第三,金融業產值的迅速增長,直接增加了經濟總量,加大了金融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度;第四,增加了貨幣作用效率。創新後用較少的貨幣就可以實現較多的經濟總量,意味著貨幣作用對經濟的推動力增大。

E. 我國金融機構的變革對經濟產生哪些影響

中國金融業發展面對的挑戰
記者:「後危機時代」全球主要經濟體經濟實力重新配置,國際金融體系和貨幣體系面臨重構,而國內經濟轉型加速和經濟增速放緩。在這樣的國際、國內背景下,我國金融業發展會面對哪些問題?
苑德軍:中國金融業進入了發展加速和開放擴大的新階段,既面臨著良好的成長機遇,也需要應對各種挑戰。
首先是經濟轉型的挑戰。推進在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基礎上的經濟轉型,是我國未來經濟工作的重心。這種轉型既是提高經濟增長質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也是我國經濟面對日趨險惡的國際外部經濟環境和日益強化的國內資源環境約束的必然選擇。可以說,經濟轉型是未來我國經濟發展的主旋律。
經濟轉型要求金融必須轉型,而沒有金融轉型,就無法實現經濟轉型。經濟轉型是金融轉型的依據和前提,金融轉型是經濟轉型的推手和動力。兩者緊密聯系,互相促進,相輔相成。支持經濟轉型特別是產業轉型,是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的主要方面和核心任務。
以銀行為主導的間接融資在社會融資結構中佔有優勢地位,決定了商業銀行在支持經濟轉型方面負有重要使命。適應金融轉型的要求,商業銀行的信貸業務應實現在發展戰略、支持重點、配置結構等方面的轉型,做到四個轉變:一是優化信貸投放的行業結構,使信貸支持重點從製造業向傳統產業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轉變;二是優化信貸資金配置的空間結構,使信貸資金配置從集中於經濟發達地區向區域均衡轉變;三是優化信貸支持的企業結構,使信貸資金投向過度朝大企業傾斜向重點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轉變;四是優化信貸業務結構,使信貸業務由傳統信貸向綠色信貸轉變。
必須有效發揮直接融資對經濟轉型的推動作用。要優化上市公司結構,優先安排戰略性新興產業所屬企業上市;加快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加快發展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引導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並購基金,增加創業資本供給,促進產業擴張、產業融合和產業並購,促進產業升級;大力拓寬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創新直接融資方式,支持更多企業利用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直接融資工具融資。
其次是利率市場化的挑戰。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刻不容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義,是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而利率作為資金價格則是資源配置的「指示器」和「調節器」。利率沒有市場化,就談不上金融資源配置的市場化和高效率,自然也就談不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利率市場化也是銀行商業化的一個重要條件。沒有利率的完全市場化,就不會有真正的銀行商業化。長期的存款利率管制損害了存款人利益,使存款人的存款在負利率情況下連保值也做不到,同時造就了銀行的高利差,使銀行可以安享壟斷利潤而阻礙了貸款定價能力、利率風險防控能力的提高,不利於銀行競爭力的培育。利率管制使利率信號失真,使利率難以有效地發揮宏觀調控功能,而且其也是誘發民間高利借貸的重要根源。因為在利率實行雙軌制並且金融市場資金供求關系高度緊張的情況下,市場利率必然大大高於管制利率。當前,整個經濟社會和金融當局都已經認識到利率市場化改革的迫切性,相信「十二五」時期利率市場化改革會有明顯進展。
利率市場化後,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將面對無時無刻存在的利率風險,股市和債市行情的波動將更加頻繁,利率對券商自營業務、資產管理業務、固定收益業務、衍生品交易業務等的影響加大,金融機構的產品定價能力、利率走勢監測分析能力、利率風險控制能力等亟待提高。
再次是金融業綜合經營的挑戰。在金融業綜合經營持續發展的情況下,金融各子行業之間的行業壁壘和市場壁壘被打破,跨行業、跨市場的金融產品大量涌現,金融競爭強度提高,各類金融機構不僅要面對同一金融子行業競爭對手的競爭,還要面對行業外競爭對手的競爭,這對金融機構的營銷能力、適應市場和客戶需求的產品創新能力、風險防控能力、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和聚合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兩年在我國迅速發展的影子銀行,適應了籌資者和投資者的多樣化需求,在某些方面替代了商業銀行的功能,侵蝕了商業銀行的傳統領地,對商業銀行構成了嚴峻挑戰。這種挑戰,實際上是金融業綜合經營給金融機構帶來現實挑戰的具體反映。
最後是金融發展方式轉型的挑戰。傳統金融發展方式注重金融總量擴張,忽視金融結構優化;注重金融市場廣度,忽視金融市場深度;注重金融競爭,忽視金融效率;注重金融硬實力(金融資產規模、金融機構數量、金融市場份額等)打造,忽視金融軟實力(金融創新能力、金融企業綜合競爭力、金融企業公司治理機制、金融發展環境、金融文化建設等)培育。金融機構都把「做大做強」作為自身發展目標,都在追求規模擴張,業務、產品同質化傾向嚴重,缺少經營特色。必須用科學的金融發展方式取代粗放經營的金融發展方式,加強金融機構的精細化管理,實現金融發展過程中規模和結構、廣度和深度、硬實力和軟實力的和諧統一。

F. 比較我國銀行與國際銀行在金融創新方面的差距以及所帶來的啟示

一、西方金融創新回顧
熊彼德是西方第一位系統研究創新理論的經濟學家,很遺憾
的是他未研究金融創新,結合他對創新的定義和金融創新的發展
歷史,我們可以對金融創新做出如下定義:金融創新是金融機構
利用新的觀念、新的技術、新的管理方法或組織形式,來改變金融
體系中基本要素的搭配和組合,推出新的工具、新的機構、新的市
場,提高金融資產的流動效率,使規避風險和追逐盈利達到高度
的統一。
從這層意思上來看,金融創新的發展史亦即整個金融業的發
展史,從貨幣的出現到商業銀行的產生、從第一隻股票的上市到
目前人人熟知的證券市場,每一次金融業的重大革命,無一不含
有創新的觀念,都應納入該范疇。但是為了對現實更有借鑒意
義$ 我們還是從大家公認的%& 世紀』& 年代末作為研究時間跨度
的起點,依其發生的突發性和密集性,將其分為這樣幾段:第一階
段:%& 世紀』& 年代末至%& 世紀(& 年代末$ 創新金融工具主要
有:外幣掉期、歐洲債券市場、歐洲美元市場、銀團貸款、平行貸
款、可轉換債券、自動轉賬、可贖回債券、可轉讓存款單、負債管
理、混合賬戶、出售應收賬款、第二階段:%& 世紀)& 年代,這時期
的金融創新有:浮動利率票據、特別提款權(*+,)、聯邦住宅抵押
貸款、證券交易商自動報價系統、外匯期貨、可轉讓支付命令賬戶
(-#!)、貨幣市場互助基金(.../)、遠期外匯交易、浮動利率債
券、保值貼補公債、利率期貨、智能卡、國債期貨、貨幣市場存款賬
戶,自動轉賬服務,歐洲貨幣體系。這時期,布雷頓
森林體系的瓦解、凱恩斯主義和貨幣主義的紛爭、世界經濟的一
體化趨勢使國際金融形勢變得極為復雜和多變:匯率失去控制、
利率扶搖直上、極不穩定的通脹率,這一切都使國內外金融機構
的經營面臨著巨大的風險,而與此同時,各國金融管制的程度依然非常高。如何在現有金融管制下,更好地規避利率、匯率、通賬
率的風險,就是這個時期金融創新的主題。第三階段:%& 世紀1&
年代至2& 年代末,這一階段的金融創新有:債務保證債券、貨幣
互換、零息債券、利率互換、票據發行便利、國債期貨期權、股指期
貨、貨幣期權、可調整的優先股、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成立、
抵押債務、標准普爾指數期貨、遠期利率協議、歐洲貨幣期貨期
權、自動取款憑證、免損債券、免損權證、橋貸票據、指數定期存
單、股票彈性期權、恆生指數期權等。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金融
創新是創新史上最輝煌的年代,如:表外業務的四大發明、金融衍
生工具的涌現等等,雖然金融創新仍是處於轉嫁利率、匯率及信
用風險,但較前一階段而言,這些工具更為靈活便捷,同時創新的
類型更為多樣化,除轉嫁風險的創新外,還有創造信用和產生股
權的創新,並且創新市場的規模迅速擴大,這種繁榮的局面得益
於這一階段的金融自由化,各國競相放鬆金融管制,金融工具的
創新更多地集中在資本市場、保險市場和傳統金融中介體的對接
上。
二、生成創新的經濟機理
以上對金融創新的歷史做了極為詳細的介紹,並介紹了每種
金融創新的產生的動機,可以看到在不同歷史時期的金融創新
中,有些共同因素在每個歷史時期都發揮作用,為了更好地把握
金融創新的生成機理,我們擬從主體的角度分析分析金融創新產
生的宏微觀因素,把握在不同歷史階段更多共性的東西。!宏觀
經濟環境的變化是催生「新物種」的最適宜的土壤。首先,規避金
融管制是金融創新的起因。我們都知道金融中介體內生於經濟
發展,從新經濟學的觀點看來,它之所以產生是因為它能降低交
易成本,當金融管制給金融機構的經營地位和目標帶來極為不利
的影響時,金融機構就會想方設法的通過合理合法的創新活動繞
開管制,當該種創新活動的收益大於其機會成本時,一項金融創
新就應運而生了;其次,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發展給傳統的金
融機構帶來了新的競爭格局。隨著經濟的發展,金融市場發展到
一定程度以後,整個社會潛在的儲蓄資源被挖掘殆盡,此時,儲蓄
資源就在傳統的金融中介體、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及金融市場之間移動,中介體和金融市場之間是一種替代效應而非互補效應,
從而形成了金融「脫媒」現象,也就是資金大量從受管制的金融中
介體流向直接融資市場,迫使金融體系產生了這樣兩類創新以適
應金融自由化和全球金融一體化的新形勢:一類是新的金融工具
的創新;另一類就是新的金融機構的誕生,如風險投資機構、投資
銀行機構等等。最後,電子計算機和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推廣
和發展為金融創新提供了必備的技術條件。信息技術的廣泛使用
尤其是近幾年來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使金融信息處理速度加
快,交易成本降低,進一步加快了金融機構業務創新的速度。!金
融創新的微觀動因。從金融創新的歷史看來,微觀的金融機構始
終是金融創新的主體,作為一種經營性的機構,任何的經營活動
的目的皆是為了追逐利潤,金融創新活動也不例外,規避風險、占
領市場、降低成本、滿足市場需求、在日益激烈的競爭當中佔領先
機等等多種說法歸根結底逃不開「盈利」二字,只不過競爭的激
烈、市場需求的刺激能夠最大程度的誘發金融機構創新的內在動
力,從而影響某一段時期金融創新的活躍程度,我們可以看到上
世紀八九十年代是金融創新的輝煌季節,涌現出了很多新的金融
工具、業務和金融機構。因此,西方的金融創新主要來源於其微觀
金融機構的內在動力,其創新的特點是「由下至上」,而且多以工
具創新和機構創新為主。通過上述對金融創新形成的經濟機理的
分析,有助於我們掌握對金融創新的研究方法。在這個問題上,理
論界普遍認為有兩種研究方法:一種是「需求追隨型」! 它強調的
是金融服務的需求方,隨著經濟的增長或發展,經濟主體會產生
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作為對這種需求的反應,金融體系會不斷地
創新。也就是說,經濟主體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導致了金融機構、
金融資產與負債和相關金融創新的產生;另一種是「供給領先」!
它強調的是金融機構作為金融創新的供給方! 在創新的供給上可
以能動地先於需求。但是後一種方法被極大地忽視,實際上這兩
種方法應該結合起來,同時也應該看到在需求追隨型和供給領先
型之間存在著一個最優順序問題。縱觀金融發展史,思考在金融
創新背後的深層原因,我們可以看到在經濟發展的早期階段,供
給領先型居於主導地位;而隨著經濟的發展,經濟要素的逐步活
躍,需求追隨型逐漸居於主導地位。這個思路的確定對於我國的
金融創新是極有啟發意義的。
三、對我國銀行業金融創新的啟示
金融機構逐步恢復其金融職能也是近二十幾年的事情,由於
我國特殊的經濟體制改革的背景,我國近幾年來的金融創新多呈
現出這樣的特點:"金融創新以制度創新為主,如金融機構信貸
管理制度的變遷———四個階段,最終落實在「資產負債比例管理
上」;為數不多的工具創新也是以存款工具創新為主,資產工具創
新較少,造成這種現象有其深層的體制因素。!原創型的創新較
少,吸納性的較多。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創新的金融工具有"#$
的是屬於「拿來」的,同時創新更多的是「由上至下」———從人行以
下行文的方式到各商業銀行再到各支行或從總行到下級行,很少由下至上的,這一特徵與我國經濟和金融發展水平落後、金融機
構獨立性較小及相對嚴格的金融管制是相吻合的。#在金融創新
的生成機理上,與西方有很大的區別,金融創新的動力主要來源
於體制改革的外部力量的推動,金融機構的內在創新沖動不夠。
應該說在初期階段,這種由外部發起的金融創新效果非常明顯,
金融制度、金融市場、金融工具等方面的創新使金融體系在最短
的時間里完善起來,有利地配合和支持了經濟體制改革。但隨著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金融作用的深度和廣度都將進一
步提高,對金融服務的范圍、質量都會有新的要求,金融創新的需
求就會增加,原有的金融創新效率不高、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的
弊端逐步顯現出來,以至於金融體系發展的滯後成為了制約經濟
發展的瓶頸了。
我國金融創新的未來發展趨勢到底該如何走?應該遵循一個
什麼樣的思路,既能夠適應國情又能應對加入%&』 後的新形
勢?通過對西方金融創新的分析,在這里可以確定一個這樣的基
本思路:"我們國家現在還處於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微觀經濟
個體的職能還尚未健全,需求亦不旺盛,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應
遵循「供給領先型」,而不應該被動地「需求追隨」,這個最優順序
的選擇決定我國金融創新過程的邏輯思路。!隨著競爭的有序化
和金融監管制度的完善,要激活微觀金融機構的創新動力,恢復
金融機構為創新的主體,放棄使金融機構陷入僵化的嚴格管制,
待銀行的經營水平提高到真正能自負盈虧、自我約束時,逐步打
破分業經營,實現混業經營,這個過程最好能在五年內實現,以增
強加入世貿後我國金融機構的競爭力。#提高金融創新的技術含
量,在管制逐步放鬆和監管日趨完善的前提下,金融創新最好能
「由下至上」,面向市場需求,有利於提高金融創新的效率;$由於
直接融資市場的迅猛發展,我國的金融中介體也即將面臨著金融
脫媒現象,因此金融機構、金融工具的創新都要注重與資本市場
的對接,開拓更為廣闊的生存空間,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
在() 世紀初,展望未來,可以預見我國的金融創新是有極大
的發展空間的,即將出現的金融創新有:一是推出各種形式的債
券,如浮動利率債券、保底利率債券、可贖回債券、可轉換債券等;
二是成立各種形式的基金。如開放式基金、各類投資基金等等;三
是開展各類期貨、期權、掉期業務,如股票期權、利率掉期、股票指
數期貨、外匯期貨等等;四是銀行要推出新的服務形式,如設計與
股票市場、保險市場對接的金融工具(貸款的證券化),並要著手
參與投資銀行業務,這是大勢所趨;五是類似風險投資機構這樣
的新型金融機構將會層出不窮。相信我們在充分吸收發達國家金
融創新經驗的基礎上精心設計、謹慎監管,我國的金融創新將會
得到迅速的發展。

G. 我國新型金融機構的創新方向及阻力是什麼

現在的方抄向盡量要向公襲平,公正的方向發展的,今年國家要在金融方面全面開放。國外的金融機構都會進來並合法化,國外的產品很多都不是可以人為操控的,所以國內的金融機構也是要把這兩點放在首位。阻力就是政府方面的了。中國一貫看到好的一窩蜂的做上。其中就會有混水摸魚的機構

H. 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我國金融創新的現狀

銀行提高核心競爭能力的最好利器便是金融產品創新。想在市場上搶佔先機就必須在新產品開發上搶佔先機。我們可以大膽的預想,金融產品創新的競爭形勢將會十分的激烈,腳步稍有放鬆,就有可能被人家遠遠甩在腦後。縱觀西方金融產品創新發展史,從上世紀60年代的避管型創新,轉嫁風險創新,防範風險創新等等,到如今西方金融產品各種各樣的創新並舉,可以看出歷史的積淀和各個階段創新產品的延續性對於商業銀行產品創新具有多麼巨大的意義。我國的商業銀行僅有十多年歷史,是由計劃經濟時期的專業性銀行轉變為現在市場經濟時期的商業銀行,所以在經營管理方面、銀行技術設備、人才儲備等方面有很多不足。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銀行業存在著許多不良資產的問題,如自有資本金不足、壞帳、呆帳等等,承受風險能力很差。這一系列的問題反映出我國銀行業系統的內在脆弱性,十分不利於金融產品開展創新。中國加入WTO 組織,全面履行對WTO的承諾,標志著中國經濟金融將全面徹底的融入世界經濟體系。在這種形勢下,中國銀行業將同外資銀行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進行競爭,這種競爭無疑會非常的激烈。創新能力的差距是中外資銀行之間最大的一個差距。一般來說,銀行的金融創新水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從其收入結構中體現出來。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程度有以下幾點: 一方面,作為經營主體來看,在很大的程度上,我國的金融體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壟斷,四大國有銀行無論在從業人員、機構數量以及資產負債規模等方面都佔有壟斷地位,這種行業的壟斷,是不利於金融創新的。另外,過多的金融管制抑制了金融創新,現今金融管制仍相當嚴格,這與在70年代西方發達國家在放鬆金融管制以後發展起來的金融創新情況是完全相反的。
另一方面,從商業銀行金融產品的消費主體來看,社會公眾是商業銀行最大的客戶群。就目前的情況來分析是我國城鄉居民儲蓄意識夠強,但消費意識、投資理財意識是較弱的,主要是通過商業銀行這個中介來投資理財、消費的意識淡薄。目前全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達萬億元民間手持資金約萬億元。根據央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信貸收支表,截至2010年上半年,居民存款已達19.7萬億元,從分部門情況看:截止到8月份,居民戶存款又相對上半年的統計增加了3404億元,同比多增3823億元,由此計算,目前居民在銀行的儲蓄存款已超過20萬億元。但長期以來國人根深蒂固的消費觀念使得個人理財、消費信貸等業務至今仍不能像西方那樣成為銀行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社會公眾金融意識的淡薄不僅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同時也助長了銀行業務經營的惰性,從而也就沒有可能向消費者提供全面、高效、優質的零售性業務。 金融創新產品的交易與傳統的銀行業務有本質的區別,具有較高的技術性和復雜性, 需要專家型人才從事創新產品的研發管理、交易管理和風險管理。金融創新產品的風險管理人才需要具有高素質和復合型的知識結構,這樣才能對創新產品的風險進行識別、度量和控制。
金融市場發展之關鍵是專業人才,正如21世紀發展之最終競爭力是人才的競爭。堅持自主培養與引進來相結合,培養一支具有理論知識又有實踐豐富經驗的,熟悉國際市場運行規則,了解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特點的專業人才隊伍,為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廣泛的智力支持和堅實的人才基礎。 加大存款業務創新。首要的任務是進行業務手段和存款產品的創新,要大力發展企業銀行、個人銀行和網上銀行,推出多功能、高品位的金融產品,為客戶提供快捷方便的全方位服務,將現有的客戶群穩定。一是要提高匯兌、結算業務的服務效率,保住現在已有的市場份額。二是要大力發展租賃業務,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經營租賃、杠桿租賃、回租租賃業務等。三是要迅速增加代理業務的服務種類,擴展其業務經營范圍。四是要積極開展各種咨詢業務,利用專業優勢和不斷發展的信息網路對企業和個人開展有關資產管理、負債管理、投資組合設計、風險控制和家庭理財等多種咨詢服務。 (四)加強資產負債期限結構風險管理
針對外匯資金來源、運用不平衡和人民幣存貸款期限結構變化的並存,以及緊縮貨幣帶來的資金不穩定,深入分析當前資金形式和存款結構變化,適當控制中長期貸款增長。加強資金流動預測預報,強化流動性管理。控制外匯貸款投放,加大外匯存款營銷力度,主動防範匯率風險。 金融業的改革和創新,必然要反映在金融法律制度上來。金融法的目的是為金融業提供完整的行為規范和構建穩定的市場秩序,因此金融法必須將金融業的發展創新納入自己的法律框架之中。如果金融法不能為金融創新提供一個完整的、相對自由的法律空間,及時確認、保護金融創新的合理成果,就會導致一些合理的金融創新違法,或者在法律真空中運作。因此,金融業的創新要求金融法律制度隨之發展。這樣,金融法才能適應金融業發展的實際,也才能與金融創新互為促進。 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監管與創新是一對雙胞胎,在金融創新的同時要注意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利用法律手段,完善金融法規體系,保障金融業的規范發展,切實解決當前的金融監管過程中無法可依,有法難依的問題,為金融創新提供一個有安全保障的法律環境。我國應改善金融監管的重點和金融監管的方式,把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放在重要位置,形成中央銀行宏觀監管、行業自律、金融機構自我約束相結合的監管體系,按照國際慣例,從市場准入、市場運營、市場退出各個環節進行有效監管,以降低金融創新所帶來的種種風險,防止金融危機的發生。具體對策:
首先,應當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積極開展法律所部禁止的金融業務以及建立健全當前金融市場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國金融法制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法律體系不夠健全,有些法規的可實施性不強,監管體制存在明顯缺陷,規范性文件比較混亂,多種交叉相互抵觸;在市場准入方面,對於准入德規定及實施還不協調健全,而又缺乏相關配套法規或操作規程。造成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比較突出;在市場監管方面,立法相對不完善、為嚴格執法現象使監管工作落實的並不很有效。針對以上現象,對於我國金融業在新的時期內創新和改革,首先應當鼓勵在現行法律允許的框架內,努力探索進行法律不明令禁止的金融業務,隨著社會的發展,在探索成功的基礎上對法律做適時進行修改,為金融業務的發展提供法律依據,並逐步地建立起既有利於發揮金融機構經營積極性和創造性,又監管嚴密,內部協調,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完善先進的金融法律制度是十分緊迫的。
其次,建立有效的自律機制和健全相關法律制度。由於我國金融市場尚處於初步發展階段,很多地方仍存在不足之處,自身的自律能力也比較薄弱,導致金融法的宏觀調控作用大大降低。因此,應當建立有效的自律機制,為保護市場經濟秩序的運行創造良好的自身條件。而且各國的實踐也表明,完全靠法律來規范市場經濟是很難奏效的。特別是金融市場自身所帶有的變化性和復雜性,因此法律不可能保證其在良好的金融環境下暢通無阻的運行,著就需要金融市場更加提高自己的自律性,建立一套合理靈活的自律機制。當然,由於自由競爭下的金融市場南面會出現不平等競爭和信息混亂等現象,僅僅靠自律也是難以有效運作的,必須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調整和規范。可見,建立有效的自律機制和健全相關法律制度都是金融業有序發展所必不可少的。
再次,應當建立一種有利於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法律環境,以增進金融機構在開放市場中的競爭力。為了促進金融市場的開放,一定要具備一個高效監管的法律制度。但是加強監管不是指加強行政對市場的過多干預,而是要從完善金融立法和執法方面營造一個更加開放、自由競爭、高度透明、富有效率和秩序的金融市場。
為此,一是要制定新法以彌補舊法空白,如出台有關市場准入,運營以及監管,金融機構的變更終止和破產,以及金融機構整頓重組等方面的立法
二是與國際慣例接軌,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場立法,規范各種金融市場的發育和完善,建立統一開放,公開公正,有序競爭,嚴格監管的金融市場體系。建立各種法律法規,以完善金融市場結構,規範金融市場行為,促進融資活動的發展,提高金融市場效率,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是盡快清理、修訂、完善現有立法,以消除金融法規與金融業實際發展之間的差距,協調好法律體系內部關系,及時將一些行之有效的重要規章、條例上升為法規、法律,並增強法律規則的可操作性,以提高其在金融業發展創新中的約束力和權威性。總之,當新世紀全球金融業趨向整合的情況下,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創新就益發迫切和重要,而完善相應的金融法律制度亦更加急切和任重道遠

I. 如何完善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學習外國的金融機構 他們很成熟 很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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