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有什麼區別
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區別如下:
2014年6月,證監會發布《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迎來大力發展。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已有480家上市公司發布員工持股計劃或類似方案。
有券商分析人士表示,員工持股計劃本身是上市公司及其員工自願選擇的結果,是上市公司在對未來業績和股價有較強信心的基礎上對公司員工進行激勵的方式。相比股權激勵而言,員工持股計劃在實施上更為靈活,激勵效應更強。
股權激勵是將公司股權或股權的收益權以某種方式授予企業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和業務、技術骨幹,形成權利和義務相互匹配的所有權、收益權、控制權關系,從而激勵員工為公司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制度安排。
股權激勵並不神秘,也不像很多培訓機構包裝的那麼懸乎,它就是一種激勵手段,只不過激勵的標的是股權以及附著在股權上的各種權利。但正是這種標的的不同讓股權激勵具有不一樣的魅力。擁有股權就成為了企業的所有者,能參與企業的管理決策;股權本身也是有價值的,並且這種價值會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而持續增加,如果企業登陸資本市場,這種價值還會成倍增長,形成「收益權」。因此我們還要認識到,股權激勵是一種稀缺性資源、也是一種金融資源。
B. 員工持股計劃 股權激勵有什麼區別
最關鍵的點在於
1.員工因股權激勵所得被視作因努力工作而獲得的薪酬,因此按照個人所得稅標准繳納稅務;
員工持股計劃所得被視做員工個人出資購買股票,與公司綁定利益而獲得的收益,按照現有政策,股票買賣是無需納稅的;
所以對於員工個人來說,員工持股計劃是避稅的;
當然啦,另外一點沒有了經營績效的限制性條款,對計劃實施難度是一個極大的降低;而我們看到今年以來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公司大多數都是因為過往做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因為業績限制沒有成功。
2.員工持股計劃與公司財務沒有瓜葛,沒有股權激勵方式中給公司帶來的成本壓力。
現在市場上一種是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資金公司做杠桿以及資管計劃),這種方式甚至不用證監會審批,比如蘇寧雲商、三安光電、新海宜、龍凈環保等,都採取這種方式進行員工持股計劃。
另外一種常見方式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這里需要強調的是證不能使用資金杠桿(康緣葯業今年第一次方案就利用了匯添富基金做了一個1:2的資金杠桿,但是被證監會叫停了,直到改成沒有杠桿才通過),證監會年中的時候對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下發了一個窗口性意見:「一是上市公司高管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與3年期定增,禁止通過結構化產品參與,二是不允許高管參與1年期定增。」
事實上證監會的各項規定也是為了避免內幕交易的情況發生,而對於證監會的這種態度,上市公司往往選用自己上市時的保薦人相關券商作為資管計劃的管理人,更加容易被證監會審批通過。
現在特銳德、易華錄、蘇交科、康緣葯業等公司用的都是使用非公開發行股票方式實現員工持股計劃。
C. 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激勵的區別有什麼
1.員工因股權激勵所得被視作因努力工作而獲得的薪酬,因此按照個人所得稅標准繳納稅務;
員工持股計劃所得被視做員工個人出資購買股票,與公司綁定利益而獲得的收益,按照現有政策,股票買賣是無需納稅的;
所以對於員工個人來說,員工持股計劃是避稅的;
2.員工持股計劃與公司財務沒有瓜葛,沒有股權激勵方式中給公司帶來的成本壓力。
現在市場上一種是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資金公司做杠桿以及資管計劃),這種方式甚至不用證監會審批,比如蘇寧雲商、三安光電、新海宜、龍凈環保等,都採取這種方式進行員工持股計劃。
另外一種常見方式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這里需要強調的是證不能使用資金杠桿(康緣葯業今年第一次方案就利用了匯添富基金做了一個1:2的資金杠桿,但是被證監會叫停了,直到改成沒有杠桿才通過),證監會年中的時候對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下發了一個窗口性意見:「一是上市公司高管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與3年期定增,禁止通過結構化產品參與,二是不允許高管參與1年期定增。」
事實上證監會的各項規定也是為了避免內幕交易的情況發生,而對於證監會的這種態度,上市公司往往選用自己上市時的保薦人相關券商作為資管計劃的管理人,更加容易被證監會審批通過。
現在特銳德、易華錄、蘇交科、康緣葯業等公司用的都是使用非公開發行股票方式實現員工持股計劃。
D. 員工持股計劃跟股權激勵一樣嗎
員工持股計劃跟股權激勵不一樣。
區別在於:
1.員工因股權激勵所得被視作因努力工作而獲得的薪酬,因此按照個人所得稅標准繳納稅務;
員工持股計劃所得被視做員工個人出資購買股票,與公司綁定利益而獲得的收益,按照現有政策,股票買賣是無需納稅的;
所以對於員工個人來說,員工持股計劃是避稅的;
當然啦,另外一點沒有了經營績效的限制性條款,對計劃實施難度是一個極大的降低;而我們看到今年以來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公司大多數都是因為過往做限制性股票股權激勵因為業績限制沒有成功。
2.員工持股計劃與公司財務沒有瓜葛,沒有股權激勵方式中給公司帶來的成本壓力。
現在市場上一種是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資金公司做杠桿以及資管計劃),這種方式甚至不用證監會審批,比如蘇寧雲商、三安光電、新海宜、龍凈環保等,都採取這種方式進行員工持股計劃。
另外一種常見方式是非公開發行股票,這里需要強調的是證不能使用資金杠桿(康緣葯業今年第一次方案就利用了匯添富基金做了一個1:2的資金杠桿,但是被證監會叫停了,直到改成沒有杠桿才通過),證監會年中的時候對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下發了一個窗口性意見:「一是上市公司高管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與3年期定增,禁止通過結構化產品參與,二是不允許高管參與1年期定增。」
事實上證監會的各項規定也是為了避免內幕交易的情況發生,而對於證監會的這種態度,上市公司往往選用自己上市時的保薦人相關券商作為資管計劃的管理人,更加容易被證監會審批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