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這個免責聲明有效果嗎
不合法,這是用來和作者協商用的,作者如果走法律程序這種免責聲明無效。
⑵ 軟體服務協議是免責聲明嗎,就不負法律責任嗎
這種網上的免責聲明是無效的。
不管他說自己是智障或是聯系原作者都沒用,是無效的聲明。
「先授權、後使用」這是著作權法基本的原則,所以一切未經授權的刊載理論上都是侵權的,無論聲明與否。
很多人在使用網路資源時,常常認為,從網路上可以自由下載的東西就是免費的,可以任意使用。
事實上,此類「來自互聯網」式的免責聲明在法律上毫無意義。
這是因為,《著作權法》上的「表明作品來源」,並非使用者獲取他人作品的大致環境和場所,而是要表明作品與原創作者的淵源,即不能侵犯作品的署名權。
因此,在網路上使用他人影視作品及其字幕等構成作品的資源時,要標明相關作品名稱、作者姓名等基本信息,不能任意侵犯作者的署名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2)期貨軟體免責聲明無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於(1990年9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次修正)於(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獲得通過)。
2012年3月31日,國家版權局在官方網站公布了《著作權法》修改草案,並徵求公眾意見。侵犯著作權的賠償標准從原來的50萬元上限提高到100萬元,並明確了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功能。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⑶ 關於免責聲明的有效性,盜版侵權問題
1,那些深度、番茄花園都是違法的。不合法。不可能會合法。
2,你說對了,回那是盜版行為。
3,微軟當然有答理由追究。也不是不追究啊,微軟也一直都在致力於打擊盜版呢,番茄花園的作者不就不抓了嗎,判刑+處罰了。只是,微軟很疲憊很無奈,因為中國的整個產權事業、盜版侵權就不夠完善,也就是說微軟打擊不過來呢。你看在西方國家,沒有那些像中國一樣,需要一個歌曲網路一搜就可以下載。需要電影也是如此。而且還可以把引文字幕再加上中文翻譯。還有類似天空那樣的下載匯總網站,中國有多少呢。在美國,這些網站早就被侵權訴訟搞破產了。
4,網站的免責聲明就是免除責任的,就是說他們不承擔侵權或盜版的責任。
5,免責聲明,幾乎在法律面前在侵權面前都站不住腳的。例如說,有一個網站提供了一個軟體的免費下載,然後說,免責聲明,下載只供測試,請24小時刪除如何的。這個網站即使有免責聲明,同樣逃脫不了軟體產權人對侵權的追究。
⑷ 百度的免責聲明在什麼情況下無效呢
因為他是連帶責任人,不是直接責任人。該事件中實際造成傷害的是醫院,醫院和其本人簽署的免責條款則無效。
⑸ 請問網上的免責聲明有法律效力嗎
這種網上的免責聲明是無效的。
不管他說自己是智障或是聯系原作者都沒用,是無效的聲明。
「先授權、後使用」這是著作權法基本的原則,所以一切未經授權的刊載理論上都是侵權的,無論聲明與否。
很多人在使用網路資源時,常常認為,從網路上可以自由下載的東西就是免費的,可以任意使用。
事實上,此類「來自互聯網」式的免責聲明在法律上毫無意義。
這是因為,《著作權法》上的「表明作品來源」,並非使用者獲取他人作品的大致環境和場所,而是要表明作品與原創作者的淵源,即不能侵犯作品的署名權。
因此,在網路上使用他人影視作品及其字幕等構成作品的資源時,要標明相關作品名稱、作者姓名等基本信息,不能任意侵犯作者的署名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5)期貨軟體免責聲明無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於(1990年9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次修正)於(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獲得通過)。
2012年3月31日,國家版權局在官方網站公布了《著作權法》修改草案,並徵求公眾意見。侵犯著作權的賠償標准從原來的50萬元上限提高到100萬元,並明確了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功能。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⑹ 免費軟體里這樣的免責聲明(許可協議里)有法律效力么有漏洞么
你這是有點像霸王條款了!
⑺ 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免責條款無效的形式有哪些
一、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
1、顯失公平的無效。我國《合同法》第40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這種明顯免除自己責任或明顯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免責條款,造成了當事人事實上的訴訟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顯失去公正即顯失公平,必須確認其無效。
2、以各種方式、手段訂立的免責條款,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惡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訂立合同中設立的免責條款,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屬無效。
3、格式合同免責條款未向對方當事人提醒注意和詳細說明的無效。格式條款的提供者出於保護其身利益的目的,而設立一些免除自身責任的條款,簽約時既不向對方當事人提醒,也不向對方當事人作出任何說明,致使對方當事人要麼懵懂簽約,要麼被迫接受其條款,這顯然是不公平的,因此,合同法要求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在與對方當事人簽訂合同時,應特別提醒合同中所約定的關於免除自身責任的有關條款,並對此條款的本義作出詳細說明,在得到對方當事人的認可後方能生效。故意不提醒注意或作出說明的,則此條款無效。去年以來,我院曾受理多起因保險合同而設立免責條款的案件,皆因保險公司未盡提醒說明義務而敗訴。
4、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條款無效。對於人身的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給予特殊保護的,並且從整體社會利益的角度來考慮,如果允許免除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人身傷害的責任,那麼就無異於縱容當事人利用合同這種形式合法地對另一方當事人的生命進行摧殘,這與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的憲法原則相違背的。並且在實踐中,這種免責條款也是與另一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相違背的。所以必須加以以禁止。在實踐中,此類免責條款大多出現在僱傭合同、醫療合同以及與人身權相關的合同中。
二、免責條款無效的形式
從國家法律對人身侵害的制裁具體考量。人身傷害之責任亦不能事先約定免除。侵害人身權的行為不僅應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否定,更應受到法律的制裁。此種制裁在民事領域內不是以人身懲罰為原則,而是以強制分割方法,真實支付損失賠償為手段,若允許事先免除人身傷害的責任,則無法使被侵害人得到應有的賠償,使行為人得到應有的懲罰,使法律失去其應有的效用。
關於人身傷害的不能免責,應是絕對的,並無輕重之分。在實踐中此類免責條款常以以下四種形式出現:
(1)、全部免責。即當事人事先約定未來的受害人放棄將來對應承擔責任方提出任何賠償的請求。此種免責條款在僱工合同中最為普遍。
(2)、限制責任條款。即當事人事先約定對將來的人身傷害賠償以特定方式計算或不超過一定數額的有限賠償。當前醫療合同中常有此類條款。
(3)、限制請求期限的條款。即事先約定將來的受害人須在一定期限內提出人身損害的賠償請求,逾期不再享有請求賠償的權利。此種免責條款不以直接免除責任為表象,而以限制請求期限約束當事人的請求權,藉此逃避法律的規制。
(4)、設立固定賠償金額或模式。即事先約定在發生人身傷害責任時,應承擔責任方以一筆金額固定的款項作賠償,不足部分則予以免除或以一種固定的模式進行賠償,而不按相關法律規定據實賠償。
⑻ 為什麼很多軟體服務不發布《免責聲明》
搜房網是有免責聲明的。
樓盤信息由開發商提供,最終以政府部門登記為准,請謹慎核查。
具體見截圖最下邊
滴滴出行也是有的,在APP中能很好找到。
文芳閣也是有的,很多都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