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作具來體分析,不能源籠統地說是利好或是利空:
有的搶佔了國際市場,打開了新的銷售渠道,是大利好,說明公司技術含量還是可以的;
有的因為了解情況不全面,損失慘重,特別是近年在烏克蘭、泰國、敘利亞、埃及、利比亞、蘇丹等海外各地發生的各種危機中,中國公司接二連三地收到影響,項目流產、協議被毀,國家間的經貿合作也被破壞。
利空就是指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銀行緊縮、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衰退、通貨膨脹、天災人禍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價下跌的不利消息。
利多是指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好轉、銀行利率降低、社會資金充足、銀行信貸資金放寬、市場繁榮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對股價上漲有利的信息。
『貳』 新公司法是否修改了對外投資不得超過凈資產50%的限制
舊《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對外投資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
新《公司法》第15條廢除了公司對外投資的限制,明確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對外投資限制的放開,有利於公司投資業務的拓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五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第十七條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公司應當採用多種形式,加強公司職工的職業教育和崗位培訓,提高職工素質。
第十八條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2)提前終止對外投資的公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八條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第九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第十條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第十一條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叄』 凱樂科技,對外投資公告 是利好 還是
對外投資的公告其實很中性,結果可能會好可能會差,600260這個股票現在市場已經把它看做內是酒了,所以它的走容勢和酒類是同步的,作為題材的它可能會強勁一點,但是短期市場酒類可能會處在一個補跌的過程當中,短線還是建議迴避,等調整到位的時候可以逢低關注。
『肆』 股權司法凍結解除的公告什麼意思
股權司法凍結解除的公告意思是股權已經解除凍結狀態,股權自由可以進行買賣、轉讓等正常交易。
1、股權凍結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限制股權所有者提取或轉移自己股權的一種強制措施。這種措施當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權的收益的不當流失。給上市公司 內部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在這種股權凍結的過程中,並沒有否定股權持有者的股東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樣享受股票的收益權以及其他的各項權益。
2、股權的凍結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處分股權(股權轉讓或股權質押),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
3、解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債務已經清償的;
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4)提前終止對外投資的公告擴展閱讀
一、股權凍結的因素
1、用股權做抵押的;
2、企業申請破產的;
3、股權有爭議的;
4、債務官司中,其他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
二、法律規定
1、《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凍結控制性執行措施,可適用於無形財產。
因此對股權的執行,可以採取凍結措施。對被執行人預期應得的股息進行凍結,禁止到期後被執行人提取或公司向被執行人支付。對股息凍結的裁定,應直接送達公司和被執行人,此時對股息的支配權人是公司,如被執行人提取或公司支付股息則按民事強制措施予以制裁。
2、對股權本身也可採取凍結的措施。
《執行規定》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凍結股權時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股權的轉移手續及支付股息,凍結股權的措施延及股權的股息。實踐中不僅要通知公司,同時要通知工商登記部門,以防止企業和被執行人轉移財產,這樣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凍對。
對被執行人在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進行凍結時,除向工商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外,還應向企業的對外經濟貿易主管機關送達,以限制股權的轉讓。
最高院《關於凍對、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為執行股權作了示範,同時還涉及到了一些相關問題,特別是凍結的數量應以股權持有人的債務為限,不能隨便擴大。
『伍』 公司清算時怎樣處理對外投資
企業的對外投資一般有項目投資、證券投資和股權投資三種形式,因此對破產企業的對外投資的清算也相應的分為:(一)、對破產企業項目投資的清算
首先,應了解該項目的具體情況,包括了解相關法律文件、破產企業對該項目的實際投資情況、該項目本身的實際運作情況、投資各方對投資協議的履行情況等。接著,應委託評估師對該項目及破產企業在該項目中的投資權益進行評估。得到相應的參考依據後,清算組對該項目投資進行處理,一般有兩種方式:清算或將投資權益有償轉讓。(二)、對破產企業證券投資的清算
清算前,一般應對以下情況進行了解:
1. 證券投資的憑證情況,
2. 證券的所有權歸屬情況,
3. 該項投資的現狀,
4. 投資的數量及投入的時間。
由於證券投資的特殊形式,對其的處理一般應按照國家有關證券交易的規定進行。(三)、對破產企業股權投資的清算
一般而言,企業的股權投資有與他人合資設立新公司和設立獨資子公司二種方式,對前者,應了解被投資企業的注冊登記情況,其他股東投資的情況和該企業的財務狀況及資產負債情況。由於股權投資的特殊形式,對其的處理不能採取一般的變賣或拍賣的形式,必須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轉讓。對於後者,除了對其的登記注冊情況、資產負債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及經濟效益情況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對子公司的資產是否和如何並入破產企業進行清算的決定。
『陸』 公司對外投資設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是利好消息嗎
應該說對外投資設立參股公司是一個利好的消息,但這個消息的成色如何內則要具體情容況具體分析。
首先,參股公司是指母公司參股的企業以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參股的企業。從公司影響力角度看,這當然是一個利好,它可以讓一家公司在短時間內迅速憑借所參股的企業擴大自身的知名度與影響力。(這當然是利好,不然大家為什麼要花錢做廣告?)
但是利好這程度會因公司的其實情況而有所差別。因為參股只是說在被投資企業中有投資,並未突出強調所佔股權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權或實際影響力。參股程度的高低決定著公司話語權,這一點在商業實戰中的作用自不可忽視。還有,公司所參股的公司本身的資質如何也是評定利好程度的一個參數。好公司+好公司是強強聯手,好公司+差公司可能還不如不聯合。
所以,個人認為如果只知道對外設立參股公司,那隻能說是有希望利好,具體情況還是具體分析為准。
『柒』 對外直接投資的法律法規
境外投抄資管理辦法是由中襲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於2009-03-16正式發布的。其發布文號「商務部令 2009年第5號 」。其主要作用是促進和規范境外投資。 該辦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關於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核准事項的規定》(商務部2004年16號令)和《商務部、國務院港澳辦關於印發〈關於內地企業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開辦企業核准事項的規定〉的通知》(商合發2004452號)同時廢止。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此辦法為准。
『捌』 對外投資移除什麼意思
你應該是問的對外投資移民吧,移民的方式或者途徑有投資、技術、投靠親屬等途徑,對外投資移民是根據移民目的地國家當地政策通過投資獲得身份這一途徑。
『玖』 公司對外投資企業倒閉,財務處理方法
公司對外投資企業倒閉,財務處理方法可分為三種:
(一)對破產企業項目投資的清算
首先,應了解該項目的具體情況,包括了解相關法律文件、破產企業對該項目的實際投資情況、該項目本身的實際運作情況、投資各方對投資協議的履行情況等。接著,應委託評估師對該項目及破產企業在該項目中的投資權益進行評估。得到相應的參考依據後,清算組對該項目投資進行處理,一般有兩種方式:清算或將投資權益有償轉讓。
(二)對破產企業證券投資的清算
清算前,一般應對以下情況進行了解:
1. 證券投資的憑證情況,
2. 證券的所有權歸屬情況,
3. 該項投資的現狀,
4. 投資的數量及投入的時間。
由於證券投資的特殊形式,對其的處理一般應按照國家有關證券交易的規定進行。
(三)對破產企業股權投資的清算
一般而言,企業的股權投資有與他人合資設立新公司和設立獨資子公司二種方式,對前者,應了解被投資企業的注冊登記情況,其他股東投資的情況和該企業的財務狀況及資產負債情況。由於股權投資的特殊形式,對其的處理不能採取一般的變賣或拍賣的形式,必須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轉讓。對於後者,除了對其的登記注冊情況、資產負債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及經濟效益情況的了解外,更重要的是對子公司的資產是否和如何並入破產企業進行清算的決定。
『拾』 上市公司和其他公司簽訂投資意向書有何程序,金額超過多少就要進入公告之類的程序
一般董事會決議通過即可,披露的要求這個得看公司是在哪個板上市。
如果是主板、中內小板的話:占容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1000萬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10%以上,就要公告披露了。如果是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0萬元,除披露外,還要股東大會審議。
如果是創業板的話就,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萬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10%以上,就要公告披露了。如果是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3000萬元,除披露外,還要股東大會審議。
這是一般規定,程序方面,具體是董事會還是股東大會批准,還要看公司章程,此外公司法還規定,對外投資超過總資產30%的,要股東大會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