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基石投資人
基石投資者基石投資者(cornerstone investors)主要是一些一流的機構投資者、大型企業集團、以及版知名富豪或權其所屬企業。基石投資者的引進實際是對公司基本面和發展前景的肯定,這給市場帶來了很大的信心。相應地,基石投資者需要承諾購買,且上市後鎖定6到12個月。同時,基石投資者不能重復進行申購,特別關鍵的是基石投資者要在公司的招股書中披露,需要公開一些相關信息。「在未來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中可考慮引進基石投資者,這實際是給公司的基本面、盈利模式、發展前景一個肯定,也是給不確定市場的IPO一個穩定劑。」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廖理在2010年1月29日舉行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研討會上建議。因此,廖理建議現行的發行體制可考慮引進基石投資者,因其在引進時將與發行人、保薦機構就發行價格等關鍵問題進行博弈。這個博弈過程也是對未來市場的一個穩定平衡劑。
『貳』 什麼是基石投資者
基石投資者(cornerstone investors)主要是一些一流的機構投資者、大型企業集團、以及專知名富豪或其所屬企業。屬
基石投資者的引進實際是對公司基本面和發展前景的肯定,這給市場帶來了很大的信心。相應地,基石投資者需要承諾購買,且上市後鎖定3到6個月。同時,基石投資者不能重復進行申購,特別關鍵的是基石投資者要在公司的招股書中披露,需要公開一些相關信息。
『叄』 A股有基石投資者嗎是不是目前才會分基石和錨定投資者
炒股指期貨來必賺法則,在早盤和自午盤時候待股指漲跌幅度達到7%-%8時候反向開倉,必賺的,因為A股幅度就只有那麼10%,所以股指沒可能破10%,此時開倉待反轉必賺了,100%沒風險套利,只有加大漲跌幅度才能健康發展
『肆』 請教什麼是錨定投資者,與基石投資者的區別是什麼
錨定投資者是指在投資過程中根據歷史信息,指標作出片面判斷,並以此作為投資重要決策的市場投資者。
一、指代不同
1、主要投資者:又叫主要投資者,指的是組織某輪籌資的公司或個人,通常也是交易中投入資本最多的。
2、基石投資者:主要是一些一流的機構投資者、大型企業集團、以及知名富豪或其所屬企業。
二、作用不同
1、主要投資者:自有資金或者從分散的公眾手中籌集的資金專門進行有價證券投資活動的法人機構。在西方國家,以有價證券收益為其主要收入來源的證券公司、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各種福利基金、養老基金及金融財團等。
2、基石投資者:基石投資者的引進實際是對公司基本面和發展前景的肯定,這給市場帶來了很大的信心。
三、特點不同
1、主要投資者:股票的持有者包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在證券市場發展的初期,市場參與者主要是個人投資者,即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者。
2、基石投資者:基石投資者需要承諾購買,且上市後鎖定3到6個月。同時,基石投資者不能重復進行申購,特別關鍵的是基石投資者要在公司的招股書中披露,需要公開一些相關信息。
『伍』 基石投資者 鎖定期 為什麼有的國家沒有
1、會計上的資本專指所有者權益中的投入資本,包括實收資本(或股本)和資內本公積。
2、收容入、費用和利潤三項會計要素能反應企業的經營成果。
——這兩題我也做錯了,一頁一頁翻書找的原話,至於第二題經營成果和盈利狀況有什麼不同,這個可以理解為專業術語,六項會計要素反應的是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陸』 香港聯交所股票的基石投資者有哪些要求
香港股票對投資者沒有資金要求的,可以直接網上開戶,網銀入金購買港股,如果超過外匯管制額度可以想辦法
『柒』 港股中的基石投資者,錨定投資是怎麼回事
基石投資者抄(cornerstone investor)
按IPO發行價格承諾購買一定數量的股票,有限售期(6~12個月),起市場定心丸的作用
錨定投資者(anchor investor)
沒有禁售期,從股票詢價階段介入
『捌』 戰略投資者和基石投資者的區別
一、戰略投資者(Strategic Investor)是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與發行人具有合作關系或合作意向和潛力並願意按照發行人配售要求與發行人簽署戰略投資配售協議的法人,是與發行公司業務聯系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二、 戰略投資者具有以下特徵:
與發行人業務聯系緊密,擁有促進發行人業務發展的實力。
長期穩定持股。戰略投資者持股年限一般都在5-7年以上,追求長期投資利益,這是區別於一般法人投資者的首要特徵。
持股量大。戰略投資者一般要求持有可以對公司經營管理形成影響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進而確保其對公司具有足夠的影響力。
追求長期戰略利益。戰略投資者對於企業的投資側重於行業的戰略利益,其通常希望通過戰略投資實現其行業的戰略地位。
有動力也有能力參與公司治理。戰略投資者一般都希望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通過自身豐富先進的管理經驗改善公司的治理結構。
三、基石投資者(cornerstone investors)主要是一些一流的機構投資者、大型企業集團、以及知名富豪或其所屬企業。
四、基石投資者具有以下作用:
基石投資者的引進實際是對公司基本面和發展前景的肯定,這給市場帶來了很大的信心。
基石投資者需要承諾購買,且上市後鎖定3到6個月。
基石投資者不能重復進行申購,特別關鍵的是基石投資者要在公司的招股書中披露,需要公開一些相關信息。
『玖』 基石投資者的評級
「在未來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中可考慮引進基石投資者,這實際是給公司的基本面內、盈利模式、發展容前景一個肯定,也是給不確定市場的IPO一個穩定劑。」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廖理在2010年1月29日舉行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研討會上建議。
因此,廖理建議現行的發行體制可考慮引進基石投資者,因其在引進時將與發行人、保薦機構就發行價格等關鍵問題進行博弈。這個博弈過程也是對未來市場的一個穩定平衡劑。
1000萬美金的話可以做基石投資者,寫進招股說明書,募集到三千萬美金,意向夠了15天就可以在香港股市掛牌交易,鎖定期在3到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