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法對回購的規定
公司不得收購本抄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以前主要是減資、合並的情形可以回購,現在,回購的條件增加了,特別是股權獎勵回購,這為公司實行期股期權等股權獎勵機制提供了法律保障。
⑵ 風投領域中的「不盡調,不對賭,不回購」是什麼意思
不回購是不要求企業沒有完成預計的財務或者IPO時候,不對投資者得股份進行收購。
不盡調是不盡職調查的意思 到企業查賬等等
⑶ 股權回購條款中設定的條件未成立,投資人要求大股東回購條款還是否有效
根據回購條款的一般表述,所謂回購,是指當目標公司在約定期限內未能成功上市時內,投資人有權要容求目標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以約定價格購買投資人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目標公司股權(股份)。
基於最高法院在海富投資與甘肅對賭案中確立的司法原則,目標公司收購投資人的股權(股份)的約定因可能損害目標公司債權人利益而不被允許,但目標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收購投資人的股權仍然合法有效並得到司法眾多創造支持。
1、回購權是一種請求權;
根據前述條文,所謂回購權,實為一方當事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特定義務的權利,屬於法律上的迅速請求權。
2、回購權時一種需要騰達雙方配合履行的請求權;
但回購權又不同於一般的請求權,因為一般請求權,只要求對方履行其義務即可實現;但回購權不僅需要對方履行其付款義務,還需投資人本方履行交付轉移股權的義務。
且由於股權不同於一般動產空間,其交付轉移必須以登記為生效條件。而股權轉移登記也必須經轉讓和受讓雙方配合才能完成。
⑷ 為什麼要禁止以投資附加回購承諾
根據《指引》相關規定,今後可以參與融資回購交易的合格投資者主要為經有關金回融監管部答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及其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社會公益基金、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經其備案的私募基金、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企事業單位法人、合夥企業以及其他合格投資者等。個人投資者應當自即日起12個月內了結全部融資回購交易,期間不得增加融資回購交易未到期余額。有分析人士認為,此次禁止個人資金參與債券回購對市場有一定沖擊。
此外,記者還在《指引》中看到,今後回購融資主體開展融資回購交易的,融資回購交易未到期金額與其證券賬戶中的債券託管量的比例不得高於80%。中信證券青島燕兒島路營業部投顧楊鵬認為,《指引》明確了投資者准入和標准券使用率、回購杠桿、入庫集中度等風控指標要求,構建從投資者、參與機構到交易、結算機構全方位、立體有效的債券回購風險管理體系,對於防範過高的杠桿風險以及低評級債券的流動性風險和信用風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確保交易所債券市場長期健康發展。
⑸ 為什麼公司要回購本公司的股票,這樣做對公司和投資者有什麼樣的影響!
一般來說,公司回購自己公司的股票是一種利好,說明公司的後續發展良好,有潛回力,但是不能一概而論,就一答定是利好,有的公司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既是公司的控股股東有是公司的實際決策執行人)他們先在二級市場上回購一部分股份,讓其他投資者看到一種假象,然後投資者爭相追隨進場,自然把股價抬高了,然後公司悄悄出貨,套住投資者
⑹ 因與大股東不和,想轉讓股份,但是公司規定2年內不得轉讓、回購,而且要求離職必須退股是否合理合法
如果這個規定是股東大會議事通過的,並有全體股東簽字的,我覺得這個規定是合理的,因為既然是股東全部一致通過的決議的,就應該遵守吧,這跟是否合理合法沒什麼大的關系。
⑺ 投資人可要求公司以年化10%回購全部股份是什麼意思
你好,指的是一旦投資者要求公司回購股份,公司要在投資人購買股份本金基礎上,每年再加10%回購。比如起初花了100元購買股份,那麼滿一年公司要用110元回購,滿二年則用120元回購。
⑻ 創業失敗了,投資人要讓公司回購他的股權怎麼辦
都失敗了意義不大了,他只是想收回本錢。
既然失敗了,你還有錢收購嗎,破罐子破摔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