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青島澳柯瑪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青島澳柯瑪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2018-04-26在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團結路2877號中德生態園管委571房間。
青島澳柯瑪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70211MA3N1RF24B,企業法人王照,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青島澳柯瑪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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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長期股權投資可回收金額如何確定
獲取被投資企業的會計年報(最好是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過的),則可收回金額=被投資企業年末所有者權益*投資企業股權比例。
③ 長期股權投資母公司對子公司採取成本法的原因
一、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平時採用成本法核算的原因
1、首先,對母公司來說,既然通過股權投資在外形成了子公司,對外提供財務信息時,一定是合並的財務報表而非個別報表。合並財務報表中已體現了對子公司投資計價的權益基礎,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為了簡化核算,個別報表中不再採用權益法計價。這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做法一致。
2、其次,由於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平時採用成本法核算對子公司的股權投資,母公司要對子公司的投資增加報表利潤,就必須宣告分配現金股利。
3、可見,改按成本法能提高投資方所確認的投資收益的質量,使投資方的業績更加真實,縮小財務報表操縱的空間,並避免上述「不良行為」。
二、編制合並財務報表必須按照權益法進行轉換的原因
1、採用成本法編制合並報表,母公司容易操縱利潤。由於母公司對子公司實施控制,母公司可根據自身的現金或利潤狀況,決定子公司股利分配,從而以自己喜好的收益水平來報告收益。例如,母公司可以要求子公司只在母公司自己的經營發生虧損或蕭條的年份支付股利。
2、採用成本法編制合並報表與採用權益法編制合並報表的一個最大差別在於:無法提供數據的驗證功能。我們知道,通過合並報表中的抵銷,合並凈利潤或期末留存收益應與母公司個別報表中的相關指標金額相等。通過這種數據關系,可自動驗證合並報表編制的正確性。而成本法不具備這一特徵。
3、採用成本法編制合並報表,集團的凈利潤均大於母公司個別報表利潤,計算出的集團相關財務指標不真實,投資回報率也易被歪曲。
採用權益法編制合並報表,則可克服上述不足。
④ 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收益問題
1、題目沒說宣告發放的話,就表示在取得時沒有宣告發放。而且從現實來說,2011年1月1日,正常情況下,2010年的經營狀況還沒有出來,因為此時此刻2010年的年報不可能經過審計,其可分配利潤是多少,而且確定分配多少還是未知;即使出來了,對於股利的發放方案也需要經過股東大會的審議和通過,這些都需要時間,所以在2011年1月1日是不可能宣告發放2010年的現金股利的。
2、這個50萬肯定確認的是投資收益,並且是不包含在初始投資成本中的,也就是說是不包含在1000裡面的,這個50萬是債務重組以後發生的,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已經結束了。相當於你購買了股票後,股票賺錢了,是另一個單獨的事情,和債務已經沒有關系了。
⑤ 企業會計准則講解的2010年版
2010版與2008版的主要變化如下 :
一、《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1、同一控制企業合並下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如果被合並方存在合並財務報表,則應當以合並日被合並方合並財務報表所有者權益為基礎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以前實務上一般也是照此辦法操作的,新版只是對此正式予以明確,所以預計該條對實務操作的影響不大。)
2、非同一控制企業合並下企業合並成本包括購買方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之和。購買方為企業合並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以及其他相關管理費用,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此條明確了對於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中相關直接交易費用的處理,即在母公司個別報表上也採用與《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4號》第一條所列的合並報表層面相同的處理原則,即予以費用化。自《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4號》發布以來,相關部門對這一問題的觀點有過多次反復,現在的最終意見與我們在本所「2010年度會計准則最新發展培訓班」上介紹的觀點不一致。待取得紙質原書後,我們將對照原書中的表述修改本所報告模板中的相關會計政策表述。)
3、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的持股比例發生變化,但被投資單位仍然是投資單位的聯營企業或合營企業時的處理:
(1)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的持股比例減少——投資單位應當繼續採用權益法核算剩餘投資,並按處置投資的比例將以前在其他綜合收益(資本公積)中確認的利得或損失結轉至當期損益。
(2)投資單位對被投資單位的持股比例增加
①投資單位應當按照新的持股比例對投資繼續採用權益法進行核算。
②在新增投資日,如果新增投資成本大於按新增持股比例計算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如果新增投資成本小於按新增持股比例計算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應按該差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和營業外收入。
③在新增投資日,該項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新增投資時的原賬面價值與按增資後持股比例扣除新增持股比例後的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和資本公積。
(上述③為新明確的要求。需關注。)
4、披露
(1)投資者應單獨披露其在聯營企業的終止經營中所佔的份額;
(2)長期股權投資構成合營時,合營者應當披露與其在合營中的權益有關的下列承諾的總額,披露時應與其他承諾分開列示:
①與合營者在合營中的權益有關的資本承諾,以及在與其他合營者共同發生的資本承諾中其所佔的份額;
②合營者在合營本身的資本承諾中所佔的份額。
(上述是根據《國際會計准則第28號——對聯營企業的投資》第38段和《國際會計准則第31號——合營中的權益》第55段新增的披露要求。)
5、過渡
母公司購買子公司少數股權所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本章第二節的相關規定確定其投資成本。——即包括購買過程中支付的手續費等必要支出。
(此規定表明,由企業合並以外的原因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金額中仍然包含直接交易成本,即仍突然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第四條的規定。這一點與企業合並中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不同。)
6、風險投資機構、共同基金以及類似主體持有的、在初始確認時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者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投資,即使符合持有待售條件,也應繼續按《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核算。
(此規定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第5號——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和終止經營》第5(c)段的原則一致。根據該段規定,《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第5號——持有待售非流動資產和終止經營》中的計量規定不適用於由《國際會計准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的金融資產。同時,《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1號》第六條也已明確該條不適用於《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的金融資產。)
7、過渡
(1)企業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持有對被投資單位的重大影響以上的股權,應當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企業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持有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股權,應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在首次執行日應當追溯調整,計入資本公積。
(2)企業進行公司制改制的,應以評估確認的資產、負債價值作為認定成本,該成本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調整所有者權益;企業的子公司進行公司制改制的,母公司確定的對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與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調整所有者權益。
(上述兩點是對原已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解釋第1號、第2號中相關規定的進一步重申和明確。我們預計不會導致現行的會計實務產生重大變化。)
二、《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
1、業務合並准則的使用范圍
僅通過合同而不是所有權份額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並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情形現在屬於企業合並准則的適用范圍。
(此問題已在《財政部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業做好2010年年報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詳見本所技術提示《2010年上市公司年度報告披露的最新要求對年審的影響》。)
2、或有對價
2010版指出或有對價的公允價值應計入企業合並成本,並相應地將其確認為一項權益或負債,或資產;如果在調整期內出現對購買日已存在的情況或新的證據而需要調整或有對價的,應當予以確認並對原計入商譽的金額進行調整;除此之外的或有對價調整不得調整商譽。
根據2008版,只有在購買日判斷有關調整很可能發生並且能夠可靠計量的,才應將相關金額計入企業合並成本,未來期間對或有對價的相關調整,應在調整發生的當期調整企業合並成本。
(此問題是根據2008年1月修訂後的《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第3號——企業合並》第39段等規定作出的修改,事實上修改了《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第十一條第(四)項對於或有對價確認條件的規定,即不再把「在購買日判斷有關調整很可能發生」作為確認或有對價時的一項單獨考慮因素。該問題在本所「2010年度會計准則最新發展培訓班」上已經作為「未納入解釋4號的IFRS 3和IAS 27的部分其他重要修訂」提及,詳見培訓課件第109~114頁。)
⑥ 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怎麼做合並報表
A公司持有B公司過半股份,B公司可視為A公司的子公司。
在編制合並報表時,集團公司的資產負債應該包括A、B兩個公司所有的資產和負債。利潤表也應當逐項加總兩個公司的利潤表。
需要注意的是,A公司原資產負債表上的長期股權投資站在集團公司的角度來說應當沖減。在集團公司報表所有者權益部分,應體現出少數股東8%的持股。對於兩個公司之前的內部交易對於集團公司來說是未發生的(即不可能自己賣東西或提供有價服務給自己),應當調整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編制合並報表的關鍵在於要站在集團公司的角度看待會計信息。合並報表的編制是個很復雜的過程,建議你花點時間找本書具體學習下。這不是我這幾句話能說全的。
⑦ 請問,我們2008年-2010年都是核定徵收的,但是今年季報的時候發現是查賬徵收了,現在年報我們是報什麼
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主表
利潤表(小企業)--年報
以公允價值計量資產納稅調整表
境外所得稅抵免計算明細表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表
資產折舊、攤銷納稅調整明細表
稅收優惠明細表
資產減值准備項目調整明細表
長期股權投資所得(損失)明細表
收入明細表 成本費用明細表
⑧ 注會進~關於長期股權投資,上市公司的參股公司IPO後,所持有的這部分股權的市值在報表中如何體現
1、首先根據抄管理意圖,將該投資定性為長期股權投資或者短期投資。
2、如果該投資性質為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對被投資公司的控制或重大影響,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3、對於短期投資,應該在期末根據市場價格調整該投資的賬面價值。
對於你說的這種情況,被投資公司在年底上市,投資方所持有的股票尚不能上市交易(鎖定期),所以,A公司當年報表中不能反映投資收益,但是,應當在報表附註中的長期股權投資項下,說明被投資方已經上市的情況。
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發電子郵件給我。
北晟投資:[email protected]
⑨ 關於年報中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的問題
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計提時,對方科目是「資產減值損失」
股權投資用「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不是股權投資的,也不用「投資收益-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准備」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一經計提減值准備在以後期間不得轉回。
⑩ 長期股權投資新舊會計准則核算有哪些不同
一、長期股權投資新舊會計准則核算的主要不同:
(一)修訂了長期股權投資的范圍
原准則在正文中並未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范圍,而是在《企業會計准則講解》中規定長期股權投資主要包括四類:一是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二是投資企業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共同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三是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即對聯營企業投資;四是投資企業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新准則規定上述第四類投資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有助於進一步規范有關會計處理,且按22號准則規定採用成本法計量,不會對實務產生過大的實質性影響。
(二)整合已發布的解釋公告、年報通知等相關規定,對准則正文做以修訂
1、明確規定了採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時,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的會計處理,取消了舊准則中以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為限的規定;
2、明確規定了採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時應如何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損益和其他原因導致的凈資產變動的份額;
3、明確規定了投資企業在計算確認應享有或應分擔被投資單位的凈損益時,與被投資單位之間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歸屬於投資企業的部分應當予以抵銷;
4、明確規定了投資企業因追加投資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應當改按權益法核算,原持有的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加上新增投資成本之和,作為改按權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5、明確規定了投資企業因增加投資或減少投資等原因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發生變化的會計處理,即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隨著以上變化相應在成本法、權益法之間的轉換銜接,以及改按22號准則核算的銜接規定;
6、刪除了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按照權益法調整對子公司投資的要求;刪除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確定初始投資成本的規定。
三、財政部發布《關於印發修訂〈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通知》(財會〔2014〕14 號)。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企業范圍內施行,鼓勵在境外上市的企業提前執行。CAS2〔2014〕所稱長期股權投資,是指投資方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以及對其合營企業的權益性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