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和股東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真正的投資者基本上就是股東,兩者都是依靠公司的發展和盈利來賺錢的。只不過由於金融市場交易的便利性等原因,有部分人把股票當作了投機的場所,單純依靠預測價格漲跌來賺錢,所以一般意義上理解的投資者包含兩個部分:即做股東的投資者和投機的投資者。
❷ 股東與投資者有何不同
1.含義不同;
2.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股東具有決策表決權、選舉權和收益權等。而投資人是指具有相對獨立投資權力的政府機構、經濟實體和個人。作為投資主體一般要具有以下三個條件:(1)在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有相對獨立地做出投資決策的權力;(2)有足夠的資金來源進行投資;(3)對投資所形成的資產有所有權或支配權,並能相對自主地或委託他人進行經營。
3.股東只是投資人的一種,但投資人不僅僅指的是股東,投資人可以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也可以是公司的關聯人員,也可以是合夥企業中的,等等所有的投資貿易關系中的出資人員。而股東則僅僅只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人員。
❸ 投資人和企業投資人有什麼區別
投資人一般都是自然人,
企業投資人主體一般是
相關企業單位。
❹ 投資者與股東的區別
合夥人和股東的區別:1、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合夥人與股東的區別在於:合夥人適用回於《合夥企業法》答。股東適用於《公司法》。2、身份不同,合夥人是依照《合夥企業法》成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即非法人組織的投資人;股東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獨立法人單位的投資人(股東名冊置備於公司,進行工商登記)。3、出資不同,普通合夥人除了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出資之外,也可以用勞務出資。股東是不允許用勞務出資的。4、責任形式不同,合夥企業因不具備法人資格,故也就沒有獨立的責任能力,故普通合夥人對於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於公司,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的企業財產權,並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僅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❺ 股東和投資人有什麼區別
合夥人和股東的區別:1、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合夥人與股東的區別在於:合夥人回適用於《合答伙企業法》。股東適用於《公司法》。2、身份不同,合夥人是依照《合夥企業法》成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即非法人組織的投資人;股東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獨立法人單位的投資人(股東名冊置備於公司,進行工商登記)。3、出資不同,普通合夥人除了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出資之外,也可以用勞務出資。股東是不允許用勞務出資的。4、責任形式不同,合夥企業因不具備法人資格,故也就沒有獨立的責任能力,故普通合夥人對於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於公司,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的企業財產權,並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僅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❻ 出資人和股東有什麼區別
股東和出資人的區別:
股東,顧名思義就是出錢辦公司的人,出資人可以是董事會里的行政人員,但不一定是股東,股東會是公司里的權力機構,對公司的管理做出實質性的決策.
股東擁有的是所有權,出資人擁有的是資金債權。
股東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轉讓,出資人到期後,出資人可以向資金債務人請求償還。
擁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參與公司決策,擁有出資人與決策權無關。 股東可以享受分紅。出資人最多隻有利息。
出資人一般可以按照「出資」份額來分配公司的剩餘資產,而無論「投資」金額的多與少,只要不是入股形式的出資,都不能取得分配公司剩餘資產的資格。
「出資」作為股份的表現,將通過股東分紅的方式實現回報,而「投資」則一般是通過投資協議所約定的利潤分配方式實現回報。
出現「出資」不足時,公司清算時債權人可追究股東的補充出資責任,而「投資」不足時,公司債權人不能追究投資人的出資責任。
❼ 投資人與股東有什麼區別
合夥人和復股東的區別:1、適制用的法律法規不同,合夥人與股東的區別在於:合夥人適用於《合夥企業法》。股東適用於《公司法》。2、身份不同,合夥人是依照《合夥企業法》成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即非法人組織的投資人;股東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獨立法人單位的投資人(股東名冊置備於公司,進行工商登記)。3、出資不同,普通合夥人除了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出資之外,也可以用勞務出資。股東是不允許用勞務出資的。4、責任形式不同,合夥企業因不具備法人資格,故也就沒有獨立的責任能力,故普通合夥人對於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於公司,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的企業財產權,並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僅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❽ 股東和出資人,合夥人的區別
合夥人和來股東的區別:自1、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合夥人與股東的區別在於:合夥人適用於《合夥企業法》。股東適用於《公司法》。2、身份不同,合夥人是依照《合夥企業法》成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即非法人組織的投資人;股東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獨立法人單位的投資人(股東名冊置備於公司,進行工商登記)。3、出資不同,普通合夥人除了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出資之外,也可以用勞務出資。股東是不允許用勞務出資的。4、責任形式不同,合夥企業因不具備法人資格,故也就沒有獨立的責任能力,故普通合夥人對於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於公司,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的企業財產權,並以公司自己所有的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僅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