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母公司投資一個子公司,母公司會計分錄如何做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出50佔100的40%,借:長投(成本法無明細科目)4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10
貸:銀行存款50
同控合並永遠看的是最終合並方所有者權益的賬面價值,外購子公司達到控制才可能有商譽)
② 母公司佔有一個公司的多少股權才稱作它的子公司
1、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控制關系是基於股權的佔有或控制協議。一般情況下,母公司佔有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才能對該公司實行控制。母公司佔有一個公司的股份越高,越能夠控制該公司。
2、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過訂立某些特殊契約或協議而使某一公司處於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關系。
3、若要形成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系,其中,子公司必然要受母公司的實際控制。所謂實際控制是指母公司對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實際上的決定權,其中尤為重要的是能夠決定子公司董事會的組成。
一個公司要實現對另一個公司的實際控制,必須佔有該公司50%以上的股份。
(2)投資子公司占母公司擴展閱讀: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
雖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獨立企業。它有自己的名稱和章程,並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其財產與母公司的財產彼此獨立,對各自的債務各自負責,互不連帶。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系: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實際控制。
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重大事項擁有實際決定權,能夠決定子公司董事會的組成,可以直接行使權力任命董事會董事。
2、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關系基於股份的佔有或控制協議而產生。
一般說來,擁有股份多的股東對公司事務具有更大的決定權。因此,一個公司如果擁有了另一個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夠對該公司實行實際控制。
在實踐中,大多數公司的股份較為分散,因此,只要擁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過訂立某些特殊契約或協議,也可以使某一個公司控制另一個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為獨立的法人。
子公司雖然處於受母公司實際控制的地位,在許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約和管理,有的甚至實際上類似於母公司的分支機構,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屬於獨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③ 子公司成立與母公司的關系
大體有幾種關系。
一是控制關系。子公司雖然是獨立的法人,可以在自己的經營范圍內從事各種經營活動,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東會上起主導作用,子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實際上是母公司決定。
二是投資關系。母公司擁有子公司,除了極少數通過協議控制外,基本通過投資實現。母公司與子公司間的投資關系分為兩種情況。
A.子公司的資本全部由母公司投入,
B.母公司與其他公司共同投資於子公司,但母公司投資所佔比例使其可對子公司實際控制。
三是財務關系。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行獨立核算,母、子公司在財務上是相互獨立的,但是母公司可以調劑資金的名義,通過正當或不正當手段從其子公司「抽血」。子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發展前景直接影響著母公司的收益.
四是管理關系。雖然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母公司與子公司名義上生產和經營等各方面各自享有自主的權利,但事實上存在管理與被管理關系。通常,母公司除了自身直接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外,其主要職責還是對所屬子公司的領導和管理。
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關系,特別是它們之間的控制關系,可被利用,比如操縱子公司轉移定價、避稅、對抗公共政策或逃避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等。
*.分公司不同於子公司
由於分公司與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作為民事活動主體參加民事活動的法律意義也大相徑庭。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設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由兩個以上股東發起設立,是獨立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在其自身經營范圍內獨立開展各種業務活動;
分公司由設立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部門依法設立,設立時不要求注冊資金,屬於總公司的分支機構,雖然也可以獨立開展業務活動,但應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一般而言,這種授權以申請設立分公司的方式為表現。也就是說,在工商部門申請設立分公司,就視為公司授權分公司開展總公司經營范圍以內的活動。
2、工商登記方式和名稱不同。
子公司在工商部門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名稱最後都是xxx有限責任公司
分公司則領取《營業執照》。名稱最後都是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3、訴訟中的法律效果不同。
子公司由於是獨立法人,只能就其自身資產追究民事責任,除出資人(即子公司的各股東)出資不實或出資後抽逃資金的情況之外,不能清償的部分也不能向出資人追償;
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業務開展過程中出現不能履行債務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要求總公司承擔清償義務。在訴訟中,可以直接把總公司列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責任。
4、承擔債務的方式不同。
子公司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分公司則先以自有資產承擔,不足部分由總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您說的那種情況是不合理的,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用!
④ 母公司與子公司關系
大體有幾種關系。
一是控制關系。
子公司雖然是獨立的法人,可以在自己的經營范圍內從事各種經營活動,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
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東會上起主導作用,子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實際上是母公司決定。
二是投資關系。
母公司擁有子公司,除了極少數通過協議控制外,基本通過投資實現。
母公司與子公司間的投資關系分為兩種情況。
三是財務關系。
四是管理關系。
雖然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母公司與子公司名義上生產和經營等各方面各自享有自主的權利,但事實上存在管理與被管理關系。
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關系,特別是它們之間的控制關系,可被利用,比如操縱子公司轉移定價、避稅、對抗公共政策或逃避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等。
(4)投資子公司占母公司擴展閱讀:
母公司是在國際商務中指以母國為基地,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對海外經濟實體進行有效控制的總公司。
大多數跨國公司的母公司為一個國家的資本所建立,但在少數情況下也可能由兩個或更多國家的資本聯合建立。
母公司作為整個跨國公司的決策中心,是在母國政府機構登記注冊的法人組織,負責組織和管理跨國公司在海內外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
根據公司在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中所處地位的不同,可以劃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
實際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
它們都具有法人資格。
母公司是指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子公司的企業。
從母公司的定義可以看出母公司要求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必須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子公司,即必須滿足合並報表准則所規定的控制的要求,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
母公司可以只控制一個子公司,也可以同時控制多個子公司。
二是母公司可以是企業,如《公司法》所規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是主體,如非企業形式的、但形成會計主體的其他組織,如基金等。
⑤ 投資全資子公司的注冊資金可以大於母公司注冊資金嗎
1、投資全資子公司的注冊資金是可以大於母公司注冊資金的,因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跟被投資單位的所有者權益總額有關,而不是注冊資本。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用成本法核算,初始成本的確認分為
①同一控制:初始成本按合並日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確認;
②非同一控制 初始成本按照付出對價的公允價值確認;
2、大多數國家對於二者關系的界定採取明確具體的標准,即以擁有50%的資本份額為界。也有的國家規定的較為模糊。我國新《公司法》並未直接界定二者的關系,但第217條關於控股股東的定義是具有參考價值的。從控股股東的原理出發,我國對母子公司關系的界定可以分為絕對控股與相對控股兩種情形。
①絕對控股是指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達到50%以上,或說是母公司擁有子公司50%以上的有表決權股份。
②相對控股則視情況而定:就上市公司而言,若其第一大股東與第二大股東擁有該上市公司的有表決權股份之差為該上市公司發行在外股份總額的10%以上時,推定其第一大股東為該上市公司的相對控股母公司;對於非上市公司而言,若其第一大股東擁有該上市公司的有表決權股份占其股份總額30%以上,且與第二大股東擁有的表決權股份之差額在20%以上,推定第一大股東為公司的相對控股母公司。
⑥ 母公司與子公司各佔50%的被投資企業是否也納入合並報表的合並范圍
需要納入合並財務報表范圍。
⑦ 母公司對子公司控制,在佔有股份比例上有何規定
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控制關系是基於股權的佔有或控制協議。擁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夠對該公司實行控制。
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過訂立某些特殊契約或協議而使某一公司處於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關系。
子公司在法律上獨立於母公司,但與母公司在經濟中存在有控制有控制的關系,母公司在經濟上是一體化的,並形成企業集團,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納入母公司編制的合並會計報表,但個別會計報表仍需對外編制。
(7)投資子公司占母公司擴展閱讀
1、我國《合並會計報表暫行規定》規定,子公司由其他公司控制的外商投資企業,包括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超過其股本的一半,以及通過其他方式控制的外商投資企業。
2、根據股東會多數表決原則,擁有股份越多,越能夠取得對公司事務的決定權。但實際上由於股份的分散,只要擁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夠獲股東會表決權的多數,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
3、子公司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在經濟上受母公司的支配與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
4、子公司擁有獨立的名稱和公司章程;具有獨立的組織機構;擁有獨立的財產,能夠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以自己的名義進行各類民事經濟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後果與責任。
⑧ 建立子公司時母公司是否必須要佔大股東
是的。如果別人是大股東,你公司就不是母公司。關於母公司股份,如果是重新投資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份就增加,如果是用母公司的股份投資的子公司那母公司股份就既沒有增加,也沒有減少。只是轉移在子公司。
⑨ 母公司投資設立子公司的投資額能否大於母公司自身的注冊資金
一、子公司定義
《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予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母公司是指掌握其他公司的股份,從而能夠在實際上控制這些公司經營活動的公司。也稱控股公司。子公司是指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撐握而受其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也可以通過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為控股公司,被控制的公司成為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母子公司關系產生的方式往往有:收購,母公司通過協議方式收購已有的企業或在證券市場大量買進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股份;設立,一個公司其經營業務有必要擴展時,可直接投資設立子公司;訂約,母公司與其他公司簽訂企業支配合同,使其他公司成為子公司。
(二)母子公司的關系界定
大多數國家對於二者關系的界定採取明確具體的標准,即以擁有50%的資本份額為界。也有的國家規定的較為模糊。我國新《公司法》並未直接界定二者的關系,但第217條關於控股股東的定義是具有參考價值的。從控股股東的原理出發,我國對母子公司關系的界定可以分為絕對控股與相對控股兩種情形。絕對控股是指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達到50%以上,或說是母公司擁有子公司50%以上的有表決權股份。相對控股則視情況而定:就上市公司而言,若其第一大股東與第二大股東擁有該上市公司的有表決權股份之差為該上市公司發行在外股份總額的10%以上時,推定其第一大股東為該上市公司的相對控股母公司;對於非上市公司而言,若其第一大股東擁有該上市公司的有表決權股份占其股份總額30%以上,且與第二大股東擁有的表決權股份之差額在20%以上,推定第一大股東為公司的相對控股母公司。
《公司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一定比例以上的股權為另一公司稱母公司。母、子公司盡管有控制、被控制的關系,但卻各是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互不連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