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券商+上交所+深交所+炒股者之間是什麼邏輯關系
簡單點說,上交所和深交所是真正的證券交易場所,是個提供交易標的和交易規則的機構。進入這兩個交易所是必須進行登記並且要具備一定資格的,A股最早的交易只能在這兩個地方進行。後來,隨著投資者和投資標的的不斷擴大,就引進了券商這個機構,實際上券商可以理解為這兩個交易所的代理機構,只是他要收取額外的服務費用(傭金),普通股民只要通過券商就能很容易的辦理好相關的審批手續和享受便捷的服務。而普通意義上的炒股者實際上就是二級市場的投資者,這種投資有別於一級市場的投資者和機構,為了便於管理,證交所要求必須通過券商來代理,因此炒股者是投資者之一。
② 請問現在擔任上交所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秘書有什麼任職條件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的培訓,加強董事會秘書資格管理,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培訓實施細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規范性文件和業務規則,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上市的公司聘任的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應取得本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第三條 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應當根據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和公司章程,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
第四條 本所相關部門依據《上市規則》及本辦法負責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的資格培訓、後續培訓和資格管理。
本所相關部門可以授權有關單位依據《上市規則》及本辦法負責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的資格培訓和後續培訓。
第二章 資格培訓
第五條 參加董事會秘書資格培訓的人員(以下簡稱「參考人員」),應基本符合《上市規則》規定的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的任職條件。
第六條 參考人員應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和上市公司或擬上市公司董事會的推薦函報名參加資格培訓。
推薦函內容包括被推薦人學歷、工作經歷和推薦理由等。
第七條 參考人員參加董事會秘書資格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36課時。
第八條 參考人員通過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本所給予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參考人員擬被聘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的,本所依據資格考試成績、資格培訓出勤率和上市公司誠信檔案等情況綜合評定,頒發《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第三章 資格考試
第九條 本所通過本所網站公告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的報名時間、報名方式、考試范圍、考試紀律等相關事項。
第十條 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的基本范圍包括:《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本所相關業務規則和其他規定;與證券登記結算業務及投資者關系管理有關的業務規則和其他規定;本所要求的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
第十一條 本所根據前述考試范圍編製法規匯編,作為資格培訓教材,並根據標准化、規范化、專業化的原則對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進行命題。
第十二條 參考人員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被本所認定存在舞弊、擾亂考場秩序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情形的,將被取消當次考試成績,且三年內不得參加資格考試。
第十三條 參考人員被本所認定存在代考行為的,代考者及被代考者將被取消當次考試成績,且永久不得參加該類資格考試。
本所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前述人員的代考行為,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第十四條 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閱卷完成後,本所將在本所網站公布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第四章 後續培訓
第十五條 參加後續培訓的人員是指已通過資格培訓的在任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
第十六條 本所每年根據具體情況,通過網上自學、集中面授、座談討論、專題講座等各種形式舉辦董事會秘書後續培訓。
第十七條 後續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中國證監會、財政部等部門和本所頒布的有關業務規則和相關規定;監管案例與實證分析;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審計等相關制度專題(針對非財會專業人員);本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專題的培訓。
第十八條 在任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應每兩年至少參加一次由本所舉辦的董事會秘書後續培訓。
第十九條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以及被本所通報批評的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應參加本所舉辦的最近一期董事會秘書後續培訓。
第二十條 在任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完成後續培訓的,本所將在本所網站公布相關人員名單。
第五章 資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 本所建立董事會秘書資格管理信息庫,記錄通過資格考試的人員名單及其接受後續培訓情況等相關信息。
第二十二條 上市公司年度報告法定披露期限屆滿或董事會秘書離任前,董事會秘書應向本所提交年度履職報告或離任履職報告,說明自前次年度申報或任職至今的工作情況。
第二十三條 本所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的合規性為重點,對董事會秘書的年度履職情況或離任履職情況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董事會秘書將計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第二十四條 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將注銷其《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一)不符合《上市規則》規定的任職條件;
(二)連續兩年被本所考核不合格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本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評的;
(四)連續兩年未參加本所董事會秘書後續培訓的;
(五)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本所網站將及時公布被注銷《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人員的名單,前述人員三年內不得參加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本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二○○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本辦法實施前本所已頒發的《董事會秘書培訓資格證書》或者《董事會秘書培訓資格證明》依然有效。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培訓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③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有什麼不同
大盤股一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中小盤股一般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有回關證券市場的配置問題,證監答會表達了滬深兩市各有側重,共同發展的目標。大中型公司比較傾向於選擇上海證券交易所。因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大盤股為主,而深圳證券交易所則以小盤股為主,尤其重視中小企業板塊。
④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區別
大盤股一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中小盤股一般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有關證券市回場的配置問題,證答監會表達了滬深兩市各有側重,共同發展的目標。大中型公司比較傾向於選擇上海證券交易所。因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大盤股為主,而深圳證券交易所則以小盤股為主,尤其重視中小企業板塊。
⑤ 深交所與上交所有哪些競爭關系,得益如何
深交所和上交所當然是競爭關系,但是實際上各有側重,好壞不易評判。
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的企業是不能二者都選擇的,也就是說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不能在上交所進行上市交易,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不能在深交所交易,這也就奠定了二者之間的競爭關系。
上交所於1990年11月26日成立,而深交所則僅僅比上交所晚半個月時間,二者的建立時間都是如此接近。但是二者雖然是競爭關系,卻有差異來規避成為完全同質的市場,讓市場更加豐富、股民的選擇更加全面。
同時我國推行了注冊制在科創板的試點,創業板市場的准入門檻持續降低,越來越多的初創企業進入到深交所當中,而這就如同一次新老經濟之間的PK。深交所所代表的新經濟充滿活力,而上交所所代表的老經濟根正苗紅。
老經濟根基的穩固和新經濟活力的PK,一個是穩中求進的上交所,一個是風險與收益並存的深交所,就如同事業單位公務員和企業職員,不同的職業發展,就像象牙塔總有一個想出來也總有一個想進去。
⑥ 各交易所之間的聯系
上海和深圳的交易所沒有聯系
一般深圳的股票要小一些
要買賣的話,去開戶就好啦,會給你2個交易所的股東號,就可以買賣了,一般都是同時擁有2個交易所的股東號的
以前沒有電腦的時候,不是這么買賣的,是人和人之間見面商量價錢,然後交易股票的
⑦ 擔任證券事務代表或證券事務助理需要什麼條件
證券事務代表的知識面要比較廣,法律,金融,財務,管理都要懂。
一、金融證券知識
這部分是最基礎的,要對證券基礎知識比較了解,熟悉股票、債券、基金等金融衍生品的相關知識,了解國內證券市場基本知識以及熟練運用相關證券分析軟體等等。最好去考一個證券從業資格證,有五門課程,都了解了解肯定會有好處。
二、證券法律知識
這是做證券事務代表所需要掌握最重要的一部分知識,就是你說的如《公司法》《證券法》等這些法律知識了,但是就這兩部法律僅僅只是最最基礎的,主要涉及到的相關法律在融資、並購重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你網路一下春暉投行在線,裡面涉及到的一些法律知識很實用。一般上市公司的證券事務代表上交所和深交所都要進行法律法規培訓,頒發董事秘書資格證。
三、財務知識
要求具備基本的會計知識,能看懂財務三大表,了解相關財務報表的編制知識,以及相關會計法則,當然每個公司裡面肯定都會有財務部,這部分了解掌握基礎即可。
四、文字功底
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布很多公告,而這些公告一般是由證券事務代表編寫發布的,面向全國公開發布,所以只要出現一丁點的差錯漏洞被發現後都要重新發布更正公告,同時在日常的工作中會涉及到大量的文檔以及對內或對外的公文,這要求具有相當的文字編寫功底。
(7)上交所投資者關系管理擴展閱讀
證券事務代表為上市公司必須崗位,隸屬於董事會秘書領導的證券事務部,職責范圍多同董事會秘書。 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2修訂)與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2修訂)規定,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會秘書的同時,還應當聘任證券事務代表,協助董事會秘書履行職責。
在董事會秘書不能履行職責時,由證券事務代錶行使其權利並履行其職責,在此期間,並不當然免除董事會秘書對公司信息披露事務所負有的責任。 證券事務代表應當參加本所組織的董事會秘書資格培訓並取得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協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協助董事會秘書及時了解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產生的重大信息,並及時發布,建立健全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組織制訂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編制與披露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其他監管部門要求報送的其他文件,督促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遵守信息披露相關規定。
2.維護監管部門和投資者關系,研究、實施證券投資,撰寫相關分析報告、提出建議。
3負責整理公司的股東檔案。包括時刻留意公司股票的情況,並作出相應的處理。
4.負責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和股東資料管理工作,協調公司與證券監管機構、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保薦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媒體等之間的信息溝通,協助董事會秘書與上級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保持聯絡,接受有關任務並落實組織完成。
5.組織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參加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及高級管理人員相關會議,負責董事會會議記錄工作並簽字確認。協助董秘提出股東大會的召開方案、編制股東大會文件;准備、保管會議文件和記錄。
6.負責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開重大信息出現泄露時,及時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公告。
7.關注媒體報道並主動求證真實情況,督促董事會及時回復證券交易所所有問詢。
8.協助董事會秘書協調開展公司輔導工作;組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證券法律法規、《上市規則》及證券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的培訓,協助前述人員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權利和義務;督促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遵守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上市規則》、證券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切實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諾;在知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違反有關規定的決議時,應予以提醒並立即如實地向證券交易所報告。
9.協助董事會秘書協調各中介機構的工作,保障公司相關工作按進度執行。
10.協助完成公司IPO上市或借殼上市事宜,負責准備和上報有關監管部門要求的公司有關證券管理方面的報告和文件。與中國證監會、地方監管局、證券交易所等監管部門的溝通與聯絡,解答監管部門的問詢,上報文件等。協助公司編制各種與證券事務相關的報批文件。
11.保管公司上市相關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股東名冊資料、董事名冊、股東及董事持股資料等。
12.協助董事會秘書編制對外發布的決議公告、股東大會通知等臨時公告,及其他證券監管部門要求報送的文件。
13.協助董事會秘書檢查、落實各項整改工作,協助董事會秘書負責規范治理的檢查,提出整改建議和治理措施。
14.協助董事會秘書執行公司股價敏感資料的保管工作,對資料外泄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及時加以解釋和澄清。
15.負責董事會決議事項的日常協調管理工作。開展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維護公司良好的市場形象。
16.負責董事會與經營管理層的對公司管理的銜接工作(包括董事會對總裁的授權工作)。
17.負責資本市場和行業的研究分析以及對二級市場行情監控。
18.負責公司網站投資者關系板塊內容組織與更新。
19.負責配合組織實施公司的資本市場再融資工作。起草上市、借殼、引進風投等股權融資方案;
20.負責與公司其他相關部門一同組織實施公司收購、兼並、重組等資本項目,並參與公司投資項目的實施。
21.董秘安排的其他事宜,完成董事會、公司領導交辦的工作。
22.協調處理IPO相關工作,撰寫分析報告、匯總、整理各類相關文檔,並提出建議。
23.協調公司內部各部門,收集整理上市准備期間及信息披露所需的各類文檔、資料,協助進行公司上市的各類准備工作。
24.協助董秘嚴格規范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履行股權管理職能。辦理公司股票託管登記,負責公司定期報告的組織起草及審核流程等工作。
25.負責股東的意見咨詢並且兼任法務工作。
26.協助董秘做好公司股東相關聯系事宜;上市後,負責管理股東名冊和股份發行、變更、質押等事項。
27.負責收集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及證券市場信息。
28.參與籌備董事會專門委員會,負責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檔案、印章的使用和保管;協助建立公司各項制度及體系。
29.負責管理公司股權登記、股利分配等事務。
30.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負責公司各信息點(職能部門、各體系)的信息收集、傳遞、歸納、整理及發布工作;負責投資者關系管理相關事務。
31.協助董事會秘書對有關投資項目的調研;公司業務合同的起草與審核;協助董秘做好上市發行階段所有文件的審核、修改。
32.做好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和相關檔案管理工作,包括接待來訪,回答咨詢,聯系股東,向投資者提供上市公司已披露信息的備查文件。
33.收集戰略投資者的資料,並參與公司與戰略投資者的談判和溝通。收集有關行業資料,並對行業發展和行業內的競爭對手進行分析。梳理公司的商業模式。負責公司上市前的宣傳和上市後的信息披露的後台工作。
34.填寫各級監管層的專項調查表及信息統計表。
35.參與處理臨時性、突發性事件。
36.參與公司資本運作方案的制定;及時向各級領導傳遞有關市場信息,並參與解決方案的制定。
37.協助董事會秘書對公司所有再融資相關事宜(包括增發、發行債券等)的計劃、開展與實施,公司股權激勵、權益分派、轉贈股本的實施。
38.持續關注新聞媒體、互聯網上市公司、公司客戶和同行業公司有關的信息,並將其收集、整理。
39.代為行使內部審計相關職責。對公司規范治理和內部控制,提出整改建議和治理的建議權。
40.合規、按時、准確,完整描述投資者關心的內容,沒有重大遺漏,無補充公告、無關注函。
⑧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託管制度有什麼不同
託管只有深圳證券交易所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沒有轉託管問題。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證券的託管制度:
擬持有和買賣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的投資者,在選定的證券經營機構買人證券成功後,與該證券經營機構的託管關系即建立。
如認購以其他方式發行的股份,則該股份託管在投資者指定的證券經營機構。
這一制度可概括為:自動託管,隨處通買,哪買哪賣,轉托不限。深圳證券市場的投資者持有的證券需在自己選定的證券營業部託管,由證券營業部管理其名下明細證券資料,投資者的證券託管是自動實現的;
投資者在任一證券營業部買人證券,這些證券就自動託管在該證券營業部;投資者可以利用同一證券賬戶在國內任一證券營業部買人證券;
投資者要賣出證券必須到證券託管營業部方能進行(在哪裡買人就在哪裡賣出);投資者也可以將其託管證券從一個證券營業部轉移到另一個證券營業部託管,稱為「證券轉託管」。轉託管可以是一隻證券或多隻證券,也可以是一隻證券的部分或全部。
辦理轉託管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轉託管只有深市有,滬市沒有轉託管問題。
2、由於深市B股實行的是T+3交收,深市投資者若要轉託管需在買入成交的T+3日交收過後才能辦理。
3、轉託管可以是一隻股票或多隻股票,也可以是一隻證券的部分或全部。投資者可以選擇轉其中部分股票或同股票中的部分股票。
4、投資者轉託管報盤在當天交易時間內允許撤單。
5、轉託管證券T+1日(即次一交易日)到帳,投資者可在轉入證券商處委託賣出。
6、權益派發日轉託管的,紅股和紅利在原託管券商處領取。
7、配股權證不允許轉託管。
8、通過交易系統報盤辦理B股轉託管的業務目前僅適用於境內結算會員。
9、境內個人投資者的股份不允許轉託管至境外券商處。
10、投資者的轉託管不成功(轉出券商接收到轉託管未確認數據),投資者應立即向轉出券商詢問,以便券商及時為投資者向深圳證券結算公司查詢原因。
深圳股票採用"託管證券商"模式,投資者在某一證券商處買入的股票,在未辦理"轉託管"前只能在該證券商處賣出,若要從其他證券商處賣出股票,可辦理"轉託管"手續。
11、投資者既可將所有深圳證券一次從某券商處全部轉走,也可只轉其中的一部分。
12、轉託管期間,帳戶內的股票及資金不可參與交易。
13、若轉出證券出現錯誤,將被退回原轉出證券商處,投資者可通過轉出證券商向深圳證券登記公司查詢原因。
14、投資者欲將證券轉入某券商處,需了解該券商的深圳席位號,並已在該券商處開立了資金帳戶。
15、辦理轉託管須在深交所交易時間內,遇停牌,配股或在停止轉託管期間的證券不得辦理轉託管手續。
(8)上交所投資者關系管理擴展閱讀:
一、深交所市場體系:
我國經濟發展具有多樣性特點,勞動密集型、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產業優勢並存,但都面臨著由「粗放」到「集約」轉型,由產業鏈低端向高端躍升的壓力。
服務於我國經濟現有格局,深交所初步建立主板、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差異化發展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依託實體經濟現實需求,固定收益等產品創新也在取得突破。
1、股本證券
主板持續做優做強。為籌備創業板,深交所主板市場2000年開始停止新公司上市,當時上市公司514家,總股本為1581億股,大多集中在傳統產業。
近年來,通過並購重組、整體上市等方式,實現存量做優做強。截至2014年4月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480家,總股本4443億股,2001年以來累計再融資8007億元。
中小企業板獨具特色。中小企業板於2004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較好體現了我國深度參與國際分工、產業鏈拉長、分工更細的成果。
截至2014年4月底,上市公司719家,遍布31個省市自治區,其中中西部地區佔三分之一多,成為當地經濟發展的支柱,覆蓋全部13個行業,許多已經成為細分行業龍頭。
中小板總市值4.17萬億元,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特色重要組成,在全球范圍內,是專注中小企業為數不多的成功市場之一。
創業板定位清晰。創業板歷經十年籌備,於2009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定位於服務自主創新企業和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
截至2014年4月底,創業板上市公司379家,77%所處子行業是「十二五」規劃的重點發展方向,超過43%在國際上處於子行業領先或者同步地位。
板塊特色逐步清晰,在新一輪以創新驅動發展的戰略中,將努力打造為科技與金融結合的引領者。截止2014年4月底,創業板總股本758.8億股,總市值1.88萬億元,在全球服務創業創新的市場中,市值僅次於NASDAQ,如NASDAQ只計算資本市場板塊,則我國創業板規模位居全球第一位。
積極支持場外市場規范建設。從2001開始,深交所承擔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技術支持等工作,2006年1月增加中關村代辦系統股份報價轉讓試點。
2012年9月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設立,深交所參股並繼續提供技術支持。同時,深交所積極穩妥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規范建設,提供規則、技術、信息披露等方面咨詢服務,通過多種渠道支持區域股權市場建設。
2、固定收益與上市基金
債券產品支持中小企業。債券市場是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新平台。截至2014年4月底,深交所上市債券442隻,託管總面值2159億元。
為拓寬未上市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2012年推出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已有200隻通過備案,金額270億元。119家企業完成131隻私募債發行,募集資金151億元,交易所服務促進中小企業規范發展功能逐步顯現。
資產證券化產品服務實體經濟。資產證券化業務對於盤活各類社會存量資產有獨特優勢。截止2013年底,深交所累計掛牌11個資產證券化產品,融資137億元。
基礎資產涵蓋市政建設、污水處理、高速公路、電力銷售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與主題公園等文化旅遊產業,通過服務基礎建設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
首個小額貸款類資產證券化產品阿里小貸1號和2號專項計劃在深交所掛牌轉讓,募集資金10億元,是小額貸款類資產證券化的首次嘗試,對於落實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
積極推進基金特色創新。基金產品是順應財富管理需求和壯大機構投資者的重要創新領域,上市基金是深交所基金產品創新的特色。截至2013年底,深交所上市基金數量280隻,占深滬兩市總量的83.33%;並先後推出跨市場滬深300ETF和跨境香港恆生ETF。
二、上交所組織結構
上證所下設辦公室、人事部(組織部)、黨辦(宣傳部)紀檢辦、交易管理部、發行上市部、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上市公司監管二部、會員部、債券業務部、國際發展部、基金與衍生品部;
市場監察部、法律部、投資者教育部、系統運行部、技術開發部、技術規劃與服務部、信息中心、北京中心、財務部、風控與內審部、行政服務中心(保衛部)、基建工作小組等二十三個部門;
以及三個下屬機構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展研究中心、上海證券通信有限責任公司、上證所信息網路有限公司,通過它們的合理分工和協調運作,有效地擔當起證券市場組織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