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麼轉移財產最安全,包括資產,計劃離婚
怎樣轉移財產也不安全。對方一旦發現,就可以提出訴訟,要求重新分配財產。
《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② 離婚遭遇惡意轉移財產時怎樣處理
原則上,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若雙方對財產分割有約定的,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分割財產。《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③ 怎樣認定是否屬於離婚惡意轉移財產
夫妻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行為,就可以認定離婚轉移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與小三約定分手費,另一方可以主張返還嗎
首先,夫妻一方與小三約定分手費,屬於贈與行為,給付財產即生效,不能要求返還。
其次,夫妻一方與小三約定分手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經過另一方同意。
按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而言包括以下: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比如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以及養老保險金等。
最後,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處分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主張返還。
按規定,為解除同居關系贈與對方的財產,交付後不能要求返還,起訴至法院也會不予支持。不過,因為擅自支付分手費侵犯了夫妻共同財產權,所以夫妻另一方可以要求返還,並且法院也會依法受理訴訟。
④ 財產轉移後離婚怎麼處理
如果認定一方轉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⑤ 剛結婚,老公在美國辦理投資移民,用的是他爸爸的錢,他要和我離婚,屬於婚後財產嗎
你覺得呢?趕腳那不是你和老公勞動所得,對於有志氣的人那就不是財產, 對於下賤的人那就是財產, 建議你要求男的給你精神補償, 畢竟他把你從大姑娘變成了老娘們, 憑良心補唄。
⑥ 如何應對離婚時轉移財產
對離婚時轉移財產行為的應對方法
在離婚案件中,主要涉及三個問題,即是否判決離婚、未成年子女由誰撫養以及如何公平得到共同財產的應有份額。其中,財產分割是最為復雜也是爭議最多的。現實中,常常遇到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出賣,注銷公司、寫假借條等轉移財產、企圖侵佔對方財產的情況。對這種行為,一般情況下,律師也常常無能為力。如果你的財產是動產或者成為了動產,那麼其流動性就很難控制了。有不少的離婚當事人擔心和苦惱對方惡意負債和轉移財產,遇到類似情況也常常就束手無策。
轉移財產的情形有:
1.轉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摺;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財產;
5.私自無償轉讓或贈與夫妻共同財產等。
惡意負債的情形一般有:
1.製作虛假的欠條;
2.虛報開支;
3.利用關聯企業負債等。
對離婚時轉移財產行為的應對方法:
1.搜集其存摺線索,記下其開戶行,無論其將款轉入何方,都不會有太大影響,可以申請法院查詢轉賬記錄,法庭上讓其說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審核其轉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狀況的線索,必要時律師出面調查,如果對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見存款,法庭上責令其說明收入開支,審查開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對於轉移轉移不動產的:既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無權單方出售轉讓,否則另一方可以主張買賣無效,並追究其轉移之法律責任;
4.對於轉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購物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