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粵港澳大灣區投資有什麼要注意的
最值得注意的應該是你要有足夠的 Qian,哈哈。
❷ 金融創新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深度融合了嗎
改革開放後,粵港澳大灣區成為我國經濟重要區域,形成西岸的生態保護開發模式和東岸的經濟發展開發模式。粵港澳大灣區政府管治模式形成強化核心地位的廣佛合作模式、優化功能格局的西岸發展模式和提升總體銜接的西岸發展模式。因金融業的獨特屬性,通過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產業空間格局的分析,有助於理解現有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現狀和發展潛力,有助於因地制宜地處理東岸和西岸經濟走廊發展模式。
表1 粵港澳大灣區功能性城市區域金融產業布局
2009年簽署《珠中江緊密合作框架協議》及配套協議,涉及年票互通、通信一體化、電視節目互相落地等。珠中江城市規劃合作、珠海中山跨界斷頭路打通。《珠中江勞動保障工作緊密合作框架協議》中的社保同城化等核心協議的推動則存在一定的難度。
我國外資負面清單逐步減少使得外資獲得更理想的國內投資和產業發展環境,其中,國際金融產業進入我國後對我國發展形成雙面性。一方面,國際金融產業帶來的經驗有助於規范國內金融發展模式,優化金融產業空間格局;另一方面,國際金融產業對國內金融產業帶來的競爭會擠壓原有發展空間。
粵港澳大灣區對境外人才的稅率等優化有助於粵港澳大灣區吸引高端產業和人才,金融產業作為實體經濟的重要輔助產業將具有更大的發展空間。粵港澳大灣區的建立將助力區域逐步實現與國際金融等層面的銜接。
❸ 發改委:設專項資金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
證券時報記者 賀覺淵
4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辦法》明確,明確專項資金通過直接安排到項目的方式予以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以直接投資安排方式支持地方政府投資項目。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按照相關規定採取直接投資或資本金注入方式。
對於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支持范圍和方向,《辦法》明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范圍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9市,優先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等。主要支持方向包括:港澳元素較為突出的科技創新平台、由政府投資的非經營性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平台、內地與港澳合作辦學的高等院校、連接內地與港澳的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工程及其主要配套工程以及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標志性或重大意義的其他領域項目。
對於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支持范圍和方向,《辦法》明確,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支持范圍包括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含寧波市)、安徽省,主要支持方向包括:有利於推動形成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創新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推進更高水平協同開放的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生態環境共保聯治、公共服務合作共享及科創平台項目建設(包括上海科創中心、張江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等)。重點支持安徽省和省際合作園區、省際毗鄰區域建設。
《辦法》明確,本專項資金通過直接安排到項目的方式予以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以直接投資安排方式支持地方政府投資項目。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按照相關規定採取直接投資或資本金注入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投資項目,按照相關規定採取投資補助或貸款貼息方式。
《辦法》規定,相關項目參照現有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支持標准確定相近領域項目的支持比例。沒有可參照專項的項目,單個項目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含比照實施中西部政策地區)分別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項目征地拆遷等費用)的30%、45%、60%予以支持。如地方申請的資金需求低於按上述標准計算的支持數額,則按地方申請數額確定。
《辦法》要求,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下,及時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中長期規劃方案及年度工作安排明確的項目,納入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和三年滾動計劃,並按照年度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要求,組織有關單位申報專項資金。
❹ 寶能在廣州開發區布局的「四中心一基金」具體指什麼
4月18日,廣州開發區與寶抄能集團舉行重大產業合作項目簽約活動。寶能集團將在建設新能源汽車製造基地、汽車動力電池、粵港澳大灣區總部等項目基礎上,重磅布局「四中心一基金」系列項目。具體來說,寶能集團將在知識城南部布局以汽車製造為主的寶能國際智能製造創新中心,在知識城北部布局以研發和創新為主的寶能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在科學城建設寶能粵港澳大灣區總部的基礎上,打造國際醫院為代表的寶能國際醫療中心;在臨港經濟區布局以國際頂級商業中心為主的寶能國際新貿易創新中心;同時搭建首期規模達100億元的生物安全產業發展基金,助力該區打造首個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試驗區。
❺ 粵港澳大灣區對專業界別有什麼扶持政策
粵港澳大灣區對專業界別的扶持政策有:
香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的合夥聯營措施、法律顧問內措施、特容設考核措施;
進一步擴大建築業專業人士的資格互認范圍;
擴大港澳建築業專業人士的執業優惠政策實施范圍至內地全境;
給予保險監管優待政策;
取消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保險公估機構的年期限制;
支持港澳債券市場的發展(巨災債券)。
參考資料:粵港澳大灣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