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美國投資移民對資金來源合法性解釋的要求並不算高,需要解釋的資金不是家庭總資產,而是用來投資的50萬美金以及約5萬美金的項目發行費,共55萬美金,同時有多種解釋的途徑,可根據投資人不同的情況選擇使用哪種解釋途徑。
目前,資金來源解釋的途徑總共分為6大類:
1、銀行貸款
2、房產買賣
3、企業分紅、企業借款
4、工資收入
5、遺產、贈與
6、投資所得
其中,房產買賣和銀行貸款是目前投資移民客戶選擇最多的資金來源解釋方案。在中國,特別是大中型城市,出售一套房產所獲得的售房款就足以辦理美國投資移民,只需向移民局提供房產產權證明及轉讓證明,即可解釋資金來源。
如果申請人都依然無法以上方案找到合適自己的方式對資金進行解釋,那不太建議申請人考慮美國EB5這個類型的移民形式了,除了EB5類別之外,美國還有很多類別可以考慮,如:EB1、EB2、EB3等,每個類別對申請人的甄選要求不一致,具體適合哪一個,需要對申請人做一對一更具體的評估。
② 美國eb5投資移民是什麼意思啊
EB-5類美國投資移民,是美國一項專門鼓勵外國投資者而設的投資移民項目,是美國政府對海外投資者設立獲取身份的移民類別簽證美國EB5投資移民是有風險的
③ 美國EB5投資移民為投資者帶來了什麼好處
最大的好處就是能拿到美國綠卡啊,然後就是在投資的過程中帶來投資收益,不過在投資的過程中,一定要選擇好項目,如果項目不好,不單拿不到綠卡,甚至連投資款都有可能虧了,你可以找找移民公司,他們會提供自己的相關項目,你可以考察一下他們的項目,例如弘域移民這些都有自己的項目的
④ 什麼是EB5投資移民,申請美國EB5投資移民條件
美國投資移民EB-5,由美國國會出台於1990年,其目的是通過海外投資者為美國創造工作機會和投資資本來刺激美國經濟。EB-5是美國基於就業的移民類別第五類。此類簽證每年有一萬個名額。申請人需要在美國投資至少100萬美元,並為美國當地居民創造十個以上工作機會;或者在 目標就業區投資至少50萬美元,並至少創造十個以上工作機會。
美國投資移民EB5項目對申請人有以下要求:
1. 投資50萬或100萬美元;
2. 申請人必須年滿21周歲;其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可同時申辦;
3. 不要求申請人任何商業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語語言能力;
4. 要解釋清楚資金來源。申請人的資產不一定由申請人本身能力累積所得,贈與、繼承等方式都可。
5. 投資人無重大傳染病,無犯罪記錄。
外國投資者只要在美國境內投資100萬美元或在經核準的區域中心投資50萬美元以上設立企業,並創造10個就業機會,就可獲發二年期的有條件移民簽證。而區域中心移民法案更賦予投資人享有多種優惠政策。
美國投資移民EB-5的項目特點:
1. 申請周期短,無學歷、語言和商業背景要求;
2. 無需創業,無需親自管理企業;
3. 一人申請全家移民,可自由出入美國,無移民監;
4. 持綠卡五年後,可申請美國國籍,免簽出入150多個;
5. 子女免費接受12年義務高素質教育。
⑤ 僑外集團怎麼樣他們只做美國投資移民嗎
僑外是家大公司,在全國都有分公司,他們做很多國家的,不是只有的美國。
⑥ EB5美國投資移民可否順利拿回50萬美元本金
美國投資移民EB-5項目的資金是主動投資性質,所以其本身存在一定的風險性,應注意規避:第一、看推介方的項目是否有政府直接投資。不少項目方在推出一個投資項目時都會打出「有政府背景」的招牌,但是,所有投資移民項目都是得到政府批准和支持的,不過美國政府不會為任何一個項目提供擔保。所有項目都是由項目運作公司自主運營、自負盈虧。所以,是否「有政府背景」毫無意義,關鍵要看「是否有政府直接投入」,比如政府是否提供了低息貸款、免息發展基金或是直接投資。政府直接投入的項目有三個優勢:1、政府肯直接投資,說明項目很重要,倒閉的可能小;2、政府一般只會投資給經營能力強、信譽度好的公司來運作項目,因此降低了經營風險;3、政府投資的項目,政府會在某種程度上予以監管,從而降低經營方5年後故意製作資金漏洞而逃避返還投資的風險。第二、看項目是否已經開始運營。投資移民是需要滿足僱傭要求的。至今的很多項目除了政府的批准文件外,沒有項目實施方案,沒有前期投入,項目單位本身並不出錢,投資金額100%來自投資移民,完全可以用中文裡的「空手套白狼」來形容。如果前期的投資者錢先投進去,後面沒有人跟進,項目是無法按時開工的。這樣的項目不但無法實施綠卡轉正,更無法償還本金。第三、看其他融資方的反應。投資移民項目除了公司自己出資、政府出資和移民申請人投資以外,一般還有部分銀行融資。如果項目能經得起銀行審核,獲得申請貸款的資格,也能間接證明項目的低風險。第四、選擇實力雄厚及規模較大的項目公司,要看它以往的經營業績和信譽度等,你不能指望一個根本沒有經濟實力,甚至負債累累的公司去保住你的投資,更別提為你去賺錢。第五、要看項目本身是否有穩健的收益率,是否有潛力和發展全圖。比如以出售不動產最終獲利的投資項目,要求投資商進行某種形式的買賣來退出合夥企業制的股份。當這個項目經營業績不佳時,如何轉讓股份,會有什麼樣的人來購買。第六、一定要審查項目計劃是否成熟,看它的利潤點在哪裡,是否有能力獲取足夠的收益。該項目至少能有能力獲取足夠的收入以保持收支平衡。絕不要選擇只有支出,而很少或沒有進賬的公益性項目。否則,2年後你既達不到完成移民的僱傭條件,5年後也拿不回你的投資,因為你的投資都被拿去蓋樓或者發工資了,還不一定夠。2008年費城會議中心擴建項目,147名投資者的投資集體被拒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說明。該中心董事會對於拒絕接受這些投資的解釋是,為避免觸及現有的移民政策。也就是說,這個項目根本不可能達到投資移民的標准。只要稍微想一下就會明白,如果接受這147名投資者的投資,就意味著要直接或間接創造1470個就業機會,一個擴建的政府大樓怎麼可能做到?一個政府擴建的會議中心靠什麼賺錢?分明是一個只有開銷沒有進賬的項目,難道5年後把政府的會議中心大樓賣掉還你的投資款?147名投資者的投資被拒,絕不是輿論所認為的不幸;恰恰相反,而是某些有良知的美國人使投資者倖免遇難。該中心如果接受投資,147名投資者只可能有一個下場,那就是2年以後既拿不到綠卡;5年以後也收不回投資。可笑的是,147名中國投資者,由於別人的良知而倖免遇難卻因而憤憤不平!真是人家不坑你,你心裡還很難受!第七、看項目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屬於EB-5地區中心項目。如果選定的地區是農村或高失業率目標地區,則應首先獲得有關政府文件或證明。其它因素還有諸如要看還款順序、看基金公司是否為所投項目買保險,保險項目中是不是有涵蓋了不可抗力的特別保險等等。
⑦ 美國eb5投資移民簽證有多受中國人歡迎 讓數據來說話
近年來,在申請歐美投資移民的隊伍中,中國富人投資移民數量世界第一,每4位成功拿到美國投資移民簽證的人當中,就有3位來自中國!根據美國移民局(USCIS)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3月,移民局共頒發了5217張EB-5簽證,其中4194張都發給了中國人,佔比高達80.39%!移民專家表示,高達80%的數據強有力證明,中國人是美國近年來投資移民的主力軍!
為什麼中國富人如此熱衷於通過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進入美國?移民專家為您解讀: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於1990年起實行,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資移民者來美國投資50萬美金及創造10個就業機會,達到這個簡單的條件,投資移民者即可獲發二年期的條件式美國綠卡。二年後,若投資行為仍存在,就能拿到永久綠卡。正是美國E-B5項目的較低門檻和高成功率給了中國人極大的吸引力。
然而投資額50萬美金的門檻,多年來一直保持不變,美國政府參眾兩院近三年一直在討論到底要不要漲價。為了規避漲價所帶來一系列的後續影響,近年來中國EB-5投資人的申請數翻倍增長。
值得投資者高興的是,在剛結束不久的美國參眾議院投票中,美國EB-5區域中心法案再度獲得短暫延期,投資額依然是50萬美金,然而時間卻只是延期至12月9日!毫無疑問想實現美國夢的投資人一定要趕在12.9前辦理搭上末班車,才能享受最後的政策「紅利」!
距離129尚餘十來日,移民專家提醒您,一定要抓住最後的紅利時間,趕緊著手辦理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切莫在猶豫和糾結中錯失良機 !時間不等人,而您需要做的是跑贏時間!
⑧ 美國eb5投資移民有什麼缺點,投資移民美國風險到底有多大
1. 項目方缺乏實際的運作。幾乎所有的投資項目都是新項目,沒有實際經營的歷史。如果某個投資項目已經存在很多年還在辛苦地集資,要麼項目巨大,要麼項目很難推銷出去。項目管理方, 也就是管理合夥人,只是由於項目的存在而存在。由於沒有實際的運轉過,項目管理方對項目的前景和表現只能做出預測而實際的數據也只是分析預測報告。而我們都知道,數據和預測一般和現實不會完全吻合的。
2.對盈利能力的預測。既然項目管理方沒有實際的經營歷史,自然也就拿不出諸如資產負債表或損益表等衡量項目盈利能力的數據。項目管理方能拿出來的發售通( Offering Circular) 提供了對項目前景的「合理」預測。雖然這些預測可以作為衡量項目潛力的一種參考,但是投資人不能完全依賴這些預測數據來對項目進行評估。
3. 產權風險。在目前的EB-5投資項目中有相當的部分是投在房地產上面的。這樣的有限合夥人投資自然也包括不動產投資所帶有的風險,包括:全美或地方性經濟動盪;過度建設導致地產供過於求; 地產的吸引力降低;失業導致房地產需求減少,政府加稅,政策變化,天災人禍等等因素。但不論何種因素,都可能導致有限合夥人解除合同日期的推後。有的房地產項目通過租金償還投資人,有可能會由於各種原因租金收入減少,而維持地產的花費(維護及各種稅費)卻無法降低多少。 房租收入一旦降低, 再加上打廣告招租的費用增加,有限合夥人就有可能收不到房租帶來的任何分成。另一方面,由於成本上升,項目管理方可能會面對資金不足的狀況。這種情況下項目方有可能通過募集更多資金來解決問題,而對單個投資人而言,這樣做的後果顯然是降低個體的收益份額。
4. 投資項目的未來市場價值。對於某一項目而言,比如房地產項目,沒人能保證該項目能按預期升值。投資項目價值的波動取決於很多因素,包括所在地的總體經濟活力,利率及稅率的變化等等。 一個有限合夥人投資項目一旦需要額外的資金, 項目管理方就可能需要投資人追加額外的投資或用現有投資作為杠桿進行借貸。 如果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無法償還貸款,項目管理方有可能不得不出售該地產以償還投資人的借款。
5. 回報數額的風險,稅務風險,還以房地產為例,一旦租金收入降低,投資人可能就無法獲得租金分成。如果你的投資是通過借貸獲得的,你就不能指望通過房租獲利來償還貸款,稅務方面的風險包括稅率的提高。
6. 缺乏對管理合夥人的法律約束。 法律規定管理合夥人為普通投資人的受託人,負責對投資項目的管理。 在現有的法律規定下, 只要管理合夥人不是惡意造成重大損失, 他們就不需要為任何損失承擔法律責任。
7. 缺乏對項目的實際管理權。作為有限投資人,EB-5投資人無法參與項目的管理或否決管理合夥人的決定。
8. 有很多無法預測的因素,比如洪水,地震等等天災人禍都有可能導致投資項目蒙受損失。而很多因素是無法進行保險的。這些損失都是由投資者直接負擔的。
9. 環境風險。 房地產建設有可能導致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如被要求清理或消除這種影響都會產生額外的費用,從而導致盈利的下降。
10. 潛在的利益沖突。你的投資項目的管理方可能擁有多個投資項目,其中類似的項目可能互為競爭關系。這種情況下難免導致各個項目之間的利益沖突, 從而對EB-5投資人造成直接的影響。
⑨ 淺析美國EB5投資移民三大誤區,你中招了嗎
美國EB5投資移民三大誤區:
誤區一:美國投資移民=美國國籍
很多人以為辦好了投資移民就意味著直接成為美國公民了。其實不然,「投資移民」與「加入外國籍」完全是兩碼事。根據美國EB-5投資移民此方案規定,外國移民申請人在美投資或創設有利於美國經濟的商業性企業,並創造10個全職的美國人就業機會,即可獲發兩年期的條件式移民簽證。兩年屆滿前90天,若移民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仍存在,可申請「條件移除」,成為美國永久居民。
誤區二:美國投資移民 =定居國外
「美國投資移民」就意味著定居國外嗎?未必一定如此。「美國投資移民」是美國向投資移民者簽發的一種簽證的類別,當獲得這種「移民簽證」之後,更普遍的說法是每年必須入境兩次,或是每180天必須入境一次。這種誤解的來源是混淆了加拿大和美國的移民規定,以及錯誤地適用了美國稅法上183天規則。美國稅法是以183天為限界定美國稅務居民和非稅務居民。但這一界定並沒有在移民法上得到認同。誤解產生的另一個原因是1996年的IIRAIRA法案規定離境超過180天的永久居民在返美入關時需要獲准入境。實際上移民局網站上的建議是不要在未申請回美證的情況下離境超過一年。
誤區三:美國投資移民 =有錢人
眼下說到美國投資移民,很多人都認為那是富人的「特權」。其實這種判斷並不準確,現實中普通工薪階層移民國外的,遠比「有錢人」多得多。可這樣算一筆賬:美國EB5投資移民政策規定一般情況下投資本金50萬美元,再加上相關的項目管理費、律師費、申請費等,綜上以一個三口之家(子女小於21歲)來說,投資移民美國的成本是58萬美金左右。雖然看似「300多萬人民幣」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但宏觀來看投資者獲得綠卡後可享受的優惠政策,還是合算的,拿子女讀書為例,只要選對美國投資移民的項目,不單能拿回58萬美元的本金獲得盈利,還能讓子女輕松上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