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處的股票會大跌,有些會直接停盤,所以只要有類似風聲的股票,就要趕緊遠離。
六類市場操縱行為包括:迎合市場炒作熱點,編題材講故事,以內容虛假、誇大或不確定的信息影響股價的;製造、利用信息優勢,多個主體或機構聯合操縱股價的;以市值管理名義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公司高管內外聯手操縱股價的;在公募和私募等不同資管產品及其他主體之間通過價格操縱,輸送不當利益的;利用「天價」標桿股影響市場估值,聯合操縱多隻或一類股票的;市場操縱與內幕交易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並行交織的。
2. 香港是怎樣監管股市的
嚴查操縱價格和市場等行為
記者:近來香港證監會查處了不少引人矚目的個案。
方正:去年,香港證監會就市場失當行為發出總共76張傳票。過去5年,已有超過170項市場失當行為控罪被裁定罪名成立。這是一個可觀的數字,涵蓋了自證監會成立以來,在過去超過21年間所處理的大部分個案。這些個案主要和操縱價格或操縱市場有關。
我們對這些案件進行分類總結,發現最常見的操縱行為包括:發出虛構的買賣盤,以製造供應量或需求量增加的假象;抬高價格,包括設定收市價格;以及進行虛假的交易活動,包括虛售交易。這是指一些有關聯的人士作出特別的交易安排,以製造交投活躍的假象,但事實上他們只是來回買賣相同的股票。由名義持有人代表同一人進行交易,而有關股份的實際擁有權並未改變,也是虛假的交易活動。
實行「雙重存檔」制度
記者:上市公司被揭發IPO申報資料造假時有發生。香港對公司上市材料的審核有哪些程序和經驗?
方正:香港在審查公司上市材料方面採用一套名為「雙重存檔」的制度,即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與證監會同時審查一家公司的上市申請材料,並對上市申請材料提出反饋意見。按照「雙重存檔」的安排,上市申請人須在向聯交所提交上市申請材料後的一個營業日內,通過聯交所將申請材料送交證監會。
記者:聯交所和證監會有何分工?
方正:聯交所審查的重點在於上市申請材料是否符合《上市規則》和《公司條例》中關於招股書的規定;證監會審查的重點則在於上市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及相關附屬條例的規定,即證監會著重審查招股書的整體披露質量及該證券的上市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只有當上市申請取得了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的批准以及證監會發出的「不反對有關上市申請」的通知之後,聯交所才可以讓該證券上市。
保薦人和上市申請公司有責任確保提交給監管機構的材料是真實的。聯交所和證監會僅根據上市申請材料的內容去評估材料的可靠性,並作出是否允許該證券上市的決定。
市場有三層監管架構
記者:與內地的證監機構相比,香港證監會的功能有何不同?
方正:在香港,現行證券及期貨市場的監管架構是一個所謂的三層監管架構,包括政府、證監會及聯交所。
單就證券上市而言,聯交所作為前線監管者,負責審閱及審批公司的上市申請及對上市公司上市以後的行為進行持續監管。發行上市的審批機關是聯交所下面的上市委員會。上市委員會有絕對權力及授權處理一切有關上市的事宜。
作為法定監管機構,證監會負責監管及監察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屬公司的運作。主要工作包括:監察聯交所作為上市相關事宜的前線監管者之表現及處理異常和具爭議性的事項;審批新市場的成立及新產品的推出,以及審批規則與條例的修訂;監察在香港交易所進行的股票、期權及期貨交易,調查市場的不當行為及採取行動。
記者:證監會與政府是什麼關系?
方正:香港證監會是專為執行《證券與期貨條例》而設立的法定組織,它獨立於政府公務員架構之外。但政府可以通過其下設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推動並協調各項旨在提高整體市場素質的措施,以確保香港的規管制度符合現代商業運作的需要。
雷曼迷你債之後,證監會強化對投資產品性質和風險披露的監管
記者:雷曼迷你債事件是否已經處理完結?向公眾發售的投資產品是各地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管重點,在這方面,證監會有何措施?
方正:證監會就處理有關中介人銷售雷曼產品的個案在2008年10月擬訂的大部分工作已經完成。繼花旗銀行在7月達成和解協議後,目前總共有約35000名投資者因證監會作出調查而獲有關的分銷機構支付賠償,總賠償金額超過95億港元。
向公眾發售的投資產品的監管,有賴於證監會規管職能中相輔相成的六大支柱,分別是披露、發牌、監察中介人操守、調查、執法及投資者教育。
記者:為保護投資者利益,證監會有沒有推出新的措施?
方正:就向公眾發售的投資產品披露方面,近年來,我們推出了多項監管措施,以促進投資者保障。這些措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推出了綜合產品手冊。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發行商需要為客戶提供篇幅簡短、文字淺顯的產品數據概要,說明產品的主要特點、風險及各項投資費用,方便投資者參考。
其次,我們還為年期超過一年的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引入「售後冷靜期」。投資者可在指定的「售後冷靜期」內選擇退出銷售協議,此時投資者可獲退回投資本金,包括退回銷售收費或銷售傭金,但須扣除市值調整及任何手續費。
最後,我們對相關法律也做了修訂,我們把股份或債權證形式的結構性產品納入《證券及期貨條例》規管,《證券及期貨和公司法例(結構性產品修訂)條例》於今年5月13日生效。條例生效後,所有屬股份或債權證形式的非上市結構性產品,其公開要約轉由《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投資要約制度所規管,而不再受《公司條例》的招股章程制度所規管。
任何人對運作程序投訴,證監會須接受審查
記者:證監會如何監管自己?
方正:我們受到若干制衡措施的約束。首先,證監會的非執行董事是我們的前線監督者。此外,如有任何人就我們的運作程序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我們須接受審查。同時,獨立及非法定的程序覆檢委員會也有權復核我們的運作程序及審核我們所採取的行動。另外,我們須定期通過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財政司司長作出匯報,我們的賬目也要呈交立法會審議。
香港還有「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一個由全職人員出任的獨立上訴審裁處,並由一名法官出任主席。該審裁處受理就證監會涉及不同范疇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
(尹世昌)
3. 證監會查獲跨境操縱市場案涉及幾只股票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5月18日表示,近日,證監會成功查獲一起利用滬專港通賬戶跨境操縱市場的典型屬案件。涉案機構和人員涉嫌操縱滬市4隻股票,非法獲利超過2000萬元。該案是證監會2017年第四批專項執法行動集中部署查辦的一起私募基金領域違法案件,也是今年證監會稽查執法重點打擊的違法類型,相關案件正在審理之中。
高莉表示,本案是證監會繼2017年查處唐漢博跨境操縱市場案後,成功查獲的又一起利用滬港通賬戶跨境違法案件。為有效打擊跨境違法行為,服務我國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大局,證監會將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協同境外監管執法機構,密切關注市場動態,監測異常交易,緊盯跨境賬戶異常聯動,堅決打擊跨境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切實保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互聯互通的市場機制平穩運行。
違法獲利,應該嚴懲。
來源:新浪
4. 今天被查的12支股票涉嫌操控的名單
. 經濟觀察網記者任育超5月22日,證監會發言人鄧舸宣布,證監會日前開展了專「2015年證監法網」專項執法屬行動第三批案件,針對涉及的12起異常交易案件,針對6類市場操縱行為進行調查。
鄧舸介紹,新型市場操縱行為包括:第一,通過編題材、講故事等行為,以內容虛假、誇大或不確定信息影響股價的;第二,製造利用信息優勢,多個主體機構或機構聯合操縱股價的;第三,以市值管理名義,與上市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公司高管內外聯手操縱股價的;第四,在公募私募等不同資管產品及其他主體之間,通過價格操縱輸送不當利益的;第五,利用天價標桿股影響市場估值、聯合操縱多隻或一類股票的;第六,市場操縱與內幕交易等其他違法違規進行交織的。
. 證監會:部署法網行動第三批、12起異常交易類案件。12隻被查股票名單:文峰股份,萬邦達,健康元,華麗家族,恆康醫療,安碩信息,全通教育,恆順,新洋豐,12支個股涉嫌股價操縱被查。
5. 哪18隻股票存在操縱股價的嫌疑
12月19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通報了證監會近期針對市場操縱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工作情況。張曉軍指出,近期,證監會依託大數據系統,強化了針對市場操縱線索篩查和調查工作。目前,已對涉嫌操縱中科雲網、百圓褲業、九鼎新材等18隻股票的涉案機構和個人立案調查。
據張曉軍介紹,這18隻股票具體為:中科雲網、百圓褲業、興民鋼圈、山東如意、湖南發展、鐵嶺新城、寶泰隆、寶鼎重工、元力股份、東江環保、中興商業、山東威達、寧波聯合、遠東傳動、科泰電源、新海股份、九鼎新材、珠江啤酒。
「市場操縱行為嚴重破壞『三公』原則,損害投資者利益,是引發資本市場系統性風險的常見因素之一,危害巨大、後果嚴重,是《證券法》、《刑法》中明確禁止、規制的違法犯罪行為,也是證監會歷年來打擊的重點。」張曉軍表示,今年以來,市場操縱行為出現了一些新變化、新特點:一是操縱持續時間短、建倉拉抬出貨快等隱蔽性較強的類庄股操縱模式有所抬頭;二是涉案人集中資金優勢,以連續交易、對倒交易、虛假申報撤單、尾市拉抬等多種手法交叉並用,操縱股價非法獲利巨大;三是出現「以市值管理」名義內外勾結、通過上市公司發布選擇性信息配合等新型手段操縱股價的案件。
針對當前市場運行特徵和市場操縱行為新特點,張曉軍強調說,證監會已於近期開展打擊市場操縱專項執法行動。一是拓寬線索渠道,強化實時監控,全面排查異動交易,依託大數據系統深入分析挖掘操縱市場線索;二是集中力量查處市場操縱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三是進一步完善針對市場操縱案件的行刑銜接機制,提高行政執法的時效性,加大刑事追責力度。
6. 證監會操縱股市罰款怎麼罰
證監會對操縱股市的違法行為的查處原則是「以法律為准繩,以事實為依據」根據版情節的輕重決定權是否處罰,適用哪一條處罰和處罰程序,也就是怎麼罰。一般法律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如下:一是法律調查,二是取證、保存固定證據;三是預審核實;四是起訴;五是開庭、法庭調查、詢問;六是法庭辯論;七是被告人最後陳述;八是法庭合議、判決、宣判。
7. 證監會為什麼要對股價操縱者予以懲罰
擾亂市場行情不罰才怪,不然要證監會幹嘛
8. 操縱股價犯法么
機構操縱股市交易、股市價格有違證券法。
我國《證券法》對市場操縱認定的規定,主要集中在《證券法》第71條中。該條主要採取列舉式對操縱行為的類型作了規定,同時也預設了一些認定市場操縱的條件。
由於我國是成文法國家,行政和司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審裁斷案,不允許超越或篡改法律,因此對《證券法》市場操縱規范的解讀實際上就關繫到我國司法和行政執法過程中對市場操縱的具體認定,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證券法》對市場操縱主體的規定
證券法第71條禁止「任何人」以操縱市場的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或轉嫁風險。這里的「任何人」不能狹隘地理解為自然人,應該是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內的法律意義的「人」。其解釋依據有2點:
首先,從法理上說,法律意義上的「人」實際上是一個「主體」的概念,這樣的理解,在經濟學里也存在,經濟學里的「經濟人」也是一種「經濟主體」的概念。因此不能簡單地將證券法的「任何人」理解為自然人,應該理解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律主體的概念。
其次,從實踐角度分析,實踐中許多法人、組織利用「麻袋賬戶」進行市場操縱行為,從證券交易的名義參加者來看,雖然是以自然人名義進行的交易,但實際上控制這些賬戶的大多是法人和其他組織。從證監會既往查處的市場操縱案例來看,有不少就是法人、組織利用自然人賬戶甚至與自然人聯手進行市場操縱的。其典型案例如1996年6月查處的「北京金昌投資咨詢服務公司、李石聯手操縱鄭百文股票案件」○1。
《證券法》對市場操縱主觀要件的規定
主觀要件有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主觀犯意,二是動機或目的。
關於主觀犯意,《證券法》雖沒有確切規定,但依據各國立法例和我國實踐,不存在過失操縱市場的情形。因此,市場操縱主觀上只能以故意進行,而且多表現為行為人希望某一結果發生,並製造條件促使這一結果發生。
關於動機或目的是否應作為市場操縱構成要件,各國立法例和學界存在爭議。我國《證券法》明文規定「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轉嫁風險」的主觀目的或動機,應作何理解,一直是執法和解釋過程中的一大難題。
我國證券法關於相互委託的規定集中體現在第71條第3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在這種交易中,對手方之間的交易行為並未導致任一方利益的實際變化。這樣就使市場上的投資者產生誤解,認為可能會有更大的交易行為發生,而實際上並非如此。這種方式是交易雙方通過事先約定在某一價格上同時從事大量的賣出和買入行為,從而製造交易量虛增的效果來誤導投資者。
9. 壹傳媒股價異動15人被拘捕,他們會被如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