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房產稅如何徵收標准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收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回人徵收的一種財答產稅。房產稅徵收標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❷ 上海個人房產稅徵收標準是什麼
房產稅征來收對象為當年度自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住房,但「家庭人均建面不超過60平米」等6種情況可減免。下面小編來為你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徵收對象
徵收對象是指《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施行之日(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除上述徵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❸ 上海房產稅
房產稅
(1)時間認定:2011年1月28日起購買的住房
【解讀】:新購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購買的住房,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最後一頁上列印的日期為准。
(2)繳納房產稅時間怎樣確定?
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解讀】:看房產證上的日期,從第二個月開始計算,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一年時間的,按月計算。
(3)徵收對象:本市居民二套房、非本市居民新購房
【解讀】:徵收對象具體包括兩類:
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4)界定三類免徵對象
A.對本市居民家庭換購住房給予優惠
【解讀】:本市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唯一住房,因為改善居住條件而新購住房的,該居民家庭新購住房先按規定核定征免房產稅,當其在新購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對新購住房已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B.對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購房需求給予優惠
【解讀】:對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且屬該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
C.對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購房給予優惠
【解讀】:對於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給予優惠:一是,對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且屬於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二是,對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三年並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且屬於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三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規定徵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5)如何進行征免認定?
對於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照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
【解讀】:家庭成員情況:夫妻、未成年小孩,身份證、戶口本、出生證明、結婚證等;
市房產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詢單。
具體申報流程、需要材料確認後馬上通知?
(6)計稅依據:交易價格的70% 稅率:實行0.4%~0.6%差別化稅率
【解讀】: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實行差別化的比例稅率,即: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
應納稅額=應稅面積×新購房單價×70%×稅率
(7)征稅面積如何計算?
對本市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扣除。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他住房面積的總和。
【解讀】:對本市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扣除。即,對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含60 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
【以一個三口之家的本市居民家庭(夫妻雙方加上未成年子女)為例】
例①
原有50平方米住房
新購110平方米住房
將這兩套住房面積合並計算後,該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為53.33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積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標准,因此,該家庭此次新購的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暫免徵收房產稅。
例②
原有150平方米住房
新購110平方米住房
將這兩套住房面積合並計算後,該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為86.67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積已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標准,因此,該居民家庭新購住房中超出上述標準的部分面積(260平方米減去180平方米,即80平方米)須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例③
原有250平方米住房
新購110平方米住房
由於該居民家庭原有人均住房面積達83.33平方米,已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標准,因此,該家庭此次新購的這一套住房的全部面積(即110平方米),須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❹ 上海房產稅徵收標准2020
計稅依據:房市復成交價的制70%。
稅率:適用0.4% ~ 0.6%的差別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比上年新建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低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降至0.4%。
應稅面積:從本市戶均中扣除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家庭住房總面積是新購買住房面積和其他住房面積之和。因此上海房產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面積*新房價格*70%*稅率。
(4)上海的房產稅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對投資聯營的房產,在計征房產稅時應予以區別對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收取固定收入,應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繳房產稅。
由於《上海市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有明文規定,房產稅的徵收目標為本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歸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宅,以及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宅。居民家庭以夫妻兩邊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
❺ 2017年上海應繳納房產稅一般是多少
1、免徵點:60平方米/人
2、稅率:房產稅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內,適用稅率0.6%。對住房每容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當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3、房產稅徵收標准計算公式:上海應稅住房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築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舉例說明:
舉例說明,一家三口有100平方米的存量房,現新買了130平方米的新房,單價20000元/平,新購住房應征稅面積:100+130-180=50平;應繳房產稅額:50*20000*70%*0.6%=4200元。
(5)上海的房產稅擴展閱讀:
上海市房產稅徵收自2011年開始,徵收對象包括上海市有二套房的房主和非上海市新購住房的房主。上海房產稅徵收標准則按照房屋面積、稅率等因素計算。上海市房產稅徵收對象:
1、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