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朝鮮族來自朝鮮么
很久以前的朝鮮族都是從朝鮮過來的。是在朝鮮戰爭時期,很多朝鮮人因為生計,過了圖們江跟鴨綠江,來到了現在的中國。
2. 清朝如何處理朝鮮人越境
清朝時的東北復雖人煙稀少,制但那是滿族的「龍興之地」,別說朝鮮人不能進,就是中國普通百姓也禁止進入的。那時的邊境政策雖然嚴厲,但仍然有很多朝鮮人越境到中國進行采參、伐木、打獵等非法活動,甚至還會殺 人搶劫。
進犯東北就等於動了滿族的自家乳酪,相當於從滿族家裡偷東西。清朝的皇帝對此可一點不含糊,龍顏一怒,就會向朝鮮國王興師問罪。朝鮮國王大氣都不敢喘,乖乖認錯、受罰。
3. 朝鮮人越境什麼罪
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是指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國家對出入境的人員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對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出入境的正當權益,促進國際交往,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明確規定了我國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和出入境管理人員的職責。出入境管理人員違反職責,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就直接侵害了國家的出入國(邊)境管理制度,會給國家安全和社會管理秩序造成嚴重的損害。因此,對這種瀆取行為必須予以刑事制裁。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過程中,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 (邊)境的人員,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行為。越境,指越過國 (邊)境。其中,國境是我國和鄰國的國境線;邊境是指我國實行有效管理的區域即大陸與屬於我國領土但未對其實施有效管理的澳門、台灣地區以及大陸與香港地區的分界線。越境必須持有有效的護照、簽證或其他諸如邊境公務通行證、過境通行證、港澳同胞回鄉證等出入境證件。如果沒有上述證件或雖有上述證件但為偽造或變造或者超過有效期限的出入境證件而越境的,則都是偷越國 (邊)境。如果對企圖偷越境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即可構成本罪。所謂辦理,在本罪中是指對於不符合條件的企圖偷越境人員利用職務,非法簽發護照、簽證等有效證件的行為。所謂護照,是指一國主管機關發給本國公民出國旅行、在外居留、經商等,以證明其國籍和身份的證件,包括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所謂簽證,是指國內或國外主管機關在本國公民或外國公民所持有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上簽證、蓋章,表示准許其出入國 (邊)境的行為。除護照、簽證外,還有其他可以憑其出入國 (邊)境的證件,如邊防證、海員證、過境通行證、港澳同胞回鄉證等。構成本罪,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所謂利用職務,是指利用自己職務范圍內的權力,以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如果沒有利用職務,就不可能構成本罪,構成犯罪的,應以他罪如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等論處。
根據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施行的《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規定,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在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過程中,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而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應予立案。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要件為特殊主體,只能由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構成,如外交、外事、公安等有關的人員。根據我國出入境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是公安部、公安部授權的地方公安機關和外交部、外交部授權的地方外事部門。公安機關和外事部門在國內辦理簽證、證件的分工,原則上是外交和公務護照的簽證由外交部和地方外事部門辦理;普通護照的簽證由公安機關辦理。因而,能夠成為辦理偷越國(邊)填人員出入境證件罪的犯罪主體的,就只能是上述國家機關中負責辦理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境檢查工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他人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而故意給其辦理出入境證件,構成本罪須以明知為要件,如果工作不負責任、疏忽大意、審查不嚴等原因而錯誤地為企圖偷越國(邊)境人員辦理了出入境證件,則不構成本罪。但對於嚴重不負責任,草率從事,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按玩忽職守罪論處。對「明知」的認定,不能僅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而應根據案件的整個過程、情節予以全面的分析,只要能證明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對方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仍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應可以認定為「明知」。本罪不要求必須以營利為目的。其動機是各種各樣,有的可能是出於私利,有的是出於親友情面等。過失不構成本罪,如後果嚴重的,可以玩忽職守罪論處。
認定
(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9月24日下發的《關於嚴厲打擊偷渡犯罪活動的通知》的規定,行為人收受他人賄賂,為企圖偷越國 (邊)境的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或者予以放行的行為,既觸犯受賄罪,又觸犯了本罪,實行數罪並罰,並從重處罰。
(二)本罪為行為犯,行為人只要為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辦理了護照、簽證等出入國邊境證件的行為,不論其是否造成他人偷越國 (邊)境的結果,除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以外,都構成本罪。
處罰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是指行為人多次或者給多次企圖偷越國 (邊)填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的;給犯有其他罪行的企圖偷越國 (邊)境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的;為索賄或者受賄辦理出入境證件等。
4. 朝鮮人越境嗎
玩走私的人經常偷偷越境。
想看朝鮮還不容易?你去丹東,坐著遊船內在鴨綠江邊走上一遭容,離朝鮮國土十幾米遠,在船上就能跟他們打招呼,江上也有很多的朝鮮船,看國旗就知道了,你們甚至可以把紀念品扔到他船上。
朝鮮並不像傳說的那樣餓殍遍野,生活很平靜,很正常。
5. 什麼是脫北人,是指朝鮮人么。。
脫北者又稱逃北者、朝鮮難民、北韓難民等,全稱是「北韓離脫住民」。指不適應朝鮮政治體制和生活環境,通過非正常渠道離開朝鮮到其他國家的朝鮮公民的稱呼。最開始專指從朝鮮亡命到韓國的人,後來泛指所有從朝鮮逃出來的人[1-2]。在最初期,脫北者都是因為政治理由而亡命[1-2]。20世紀90年代初,朝鮮進入「苦難行軍」時代,經濟低迷、糧食短缺,大量「脫北者」進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或經由中國投奔韓國[3]。2002年,一家「脫北者」帶著兩歲孩子闖入日本駐沈陽領事館尋求庇護時曾被外國記者現場拍到,引發全球關注[4]。在所有牽涉國家中,朝鮮官方認為脫北者是「叛國者」[5-6];而韓國官方則認為脫北者屬於難民,並要求相關國家必須予以救援[4]。而中國根本未將脫北者視為難民,而是稱其為「非法經濟移民」。受到韓國媒體的影響,「脫北者」一詞已廣為人知[2][4][7]。根據韓國統一部估算,在中國、俄羅斯、蒙古和東南亞地區大約有30萬「脫北者冷戰結束後,東歐和蘇聯社會主義市場崩潰,朝鮮的國際經濟環境迅速惡化。美國等西方國家繼續對朝鮮進行經濟制裁,同時東歐和獨聯體國家紛紛斷絕同朝鮮的經濟往來,中國繼蘇聯之後也對朝鮮貿易實行了國際貨幣結算。由此,朝鮮在短時間內失去了石油、焦炭、棉花、橡膠等戰略物資的主要供應源,以及商品銷售的大部分國際市場[8]。1994年7月,朝鮮國家主席金日成突然病逝,政府隨即停止了啟動不久的經濟調整。1995-1997年,朝鮮又連年遭受歷史罕見的嚴重洪澇和乾旱。在天災人禍的雙重打擊下,朝鮮經濟急劇滑坡,能源和原材料極度短缺,糧食年產連續三年僅為常年的1/3-1/2,民用消費品生產完全停滯,居民生活遭遇嚴重困難[8]。從1995年末起,一些朝鮮居民來中國投親靠友,尋求救濟,刺激了一些在中國沒有親朋好友但又生活艱難的朝鮮人,選擇通過非法越境前來中國尋找生路。這些人就是最初的「脫北者」。中國邊民出於人道主義,對這些非法移民救濟糧食和生活用品,導致更多的朝鮮人從圖們江中游非法涉水越境,進入中國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繼而擴散到東北三省等內地謀生[8]。90年代出現的「脫北者」中,只有少數人取道中國「進入」韓國,大部分滯留在中國境內。2000年以後,一部分脫北者延續了20世紀90年代的「脫北」模式,但也有一些通過沖擊外國駐華外交使領館或其他國際機構,同時利用國際媒體進行有準備的輿論造勢,並最終在國際非政府組織的幫助下獲得進入韓國和日本等第三國的機會[8]。2000年前後開始,一些人開始先逃到越南、泰國等東南亞國家,然後再進入韓國[4]。2002年5月8日,脫北者金韓美及家人選擇安全警衛相對薄弱的日本駐沈陽領事館,冒險闖館。叔叔和爸爸兩個人在前面跑得飛快,而韓美媽媽和奶奶剛進門,就被警衛攔下。拉扯過程中,兩歲的韓美從媽媽的背上掉到地上。突然發生的闖館事件引來不少民眾圍觀,這五名脫北者稍後全被帶走。闖館過程被迅速通過媒體傳向世界,韓美在領事館裡面看著媽媽哭泣的畫面,讓無數人為之動容。經過中日韓之間緊急磋商,韓美一家在被拘留15日之後,獲准經菲律賓前往韓國[9]。這一家人的闖館得到了一個名叫「自由朝鮮運動聯合會」的幫助。這是一家民間反朝鮮團體。金家人先被安排到使館旁邊的旅館居住,以便熟悉周圍的環境,組織者還訓練他們如何穿過街道到達領事館門口而不被便衣警察抓住,同時把他們裝扮成衣著亮麗光鮮的韓國家庭。金韓美一家的成功使得同一時期,韓國駐華使館接連發生幾起闖館事件。2002年6月,還有「脫北者」闖入加拿大駐華使館。這些闖館行徑防不勝防,有白天硬闖的,也有在夜幕中悄無聲息摸進來的。事發之後,中國方面全面加強了日本領事館門前的警衛,增加值勤人數,並安裝了帶刺鐵絲網[3]。
6. 中國朝鮮族認同中國還是韓國
在新中國成立之前移居到中國的朝鮮族,大概是日本殖民地時期避免飢餓而移居的人,或者因日本的滿洲移民政策而被迫移民的人,或者發起抗日武裝及獨立運動的人。那世代的移居者們把自己認同化為「朝鮮人」。嚴格的說,這與其說是在現代的意義上以民族國家為基礎的「民族認同」,不如說是以血緣,地緣,語言,文化等共同點為基礎的「種族認同」;第二代朝鮮族是在中國的民族大融合的政策體制下被「國民化」了。雖然他們從父母身上遺傳了「朝鮮人」的血統,而其歸納於被國家所授予的國民/民族認同之次(sub)位置 ;但是到了第三代朝鮮族,作為國家/民族認同性的「中國人/中華民族」的認同開始有弱化的趨勢。這種趨勢產生的原因有幾種。第一,在過去擁有強大的控制能力的政治權威(Maoism)消失之後,出現了理念的空洞化。第二,隨著改革開放的進行,產業化/現代化的不均衡造成了中原地區與少數民族地區之間的貧富差距被擴大,引起了漢族和少數民族之間的矛盾。第三,韓國在經濟和文化方面的發展,逐漸產生了朝鮮族對於「母國」的懷念和期待,結果多數朝鮮族正在到韓國越境來。
雖然朝鮮族作為「中國人」的國家/民族認同性越來越有所弱化,但這並不代表將自己認同化為韓國人。通過近十年來滯留在韓國的經驗,「朝鮮族」對於「母國」的幻想可以說已基本破滅。「朝鮮族」跟日本,美國的韓僑相比較而言,將韓國看作是母國的現象可以說是微乎其微。盡管如此,他們的民族意識依然相當強烈的。更重要的是,他們的民族認同意識並不是將自己與中國,南韓,或北朝鮮人同一視的過程里所產生的,而是以「延邊人」這種獨特的方式所構成的。可以說,「延邊人」,在新自由主義的全球化趨勢下,在一國層面上國家/民族認同性被分切(articulated),在超國界層面上「韓民族」的種族認同開始瓦解的過程當中,構造出來的一種新的認同性。
7. 現在還有朝鮮人越境到中國來么我想僱傭幾個朝鮮人,聽說可以在延吉那邊買到
別想了 還是好好雇點正常人吧
朝鮮越境的事是有 不過多數只是偷點東西就回去了專 因為如果被抓到屬是要被處以叛國罪的(基本是死刑)
現在越境出逃的朝鮮人十分的少,並且都是驚弓之鳥,別說你想買了,就是真讓你知道哪塊有,除非你比警察厲害,要不然你見都不一定見的到。
更別說你想雇幾個了。
如果你想干違法的事我勸你還是別想了,最近幾年中國和朝鮮的關系日漸緩和,雙邊合作也很更多,中國的警察與朝鮮方面經常執行邊界合作,不像前幾年那樣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8. 朝鮮人非法越境中國生存了15年怎麼處理
按照國際慣例處理,遣返。居然有人說槍斃?也就是幾年的勞教而已,真能造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