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結合時代背景從政治和思想角度分析齊景公接受晏嬰建議的原因
結合時代背景從政治和思想角度分析其警官接受的建議,這個是根據當時這東西社會各方面的體質還有個方面的內容所決定的也是有他當初的想法和當初的各方面考慮
❷ 重慶談判的背景與原因
一、背景:
1945年,中國人民的抗日戰爭結束之時,中國國內的階級矛盾逐漸上升為社會的主要矛盾。在美國支持下,以國民黨為代表的大地主大資產階級欲爭奪抗日戰爭的勝利果實,建立全國性的獨裁統治,與以中國共產黨為代表的人民大眾熱切要求建立獨立、自由、民主、統一和富強的新中國的要求相矛盾。
和平、民主,成為戰後中國的關鍵詞,蔣介石正是接過這些口號,作為邀請毛澤東來渝的重要理由,他在給毛澤東的電文中就有:「大戰方告終結,內爭不容再有。深望足下體念國家之艱危,憫懷人民之疾苦,共同戮力,從事建設。」
二、原因:
共產黨一方面對國民黨抱有幻想,盡一切可能爭取國內和平;另一方面為了揭穿蔣假和平的陰謀。而且當時共產黨還沒有做好打內戰的准備,談判可以做為一個有利的緩沖。
(2)分析談判背景中的政治方面擴展閱讀
經過43天的艱苦談判,1945年10月10日,國共雙方代表簽訂《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雙十協定》,並公開發表。國民黨政府接受中共提出的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
雙方協議「必須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團結、統一為基礎」,「長期合作,堅決避免內戰,建設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雙方還確定召開各黨派代表及無黨派人士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
共商和平建國大計。這是重慶談判最重要的兩項成果。此外,談判還達成迅速結束國民黨的「訓政」,實現政治民主化;黨派平等合法;釋放政治犯等協議。
❸ 商務談判的可行性分析包括哪些方面
商務談判的可行性分析包括:
(1)收集信息,分析資料。
要版做可行性分析就權必須有可作為分析依據的資料,這就需要先去獲取資料,這個過程也就是收集信息的過程。在准備過程中,信息資料的收集越是全面,分析的力度也便會透徹,那麼准備也就越充分,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了。
這個信息通常包括市場方面的信息,政治法律方面的信息,還有自然環境、文化環境等方面。除此之外,更為重要的是來自談判對方的信息,比如對手的文化背景、公司背景,有無實力,談判習慣等等,對對手進行透徹的分析,往往可以在談判桌上發揮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另外,不到最後一刻,信息的收集就不能停止,直到談判開始,也要確保自己所做准備的信息是最可靠的,還未被「新變故」替代的可用信息。如果信息隨日新月異的市場發生了變化,那麼就要隨時根據最新信息調整自己的談判策略與方針。
(2)對自己進行有效分析。除了要分析對手的信息,還有對自己進行理性的判斷與分析。在談判前的准備階段時,不妨常問問自己:「我有哪些實力?」「我有哪些弱點?」,從個人和公司的角度去分析,正確地認識自己以及自己的公司,這樣才能在談判中揚長補短,彰顯實力,贏得最大利益。
❹ 怎麼分析原因。政治方面應從什麼角度考慮的分析。
從社會背景,國家外交方面
❺ 商周背景,從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分析
政治制度:
商周實行【分封制】一:背景: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紂秘滅商,建立周朝後,實行大分封。
二:分封制的推廣:周公東征後,為穩定東方,進行了更大規模的分封。
三:目的:為鞏固奴隸主的國家政權。
四:內容:(1)分封對象: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口分別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貴族的後裔,讓他們建立諸 國,拱衛王室。
(2)主要諸侯國:魯,齊,燕,魏,宋,晉等。
(3)諸侯義務: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為周天子鎮守疆土,並隨從作戰,交納貢賦,朝覲述職。
(4)諸侯等的再分封 :受封諸侯在自己的疆域內,又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卿大夫對土地再分封。
五:歷史影響:(1)西周通過分封制,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
(2)西周開發了邊地,擴大了統治區域。
(3)形成了對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 ,西周成為一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
【宗法制】
一:主要目的:確立和鞏固父系家長在本宗族地位,保證王權穩定。
二:核心內容:劃分宗族內的嫡庶系統。
三:權利與義務:諸子可獲土地,庶民,奴隸等,形成下級貴族臣服於下級貴族,全體貴族服從於天子的政治隸屬關系。
四:雙方關系;嫡長子與分封下去的眾子有雙重關系,在血緣上是兄弟關系,在政治上是君臣關系。
五:歷史作用: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
六:最大特點:(1)嫡長子繼承王位。(2)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體現就是分封制。
經濟制度:西周實行井田制(是一種國有土地制度)
一:內容:一切土地屬於國王所有;周王把土地分賜給諸侯臣下,受田者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轉讓與買賣,並要向周王交納一定的貢賦。(奴隸主強迫奴隸在井田上集體耕作)
二:目的:為了鞏固奴隸制統治。
文化:
(1)夏商周均為青銅時代。商,西周為青銅的繁盛時代。
(2)三代是中華文明的勃興時期,為後世博大精深的中國文化奠定了基礎。
❻ 簡述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 會議召開的政治、軍事背景.會議 的主要內容有哪些會議召開有什 么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於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京舉行
政治軍事背景:當時把蔣總統趕到台灣但是蔣總的一百多萬部隊還在中國境內作戰,那也只是敗兵之勢。會議的召開宣布了共黨接手中國境內的所有管理,殲滅殘余敵對勢力。向世界宣告了中國將正式由中國共產黨一黨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黨派一律鏟除消滅。但是我們宣傳上面還是要說多黨派共同執政,什麼全國工商聯,全國總工會等等其他無黨派,那都是輿論需要。其實只要一黨執政就好了。什麼事情自己說了算。
會議的主要內容:
這次會議代行了中國的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制定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
決定了新中國的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會議選出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劉少奇、宋慶齡、李濟深、張瀾、高崗為副主席,同時選舉出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56人。會議還選出了由180人組成的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
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為五星紅旗;國歌為《義勇軍進行曲》;
中華人民共和國定都北平,北平改名為北京;
紀年採用世界公元;10月1日為國慶節。
毛澤東在會議上宣布,在普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之前,人民政協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會議還決定在北京天安門前建立人民英雄紀念碑,並於9月30日舉行了奠基典禮。
意義:中華民國正式淪陷,
❼ 重慶談判是在什麼樣的政治背景下發生的
抗日結束。
國共兩軍,國南,共北。要求談判當時,國要求共享一國。
但是將部下要將退位下野。
❽ 試從重慶談判和北平和談發生的時代背景,雙方的立場及結果影響方面分析兩者的異同.
北平談判抄(1949.4.1--4.20)
背景:三大戰襲役取勝,解放戰爭即將取得勝利,國民黨已經大勢不再
目的:蔣介石的緩兵之計,毛澤東想迅速結束戰爭(提出了八項條件),李宗仁想劃江而治
結果:1949.4.20 國民黨方面拒簽
重慶談判(1945.8)
背景:抗日戰爭剛結束,迫於國內外要求和平反對內戰的輿論壓力,國民黨內戰准備尚不充分
結果:簽訂雙十協定,這是人民力量的勝利,中共在人民面前表明了爭取和平的誠意,國民黨被迫承認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它再要發動內戰,就在政治上陷入被動
可以說,這兩次會議是解放戰爭一個頭,一個尾,對比明顯,國民黨由盛而衰,共產黨不斷壯大,一個會議有結果,一個會議破裂
❾ 商務談判過程中要做哪些方面的信息准備
收集信息,分析資料。
要做可行性分析就必須有可作為分析依據的資料,這就專需要先去獲取資料,這屬個過程也就是收集信息的過程。在准備過程中,信息資料的收集越是全面,分析的力度也便會透徹,那麼准備也就越充分,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了。
這個信息通常包括市場方面的信息,政治法律方面的信息,還有自然環境、文化環境等方面。除此之外,更為重要的是來自談判對方的信息,比如對手的文化背景、公司背景,有無實力,談判習慣等等,對對手進行透徹的分析,往往可以在談判桌上發揮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❿ 涉外商務談判與一般國內談判有哪些不同這其中哪一項最為重要這一問題被法律稱作什麼問題
涉外商務談判是跨越國界的談判,談判的根本區別源於談判者成長和生活的環境及談判活動與談判協議履行的環境的差異。國內商務談判雙方通常擁有共同的文化背景,生活於共同的政治、法律、經濟、文化和社會環境之中。在談判中,談判者主要應考慮的是雙方公司及談判者個人之間的某些差異。而在涉外商務談判中,談判雙方來自不同的國家,擁有不同的文化背景,生活於不同的政治、法律、經濟、文化和社會背景之中,這種差異不僅形成了人們在談判過程中的談判行為的差異,而且會對未來談判協議的履行產生十分重大的影響。比較而言,由於上述背景的差異,在涉外商務談判中,談判者面臨著若干在國內談判中極少出現的問題。
(一)語言差異
在涉外商務談判中,語言問題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問題始終值得引起談判者的注意。即便是在使用同樣語言的國家,如使用英語的美國、英國,在某些表達上仍存在著一定的差異。語言差異,特別是在兩種語言中都有類似的表達但含義卻有很大差別時,以及某種表達只有在一種語言中存在時,極易引起溝通上的混淆。如在中國,政府管理企業的方法之一是根據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及企業規模等評定企業的等級,如「國家級企業」、「國家二級企業」等,在美國則沒有這種概念。簡單地將「一級企業」、「二級企業」解釋為『 first class enterprise」和「 second class enterprise」,很難讓對方理解這種表達的含義,起不到在國內談判中同樣表達所能起到的效果,並且有可能使對方產生誤解,如將「二級企業」理解為「二流企業」。在擬定談判協議時,語言差異問題更值得予以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二)溝通方式差異
不同文化的人群有其所偏好和習慣的溝通方式。涉外商務談判中的雙方經常屬於不同的文化圈,有各自習慣的溝通方式。習慣於不同溝通方式的雙方之間要進行較為深入的溝通,往往就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問題。在高內涵文化國家,如中國、日本等,人們的表達通常較為委婉、間接;而在低內涵文化國家,直截了當的表達則較為常見。高內涵文化的談判者比較注重發現和理解對方沒有通過口頭表達出的意思,而低內涵文化的談判者則偏愛較多地運用口頭表達,直接發出或接受明確的信息。來自這兩種不同文化的談判者在進行談判時,一方可能認為對方過於魯莽,而另一方則可能認為對方缺乏談判的誠意,或將對方的沉默誤解為對其所提條件的認可。溝通的差異不僅表現為表達方式的直接或間接,還表現為不同國家或地區人們在表達過程中動作語言(肢體語言)運用上的巨大差異。有些國家或地區的人們在進行口頭表達的同時,伴隨著大量的動作語言;而另一些國家或地區的人們則不習慣在較為正式的場合運用幅度較大的動作語言。值得注意的是,與口頭語言和書面語言一樣,動作語言同樣也表現出一定的地域性,同樣的動作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可能完全不同,甚至會有截然相反的含義。對動作語言認識和運用的差異,同樣會給談判中的溝通帶來許多問題。
(三)時間和空間概念上的差異
大量研究表明,在不同國家或地區,人們的時間概念有著明顯的差異。就談判而言,有些國家或地區的談判者時間概念很強,將嚴格遵守時間約定視為「一種起碼的行為准則,是尊重他人的表現」。如在美國,人們將遵守時間約定看成是商業活動及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准則之一,比預定時間提早到達經常被視為急於成交的表示,而遲到則會被看成是不尊重對方,至少也是不急於成交的表示。但在拉丁美洲或阿拉伯國家,如果這樣去理解對方在談判桌上的行為,則可能很難達成任何交易,這些地區或國家的談判者有著完全不同的時間概念。
空間概念是與時間概念完全不同的問題。在不同的文化環境中,人們形成了不同的心理安全距離。在與一般人的交往中,如果對方突破這種距離,就會使自己產生心理不適。有關研究表明,在某些國家,如法國,在正常情況下人們相互之間的心理安全距離較短,而一般美國人的心理安全距離則較法國人長。如果談判者對這一點缺乏足夠的認識,就可能使雙方都感到不適。
(四)決策結構差異
談判的重要准則之一是要同擁有相當決策許可權的人談判,至少也必須是與能夠積極影響有關決策的人員談判。這就需要談判者了解對方企業的決策結構,了解能夠對對方決策產生影響的各種因素。由於不同國家的政治經濟體制和法律制度等存在著很大的差異,企業的所有制形式存在著很大不同,商務活動中的決策結構也有著很大的不同。以在國內商務活動中一貫的眼光去評判對手,可能會犯各種各樣的錯誤。如在有些國家,企業本身對有關事務擁有最終決策權,而在有些國家,最終決策權則可能屬於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方企業的認可並不意味著合同一定能合法履行。而同樣是在企業擁有決策權的情況下,企業內部的決策權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也會有很大的差異。
在注意到不同國家企業決策結構差異的同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介入國際商務活動的程度和方式。政府對國際商務活動的干預包括通過制定一定的政策,或通過政府部門的直接參與,來鼓勵或限制某些商務活動的開展。在通常情況下,社會主義國家政府對國際和國內商務活動的介入程度較高,但這並不等於說資本主義國家的政府不介入企業的國際和國內商務活動。在工業化程度較高的義大利、西班牙及法國,某些重要的經濟部門就是為政府所有的。當商務活動涉及國家的政治利益時,政府介入的程度就可能更高。 20世紀 80年代初跨越西伯利亞的輸油管道的建設問題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當時某一美國公司的歐洲附屬公司與蘇聯簽訂了設備供應合同,但美國公司及其歐洲附屬公司在美國和歐洲國家的政府分別介入的情況下,處於十分被動的局面。美國政府要求美國公司的附屬公司不提供建設輸油管道的設備與技術,而歐洲國家的政府則要求公司尊重並履行供應合約。爭議最終通過外交途徑才得以解決。由於涉外商務活動中可能面臨決策結構差異和不同程度的政府介入,因而涉外商務談判可行性研究中的對手分析遠比國內商務談判中的有關分析復雜,在某些情況下,談判者不僅要有與對方企業談判的安排,而且要有與對方政府談判的打算。
(五)法律制度差異
基於不同的社會哲學有不同的社會發展軌跡的差異,不同國家的法律制度往往存在著很大區別。要保證談判活動的正常進行,保證談判協議能夠得以順利實施,正確認識法律制度的差異是不可忽視的。與此同時,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不僅不同國家的法律制度存在著明顯的不同,不同國家法律制度得以遵照執行的程度也有很大不同。在涉外商務談判中,談判者需要遵守那些自己並不熟悉的法律制度,同時,還必須充分理解有關的法律制度,了解其執行情況,否則就很難使自身的利益得到切實的保護。
(六)談判認識差異
不同文化中人們對參與談判的目的及所達成的合同的認識也有很大差異。如在美國,人們通常認為,談判的首要目的也是最重要的目的是與對方達成協議,人們將雙方達成協議視為一項交易的結束,至少是有關這一交易的磋商的結束。而在東方文化中,如在日本,人們則將與對方達成協議和簽署合同視為正式開始了雙方之間的合作關系。對達成協議的這種理解上的差異直接關繫到人們對待未來合同履行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變化的態度。根據完成一項交易的解釋,雙方通常就不應修改合同條件,而若將簽署協議視為開始合作關系,則隨著條件的變化,對雙方合作關系做某些調整是十分合理的。
(七)經營風險的差異
在國內商務活動中,企業面臨的風險主要是因國內政治、經濟、社會、技術等因素變化而可能導致的國內市場條件的變化。在涉外商務活動中,企業在繼續面臨這種風險的同時,還要面對遠比這些風險復雜得多的國際經營風險,包括國際政治風險,如戰爭、國家之間的政治矛盾與外交糾紛、有關國家政局及政策的不穩定等;國際市場變化風險,如原材料市場和產成品市場供求狀況的急劇變化;匯率風險,如一國貨幣的升值或貶值等。國際商務活動中的這些風險一旦成為現實,就會對合作雙方的實際利益產生巨大的影響,會對合同的順利履行構成威脅。因此,談判者在磋商有關的合同條件時,就應對可能存在的風險有足夠的認識,並在訂立合同條款時,考慮採取某些預防性措施,如訂立不可抗力條款,採用某種調整匯率和國際市場價格急劇變化風險的條款等。
(八)談判地域差異
在面對面的國際商務談判中,至少有一方必須在自己相對不熟悉的環境中進行談判。由此必然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如長途旅行所產生的疲勞、較高的費用、難以便捷地獲得自己所需要的資料等。這種差異往往要求談判者在參與國際談判時,給予更多的時間投入和進行更充分的准備工作。
三、涉外商務談判成功的基本要求
以上我們分析了涉外商務談判與國內商務談判的異同。從這一分析中,很容易得出這樣的結論,即涉外商務談判與國內商務談判並不存在質的區別。但是,如果談判者以與對待國內談判對手、對待國內商務活動同樣的邏輯和思維去對待涉外商務談判對手,去處理國際商務談判中的問題,則顯然難以取得國際商務談判的圓滿成功。在國際商務談判中,除了要把握在前面幾章中所闡述的談判一般原理和方法外,談判者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要有更充分的准備
涉外商務談判的復雜性要求談判者在談判之前要做更為充分的准備。一是充分地分析和了解潛在的談判對手,明確對方企業和可能的談判者個人的狀況,分析政府介入(有時是雙方政府介入)的可能性,及其介入可能帶來的問題。二是研究商務活動的環境,包括國際政治、經濟、法律和社會環境等,評估各種潛在的風險及其可能產生的影響,擬定各種防範風險的措施。三是合理安排談判計劃,解決好談判中可能出現的體力疲勞、難以獲得必要的信息等問題。
(二)正確對待文化差異
談判者對文化差異必須要有足夠的敏感性,要尊重對方的文化習慣和風俗。西方社會有一句俗語,「在羅馬,就要做羅馬人」( In Rome, Be Romans),其意思也就是中國的「入鄉隨俗」。在涉外商務談判中,「把自己的腳放在別人的鞋子里」是不夠的,談判者不僅要善於從對方的角度看問題,而且要善於理解對方看問題的思維方式和邏輯。任何一個國際商務活動中的談判人員都必須認識到,文化是沒有優劣的。必須盡量避免模式化地看待另一種文化的思維習慣。
(三)具備良好的外語技能
談判者能夠熟練運用對方語言,至少雙方能夠使用一種共同語言來進行磋商交流,對提高談判過程中雙方交流的效率,避免溝通中的障礙和誤解,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