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被責令改正影響摘S丅嗎
ST是其他風險警示,觸發條件包括經營活動能否順利開展或能否在三個版月內恢復、財務狀況是權否良好、凈利潤是否是正數、董事會能否順利形成決議、是否存在違規擔保情形等,而上述情形也通常會觸及責令改正的情況。因此如果被責令改正的內容屬於ST的情況的,將會對撤銷ST產生影響
2. 上市公司在什麼情況下會被帶上ST的帽子,ST的股票又分哪幾種形式ST股票啥情況下才能摘帽呢
當「 ST 」、「 *ST 」公司消除了下列所有情形.才可以摘帽
什麼是「 ST 」、「 *ST 」公司?
(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簡稱前將冠以「 ST 」: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即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的;
2)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的;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的;
4)由於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上市公司主要經營設施遭受損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的;
5)公司涉及負有賠償責任的訴訟或仲裁案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賠償金額累計超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的凈資產值的 50 %的;
6)公司主要銀行帳號被凍結,影響上市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的;
7)公司出現其他異常情況,董事會認為有必要對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的;
8)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可能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產的;
9)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的;
10)公司的主要債務人被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而公司相應債權未能計提足額壞帳准備,公司面臨重大財務風險的;
11)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簡稱前將冠以「 *ST 」: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2)財務會計報告因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
3)財務會計報告因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在規定期限內未對虛假財務會計報告進行改正的;
4)在法定期限內未依法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的;
5)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的公司;
6)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什麼樣的公司會被暫停上市和退市?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之規定: 13.2.1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一)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二)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三)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四)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五)公司可能被解散;(六)法院受理關於公司破產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產;(七)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13.2.2上市公司應當在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之前一個交易日發布公告。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股票的種類、簡稱、證券代碼以及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起始日;(二)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原因;(三)公司董事會關於爭取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意見及具體措施;(四)股票可能被暫停或者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五)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期間公司接受投資者咨詢的主要方式;(六)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14.1.1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暫停其股票上市:(一)因第13.2.1條第(一)項、第(二)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表明公司繼續虧損;(二)因第13.2.1條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在兩個月內仍未按要求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三)因第13.2.1條第(四)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在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四)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五)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六)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14.3.1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因第14.1.1條第(一)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最近一期年度報告;
(二)因第14.1.1條第(一)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報告顯示公司虧損;
(三)因第14.1.1條第(一)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最近一期年度報告,但未在其後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四)因第14.1.1條第(二)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兩個月內仍未按要求改正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在兩個月內披露了按要求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但未在其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五)因第14.1.1條第(三)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兩個月內仍未披露相關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或者在兩個月內披露相關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但未在其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六)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
(七)恢復上市申請未獲同意;
(八)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本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九)上市公司或者收購人以終止股票上市為目的回購股份或者要約收購,在方案實施後,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向本所提出終止上市的申請;
(十)股東大會在公司股票暫停上市期間作出終止上市的決議;
(十一)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十二)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詳細規則請查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四章 暫停、恢復和終止上市〕
3. 什麼情況下股票會被*ST制度近幾年有過變更嗎
名稱前被冠以*ST,是退市風險警示的處理措施之一。
退市風險警示的處理措施包括:
(一)在公司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以區別於其他股票;
(二)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公司股票在恢復上市的首日不設漲跌幅報價限制)。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證券交易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1.最近2年連續虧損(以最近2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被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2年連續虧損。
3.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在規定期限內未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2個月。
4.在法定期限內未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已停牌2個月。
5.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復上市後首個年度報告披露期間。
6.在收購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約收購情況報告至維持被收購公司上市地位的具體方案實施之前,因要約收購導致被收購公司的股權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且收購人持股比例未超過被收購總股本90%。
7.法院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可能依法宣告公司破產。
8.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風險情形。
補充:樓主,我今天詳細查了上交所的公告,這個600870,在2008年該股票名稱錢被冠以*ST了,漲跌幅范圍也為正負5%。所以是符合我上述的相關規定的。具體你可以上交易所,輸入該代碼查詢當時的上市公司公告,以及財務數據。
網址:http://www.sse.com.cn/sseportal/webapp/datapresent/SSEQueryCompanyBulletinAllAct?COMPANY_CODE=600870&BEGINDATE=2008-02-08&ENDDATE=2008-12-08&QUERYTYPE=2&PRODUCTID=600870&REPORTTYPE=&REPORTYEAR=&REPORTTYPE2=&PAGE=2
4. 上市公司:第三年被「*ST」,第四年盈利「ST」,第五年虧損會被再次「*ST」或退市嗎(疑惑待詳細分享)
硬指標上必須抄是年報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凈資產三項指標同時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資格,交易所有權根據各家公司的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批准。
如果僅僅是第四年盈利,其他指標未達到要求,那麼只是摘星,上市公司若實現了一年的盈利,但主營業務仍未正常化,或者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負,就只能先摘星,不能摘去st的標簽,那麼根據交易所規定,在st股票連續二年虧損以後就將繼續帶星號。也就是第六年虧損就會再次
*ST。
同時其他情況也會帶來*ST。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3.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4.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5.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
5. 創業板公司出現什麼情況會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
你好,創業板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3)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當年經審計凈資產為負;
(4)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5)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6)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7)出現可能導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提出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問題解決方案,經深交所同意其實施;
(9)公司股票連續一百二十個交易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實現的累計成交量低於100萬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11)深交所認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風險的情形。
深交所提醒您:了解創業板風險警示處理情形,關注相關公司的經營狀況及其他情況,深入分析投資價值,做個理性的投資人。
6. 進行特別處理的股票是什麼意思
ST是Special Treatment的縮寫,意思為特別處理。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之規定,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異常或者其他異常情況,導致其股票存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或者投資者難以判斷公司前景,投資權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交易所將對該公司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
特別處理分兩種: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和其他特別處理。
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股票前加*ST: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其股票交易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
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
在收購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約收購情況報告至維持被收購公司上市地位的具體方案實施完畢之前,因要約收購導致被收購公司的股權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且收購人持股比例未超過被收購公司總股本的90%
法院受理關於公司破產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產
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存在退市風險的其他情形
被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的股票,其證券簡稱前冠以*ST字樣,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其他特別處理股票前加ST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其股票交易將被實行其他特別處理: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為負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申請並獲准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的公司,其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主營業務未正常運營,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負值
由於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公司主要經營設施被損毀,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正常
公司主要銀行帳號被凍結
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
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第七十一條,要求證券交易所對公司的股票交易實行特別提示
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認定為狀況異常的其他情形
被其他特別處理的股票,其證券簡稱前冠以ST字樣,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7. 什麼樣的公司會被暫停上市和退市
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一)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二)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三)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 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四)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五)公司可能被解散;(六)法院受理關於公司破產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產;(七)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13.2.2上市公司應當在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之前一個交易日發布公告。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股票的種類、簡稱、證券代碼以及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起始日;(二)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原因;(三)公司董事會關於爭取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意見及具體措施;(四)股票可能被暫停或者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五)實行退市風險警示期間公司接受投資者咨詢的主要方式;(六)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14.1.1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暫停其股票上市:(一)因第13.2.1條第(一)項、第(二)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表明公司繼續虧損;(二)因第13.2.1條第(三)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在兩個月內仍未按要求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三)因第13.2.1條第(四)項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在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四)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五)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六)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14.3.1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終止其股票上市:(一)因第14.1.1條第(一)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最近一期年度報告;(二)因第14.1.1條第(一)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報告顯示公司虧損;(三)因第14.1.1條第(一)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最近一期年度報告,但未在其後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四)因第14.1.1條第(二)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兩個月內仍未按要求改正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在兩個月內披露了按要求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但未在其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五)因第14.1.1條第(三)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在兩個月內仍未披露相關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或者在兩個月內披露相關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但未在其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六)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七)恢復上市申請未獲同意;(八)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本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九)上市公司或者收購人以終止股票上市為目的回購股份或者要約收購,在方案實施後,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向本所提出終止上市的申請;(十)股東大會在公司股票暫停上市期間作出終止上市的決議;(十一)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十二)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詳細規則請查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四章 暫停、恢復和終止上市]
8. 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一般多久時間有結果
一年左右出調查結果。
第一是因為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證監會立案調查之後多久需要出結果。
第二也和涉及的違法違規事項有關,如果事情特別復雜的話,可能調查起來時間要長一些。最近幾年,絕大部分案件是一年左右出調查結果。
所遇到的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的案件里,絕大部分最後都會有一個行政處罰,只有極個別被認定為不構成違規一般來看,信息披露違規不算是什麼大問題,即使查實,其處罰一般也就是責令公司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再嚴重一點就是公開譴責。
證券法一百九十三條規定:
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報送的報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8)上市公司被責令改正擴展閱讀
1、調查時間一般6個月,最短的37天(雅百特),最長二年以上。一旦被立案調查,說明已掌握違法的初步證據,被行政處罰是大概率事件。
2、處罰是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一般在處罰告知書或決定書下達後法院才會正式立案。
3、管轄法院:省會城市或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實踐中,審判期限一審6個月以上,二審6個月以上。
4、股民索賠准備工作一般從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之日起就開始了,因為立案調查後的交易會對股票索賠產生很大的影響。
9. 上市公司重大事件披露包括哪些內容
你好,上市公司重大時間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賠償責任。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11)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政策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13)董事會就發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相關決議。
(14)法院裁決禁止控股股東轉讓其所持股份;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製表決權。
(15)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
(16)主要或者全部業務陷入停頓。
(17)對外提供重大擔保。
(18)獲得大額政府補貼等可能對公司資產、負債、權益或者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額外收益。
(19)變更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20)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關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21)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10. 被證監會帶走調查個人。幾天才放人
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一般多久時間有結果及處罰結果
一年左右出調查結果。
第一是因為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證監會立案調查之後多久需要出結果,第二也和涉及的違法違規事項有關,如果事情特別復雜的話,可能調查起來時間要長一些。瀘天化是最快的,兩個月多一點出結果,最慢的是寶碩股份,從立案調查到出結果的時間長達8年。最近幾年,絕大部分案件是一年左右出調查結果。 所遇到的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的案件里,絕大部分最後都會有一個行政處罰,只有極個別被認定為不構成違規一般來看,信息披露違規不算是什麼大問題,即使查實,其處罰一般也就是責令公司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並處以罰款,再嚴重一點就是公開譴責而已 證券法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報送的報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依據上述法律規定,信息披露違規最高就是罰款30萬,不會對上市公司有任何實質性的影響,希望大家擦亮眼睛,提防莊家趁機惡意砸盤,不要輕易丟掉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