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是不正確的。
一個公司,沒上市前,注冊資本1000萬,A佔80%,B佔20%,然後經過一段時間運作,使公司的所有者權益達到2000萬(假設資產2000萬,負債為0)。然後,這個公司要上市了。要發行2000萬股股票,每股1元,共2000萬元。
(請注意:
第一,公司原來的注冊資金是1000萬元,太小了,根本達不到上市的要求;以下我們假設是1億元。
第二,1000萬元注冊資本的公司根本不可能發行2000萬股股票,發的太多了,誰會批給你啊?以下假設在發行前1億元注冊資金的情況下發行2000萬股;
第三,發行的2000萬股面值是每股1元,但是發行價肯定高於1元,以下我們假設是3元。)
那麼這個公司上市後總資產有1.6億元(=1億元+2000萬股*3元/股)
發行完成後,公司注冊資金變成1.2億元(發行前1億元+發行了2000萬元),其中A持有注冊資金中的8000萬元(發行前就有這么多,發行後仍然是這么多),占%66.67%(=8000/12000),B持有注冊資金中2000萬元(發行前就有這么多,發行後仍然是這么多),佔16.67%。剩下16.67%是散戶佔有。
(這時候你肯定要問了,為什麼散戶出了6000萬元,怎麼只佔有16.67%,而B只出了2000萬元,也佔了16.67%。因為,發行是溢價的,散戶花了6000萬元,只買回來2000萬股,而B是原始股東,他的一股只花了1元錢)
股票上市發行的時候,申購價就是發行價,以上假設是3元。
申購結束後,等到第一天上市交易的時候,以中國目前狀況來看,成交價可能會再翻一倍變成6元,甚至10元,那都是有可能的。
② 上市公司大股東最大持股比例
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回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答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 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股本總額4億元以下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75%,股本總額4億元以上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90%。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基礎,它決定了股東結構、股權集中程度以及大股東身份、導致股東行使權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較大的區別,進而對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運作及績效有較大影響,換句話說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機制直接發生作用;同時,股權結構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反過來,股權結構也對外部治理機制產生間接作用。
③ 上市公司單獨佔33%股份股東的權力與義務是哪些(急!!!!!!)
針對你的問題我來做一些通俗易懂的回答 希望你可以掌握這個知識
目前A股上市流通內的容是普通股 擁有普通股就擁有公司決策投票權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購買普通股的收益可以從股票差價中獲得 也可以從公司分紅派息中獲得
而優先股獲得收益的方法只有一種 那就是年終的股息收入(一般股息率是固定的 比如5%)
優先股比普通股的好處在於兩點:
1:年終股利分紅的時候 是先給優先股支付股息 剩餘利潤再用於普通股分紅(如果被分完了普通股就沒有股利分紅了)
2:當公司破產倒閉後,資產清算時會優先賠償優先股持有者的損失,如果賠償玩優先股公司再無資產可供賠償的話,普通股持有者就只能望洋興嘆了
但是優先股沒有決策投票權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二個問題:
當你買了一個上市公司股票之後,但凡開股東大會你都是可以去參加的,如果現實的去不了,那麼可以在網上利用你的股票交易軟體可進行股東大會決議的投票權(贊成 反對或者棄權),這就是你作為普通股股東的權利。
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補充
④ 如何確定股份佔比
上市公司總股本應該是當前股價乘以發行的該公司總股票量。新人想加入就要花錢買專,或者經股東大屬會和證監會批准,定價定向增發一定數量的股數特價賣給此人並約定若干年後才可以買賣。你花了多少錢買股票,除以公司總市值就知道自己占股比例了。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
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層含義: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3、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
⑤ 當持股比例達到30%時觸發要約收購的理解
一、2%和5%不矛盾。
二、要約收購分為兩種:主動要約和被動要約。主動要約是內收購人主容動自主發起要約收購,被動要約則是觸發了法律條件,也就是題目中提到的持股比例超過30%,這時候繼續增持的話,必須以要約收購的形式進行。
三、若得到了證監會的批准則可以商議進行部分要約收購,收購比例不得低於已發行股份的5%,若未得到證監會的批准則要進行全面要約收購。
(5)上市公司股份佔比34是關鍵點擴展閱讀
2%屬於證監會規定的豁免要約事項,具體說是屬於「免於提出豁免申請直接辦理股份轉讓過戶」的情形,簡單的說就是豁免發出要約並且直接可以購買,但是有前提,就是持股達到30%以後的一年以後,而且當年增持不超過2%。
當達到百分之三十時,達到了強制要約,可以進行商義部分收購,這個額度是要在百分之五以上的,但是如果沒有得到證監會的批准就還得進行全面要約。
⑥ 上市公司股份總額怎麼確定
1、發行量的下限
按照現有法律法規的規定,發行後總股本在4億股以上的,公版開發行的比例權為10%以上。不足4億股的,公開發行的比例為25%以上。根據這條規則,你可以倒算一下該發多少股。
假設上市前1億股,上市後公開發行的比例為25%以上,假設發行X股,也就是
X/(1+X)大於等於25%。很容易求出最小的發行量X。
2、發行量的上限
現有法規沒有直接規定發行量的上限,不過卻規定募集資金量不超過項目所需資金量,而你設計的項目不可能太大,否則證監會有理由懷疑你是否有能力完成這些項目並且否決你的上市申請。因此發行量不可能太大,像你說的1億股發2億股基本不可能出現。
3、實踐中公司一般按照25%或10%的比例底線來發行,管理層不喜歡企業融資太過分。
⑦ 一般情況下股本占上市公司的百分比是多少才能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
只要買了公司的股票就成為了公司的股東了。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版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股東具有決策表決權、選舉權和收益權等。
嚴格來說,在公司法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內涵有所區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是指在公司成立時向公司出資或在公司成立後依法繼受取得股權。對公司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是指在公司設立時或設立後合法取得股份,對公司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一般來說股份有限公司的啟動資金比有限責任公司多。
⑧ 持股數和持股比例是什麼
持股數指的是所持股票的數量,持股比例指的是持股量占該總量股的百分比,持股比例越高,則對該股票發行的公司控股權越高,當持股比例超過50%,持股可以稱為絕對控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八十六條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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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五條股票發行採用代銷方式,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百分之七十的,為發行失敗。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股票認購人。
第三十六條公開發行股票,代銷、包銷期限屆滿,發行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股票發行情況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⑨ 股份比例怎麼算
計算公式為:出資額/注冊資本金。例如本來注冊資本金為90萬,出資10萬,那持股比例就是10/(90+10)也就是佔比10%。但公司法規定股東或者章程另有約定的除外。
⑩ 控股比例是怎麼算的
一、不是,股份制企業都有股東的說法,無論上市與否,公司主要分兩類,股份制的非股份制的,非股份制的就沒有股東的說法了
二、持股比例是指出資額占注冊資本金的比例,即:出資額/注冊資本金。例如本來注冊資本金為90萬,出資10萬,那持股比例就是10/(90+10)也就是佔比10%。股東或者章程另有約定的除外。年底的分紅也按這個比例進行。
三、最大權利是股東,因為董事會是由股東大會推舉產生的,所以股東是最大,或者股份做多的股東才是最大的,因為發言權大,日常經營決策由董事會來做,日常經營由總經理或者總裁來負責,重大問題,必須通過股東大會來決策,也就是由全體股東來做決定,如果多數股東認為決策侵犯了股東的利益,那麼就可以罷免董事會,重新選舉新的董事會,但如果,股份比例不夠,那就不能罷免董事會的,至少要過半數的股份。
(10)上市公司股份佔比34是關鍵點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法》第216條(二)的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