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財務審計報告
我們審計了後附的鞍山市(以下簡稱貴公司)財務報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2006年度的利潤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
一、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是貴公司管理層的責任。
這種責任包括:(1)設計、實施和維護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使財務報表不存在由於舞弊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報;(2)選擇和運用恰當的會計政策;(3)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
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
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於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包括對由於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
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我們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並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
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的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財務報表的總體列報。
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
三、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貴公司財務報表已經按照企業會計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貴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以及2006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㈡ 格力電器2015半年報股權結構,董明珠持多少股
截止於2017年11月5日董明珠持有(000651)格力電器44,488,492股。
自上市以來,格力集團一直在進行減持或轉讓股份,不過轉讓幅度最大的一次源於2006的股權分置改革,格力集團將所持股份大幅轉讓給經銷商和管理層。因為這次改革,格力電器還被媒體稱為「混合所有制改革先行者」。
(2)2015格力集團審計報告擴展閱讀:
鳳凰網財經梳理發現,自格力電器上市後,格力集團逐步「減持」持有格力電器股票。1998年和2000年,由於新進了股東,格力集團持股比例小幅縮水,一直到2005年,格力集團合計持有格力電器股權比例一直在50%以上,處於絕對控股地位。
2005年,證監會推動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格力電器積極推進。2006年3月,格力電器啟動股權分置改革,格力集團持股比例首次降至低於50%。
根據格力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決定對管理層實施股權激勵,激勵股份總數量為713 萬股,激勵股份來源為珠海格力集團公司。激勵股份的每股出售價格為5.07 元(2005 年12月31 日公司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激勵股份價格遠低於當時格力股價。
格力集團從所持股份中劃出2639萬股股份,作為格力電器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如格力電器2005年度、2006年度和2007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分別達到承諾,則格力集團將以當年年底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作價,將股份出售給公司高管人員、中層幹部、業務骨幹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管人員。
2006 年7 月11 日,公司實施了每10 股轉增5 股,原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規定向公司管理層出售的股份數量由713 萬股相應調整為1069.5 萬股
其中,董明珠作為董事、總裁,獲得激勵250萬股,佔全部激勵計劃的23.38%,合計需要資金967.5萬元。激勵價格為3.87 元(2006 年12 月31 日公司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
截止2006年底,格力集團持有格力電器股份降至40.84%。歷史資料顯示,三次股權激勵分別從格力集團手中把1.62%、1.33%和1.28%的股權轉讓給格力電器管理層,合計轉讓了4.23%的股權。大股東格力集團對上市公司控制力逐步下降,而格力電器管理層逐漸擁有了一定的投票權。
股權激勵對象還包括格力經銷商,這一變動在2007年基本完成。2007年,格力集團向公司主要經銷商作為股東的河北京海擔保投資有限公司轉讓格力電器10%的股權,使之位列公司第二大股東,並成功引入經銷商聯盟成為公司戰略投資者等方式。
截止2007年底,格力集團持有格力電器股票驟降至22.58%,河北京海擔保投資有限公司一躍成為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為9.73%。
2009年7月股市走出金融危機,格力集團減持了上市公司股權,直到12月底,格力集團減持了約1.85%的上市公司股權。同樣在這一年,格力集團旗下格力地產也在大舉減持上市公司股權。
此外,格力電器在2007年12月和2012年1月先後兩次完成了增發,第一次增發了接近3000萬股,對上市公司總股權約有3.6%的攤薄,對格力集團及旗下格力地產的股權帶來了1%左右的股權攤薄。
2012年1月格力電器再次增發,增發股份近1.9億股,對上市公司總股權形成6.3%的攤薄,比第一次增發的影響更大。
截止2012年底,格力集團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從19.45%減少到了18.22%,減幅為1.23個百分點,旗下格力地產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從1.22%下降到了1.15%。
這使得格力集團及旗下格力地產對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到了20%以下,在此次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時,格力集團及旗下格力地產只擁有了19.37%的投票權,歷史上首次低於20%。
2013至2018年三季度期間,格力電器持股比例一直穩定在18.22%,持股比例為格力地產逐漸退出了前十大股東名列,董明珠成為了十大股東之一。
梳理格力集團的「減持史」發現,自上市以來,格力集團一直在進行「減持」或轉讓,不過轉讓幅度最大的一次開始於2006的股權分置改革,格力集團將所持股份大幅轉讓激勵給經銷商和管理層。因為這次改革,格力電器還被媒體稱為「混合所有制改革先行者」。
此次,格力集團擬再次轉讓格力電器股權,甚至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權變動,背後根源可能還是國企改革。宋清輝對啟陽路4號表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國企逐漸退出競爭性行業背景下,格力電器控制權變更原因或是出於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需要,這也是國企國資改革發展理念和方式的重大變革。
㈢ 格力電器審計報告是什麼意見的審計報告
格力電器審計報告是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㈣ 經審計的2015年財務報表是審計報告嗎
經審計的2015年財務報表不是審計報告。經審計的2015年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兩者定義不一樣。
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是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具有權威性事務所對其真實性應負一定的法律責任,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一般附在審計報告後,但是不是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是指注冊會計師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的規定,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審計報告是cpa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發表的意見,包括提示投資者注意的各類有關事項,並不是經審計的2015年財務報表。
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在完成審計工作後向委託人提交的最終產品,具有以下特徵:
一是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以下簡稱審計准則)的規定執行審計工作。
二是注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才能出具審計報告。
三是注冊會計師通過對財務報表發表意見履行業務約定書約定的責任。
四是注冊會計師應當以書面形式出具審計報告。
㈤ 上市公司2015年度審計報告一般是幾月份出的
上市公司年報和審計報告是4月底必須出的,是兩份報告。
年度審計報告回:根據公司規模答不同差別很大,一般來說年底扎帳以後年報審計正式開始,有的是春節後開始,小一點規模,比如創業板的公司可能一個多月就能出報告,大一點的主板公司可能要兩三個月。一般情況下中報是不需要審計的,如果要審計,會比年報時間稍短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