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根據證監會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財務信息在公開披露前,不得上報所屬集團公司或者控股股東等實際控制人。
從立法本原上看,該說法是不錯的,因為如果提前報送給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難免不造成內幕交易或信息泄露的後果。只是具體表述不太准確。
關於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的監管,主要是交易所的職責,其規則,也主要由交易所制定。在上交所《上市規則》的「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定」有以下規定:
「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重大信息,確保所有投資者可以平等地獲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單個或部分投資者透露或泄漏。
公司向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第三方報送文件涉及未公開重大信息,應當及時向本所報告,並依照本所相關規定披露。」
② 上市公司財務負責人辭職是什麼信號
如果正常情況下,沒有道理突然辭職的,應該預示上市公司財務有一些潛在的問題沒有反映出來。
財務負責人離職,其實無非就兩個原因:「我自己想走」和「我不想走但是不走不行啊」。「我自己想走」包括:身體健康、正常工作壓力、有更好的機遇等等,這些都屬於正常的離職,沒有什麼特殊的含義。這個在每家上市公司的公告中,都是「標准答案」。而「我不想走但是不走不行啊」這個就復雜一些,這也就是為什麼財務負責人離職能變成一個新聞的原因。
③ 上市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任職資格是會計師嗎
《會計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回置會計機構,或者在答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帳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帳。
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總會計師的任職資格、任免程序、職責許可權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八條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在實際工作中,由於企業性質、規模大小、管理要求及管理者素質等因素影響,上述規定並未得到完全執行,私企及小微型企業對會計的任用更是混亂。
④ 上市公司財務負責人沒有入職合同就公告信息了。是合法的嗎
勞動合同可以在入職一個月之內簽訂,這項工作是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的職責,公告信息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⑤ 為什麼好多上市公司財務負責人都是注冊會計師
股份公司的財務總監不一定是注冊會計師,上市公司的財務總監也不一定是注冊會計師。有很多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財務總監都不是注冊會計師。 沒有文件作為依據。 只有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項目負責人及以上的人有必須是注冊會計師的要求。
⑥ 如何做好上市公司財務負責人
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作為財務管理工作的關鍵人——財務負責人,作用不言而喻。財務主管既是財務部門的領頭羊,又是一個單位的大管家。要當好財務主管,不僅要有一定的會計理論知識,還必須掌握一定的工作技能和技巧。
第一,要准確定位,財務經理並非傳統意義上的「賬房先生」,觀念一定要更新;
第二,財務經理縱然有三頭六臂,神通廣大亦難以獨自做好各項理財工作,需要建立一套科學的、合理的、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將如助一臂之力;
第三,財務經理作為企業的理財者,首要的是手中要有財可理。資金是企業的正常生存的血液,一旦供血不足,就要陷入困境,甚至會面臨陷入倒閉的絕境,而資金缺乏往往與企業的整個成長過程相伴,因此要做好財務經理,就必須首先保證手中要有財可理,使企業始終供血充足,運轉通暢;
第四,既然資金是血液,只有在周轉上下功夫,才能保障「血脈」暢通。如何合理的使用營運資金,加速周轉,靈活調度,提高資金收益,是應當著重考慮的問題;
第五,大多數企業的成長要通過其內部的擴展來實現,但也可以另闢蹊徑,通過大魚吃小魚的外部擴展方式來實現所在企業的迅速發展,就是利用企業間的兼並與收購;
第七,利潤分配是有一定的游戲規則的,但這個規則對企業有較大的靈活性,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盈利情況決定是將收益付給股東(投資者)還是留存企業內部再生產,如何使投資者利益和企業未來增長之間達到均衡,是必須面臨的一個重要環節;
第八,避稅這一現象由來已久,隨著稅法的逐步完善,企業經營者的法制觀念也在不斷加強。要盡力避開那些本不應由本企業承擔的納稅義務;
第九,對於企業公關和企業文化,也是財務經理的工作重點,同時也要求企業的財務經理不僅僅是一個理財高手,還應該成為一個公關高手。
如果能做到以上九點,就一定會成為一名優秀的財務管理專家。
⑦ 上交所為什麼提前約談規范財務信息披露
會計師是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看門人」,也是市場約束機制的核心一環。提高財務信息質量,需要發揮好會計師的作用。為此,拓展監管廣度,在突擊交易事項發生後,20餘次約談年審會計師,提示風險,溝通情況。一是明底線。提示會計師應當按照審計准則的規定,以風險為導向,充分關注公司的經營環境的變化,重點關注交易目的和交易風險,切實防範公司可能存在的舞弊風險。二是重實質。部分年末突擊交易事項,特別是涉及合並、投資、金融工具確認的交易,涉及的對象、標的、估值、確認、計量等事項均較為復雜。會計師應准確判斷交易實質,充分關注考慮會計處理對於投資者理性決策的影響,客觀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實經營狀況,全面做好財務信息鑒證的質量控制。三是促履職。面對公司經營環境多變、交易手段多樣的執業環境,約談中特別提示會計師,對於高風險的公司,在形成審計策略、制定審計計劃和實施審計程序時,應當重點關注年末突擊交易事項,追加和實施必要的替代審計程序,落實審計責任,提升審計質量。
上交所將持續強化財務信息的監管問詢,建立會計師定期約談溝通的常態化機制。對於在財務信息監管和約談會計師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提交證監會派出機構現場檢查;對於財務信息披露和中介機構履職中的違規行為,及時採取紀律處分措施。
⑧ 證監會什麼情況下會對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立案調查
主要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證監會會對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立案調查,一是隨機的對上市公司現場進行抽查,二是會派一些監管員在公司現場進行關注,風險跟蹤報。三是對上市公司年報審計項目的專項檢查,這是由會計部發起的,四是由於受理到投訴舉報,然後發現上市公司存在財務造假之後,會對其進行立案調查。證監會存在的目的就是通過多種途徑發現並查處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行為。
然後就是收到一些舉報投訴之後,因為證監會所要管理的公司數量龐大,是十分耗費人力物力的,如果能夠在公司內部得到一手的舉報消息的話,這是十分可靠且有力的一種對付財務造假的手段,順著舉報者提供的線索,基本上能夠精確的打擊這些財務造假問題。
⑨ 上市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任職資格是會計師嗎
上市公司財務來負責人的任自職資格是: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因為《會計法》第三十八條有明文規定:
第三十八條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