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的類高管是什麼意思,具體包括哪些
根據《公司法》第217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㈡ 企業高管指哪些崗位
就是指公司管抄理層中擔任重要職襲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員,主要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這里的經理、副經理,是指《公司法》第五十條和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經理、副經理,在實際中,就是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對董事會負責;副經理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這里的財務負責人是指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財務負責人員。這里的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是《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上市公司必設的機構,負責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等事務。至於「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則是為了賦予公司自治的權利,允許公司自己選擇管理方式,聘任高級管理人員,但是,這些人員(職位)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文加以規定。上述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符合本法第六章關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規定,並履行法律和章程規定的義務。
㈢ 高管是包括哪些人哪些職位
高管,即抄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等。
在我國,企業規模與國家股比例正相關,最大的企業往往就是國家、政府幹預度最大的企業。受行政管理體制的影響,不同規模的企業可能行政級別也不同,往往規模大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行政級別也高,工資級別也高。
抗稅罪、逃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虛開增值稅發票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貸款詐騙罪等等都是最近幾年企業高管們常犯的經濟罪名。
㈣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董事會成員嗎
上市公司高管廣義的包括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狹義地就是指公司章程中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范疇,如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等。
㈤ 什麼職位才算上市公司高管
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
㈥ 企業高管包括哪些職位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員,主要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這里的經理、副經理,是指《公司法》第五十條和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經理、副經理,在實際中,就是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對董事會負責;副經理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這里的財務負責人是指由經理提請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財務負責人員。
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是《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上市公司必設的機構,負責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等事務。
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工作性質有如下特點:
1、「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是組織的中堅力量;
2、上司所提的績效要求往往是原則性的,而他對下屬的指令卻必須是具體的、可操作的;
3、上下信息流動的必經通道;
4、長期性要求.一方面決策總與長期相聯系,另一方面企業不能頻繁更換高層管理人員;
5、工作的付出是體力、智慧、技能和心力,前三者能被外部感知或自己可以對人講清楚,但心理所承受的壓力和疲憊,只有自己知道;
6、工作績效並不一定和本人努力成正比,受外部制約和偶然因素的影響較大.
7、工作類型有兩類,企業某一職能的總負責和某一獨立經營單位的領導者.
㈦ 高管包括哪些
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㈧ 上市公司高管包括哪些
根據《公司法》第217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上市公司的基本特點: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點,如股東承擔有限責任、所有權和經營權。股東通過選舉董事會和投票參與公司決策等。
2、上市公司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須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
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