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上限。
你想一下,如果股東人數是10000人 每一個股份都一樣,那麼聽誰的
在中國 股東人數是2-50人,如果股東人數是10000人 每一個股份都一樣,那麼聽誰的
股份制就是按照股份的多少設定發言權和決定權
股東人數如果不設定在一個可控范圍,那麼這個公司的管理就無法合理和持續
股東人數的下限是為了防止責任的全部嫁接。獨資企業的唯一股東是要負無限法律責任
而有限責任公司 則只要按照公司的股份比例分攤,這樣就降低了風險
股東人數的上線,則是防止集資,也適合管理
不過按照現在的一種趨勢,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也受到一些專家的熱議。之前的無限責任,存在的問題確實很大,二2-50人的股東人數限定,則會在一定程度上配合公司管理,也符合資本的構成,股東出資 和集資是有本質差別的
㈡ 如何查股東人數
查詢方法:上市公司的一季報、中報、三季報和年報中第四項「股本變動及股東專情況」中可以直屬接查閱股東人數。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1、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其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注意:國有獨資公司應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託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
㈢ 關於股份公司股東人數
在公司法里,股東人數上,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較少,並且只能在2-50人之間,其中的國有獨資公司的股東只有1人。而股份公司的股東人數則要多的多,其中的發起人按規定就不得低於5人,且股東人數沒有上限規定。
㈣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是多少
有限責來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源人合性,以股東之間一定的信任為基礎,所以其股東數額不宜過多。我國的《公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為2—50人。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額上下限均有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則只有下限規定,即只規定最低限額發起人,實際只規定股東最低法定人數,而對股東的上限則不作規定.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具有最大的廣泛性和相當的不確定性。
有限責任公司是在對無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者的優點兼收並蓄的基礎上產生的。它將人合性和資合性統一起來:
一方面,它的股東以出資為限,享受權利,承擔責任,具有資合的性質,與無限公司不同;
另一方面,因其不公開招股,股東之間關系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質,因而與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區別。股份有限公司是徹底的資合公司。其本身的組成和信用基礎是公司的資本,與股東的個人人身性(信譽、地位、聲望)沒有聯系,股東個人也不得以個人信用和勞務投資,這種完全的資合性與無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均不同。
㈤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沒有上限。設限的是公司的發起人。
2、《公司法》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3、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5)000833股東人數擴展閱讀: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 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㈥ 你好,高人,請問下如何看一隻股票當下的股東人數等數據。
看不到,只能通過公司季報,半年報,年報獲取。
㈦ 股東人數的多少有什麼影響
在總股本不變的情況下:
公司股東人數增加,股東平均持股數量下降;平均持股量下降則意味著公司股票集中度分散,不利於股價上升。
公司股東人數減少,股東平均持股數量上升,則意味著公司股票集中度增高,有利於股價上升。
(7)000833股東人數擴展閱讀
票集中度或者叫籌碼集中度用來觀察一支股票是否有大資金吸籌。 如果主力反復買進一支股票那該股籌碼集中度就會變高顯示出股東平均每戶持股數增加、股東人數減少;反之如果一支股票沒有主力坐莊或主力完成了出貨它籌碼集中度就會變低顯示出股東平均每戶持股數減少、股東人數增加。
㈧ 查詢股東人數
呵呵!這個是沒辦法的,也只能3個月才能發布一次,1星期可以統計一次人家怎麼做莊啊!除非你潛入上交所的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