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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解除股東資格的提案

發布時間:2021-05-31 10:20:53

『壹』 如何解除虛假出資股東的股東資格

新《公司》頒布實施放寬注冊資本要求授權資本制代替定資本制極繁榮市場經濟雖公司注冊再公司注冊資本進行驗資需股東實際繳納資並意味著股東資直位股東各設立公司公司章程繳納資間、數額及未按期足額繳納應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等作明確規定避免現沒繳納資卻公司股東、沒足額繳納資卻享受足額繳納股東權利公平現象 何讓未資股東失股東資格: 、建議公司章程設置限制瑕疵資股東權利條款 《高民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規定(三)》第十六條規定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資義務或者抽逃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議其利潤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相應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效民院予支持 公司章程設置限制瑕疵資股東權利條款未依履行資義務股東約定其僅權按照其實繳資享表決權、利潤配請求權其按章程約定履行完畢資義務前享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配權 二、建議公司章程設置股東失權條款 所謂股東失權指公司於怠於履行資義務股東催告其定期限內繳納資逾期仍繳納即喪失其股東權利 《高民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規定(三)》第十七條規定限責任公司股東未履行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其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資公司股東決議解除該股東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效民院予支持前款規定情形民院判決應釋明公司應及辦理定減資程序或者由其股東或者第三繳納相應資辦理定減資程序或者其股東或者第三繳納相應資前公司債權依照本規定第十三條或者第十四條請求相關事承擔相應責任民院應予支持 公司章程設置股東失權條款根據述規定需經催告程序及股東決議程序解除股東資格並應注意解除股東資格股東決議表決權比例及排除瑕疵資股東表決權

『貳』 怎樣取消股東資格

1、協商退出。這種退股是以股東共同意思表示為依據的退出。根據共同意思的形成時間,又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訂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規定好股東退股的情形,例如章程中可以約定公司連續三年虧損,股東可以提出退股。

另一種情形是在公司運作的過程中,一方股東提出退股,其餘股東表示同意的退出。協商退出的基本理論是合同變更理論。公司在成立之前,所有的發起人就成立公司事宜形成合意,關於公司的經營范圍、公司的注冊資本、公司的治理機構等均在公司設立合同中體現出來。

股東提出退股,就等於是變更合同,因此,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某一股東退股就等於變更合同。公司章程關於股東退股的記載不僅約束全體股東而且對公司具有約束力。

2、單方退股。單方退股指股東不能、不願或者不適合繼續參加公司的經營,而退出公司的方式。根據股東單方退出的緣由。股東不能參加公司經營。造成股東客觀上不能參加公司的原因很多,例如股東常年患病、死亡、喬遷國外、股東的股份被強製法律執行等。

股東不願參加公司經營。對於這種情況,法律應當加以限制,凡是不願參加公司經營即允許退出的做法肯定不科學,否則,無原則無限制的退出不僅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而且會損害公司的利益,甚至會導致公司解體。具體到立法技術上,可以採用定義加列舉的方式來確定。

股東退股應當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公司減資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債權人,債權人不同意股東退股的,公司應當清償其債務,然後繼續進行退股工作。這防止股東和股東或公司串通起來逃避公司債務的重要防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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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能成為自己的股東。為了避免因公司兼為自己股東的雙重身份可能導致的權利義務關系不清,防範因公司收購和持有自己的股權導致公司實際資本的減少,以及可能發生的上市公司藉此操縱本公司股票價格的現象,各國公司法一般都禁止公司成為自己的股東。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為所任職企業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為了避免在被投資的有限公司股東會中的身份重合,進而危害任職企業的利益,《公司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4條做出如上禁止性規定,這也同《公司法》第149條禁止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同本公司競業的立法精神相一致。

『叄』 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股東資格

法律沒有規定的有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股東的資格,股東他有他的財產權利,如果說股東對其他的股東造成損害,可以起訴要求賠償。

『肆』 怎樣撤銷股東資格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八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規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應當釋明,公司應當及時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由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在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之前,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定第十三條或者第十四條請求相關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對「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認定,可以委託相應的審計機構對公司股東的出資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對股東除名應召開股東大會進行股東會決議,因除名事項事關重大,故招開股東會議,對股東除名事項進行表決,該決議以代表三分之二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如被除名股東未出席股東會議,應及時將該決議通知被除名股東。

『伍』 新加入的股東拒不出資,能否起訴撤銷股東資格

兩種途徑,第一、原股東請求解除與新股東的聯營合同;
第二、公司請求新股東立即按照章程和聯營合同的約定支付出資;
我有一個疑問,新股東沒有出資,你們怎麼變更的工商登記啊,追加投資變更工商登記需要重新驗資的。 如果沒有變更工商登記,那麼所謂的「新股東」還不能稱為股東。

『陸』 兩人投資的有限公司,如何解除一人的股東身份

可以通過變更股東來解除他的職務。變更股東是要去當地工商局辦理《股東變更申請通知書》,等到審批通過了以後由現在的法人來簽字就可以啦。如有企業並購、債務重組與融資上市方面的金融法律服務,可以找上海非常道。site: shfcd.com

『柒』 股東會有權罷免股東資格的決定嗎

您好,當然沒有。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對公司的重大事項進行決策的機構,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決定權。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東資格的消滅只能通過股權轉讓、公司減資或回購股權等方式實現。另外,還有就是公司破產、解散後,股東資格自然消滅。

『捌』 撤銷股東資格通過什麼途徑,需要哪些手續

您好,股東資格的喪失是指股東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喪失股東身份。從我國《公司法》規定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公司法人資格消滅,如解散、破產、被合並;
2.自然人股東死亡或法人股東終止;
3.股東將其所持有的股份轉讓;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購;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如贈與、納稅、被善意取得等。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玖』 怎樣才能解除股東身份

這還不簡單嗎?撤股退出不就行了嗎?如若有外債那就另當別論了

『拾』 公司股東怎麼解除股東身份

做撤資手續,變更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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