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德陽大老闆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宏達集團懂事長劉蒼龍,漢龍集團懂事長金路集團懂事長劉漢,算不算?
⑵ 劉漢為何被抓
據新華社電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經依法指定管轄,由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於2月20日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涉案人員涉嫌多個嚴重犯罪,其中劉漢、劉維涉及15個罪名,情節惡劣、危害嚴重,是近年來國內公訴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團。
去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偵辦。辦理該案的公安民警輾轉四川、北京、廣東等10餘個省市,行程數十萬公里,全力偵破此案,追繳軍用手榴彈3枚、各類槍支20支、子彈677發、鋼珠彈2163發,依法扣押、查封、凍結劉漢等人及漢龍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名下的巨額資產,掌握了大量劉漢、劉維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指使殺人等主要犯罪證據。
檢方指控,1993年以來,被告人劉漢、劉維等36人無視國家法律,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稱霸一方,在四川省廣漢、綿陽、什邡等地及部分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殺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傷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還千方百計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尋求保護,鞏固和擴張其社會影響力。
檢方指出,劉漢、劉維等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葯罪、非法經營罪、串通投標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窩藏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等,應對相關被告人予以數罪並罰。
⑶ 劉漢為什麼會被端了
昨日有報道稱礦業大佬劉漢被警方控制,受此影響,劉漢旗下金路集團從3月20日起臨時停牌,其堂兄劉滄龍控股的宏達股份開盤後一度下跌逾4%。
對此,金路集團證券部人士昨日告訴記者,尚未收到任何有關消息,公司一切正常。昨晚公司發布的公告稱,目前公司與公司股東漢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沒有收到相關方面的消息;公司未能電話聯繫上董事長劉漢先生。宏達股份證券部人士向記者表示,對劉漢被警方控制的傳聞不知情,公司不會受到波及。
上市公司稱尚未有任何消息
昨日,據報道,兩會結束不久,國內資本市場老手、資源礦業大佬劉漢被警方「控制」,但具體原因及目前狀態尚不明朗。
據悉,兩會期間劉漢恰在北京公幹,其前妻陪同,二人除曾為夫妻關系外,也是生意上的合作夥伴。兩會結束後不久,劉漢及其前妻未及返川即被警方「控制」。與此同時,劉漢在四川的部分家庭成員也被當地警方控制,其中就包括劉漢現任妻子。
19日晚間,金路集團對媒體回應,已無法與劉漢本人取得聯系,公司經營情況一切正常。昨日早間,公司公告因相關媒體報道了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20日開市起對公司股票進行臨時停牌,待公司刊登相關公告後復牌。劉漢堂兄劉滄龍控股的宏達股份開盤後一度下跌逾4%,其後跌幅收窄,收報6.03元,微跌0.83%。
昨天下午,深圳商報記者就此事分別致電金路集團和宏達股份證券部。金路集團證券部人士告訴記者,公司方面並未收到有關劉漢先生被警方控制的任何消息,公司經營一切正常。至於公司股票何時復牌,公司方面正與交易所進行溝通,爭取盡早復牌。
宏達股份證券部人士昨日告訴記者,他昨天上午看了媒體報道後才了解相關情況,對傳聞中劉漢被警方控制的事情毫不知情。他說目前宏達股份人員、財務、經營等狀況正常,對金路集團內部事宜不祥。除了公司實際控制人劉滄龍與劉漢是堂兄弟關系外,劉漢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宏達股份與金路集團也並沒有其他關聯,公司不會受到該事件波及。
⑷ 劉滄龍和劉漢什麼關系
劉滄龍,四川宏達集團法定代表。
二人是堂兄弟,劉滄龍是劉漢的堂兄。
⑸ 劉漢案件審理中,所涉企業股份怎樣處理
這個具體要看法律上最後如何認定,非法所得的肯定是會被收歸國有的,企業很大,處理過程會很長,下面的資料給你參考 :
資料顯示,有92家漢龍集團及相關公司或劉漢等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被凍結,凍結期限不等,有的股權凍結半月,有的股權則凍結兩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機關凍結漢龍集團資產的同時,其所持股的部分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已悄然發生變化。
一位接近案情的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透露,目前官方在資產處置上也未形成統一意見,四川和湖北方面在凈資產統計口徑不一樣得出的結果也不一樣,四川方面計算的結果是負資產,但總負債與總資產兩相抵,負得不多,基本是平衡的,湖北方面統計的結果是約40億人民幣的凈資產。這與漢龍集團核算出約77億凈資產有較大出入。
2013年9月,宏達集團將其所持有金路集團3133.66萬股授予德陽國資委代為行使,德陽國資委成為金路集團的實際控制人,託管期限自2013年9月至2014年底。當時宏達集團是大股東,持股5.14%;德陽國資委是二股東,持股3.54%。
「因為我們此前就沒有擔任金路集團的實際控制人,德陽國資委是第二大股東,所以現在也就沒有行使實際控制人的權利,由德陽國資委代管。」宏達集團高層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2009年9月-2012年12月期間,宏達集團是金路集團的第一大股東,但是實際控制人仍為二股東漢龍實業。
而在漢龍集團統計的總資產391.23億中,並未統計加入漢龍礦業(澳大利亞)投資有限公司、中非國際礦產資源有限公司、漢龍(非洲)礦業投資有限公司三家海外公司的資產情況。
2009年起,漢龍集團共花費5.8億美元購買國外礦產股權。2009年,2.6億美元收購西澳澳洲鉬業56%的股權;2010年在澳大利亞花費2000萬美元購買了納米比亞兩個鈾礦探礦權;2012年2億美元收購桑德斯16%股權,同年1億美元收購通用鉬業20%股權。成就當時中國民企在澳洲的最大收購項目,這一系列收購使漢龍集團擁有的鉬礦資源量成為世界第一。
這些海外資產的股權尚未在被專案組凍結的公司股權清單中。是否涉及更復雜的控制權關系,目前還有待查證。
⑹ 劉漢的背景
劉漢,男,出生於1965年,金路集團董事長。成長於廣漢一個普通教師家庭,在四川大學學習企業管理。成年後,劉漢通過期貨市場攫取第一桶金,在涉足機場、公路、白酒、水電等實業投資後則常年隱身幕後。 2013年8月,劉漢涉嫌窩藏、包庇等嚴重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
劉漢等3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經依法指定管轄,由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於2014年2月20日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履歷
劉漢,金路集團董事長,宏達股份第二大股東,漢龍集團實際控制人。曾被福布斯雜志稱為「潛在水底的真正富豪」,還曾是「2009胡潤慈善榜」上的四川「首善」。
1965年,出生於四川廣漢
1990年至 1991年任廣漢特油供應站副經理、經理。
1994年,在鋼材期貨市場一戰成功。
1997年3月,劉漢在綿陽成立漢龍集團,注冊資本 9998 萬元,法人代表為蒲萬昌,劉漢隱身幕後。
2003年,登上胡潤百富榜。
2008年,因地震捐款超5000萬元全國知名。
2008 年 4 月 23 日,「2008 胡潤慈善榜」子榜單「川渝慈善家」發布,43 歲的劉漢以 1.27 億元捐贈成為最慷慨、最年輕的慈善家。
在「2009胡潤慈善榜」中,劉漢以2.09億元的捐款額位列榜單第16位。
2013新財富中國富豪榜以160億排名第32名。
2013年3月20日,因涉嫌窩藏、包庇等嚴重刑事犯罪,在北京被警方控制。
2014年01月15日因涉嫌犯罪被撤銷政協委員資格。
2014年2月20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經依法指定管轄,由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⑺ 求劉滄龍家族和 宏達集團的故事
宏達集團是劉滄龍一手創建的,他於1979年以500元起家創辦磷肥廠,1998年組建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成為一名成功的企業家。他堅持的發展道路:一是依靠科技力量,改造傳統工業裝置,擴大生產規模,提高規模效益;二是完善產品價值鏈,把擁有鉛鋅礦資源基地與相關製造業相配套,促進企業從加工型向資源開發型轉變;三是依靠科學的管理,使工業生產能力、管理水平、質量控制、消耗成本在所處行業均居於領先地位;四是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在企業發展中,劉滄龍特別注重承擔社會責任,為國家和社會作貢獻。先後解決國企困難職工和下崗職工及社會人員近萬人就業,投入2000餘萬元用於助學和扶貧幫困,2004年又投入800萬元實施"宏達安身工程",為1725戶農村無房戶、危房戶新建住房,被國家民政部授予"全國愛心捐獎"。
個人資料: 1979年劉滄龍靠借來的500元創辦了一家磷肥廠,1992年1月公司更名為「四川省宏達聯合化工總廠」。該廠最初生產化肥,掛靠在集體,後來進行了股份制改造,其主營業務是冶金和化工。2001年12月劉滄龍控制的「宏達股份」在上海上市。
宏達股份第一大股東為劉滄龍控制的什邡宏達發展,第二大股東是其堂兄弟劉漢控制的平原實業,劉氏兄弟合計持有宏達股份41.67%的股份。但為反惡意收購,劉滄龍今年仍增持了不超過1億股。2006年,宏達股份實現主營業務收入50.47億元,同比增長85.15%,凈利潤6.37億元,同比大增244.83%。
⑻ 四川劉漢為什麼被抓
因為涉黑被依法逮捕。
相關內容:
1、1993年以來,被告人劉漢、劉維夥同他人以合法成立的四川漢龍集團等公司、企業為依託,組織、領導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該黑社會性質組織人數眾多,結構穩定,骨幹成員基本固定,劉漢、劉維系組織者、領導者,被告人唐先兵等9人系骨幹分子,被告人張東華、田先偉等21人系一般成員。
2、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為樹立其非法權威,維護其非法利益,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持有槍支、彈葯、敲詐勒索。
3、故意毀壞財物、妨害公務、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窩藏等數十起犯罪活動以及隨意毆打他人、聚眾賭博、串通拍賣等11起違法行為,共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傷等極其嚴重的危害後果。
4、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及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和縱容,稱霸一方,在四川省廣漢市、綿陽市、什邡市等地形成重大影響,並對廣漢市的賭博游戲機行業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了上述地區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5、劉漢、劉維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是黨的十八大後依法查處的性質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刑事案件。2014年2月20日,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對劉漢、劉維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提起公訴。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決定於同年2月21日立案受理。
6、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同年5月23日公開開庭宣判,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對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等5名被告人判處死刑。
7、宣判後,劉漢、劉維等被告人提起上訴。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同年8月7日公開開庭宣判,維持對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等5名被告人的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8)宏達集團劉漢擴展閱讀
劉漢(1965年10月25日-2015年2月9日),男,四川廣漢人。劉漢在1994年在期貨市場中一戰成功,1997年成立四川漢龍集團,持有境內外上市公司5家(其中國內1家,海外4家),擁有全資及控股企業30多家。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死刑判決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2015年2月9日,劉漢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