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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帝股份股票激勵計劃

發布時間:2021-06-09 18:34:46

『壹』 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什麼意思

1、股票期權指買方在交付了期權費後即取得在合約規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回前按協議價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答相關股票的權利。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眾多方法之一,屬於長期激勵的范疇。

2、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是股權激勵計劃的主要方式之一,股權激勵計劃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就是向管理人員或員工獎勵限制性股票。

(1)華帝股份股票激勵計劃擴展閱讀

從股票投資者的角度來說,股票期權的作用在於:

1、可以為投資者開拓投資渠道,擴大投資的選擇范圍,適應了投資者多樣性的投資動機,交易動機和利益的需求,一般來說能為投資者提供獲得較高收益的可能性。

2、可以增強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有利於投資者股本的轉讓出售交易活動,使投資者隨時可以將股票出售變現,收回投資資金。股票市場的形成,完善和發展為股票投資的流動性和靈活性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貳』 關於股權激勵計劃的問題

關於規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財政廳(局),各中央企業:

國資委、財政部《關於印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的通知》(國資發分配〔2006〕8號)和《關於印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的通知》(國資發分配〔2006〕175號)印發後,境內、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積極探索試行股權激勵制度。由於上市公司外部市場環境和內部運行機制尚不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有待完善,股權激勵制度尚處於試點階段,為進一步規范實施股權激勵,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股權激勵的實施條件,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必須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並按照國資發分配〔2006〕8號、國資發分配〔2006〕175號文件的要求,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上市公司在達到外部董事(包括獨立董事)占董事會成員一半以上、薪酬委員會全部由外部董事組成的要求之後,要進一步優化董事會的結構,健全通過股東大會選舉和更換董事的制度,按專業化、職業化、市場化的原則確定董事會成員人選,逐步減少國有控股股東的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數量,增加董事會中由國有資產出資人代表提名的、由公司控股股東以外人員任職的外部董事或獨立董事數量,督促董事提高履職能力,恪守職業操守,使董事會真正成為各類股東利益的代表和重大決策的主體,董事會選聘、考核、激勵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能必須到位。

二、完善股權激勵業績考核體系,科學設置業績指標和水平

(一)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應建立完善的業績考核體系和考核辦法。業績考核指標應包含反映股東回報和公司價值創造等綜合性指標,如凈資產收益率(ROE)、經濟增加值(EVA)、每股收益等;反映公司贏利能力及市場價值等成長性指標,如凈利潤增長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公司總市值增長率等;反映企業收益質量的指標,如主營業務利潤占利潤總額比重、現金營運指數等。上述三類業績考核指標原則上至少各選一個。相關業績考核指標的計算應符合現行會計准則等相關要求。

(二)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其授予和行使(指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的行權或限制性股票的解鎖,下同)環節均應設置應達到的業績目標,業績目標的設定應具有前瞻性和挑戰性,並切實以業績考核指標完成情況作為股權激勵實施的條件。

1.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股權時的業績目標水平,應不低於公司近3年平均業績水平及同行業(或選取的同行業境內、外對標企業,行業參照證券監管部門的行業分類標准確定,下同)平均業績(或對標企業50分位值)水平。

2.上市公司激勵對象行使權利時的業績目標水平,應結合上市公司所處行業特點和自身戰略發展定位,在授予時業績水平的基礎上有所提高,並不得低於公司同行業平均業績(或對標企業75分位值)水平。凡低於同行業平均業績(或對標企業75分位值)水平以下的不得行使。

(三)完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對象業績考核體系,切實將股權的授予、行使與激勵對象業績考核結果緊密掛鉤,並根據業績考核結果分檔確定不同的股權行使比例。

(四)對科技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業績指標,可以根據企業所處行業的特點及成長規律等實際情況,確定授予和行使的業績指標及其目標水平。

(五)對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相關企業的業績指標,應通過設定經營難度系數等方式,剔除價格調整、宏觀調控等政策因素對業績的影響。

三、合理控制股權激勵收益水平,實行股權激勵收益與業績指標增長掛鉤浮動

按照上市公司股價與其經營業績相關聯、激勵對象股權激勵收益增長與公司經營業績增長相匹配的原則,實行股權激勵收益兌現與業績考核指標完成情況掛鉤的辦法。即在達到實施股權激勵業績考核目標要求的基礎上,以期初計劃核定的股權激勵預期收益為基礎,按照股權行使時間限製表,綜合上市公司業績和股票價格增長情況,對股權激勵收益增幅進行合理調控。具體方法如下:

(一)對股權激勵收益在計劃期初核定收益水平以內且達到考核標準的,可按計劃予以行權。

(二)對行權有效期內股票價格偏高,致使股票期權(或股票增值權)的實際行權收益超出計劃核定的預期收益水平的上市公司,根據業績考核指標完成情況和股票價格增長情況合理控制股權激勵實際收益水平。即在行權有效期內,激勵對象股權激勵收益占本期股票期權(或股票增值權)授予時薪酬總水平(含股權激勵收益,下同)的最高比重,境內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原則上不得超過40%,境外紅籌股公司原則上不得超過50%。股權激勵實際收益超出上述比重的,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或股票增值權)不再行使或將行權收益上交公司。

(三)上述條款應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或股權授予協議上予以載明。隨著資本市場的逐步完善以及上市公司市場化程度和競爭性的不斷提高,將逐步取消股權激勵收益水平限制。

四、進一步強化股權激勵計劃的管理,科學規范實施股權激勵

(一)完善限制性股票授予方式,以業績考核結果確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水平。

1.上市公司應以嚴格的業績考核作為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前提條件。上市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時的業績目標應不低於下列業績水平的高者:公司前3年平均業績水平;公司上一年度實際業績水平;公司同行業平均業績(或對標企業50分位值)水平。

2.強化對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的約束。限制性股票激勵的重點應限於對公司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高級管理人員。限制性股票的來源及價格的確定應符合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且股權激勵對象個人出資水平不得低於按證券監管規定確定的限制性股票價格的50%。

3.限制性股票收益(不含個人出資部分的收益)的增長幅度不得高於業績指標的增長幅度(以業績目標為基礎)。

(二)嚴格股權激勵對象范圍,規范股權激勵對象離職、退休等行為的處理方法。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重點應是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骨幹,不得隨意擴大范圍。未在上市公司任職、不屬於上市公司的人員(包括控股股東公司的員工)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境內、境外上市公司監事不得成為股權激勵的對象。

股權激勵對象正常調動、退休、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授予的股權當年已達到可行使時間限制和業績考核條件的,可行使的部分可在離職之日起的半年內行使,尚未達到可行使時間限制和業績考核條件的不再行使。股權激勵對象辭職、被解僱時,尚未行使的股權不再行使。

(三)規范股權激勵公允價值計算參數,合理確定股權激勵預期收益。

對實行股票期權(或股票增值權)激勵方式的,上市公司應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等有關規定,結合國際通行做法,選取適當的期權定價模型進行合理估值。其相關參數的選擇或計算應科學合理。

對實行限制性股票激勵方式的,在核定股權激勵預期收益時,除考慮限制性股票贈與部分價值外,還應參考期權估值辦法考慮贈與部分未來增值收益。

(四)規范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分紅後股權激勵授予數量的處理。

上市公司因發行新股、轉增股本、合並、分立、回購等原因導致總股本發生變動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整股權授予數量或行權價格的,應重新報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備案後由股東大會或授權董事會決定。對於其他原因調整股票期權(或股票增值權)授予數量、行權價格或其他條款的,應由董事會審議後經股東大會批准;同時,上市公司應聘請律師就上述調整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以及股權激勵計劃規定出具專業意見。

(五)規范履行相應程序,建立社會監督和專家評審工作機制。

建立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與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溝通協調機制。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在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其股權激勵計劃之前,應與國有資產監管機構進行溝通協調,並應在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股權激勵計劃之前,將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股權激勵計劃及相應的管理考核辦法等材料報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審核,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建立社會監督和專家評審工作機制。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股權激勵計劃草案除按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予以公告外,同時還應在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網站上予以公告,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和評議。同時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將組織有關專家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案進行評審。社會公眾的監督、評議意見與專家的評審意見,將作為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審核股權激勵計劃的重要依據。

建立中介服務機構專業監督機制。為上市公司擬訂股權激勵計劃的中介咨詢機構,應對股權激勵計劃的規范性、合規性、是否有利於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以及對股東利益的影響發表專業意見。

(六)規范國有控股股東行為,完善股權激勵報告、監督制度。

國有控股股東應增強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帶頭遵守法律法規,規范執行國家政策,維護出資人利益。

國有控股股東應按照國資發分配〔2006〕8號、國資發分配〔2006〕175號文件及本通知的要求,完善股權激勵報告制度。國有控股股東向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報送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股權激勵計劃時,應同時抄送財政部門。國有控股股東應當及時將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進展情況以及激勵對象年度行使情況等報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備案;國有控股股東有監事會的,應同時報送公司控股企業監事會。

國有控股股東應監督上市公司按照《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為股權激勵的實施提供良好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礎。

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將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實施進展情況,包括公司的改革發展、業績指標完成情況以及激勵對象薪酬水平、股權行使及其股權激勵收益、績效考核等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和對外披露。

在境外和境內同時上市的公司,原則上應當執行國資發分配〔2006〕175號文件。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管理技術骨幹應在同一個資本市場(境外或境內)實施股權激勵。

對本通知印發之前已經實施股權激勵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其國有控股股東應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和要求上市公司對股權激勵計劃進行修訂完善並報國資委備案,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實施。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請採納。

『叄』 管理層股權激勵計劃和員工持股計劃有什麼區別

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與股權激勵是兩回事兒,其對應的法規分別是2014年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和2016年證監會發布的新《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區別主要在於以下四個方面。

1、面向對象
《指導意見》中未對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對象做出明確限定,只是強調「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為公司員工,包括管理層人員」。《管理辦法》規定,股權激勵的對象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業務和技術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人員,規定得非常細,主要是激勵高管和核心的業務和技術人員。所以,員工持股具有普適性;與員工持股比較,股權激勵並不是全員持股,而是側重於管理層和核心員工,重在對其企業家精神的塑造和激勵。
2、股票來源
《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為向激勵對象發行股份、上市公司回購本公司股份等。而員工持股計劃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股票來源:
(1)上市公司回購本公司股票;
(2)二級市場購買;
(3)認購非公開發行股票;
(4)股東自願贈與。
所以員工持股計劃中股票的來源有更多的選擇,員工可以直接從二級市場上自行購買股票,大股東還可以直接向員工贈予股票。
3、績效考核
根據《管理辦法》,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上市公司應當設立績效考核指標作為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條件,績效考核指標應當包括公司業績指標和激勵對象個人績效指標。同時對公司業績指標的選取和確定作出了較為詳細的規定。《指導意見》中並未對績效考核指標的設定與否、具體指標等做出明確規定,因此上市公司可根據員工持股計劃實施的目標、背景、公司發展階段、激勵對象工作等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對員工持股計劃的業績考核進行設定。所以員工持股計劃在績效考核方面具有相當的靈活性和自主性。
4、鎖定期
員工持股計劃長期持續有效,每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於12個月,以非公開發行方式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持股期限不得低於36個月。對股權激勵來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與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
12 個月,並且上市公司應當規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時限不得少於 12
個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過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總額的50%;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於12
個月,上市公司應當規定激勵對象分期行權,每期時限不得少於 12個月,每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比例不得超過激勵對象獲授股票期權總額的50%。
總體來說,員工持股計劃更靈活,上市公司的操作餘地更大。

『肆』 600690近期推出股權激勵計劃,請問這個是利好還是利空

我來解釋下吧,首先600690的股權激勵計劃已經在它的公告里說清楚了..你可以仔細的去看看,說的簡單點,當公司的財務狀況達到觸發行權的條件時,行權就開始了.也就是說當600690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並且2009年的凈利潤超過2008年的凈利潤18%那第一個行權條件就觸發了,公司就會獎勵行權對象股份,由於行權價是上市公司激勵對象獲得股權的成本,因此,激勵對象只有通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進而推動股價上漲超過行權價才能兌現收益。所以,行權價往往被市場解讀為保底價,並作為投資的安全邊際,但當大盤急速下跌時,股價也有可能會跌破行權價.
股權激勵計劃是把雙面刀,有時構成利好,有時構成利空,主要還是看計劃的內容,利好是因為被激勵對象為了讓公司股價在市場上被投資者認可,會盡力提高公司質量,提升上市公司股票在二級市場上的價格,利空是由於管理層為了完成目標,會玩一些精彩的財務技巧,讓公司的業績在股權激勵計劃時表現非常亮眼,然後拍拍屁股走人,把爛攤子留給後面的管理層,另外股權激勵的太多也會對小股東的股份有所稀釋攤薄...所以說有利有弊.
針對這次600690的股權激勵計劃,應該是利好的,原因有如下幾點:
一是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是第二次了...比上次的條件要苛刻了很多,顯示出公司對自己持續發展成長的信心
二是此次激勵的股票期權占總股票的1.323%,數量較少,比上次的8000W股少了6800W股
三是行權條件比較高,周期比較長,彰顯公司管理層對公司未來四年尤其是2009、2010年業績穩定在兩位數增長的信心。
四是實行股權激勵有利公司長遠發展。一直以來青島海爾為市場所詬病的問題有兩點:一是,管理層薪酬較低,激勵不足;二是,與大股東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間存在較多的關聯交易。此次新版的股權激勵方案如果成行,將從根本掃除阻礙公司發展的核心障礙,有助於從機制上提升青島海爾的管理效率和業務競爭力。

風險提示。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因素包括:冰箱、空調行業復甦進程低於預期,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審批過程存在的不確定性。(個人認為這次計劃比上次計劃苛刻了很多,通過證監會審核和股東大會的批準的可能性很大)

下面再轉載一些證券公司的投資報告供你分析學習吧

國金證券 青島海爾(600690.SH):股權激勵再次推出,業績承諾彰顯公司信心

事件
青島海爾今日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首期擬授予股票期權1771
萬股,是目前總股本的1.3%;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股票;行權價格為10.88
元;行權期為自股權激勵授權日起五年,按獲授的股票期權總量的10%、20%、30%、40%分四期行權;行權的業績條件為每年的加權平均ROE不低於1
0%、每年凈利潤較2008年凈利潤的復合增長率達到或超過18%。

點評

本次公司提出的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具有行權價相對較高、業績承諾實現難度不高的特點,彰顯公司管理層對公司未來四年尤其是2009、2010年業績穩定在兩
位數增長的信心。

由於公司08年報及今年一季報業績低於市場預期,業績披露後市場普遍下調了對公司09年的盈利預測,包括我們。我們的預計是09-11年凈利潤同比增長分
別為-6.1%、31.6%、18.1%,三年對比08年的復合增長率分別為-6.1%、11.5%、13.4%,ROE分別為9.9%、11.9%、1
2.8%。因此,我們的盈利預測和本次股權激勵行權業績條件相比較,最大的差異就在於對09年增長的判斷上。我們當時的預測邏輯是認為公司加大研發投入和
維修安裝費等預提將使公司全年的管理及銷售費用率居高不下,預計09年管理費用率將達到7%;而只要管理費用率下降到6%,就能基本實現09年18%的凈
利潤增速,我們認為公司控制這點費用的空間還是存在的,因此認為行權業績承諾實現難度不大。

本次是公司第二次提出股權激勵計劃,且方案比前次更具長期性、業績要求也更高;我們將公司的兩次方案與這幾個同行業公司的方案相比較,本次方案在行權價格
、業績考核期限(4年)、行權業績條件上都有更高要求。因此我們認為本次順利通過證監會審批及股東大會的可能性很大。

投資建議:由於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尚需經過證監會審核無異議、公司股東大會批准後方可實施,因此我們暫不調整盈利預測。但基於對本次方案通過審核及股東大會
批準的可能性很大的判斷,我們認為現在已可以根據行權業績條件進行估值:09年EPS同比08年增長18%為0.677元,給予18倍PE,合理價格12
19元。距離目前價格尚有14%的空間,因此上調持有評級為買入。

聯合證券 青島海爾(600690.SH):股權激勵出台成長趨勢向好

1. 股權激勵內容。1771萬股,占總股本的1.3%;行權價為10.88元;有效期為5年,自
授予日起1年後可逐年分別行權10%、20%、30%、40%.

2. 行權條件凸現管理層對持續成長的信心。公司此次將行權價在規定價格基礎上上浮
了0.23元,同時行權條件也較高:ROE不低於10%,凈利潤年增長超過18%,其中09年增
速須超過18%。

3. 預料之外與預期之中。在前期市場普遍下調公司評級之時,我們在4月28日的報告
中認為公司的高費用率是短期的,且估值處於歷史底部區域,並將公司作為中長線投
資品種給予「增持」評級。股權激勵草案的出台更堅定了我們的判斷。雖然改善的過程
仍是漸進的,但公司向上的成長趨勢已形成。市場關注的關聯交易解決和管理效率改
善等都將逐步落實,與高毛利率匹配的高盈利能力也將逐步實現。

4. 維持「增持」評級。考慮管理效率改善和費用節余將超出我們前期的保守預期,我們
下調費用率假設,上調盈利預測,預計09-10年EPS為0.69元、0.85元,對應PE分別為
15.4倍、12.6倍,PB為2.1倍。我們繼續將公司作為中長線投資品種予以推薦,維持
「增持」評級。

長城證券 青島海爾(600690.SH):股權激勵將有效釋放09年業績

事件:青島海爾董事會通過首次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司擬以10.88元/股的價格向高管、子公司負責人以及核心技術骨幹,在未來四年內通過定向增發的方式對上述人員進行總計1771萬股的股權激勵。
點評:股權激勵計劃二次重啟。2006年12月,青島海爾曾公布了股權激勵計劃,當時擬向公司高管和核心骨幹以定向增發的方式,三年內以每股不超過7.63元的行權價格進行股份激勵,總量達到8000萬股。而06年版的股權激勵行權條件為2007-2009三年每年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8%,凈利潤增長率不低於10%。2008年5月證監會出台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備忘錄,公司預留2000萬股的股份激勵超出了證監會10%預留激勵額度的規定,再加上08年初公司部分高管的變動,06年版的股權激勵草案由此擱淺。
新版股權激勵方案行權條件更加嚴苛。公司最新出台的股權激勵草案,激勵數量由上一版本的8000萬股縮減到1771萬股,行權價格由7.63元提高到了10.88元。對於高管而言,股權激勵行權條件更加嚴苛。新版方案要求2009-2012年每年公司加權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年均凈利潤復合增長率不低於18%,行權條件顯著高於06版方案。此外,由於此次股權激勵行權價格較高,因此高管的股份激勵數量明顯較06版減少,其中董事長楊綿綿的股份激勵數量由此前的300萬股調低到225萬股。
實行股權激勵有利公司長遠發展。一直以來青島海爾為市場所詬病的問題有兩點:一是,管理層薪酬較低,激勵不足;二是,與大股東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間存在較多的關聯交易。此次新版的股權激勵方案如果成行,將從根本掃除阻礙公司發展的核心障礙,有助於從機制上提升青島海爾的管理效率和業務競爭力。
09年2-3季度公司業績將大幅釋放。我們在青島海爾08年報及09年一季報的分析中已經指出,青島海爾08年4季度收入雖然同比下滑23%,但毛利大幅提升7個點,而公司卻出現了少有的單季經營虧損,其中主要的原因在於公司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突然大幅上升。09年一季度依然延續這種態勢,收入下降17.4%,毛利仍維持在25%的高位,費用率卻依然沒有明顯下降。公司08年每股經營性凈現金流入0.98元,09年一季度每股經營性凈現金流入0.49元,均好於以往年份同期水平。上述數據表明,青島海爾在08年底和09年初大量計提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壓低業績目的很可能就是為了推行管理層的股權激勵。從這一分析邏輯來講,青島海爾要實現2009年凈利潤同比增長18%的目標,以目前總股本計算公司09年EPS必須達到0.67元,才能實現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因此,我們判斷09年2-3季度冰箱和空調銷售旺季,也正是青島海爾大幅釋放業績的兩個季度。
行業基本面仍將繼續回升。行業基本面來看,3月份冰箱產銷出現了同比正增長,空調行業3月份產銷雖然同比仍有26%的同比下滑,但考慮到08年基數較高的原因,09年3月份空調行業的產銷情況也並不是十分的悲觀。此外,五月份以來部分地區氣溫明顯較往年偏高,再加上09年1季度房地產行業銷售的回暖,我們預計09年二、三季度冰箱、空調行業內銷將會繼續明顯回升。
調升公司評級至推薦。我們略調高青島海爾2009-2010年EPS預測至0.68、0.82元,對應當前動態PE僅15.66倍。考慮到股權激勵方案4年的行權期以及相應的每年凈利潤增幅不低於18%的行權條件,我們認為青島海爾未來4年業績較快穩定增長的預期十分明確,調高青島海爾投資評級至推薦。按照目前A股市場09年20倍左右的PE估值,如果該股權激勵方案通過證監會和股東大會批准,公司二級市場合理價格應該在13.6元,再考慮到未來4年業績的較快增長,給予公司一定的估值溢價,未來6個月合理目標價格在15元左右。
風險提示。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因素包括:冰箱、空調行業復甦進程低於預期,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審批過程存在的不確定性。

銀河證券 青島海爾(600690.SH):股權激勵出台有望推動業績增長

1.事件
青島海爾(600690.SH)今天公布了《青島海爾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了股權激勵計劃及實施相關議案。但是,股權激勵的相關材料需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無異議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我們的分析與判斷
青島海爾(600690.SH)曾在2006年12月啟動股權激勵,但其後由於多種原因而取消,此次重新啟動股權激勵,我們認為,在目前的經營環境下,啟動股權激勵表現出公司對未來經營報有極大信心。
此次股權激勵的要點表現如下:
此次股權激勵的股票期權數量為1771萬股,公司高管分配的期權數量為621萬份,占授予總量的 35.066%,公司及子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42人)分配1150萬份,占授予總量的64.934%。公司董事長(楊綿綿)和副董事長(梁海山)分配的期權數量分別為225萬份、158萬份。
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10.88元。
行權業績條件。前一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以2008年末凈利潤為固定基數,2009-2012年每年凈利潤復合增長率達到或超過18%。
行權安排。本次股票期權的有效期為自股票期權授權日起5年,設有4個行權期,分別在授權日起12、24、36和48個月後行權,可行權比例占總授權比例的10%、20%、30%和40%。
此次股權激勵與上次有較大的不同。首先,股票期權的數量大幅減少,只有2006年的22.14%(具體比較見表1),期權分配結構與2006年相似,此次不再包含預留股票期權。另外,此次行權價格大幅提高,較上次提高45.61%。行權的業績條件也大幅提高。從2005年以來的公司加權凈資產收益率、凈利潤增長率來看,近兩年這兩項指標快速提高(參見圖1和圖2),已經穩定在行權條件之上,但是公司如果要維持這種高增長勢頭,需要投入更多的資源。
從公司推出股權激勵的時機來看,白色家電一季度依然面臨挑戰,公司在這個時候推出股權激勵,表現出公司對未來增長抱有信心。經過2008年末、2009年初行業銷售自由落體式的下降後,隨著銷售旺季的到來,空調、冰箱行業環比銷售數據有轉暖勢頭,但是同比指標依然不理想(參見圖3-圖8),但是我們也發現,洗衣機行業表現出一枝獨秀的局面,3月份行業同比增長達到15.95%(產業在線數據),雖然這個數據有待與微觀層面相互應證,但是轉暖趨勢是不爭的事實。另外,洗衣機是海爾的旗艦產品,市場佔有率高居第一,雖然美的電器大舉進入洗衣機業務,但是由於行業中小品牌眾多,集中度不高,海爾和美的依然可以通過擠壓其他小品牌的份額從而提高自己的市佔率,所以我們目前並不擔心由於美的進入洗衣機市場而造成海爾市場佔有率的大幅下降。目前,海爾電器國際集團公司主要經營海爾洗衣機業務,青島海爾(600690.SH)持有該公司20.1%的股份,從而受益於洗衣機行業的增長。
2008年青島海爾(600690.SH)對三四級市場拓展力度加強,公司在物流和品牌營銷上投入加大,2008年奧運會期間的相關促銷費用也推動了公司銷售費用的大幅增加,另外,公司從2007年開始大力推行了流程再造1000天,通過信息系統對製造系統、采購、物流系統、財務系統進行整合,信息系統建設的一些費用已經體現在2008年的管理費用中。我們認為公司向品牌和渠道上的投入最終會在銷售終端上會逐漸反映出來,尤其是擴大公司核心產品(冰箱和洗衣機)的競爭力。空調業務是公司運營的短板,近期表現乏力,我們將密切關注此部分業務的經營情況。

3.投資建議
青島海爾(600690.SH) 擁有較強的品牌,是一家價值創造型公司,公司較強的供應鏈管理體系和零庫存下的即需即供模式不斷提高公司的運行效率,從而通過內生性增長彌補銷售放緩,我們預計公司2009、2010和2011年的每股收益分別為0.68元、0.81元和0.96元,對應的PE分別為17X、14.4X和12.1X,在目前資本市場狀況下,具有一定的估值優勢,我們繼續維持公司「推薦」評級。

『伍』 股權激勵計劃要包括什麼內容

上市公司依照《辦法》制定股權激勵計劃的,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載明下列事項:
1、股權激勵的目的;
2、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3、擬授出的權益數量,擬授出權益涉及的標的股票種類、來源、數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分次授出的,每次擬授出的權益數量、涉及的標的股票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涉及的標的股票總額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設置預留權益的,擬預留權益的數量、涉及標的股票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的標的股票總額的百分比;
4、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各自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量的百分比;
其他激勵對象(各自或者按適當分類)的姓名、職務、可獲授的權益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量的百分比;
5、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權的授權日、可行權日、行權有效期和行權安排;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或者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7、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使權益的條件;
8、上市公司授出權益、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程序;
9、調整權益數量、標的股票數量、授予價格或者行權價格的方法和程序;
10、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權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參數取值合理性、實施股權激勵應當計提費用及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
11、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終止;
12、上市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並、分立以及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離職、死亡等事項時股權激勵計劃的執行;
13、上市公司與激勵對象之間相關糾紛或爭端解決機制;
14、上市公司與激勵對象的其他權利義務。

『陸』 股權激勵計劃是什麼

不一定非得等到退休後才能得到吧?在聘任期內如果職業經理人或其他人(包括股東),如果業績做得非常出色,也可以得到相應的股權獎勵的.和年底紅包差不多,只不過不是現金而是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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