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所得稅影響額,少數股東權益影響額(稅後)分別指的是什麼意思
你是指非經常性損益吧。所得稅影響額當然是指非經常性損益考慮所得稅情況的影響金額。比如營業外收入,是需要交納所得稅的。當然你也要考慮納稅調整情況,如營業支出-稅務罰款,需要考慮納稅調整情況;少數股東影響額是指非經常性損益中屬於少數股東的部分
⑵ 請教非經常性損益明細表中所得稅影響及少數股東權益影響怎麼算
e tiger. Ma Xiaohu wat
⑶ 要考慮少數股東權益和收益嗎
影響到少數股東權益的
1、安購買日子公司凈資產的公允減值持續計算調整子公司凈利潤
2、為實現內部交易損益—逆流
⑷ 順流交易為什麼按持股比例考慮少數股東權益遞延所得稅
因未實現內部交易抵消將導致資產賬面價值變化及所得稅遞延
所得稅遞延影響的損益,按少數股東持股比例分配至少數股東權益,列示在合並利潤表中,正確體現子公司經營情況
⑸ 在計算營業利潤時需要考慮損溢表中的少數股東權益和股息嗎
一,新舊會計准則少數股東權益業務操作上的區別1.對於少數股東權益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列示方式,新舊會計准則分別做了不同的規定。舊會計准則規定: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各項目中不屬於並表母公司擁有的數額,應當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類項目之前,單列一類,以總額反映,公司總資產的計算公式為:總資產=負債+股東(指母公司)權益+少數股東權益。新准則規定: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不屬於並表母公司的份額,應當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類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權益」項目列示,總資產的計算公式變為:總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含並表母公司權益和少數股東權益)。2.在合並的利潤表中,對少數股東損益的處理不同。舊會計准則規定將少數股東權益從合並凈損益中扣除,在合並損益表中的「凈利潤」之前單列一項「少數股東損益」,而新准則規定在合並利潤表中凈利潤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損益」項目列示,此項變化不只是報表格式的變化,與少數股東權益一樣也是內涵的變化。3.新舊會計准則對會計報表合並基礎的指導理論不同。舊會計准則以「母公司理論」為合並報表基礎,該理論認為:合並報表按大股東的利益來編制,合並報表是母公司報表的延伸或擴展,認為合並報表的使用者主要是母公司的股東或債權人,因此合並的基礎是從母公司的角度出發的。新准則則以「經濟主體理論」為合並基礎,該理論認為應對合並主體的所有股東一視同仁,合並報表應反映所有股東的利益。二、關於少數股東權益性質的探討新會計准則實施前,資產負債表中將少數股東權益列示於所有者權益之前的做法,帶來了少數股東權益是負債還是權益的問題。事實上,少數股東權益本來就不應被視為負債,因為負債就意味著要在一定的期限內償還本金,而少數股東權益並不具有這一特徵。從合並的觀點看,少數股東是企業集團所有者中特殊的群體,他們的所有許可權僅限於他們所投資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當子公司清算解散時,他們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債權人的權利得到滿足以後的剩餘財產(在有優先股的情況下其受償順序還要後於優先股)。在實務中,若子公司存在優先股並且該優先股未被母公司所持有時,則可以將該優先股權與普通股中的少數股權合並列為少數股東權益,也即根據少數股東是否享有優先權,把少數股東權益劃分為優先股少數股東權益和普通股少數股東權益,無論是優先股的少數股東還是普通股的少數股東,在公司清算解散時的清償順序都是後於債權人的,因此,總的來說,少數股權益在本質上並非負債,而是所有者權益。
⑹ 合並報表中涉及逆流交易時候少數股東損益的處理
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資產所發生的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應當按照母公司對該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和「少數股東損益」之間分配抵銷。具體會計處理如下:
1、抵銷內部銷售收入、成本和內部銷售形成的存貨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損失。在合並財務報表工作底稿中的抵銷分錄如下:
借:營業收入
存貨
貸:營業成本
2、將內部銷售形成的存貨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損失進行分攤。在存貨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損失中,歸屬於少數股東的未實現內部銷售損失分攤金額為未實現內部銷售損失乘以少數股東所佔份額。在合並財務報表工作底稿中的抵銷分錄如下:
借:少數股東損益
貸:少數股東權益
3、抵銷因逆流存貨交易的所得稅影響。在合並財務報表工作底稿中的抵銷分錄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4、抵銷因抵銷逆流存貨交易發生的遞延所得稅對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
借:少數股東權益
貸:少數股東損益
(6)考慮所得稅少數股東權益擴展閱讀
新准則明確少數股東需分擔逆流交易中內部交易中的未實現損益時,涉及到兩個名詞:「少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損益」,二者的關系如下:
1、二者都是報表項目,而不是會計科目,主要在合並會計報表時作為分錄採用。前者也會在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項目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項目抵銷分錄中出現;後者也會在母公司投資收益與子公司利潤分配抵銷分錄中出現。
2、少數股東權益簡稱少數股權。在母公司擁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擁有子公司凈資產的部分產權時,子公司股東權益的一部分屬於母公司所有,即多數股權,其餘的仍屬外界其他股東所有,由於後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權中不足半數,對子公司沒有控制能力,故被稱為少數股權。
3、少數股東損益是指在控股合並形式下,子公司的凈利潤中屬於少數股東的部分。在母公司未持有子公司全部股份時,子公司實現的凈利潤多數應確認為母公司的投資收益,而另外少數部分則是少數股東損益,其數額為少數股權比例與子公司凈利潤的乘積。
4、少數股東權益是合並資產負債表的凈資產中屬於少數股東的部分,少數股東損益是合並利潤表中屬於少數股東的部分。少數股東權益為少數股東投入的資本、少數股東應該享有的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歷年來的少數股東損益形成的少數股東應享有的利潤之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少數股東損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少數股東權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逆流交易
⑺ 計算資產負債率,是否將」少數股東權益」考慮進去
資產負債表編制是以法人為基礎的,並不是以股東為基礎的,所以資產負債率也是以法人為基礎的,合並報表報表也是表是合並的法人為基礎。您所需要的「負債的計算則等於總資產-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少數股東權益」只是內部一個計算標准。當然可以這么定義,但對於法人的資產負債表沒有很大的意義。
⑻ 少數股東權益的計算
少數股東權益=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1-母公司在子公司投資比例)
根據財政部原先的規定,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各項目中不屬於母公司擁有的數額,應當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類項目之前,單列一類,以總額反映。也就是說資產=負債+股東權益+少數股東權益,其中股東權益就是通常所說的凈資產。
而根據《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少數股東權益不再與負債、股東權益並列,而是並入股東權益,單列於股東權益類項目最後一欄。也就是說資產=負債+股東權益,這表明執行會計新政後,上市公司凈資產中將包含少數股東權益,如果少數股東權益為正,那麼公司的凈資產將增加,如果少數股東權益為負,凈資產就將減少
根據財政部原先的規定,子公司「凈利潤」項目扣除母公司投資收益後的余額,即為少數股東本期損益。少數股東本期損益應當在合並利潤表中單列「少數股東損益」項目,在「凈利潤」項目之前列示。也就是說,凈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少數股東損益。
而根據《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子公司當期凈損益中屬於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應當在合並利潤表中凈利潤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損益」項目列示。也就是說,凈利潤=利潤總額+少數股東損益-所得稅。這樣,執行會計新政的上市公司凈利潤將包含少數股東損益,如果少數股東損益為正,凈利潤將增加,反之就減少。
⑼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對所得稅影響正的負的怎麼推斷,還有裡面的少數股東權益影響數怎麼算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制度)以及現行稅法的有關規定,單憑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來推算其對於企業所得稅稅款的影響及其影響程度,是無法做到的,原因在於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內容較多,相關之間的在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之間存在的差異方面也是不一樣的,相關納稅調整也較為復雜,比如,有些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准予稅前扣除,有些則不能稅前扣除,而有些需要通過復雜的計算來確定稅前扣除的具體數額,等等等等。而且,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應納稅所得額的盈虧情況等都會影響到所得稅的計算。因此,實際上是無法通過一個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總額來具體推算出其對企業所得稅稅額的影響程度如何。
對於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對少數股東損益的影響,首先需要區分該些非經常性損益項目是由母公司業務引起的還是由並表子公司的業務引起的。對於前者,不影響少數股東損益,對於後者,大致可以按少數股權占並表子公司股權總額的比例來確定。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由於股權結構的復雜化,相關數據取得來源的有限性,以及內部交易的存在,因此,報表使用者進行上述計算工作,實際上也是非常困難的,甚至是不可行的。
⑽ 什麼是少數股東權益舉例說明下
少數股東權益簡稱少數股權。在母公司擁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擁有子公司凈回資產的部答分產權時,子公司股東權益的一部分屬於母公司所有,即多數股權,其餘一仍屬外界其他股東所有,後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權中不足半數,
對子公司沒有控制能力,故被稱為少數股東權益。
①沒有達到控股比例的公司股東權益,即公司51%以上控股權益外的其他股東權益。
②公司股東在未完全控股的分公司、子公司中的權益。在合並附屬公司的財務報表時,附屬公司中的非本公司股份權益被認同為公司對外負債。
(10)考慮所得稅少數股東權益擴展閱讀:
少數股東權益計算公式為:
少數股東權益=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少數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