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長,總裁,CEO都代表什麼身份,各管理什麼職務
企業中,董事長代表是股東方,有權任命總裁,制定企業戰略規劃,總裁或是CEO代表管理層,負責公司的運營,並對董事會負責,在中國一些企業往往是董事長兼總裁,既代表董事會也代表管理層,開展工作
但從一般的角度來看,董事長的權力是最大的,董事長是企業的所有者,而總裁可能有公司的部分股份,但只能說是經營者,戰略執行者,所以相對來說權力小點。
例,A、B兩個人分別出資XX元成立一家公司,那麼A和B就是公司的股東。
由股東會(AB)決定指派由誰來擔任董事和董事長(可以是任何人)。
然後由董事會對外選聘總經理即總裁。
總裁對董事會負責,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
建議您看權威的資料,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不長的,最新版的2006年實施的。
2. 只有三人的公司,管理層如何設置
老闆/財務 + 業務/銷售 + 職員/伙計
老闆就一定要把錢看好
有一個人要配合老闆跑業務
最後就需要一個伙計守家
3. 阿里巴巴管理層
衛哲 首席執行官兼執行董事
武衛 首席財務官兼執行董事
李旭暉 首席運營官兼執行董事
鄧康明 資深副總裁兼執行董事
彭翼捷 副總裁兼執行董事
4. 第一次跳槽到新公司當管理層,應該避免那些雷區
第一次跳槽到新公司當管理層,不要相信新官上任三把火那一套,搞不好會玩火自焚。
首先要對公司情況做提前的了解,要立威,但不能表現的太過張揚。
在公司多年依舊沒有到管理層,只能說明兩點,一是這個人老實忠厚,沒有管理才能只適合做一個勤快的員工,二是說明個人是個老油條,資質平庸,但往往這種人,心氣兒比較高,你在跟他調查情況的時候,要格外注意自己說話的語氣和態度,可以適當的給他一點甜頭。
最後,不要拿之前公司的東西生搬硬套。
對每個公司的文化和環境不同,所以管理經驗並不是通用的,要因地制宜。
5. CEO是高層管理人員
首席執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CEO)是在一個企業中負責日常經營管理的最高級管理人員,又稱作行政總裁(香港和東南亞的稱呼)或最高執行長(日本的稱呼)或大班(香港稱呼)。同時CEO也可以指首席體驗官(Chief Experience Officer)。 基本定義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即首席執行官,是美國人在20世紀60年代進行公司治理結構改革創新時的產物。 CEO是一個帶有褒義的尊稱,是企業掌舵人的意思。在亞洲大多數通用華文的資本市場比較成熟的國家(地區)的中小企業中,CEO的稱呼是「老闆」的代名詞,並非嚴謹的專指行政總裁,而被直接作為中小企業管理者的英文簡稱使用。 嚴格來說,首席執行官是一個不恰當的稱呼,它是英語Chief Executive Officer逐字逐句的生硬翻譯,行政總裁才是CEO最恰當的翻譯。但由於「首席執行官」這個名詞在中國內地已經廣泛傳開,人們已經慢慢習慣了這個不恰當的稱謂。 CEO與總經理,形式上都是企業的「一把手」,CEO既是行政一把手,又是股東權益代言人————大多數情況下,CEO是作為董事會成員出現的,總經理則不一定是董事會成員。從這個意義上講,CEO代表著企業,並對企業經營負責。由於國外沒有類似的上級主管和來自四面八方的牽制,CEO的權威比國內的總經理們更絕對,但他們絕不會像總經理那樣過多介入公司的具體事務。CEO作出總體決策後,具體執行權力就會下放。所以有人說,CEO就像我國50%的董事長加上50%的總經理。 CEO領導下的執行班子,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等。人們發現近來一些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成功企業,正在競相推行CEO制度,於是產生了中國的首批企業首席執行官。 編輯本段基本職責 概括地說,CEO向公司的董事會負責,而且往往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在公司或組織內部擁有最終的執行經營管理決策的權力。在較小的企業中首席執行官可能同時又是董事會主席和總裁,但在大企業中這些職務往往是由不同的人擔任的,避免一個人在企業中扮演過大的角色、擁有過多的權力,同時也可以避免公司本身與公司的擁有人(即股東)之間發生利益沖突。 CEO的主要職責是: 一,對公司的一切重大經營運作事項進行決策,包括對財務、經營方向、業務范圍的增減等; 二,參與董事會的決策,執行董事會的決議; 三,主持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 四,對外簽訂合同或處理業務; 五,任免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 六,定期向董事會報告業務情況,提交年度報告。 CEO的其他職責還可以包括樹立、鞏固或變更企業文化,團隊建設等等。 編輯本段出現歷史 CEO可以簡單地理解為企業領導人與職業經理人兩種身份的合一。 CEO制度實質上是將董事會的一些決策權過渡到經理手中。CEO最早起源於美國公司結構治理,近年來,中國一些企業紛紛實行首席執行官制度,出現了中國歷史上首批企業首席執行官(CEO)。企業首席執行官制度的出現是對傳統公司治理結構的新挑戰。根本上來說,公司的擁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就是CEO出現的原因。 CEO往往未必擁有公司的任何股權,但其決策權力非常大,可以對公司的經營管理作出重大決策。事實上,很多公司會用贈送股份或者贈送認股權證作為CEO報酬的一部分。因此,盡管CEO最初未必擁有股權,但很多CEO在工作一段時間之後,會擁有公司股權,或者他/她在自願的情況下,會用自己賺取的薪金和獎金(花紅)來購買公司的股票。 設立CEO已成為國際上通行的一種公司治理方式。在世界500強企業中,絕大部分企業都設有這一職位。CEO在我國最早出現在20世紀90年代末的一些網路公司中,在那裡,CEO往往是自封的,當時並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也很少有人去研究這一稱謂對中國企業到底意味著什麼。後來,CEO一職在中國許多公司尤其是傳統大公司中陸續出現,例如,海爾的張瑞敏、春蘭的陶健幸、康佳的陳偉榮、長虹的倪潤峰相繼改稱CEO。據不完全統計,到2002年中國公司中自稱為CEO的就已達到1.2萬人。 企業CEO制度是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在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把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權交給最有能力去管理公司的人,這個人就是CEO,也就是首席執行官。有時候,擔任企業CEO的,可以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也可以是總經理。 CEO領導下的執行班子,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CFO, Chief Financial Officer)、人力資源總監(CHO,Chief Human Resource Officer )、首席運營官(COO, Chief Operations Officer)、各部門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等。 在國外,CEO是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已建立並運轉成熟的基礎上出現的。1980年代以來,隨著跨國公司全球業務的拓展,企業內部的信息交流日漸繁忙。由於決策層和執行層之間存在的信息傳遞阻滯和溝通障礙,影響了經理層對企業重大決策的快速反應和執行能力,一些企業開始對傳統的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式的公司治理結構進行變革。CEO就是這種變革的產物之一。 編輯本段制度意義 CEO體現著真真正正的擁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CEO這個職位擁有很大的權力,在執行職務的時候並不需要凡事先請示老闆或者最高管理層。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跨國公司全球業務的拓展,企業內部的信息交流日漸繁忙。由於決策層和執行層之間存在的信息傳遞阻滯和溝通障礙,影響了經理層對企業重大決策的快速反應和執行能力,一些企業開始對傳統的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式的公司治理結構進行變革。CEO就是這種變革的產物之一。它的出現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原來董事會手中的一些決策權過渡到原有經營層手中。CEO不是總經理,也不是總裁,它的權力非常大,其中有40%~50%是董事長的權力。董事會成為小董事會,其主要職能是選擇、考評和制定以CEO為中心的管理層及其薪酬制度。CEO雖不是企業的出資人,但它對重大決策卻有拍板權。在國外,對CEO的約束主要不是董事會,而是企業中一個稱為戰略決策委員會的機構。這種戰略決策委員會才是支持或否定CEO經營決策的主要權力機構。在許多國家,組成戰略決策委員會的人員大部分不是企業中的人,更不是企業的出資人,而是社會上從事企業管理、經濟學、法學等方面專業的知名人士。所以說,是人力資本控制了企業,而不是出資人,出資人的利益僅僅表現在產權的利益回報上。 CEO的設立,體現了能者為之,以人為本和為人力資本合理定價的思想。我們通常所講的兩權分離理論為基礎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模式正在受到挑戰。越來越多的事實顯示,現代生產正在由圍繞機器轉向圍繞知識進行。人力資本由此取得了對貨幣資本的壓倒性地位。人們不難發現,年薪制、股票期權以及其他類似的激勵舉措只不過是市場為合理定價企業家人力資本而順理成章作出的制度安排。在成熟的市場環境下,企業家人力資本必然會找到自己的合理價位。人力資本作為一種制度安排進入企業之後,已經引發了企業產權制度的巨大變革。人力資本除了獲得工資之外,還應該獲得產權回報。企業由出資人完全擁有的現象正在逐漸改變。CEO的出現,也標志著傳統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必須分立的理論也已經有了重要修正。 面對經濟全球化及我國加入WTO,讓許多企業都懷著強烈的危機感,忙著策劃、調整,厲兵秣馬,以應對世界市場的挑戰。CEO正是在如此的背景下在我國出現的。也應看到,我國一些企業的CEO只是稱謂上作了更改,實際上還是董事會決策下的總經理日常負責制,並非真正意義上的CEO。應該說,人力資本作為資本走上前台是知識經濟時代的一個最為主要的表現形式。一個企業總經理的稱謂改稱CEO,不能僅僅只是稱謂上與國際慣例的接軌,讓企業在產權制度、治理結構以及企業文化等諸多方面與國際慣例接軌應為更重要。 編輯本段CEO區別 CEO與總經理,形式上二者都是企業的「一把手」,CEO既是行政一把手,又是股東權益代言人——大多數情況下,CEO是作為董事會成員出現的,總經理則不一定是董事會成員。從這個意義上講,CEO代表著企業,並對企業經營負根本責任。 在國外,由於沒有類似的上級主管和來自四面八方的牽制,CEO的權威比國內的總經理們更絕對,但他們絕不會像總經理那樣過多介入公司的具體事務。CEO做出總體決策後,具體執行權力就會下放。所以有人說,CEO就像我國50%的董事長加上50%的總經理。 另一方面,在我國存在這樣一類企業,在其發展壯大的過程中,某一個具體的企業家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其個人威望在企業中形成了一種強大的影響力。在這種情況下,不管他的稱謂是什麼,他始終是企業事實上的「一把手」,乾的就是CEO要乾的事。從這個角度來講,CEO與這類總經理、總裁相比,在許可權上並沒有什麼變化。 編輯本段中國CEO 事實上,在中國,很多的CEO並非真正擁有名副其實的決策權的CEO,要看清楚誰才是中國公司真正意義上的CEO,或者說,董事長和總經理誰才是真正的CEO,有時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有些研究指出,在中國:(1)在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的情況下,這個人就是CEO。這種情況與美國的董事長兼CEO相似,有20.9%的中國上市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該類公司的決策和執行權高度合一。(2)在董事長不任總經理並且不是每天在公司上班的情況下,總經理可以看作是CEO。這種情況與美國的董事長和CEO分任情況類似,該類公司的決策權和執行權相對分離,有34.3%的中國上市公司是這種情況。(3)在上述兩者之間,董事長不任總經理但每天在公司上班,這種情況下,董事長和總經理都具有CEO的職能,類似於國外往往在兩個公司合並後的磨合期產生的雙CEO現象。至於實際運作中董事長和總經理誰的權力更大就要看實際情況了,一般而論可能董事長強一些而總經理弱一些,有44.8%的中國上市公司是這種情況。 產生這種結果,也有我國法律的原因,《公司法》規定董事長是法定代表人,並且董事長在董事會閉會期間有代行董事會部分職責的權力——而不是董事執行委員會在董事會閉會期間代行董事會。如果天天在公司上班,董事長必然要介入到執行活動中。 因此,在中國,在CEO體制下,董事長與CEO是否由同一人兼任要根據各公司具體情況而定,建立起適合CEO體制的董事會治理機制和結構才是更為關鍵的問題。 編輯本段自我改造 一.CEO思維的成熟才會有企業成熟的發展 1、企業家必須在不同的階段做不同的事情 2、企業發展的四個階段 二.與「政府」保持密切聯系,與「官場」保持安全距離 三.從「單思維管理」向「彼此沖突的雙思維管理」轉變 中國文化常常使CEO墮落成「企業帝王」 3、中國文化的「三味」毒素 四.老闆:企業不是你的 4、首先是員工的 5、然後是客戶的 6、最後是股東的 五.求之於勢,而不責於人 7、天令其亡,必令其狂 六.領導力是CEO的核心能力 8、領導力=藝術+力量 9、力量=藝術+思想力+愛+原則力 CEO」是企業發展的最大障礙 10、「敢於面對殘酷的現實」走向「自我超越」 ceo叫首席執行官,是網路的一個頭銜名稱,是15級和16級,相對應的積分是:十四級 80001-120000,十五級 120001-180000。在網路注冊的用戶中,每個人都有一套屬於自己的頭銜,網路訂做了五套角色系列,你可以在注冊時選擇一個最喜歡的角色,你可以通過問答等操作不斷增加積分,同時你的等級和頭銜也會隨著積分的增加而不斷晉升。 CEO在國內還被引申映射為管理者的意思,如,某部門CEO某科室CEO,已經部分管理網站也以CEO表述為最高經理人或企業管理者的意思而並非指精確的「首席執行官」原意。
6. 董事長 總經理... 公司管理層一般都有哪些角色啊
太長了,發半天才發完。看完你就會明白,希望能幫上你。
首席執行官(CEO):
公司董事會的代理人.執行董事會授予的部分經營管理權利.是公司政策執行機構的最高負責人.通常由董事長兼任.
總裁:
僅次於CEO的公司第二號行政負責人.是行政負責人,所以總是裁人.一般由CEO兼任.
總經理、首席營業官(COO):
CEO的助手,公司的第三號人物.負責公司的日常營業.不是行政,所以他不裁人.
董事長:
公司董事會主席,直接領導公司里的董事會,以及附設的執行委員會、任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等一些專門委員會.是公司的老大.
主席就是董事主席是董事會的負責人。也就是董事長.香港公司要求至少兩位股東和董事。多出兩位股東的,不一定每個股東都成為董事,但董事至少是兩位,其中有一位可以是董事主席。當然,更多時候,股東就是董事。
總經理和總裁們紛紛改稱CEO,這個縮寫詞比它的中譯版"首席執行官"更簡潔,在中國人心目中更有神聖感,於是便出現了今天CEO滿天飛的局面。剛剛從大學畢業的年輕人驕傲的在名片上印著自己是某家新公司的CEO,海爾這樣年營業額上百億的大企業總裁也要求別人稱他CEO,但大部分人並不知道這個英文縮寫詞的實質內涵。董事長,總裁,CEO,這三個公司領導者的稱謂不僅僅是文字游戲,它包涵了企業管理制度的基礎,與其說是權力的基礎,還不如說是義務的基礎。如果權力變成了一種享受,甚至連權力擁有者的稱謂都變成了一種享受,那真是糟糕透頂。
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准確的說是Chairman of the Board),總裁是President,首席執行官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這是眾人皆知的。但媒體並沒有意識到這三個稱謂的微妙差異,經常把President譯成董事長或首席執行官,CEO有時候又被譯成總裁,情況十分混亂。Chairman這個職務可能是現代公司管理層最早確定的職務之一,因為它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President和CEO都由Chairman任命,董事會只能由Chairman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Chairman召集(或者由股東聯名呼籲召集,這要看公司章程)。既然President和CEO都是由Chairman任命的,理論上講Chairman也可以隨時解除他們的職務;不僅如此,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監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因此我們常常看到一位弄砸了許多事情的CEO被罷免,卻依然保留董事職務;即使他沒有多少股份,仁慈的股東往往也會允許他在董事會繼續呆下去。
怎樣設置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職位,以及如何界定他們的職責許可權,是一個在實際上和法律上都還沒有公認標準的問題。從公司治理結構比較完善的美國的情況來看,也並沒有一個公認的聯邦標准。美國絕大多數州規定上市企業至少要有三名行政官員:總裁(President),董事會秘書(Secretary)和財務主管(Treasure)。除此之外,企業的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章程(Bylaw)任命任何數量的其他行政官員,包括CEO,COO職位,但並非法定必設。
換言之,企業的行政長官的職權劃分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而是因企業不同而不同。兩位同樣具有CEO頭銜的行政長官的實際權力可能相去甚遠。這是因為企業的法定權力機構是董事會,而董事長的實際權力在不同企業之間相差很大。從美國實際來看,CEO,董事長在什麼情況之下可以或不可以代表企業,有很大差異。1973年美國American Express vs.Lopez 案例中,法院判決意見指出「董事長一職在其演化過程中在不同企業出現了不同的走向。在有的企業,董事長一職由首席執行官兼任,他可能把日常事務都交付給了一位年輕的經理,但仍然執掌大權;在其它企業,董事長由資深、退休的首席執行官擔任,但實際只起咨詢參謀作用。在另外一些企業,董事長和首席執行官則成為權力大體平等的「雙首腦制度」。還有的企業則設「CEO辦公室「,由幾個高級行政長官共同執行企業權力。
因此,美國法律中對企業行政首腦(不管頭銜是總裁,還是首席執行官或其它職稱)的「明顯權力」(Apparent authority)和「實際權力」(Actual Authority)有很詳細的討論。一般來說,在處理企業的一般業務時,企業首長被認為可以代表企業做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決定;而對於特別業務(Extraordinary Business),如出售企業的重大資產,收購兼並其它企業,重大捐贈,或為其它企業擔保債務等等,則不能代表企業,而需由董事會決議。
因此,從實踐來看,是否需要同時設CEO,總裁,COO,要根據企業的規模、業務種類、總裁更替計劃的需要來定。美國企業的通常實踐是CEO作為一把手,而把總裁和COO作為培養一把手接班人的過渡性崗位。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必須同時設這三個崗位。美國管理最好的企業,通用電氣就只設CEO,而不設COO。
董事會的職責
根據《公司法》規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會是公司經營決策機構,也是股東會的常設權力機構。董事會向股東會負責。經董事會研究,現將董事會職責及議事規則明確如下: 一、董事會職責 1、負責召集股東會;執行股東會決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聽取總經理的工作報告並作出決議; 6、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終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項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門負責人,並決定其獎懲。 董事長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職權: 1、召集主持股東會、董事會會議; 2、簽署或授權簽署公司合同及其它重要文件,簽署由董事會聘任人員的聘任書; 3、在董事會閉會期間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聽取總經理關於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的匯報; 4、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重大事件時,可對一切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種裁決和處置必須符合國家和公司利益; 5.決定和指導處理公司對外事務和公司計劃財務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及公司重大業務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應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權。 二、議事規則 董事會成員出席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應於會議召開十日前,將會議時間、會議事項、議程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經董事長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總經理建議,應召開臨時董事會。 董事長可視需要邀請公司分管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董事會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董事會會議由半數以上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做出的決議須經董事會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決通過方可作出。其中,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公司分立、合並、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總經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董事會決議反對票與贊成票相等時,由董事長裁決; 董事會討論有關董事事項時,該董事應迴避。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或指定代表人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闡明授權范圍。 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一名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其行使職權。 董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不同意見要作在會議記錄上。
CEO的職責
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即首席執行官,是美國人在20世紀60年代進行公司治理結構改革創新時的產物,它的出現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將原來董事會手中的一些決策權過渡到經營層手中。
在我國,CEO這個概念最早出現在一些網路企業中。在那裡,CEO往往是自封的,也很少有人去研究這一稱謂對企業到底意味著什麼。但是,當「CEO」在中國叫得越來越響的時候,我們應該認識到,高層人員稱謂的改變不是一件小事,設立CEO職位不應僅僅是對時尚的追趕。
CEO與總經理有何不同?
CEO與總經理,形式上二者都是企業的「一把手」,CEO既是行政一把手,又是股東權益代言人——大多數情況下,CEO是作為董事會成員出現的,總經理則不一定是董事會成員。從這個意義上講,CEO代表著企業,並對企業經營負根本責任。
在國外,由於沒有類似的上級主管和來自四面八方的牽制,CEO的權威比國內的總經理們更絕對,但他們絕不會像總經理那樣過多介入公司的具體事務。CEO做出總體決策後,具體執行權力就會下放。所以有人說,CEO就像我國50%的董事長加上50%的總經理。
另一方面,在我國存在這樣一類企業,在其發展壯大的過程中,某一個具體的企業家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其個人威望在企業中形成了一種強大的影響力。在這種情況下,不管他的稱謂是什麼,他始終是企業事實上的「一把手」,乾的就是CEO要乾的事。從這個角度來講,CEO與這類總經理、總裁相比,在許可權上並沒有什麼變化。
CEO與董事長是分是合?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而CEO是由董事會任命的,是公司的經營執行領導。
為了解決董事會的決策、監督和CEO的決策、執行之間可能會有的脫節問題,美國一般由董事長(即董事會主席)兼任CEO。在美國,有75%的公司,其CEO和董事長就是同一人。同時,CEO一般是在董事會閉會期間代行董事會權力的執行委員會的主席。但也有例外,花旗集團的董事長和CEO是一個人,執行委員會主席則是另外一位重要人物。
在其它國家,CEO和董事長的功能是分設的。英國和日本的董事長(會長)多為退休的公司總裁或外部知名人士,是非執行人員,只是董事會的召集人和公司對外形象的代表。他們對公司決策制定過程影響有限,主要責任是對管理者的監督和維持公司與社會、政府、商界的關系。
CEO到底是干什麼的?
CEO 的設立,體現了公司經營權的進一步集中。由於CEO是作為公司董事會的代理人產生,授予他何種權力、多大的權力以及在何種情況下授予,是由各公司董事會決定的。一般來講,CEO的主要職責有三方面:
(一)對公司所有重大事務和人事任免進行決策。決策後,權力就下放給具體主管,CEO具體干預的較少。
(二)營造企業文化。CEO不僅要制定公司的大政方針,還要營造一種促使員工願意為公司服務的企業文化。
(三)把公司的整體形象推銷出去。CEO的另一個重要職責是企業形象推廣,推銷的對象可能是公司的投資者、現有和潛在的客戶、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要推銷的可能是產品,也包括企業文化、領導班子,等等。
表現卓越的CEO總是公司的第一號思想領袖。他們總攬全局,領頭開拓雄心勃勃的遠景設想。
誰是中國企業的CEO?
事實上,想要看清楚誰才是中國公司真正意義上的CEO,或者說,董事長和總經理誰才是真正的CEO,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有關研究表明:(1)在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的情況下,這個人就是CEO。這種情況與美國的董事長兼CEO相似,有20.9%的中國上市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該類公司的決策和執行權高度合一。(2)在董事長不任總經理並且不是每天在公司上班的情況下,總經理可以看作是CEO。這種情況與美國的董事長和CEO分任情況類似,該類公司的決策權和執行權相對分離,有34.3%的中國上市公司是這種情況。(3)在上述兩者之間,董事長不任總經理但每天在公司上班,我們認為這種情況下,董事長和總經理都具有CEO的職能,類似於國外往往在兩個公司合並後的磨合期產生的雙CEO現象。至於實際運作中董事長和總經理誰的權力更大就要看實際情況了,一般而論可能董事長強一些而總經理弱一些,有44.8%的中國上市公司是這種情況。
產生這種結果,也有我國法律的原因,《公司法》規定董事長是法定代表人,並且董事長在董事會閉會期間有代行董事會部分職責的權力——而不是董事執行委員會在董事會閉會期間代行董事會。如果天天在公司上班,董事長必然要介入到執行活動中。
因此,在CEO體制下,董事長與CEO是否由同一人兼任要根據各公司具體情況而定,建立起適合CEO體制的董事會治理機制和結構才是更為關鍵的問題。
CEO體制下的董事會是什麼樣?
董事會的治理結構最終做到明晰和完善,需要專業化的技巧,即應該分清董事職責,細化內部分工和權力制衡。治理結構需求專業化的技巧,這些技巧必須通過董事會層次的委員會得到最佳執行。因此,在歐美一些國家,董事會中通常設置一些專業委員會,分別負責協調董事會做好工作。典型的委員會如:執行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等。其中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是英、美上市公司所必須具有的。這些委員會成員主要由外部董事和獨立董事組成,對董事會負責,可以獨立地開展工作。
(1)執行委員會。通常由CEO及其他執行董事組成(也可包括非董事的高級管理人員)是公司的最高經營領導核心,作為董事會的常設機構在董事會閉會期間代行董事會的職權。CEO任該委員會主席。執行委員會可以每周開一次會議,主要任務是決定和審查公司政策,並對大量日常工作和活動作出協調性規定。
(2)審計委員會。其主要職責由公司章程規定,比如推薦公司的外部審計機構;檢查外部審計的費用、工作期限及其獨立性;檢查公司內部資深審計官員的任命和替換;審視公司年度財務報表以及管理層和外部審計在准備這些財務報表時有關的意見分歧;徵求外審及內部資深審計官員的意見,注意公司財務控制是否適當等。
(3)薪酬委員會。負責研究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報酬事項(固定薪金和持股方案等),向董事會提交薪酬方案。薪酬委員會基本上由外部董事組成。
(4)提名委員會。負責向股東大會提交每年改選的董事名單和候選人名單。並負責尋找和提出CEO的繼任人選,報請董事會考慮。提名委員會通常由外部董事組成。
CEO體制下的董事會都干什麼?
在CEO 管理體制下,董事會已經成為小董事會。董事會不再對重大的經營決策拍板,董事會的主要功能是選擇、考評管理人員和制定以CEO為中心的管理層的激勵制度。另一方面,CEO 雖然對其他主管擁有絕對的權力,但這個權力也受到很大限制。CEO要受代表投資人利益的公司董事會的監督和制約,CEO與董事會之間的關系類似西方國家的總統和議會。
(附:CEO體制下董事會的職責
1、行使監察職能:提名CEO,批准CEO及其他經理人員人選,為CEO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確保管理人員的能力,評價管理人員的業績,確定管理人員的新酬,對管理人員進行持續的審計監督,制定公司章程,設計和修訂將由經理人員實施的政策目標。
2、確保遵守法律規定:熟悉新的法律規定,確保公司遵守每一項相關的法律規定,用正當手段迴避不利於公司的法律規定,提名新董事,通過資本預算,授權發行新股、公司債券等。
3、保護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監督產品質量,致力於員工工作條件的改善,檢查勞動政策和實踐,提高公司在顧客之中的知名度,保持公司良好的公共形象,與政府機構、教育科研機構、民間團體保持密切聯系。
4、服務於股東的利益:保護股東的股權收益,促進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制止股份稀釋,保證股東在任選代表時有平等的機會,用信件、公報等形式將公司經營信息通知股東,宣布適度的分紅,保證公司的生存。)
CEO受董事會的監督和制約的很重要體現是:當公司的CEO不能很好地履行經營職能、帶領企業發展時,董事會能有效地將之撤換。這也是一個健康的、有彈性的企業治理結構所必須具備的能力。
對於中國,CEO是個新鮮事物,發展時間還很短,所以我們應先從國際市場上學習經驗,並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選擇和聘任適合自己企業的CEO。並逐步建立起適合CEO體制的董事會治理機制和結構,以適應快速發展和國際化的需要。
獨立董事的職責概述
獨立董事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負有誠信與勤勉義務。獨立董事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要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獨立董事應當獨立履行職責,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與上市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獨立董事原則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獨立董事,並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
三、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
擔任獨立董事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二)具有《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三)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五)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以上只是《指導意見》的原則性規定,我們一般建議應當聘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擔任,當然具有豐富企業管理經驗的權威人士也是適當的人選,獨立董事及擬擔任獨立董事的人士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參加中國證監會及其授權機構所組織的培訓,中國證監會將對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進行審核並有最終決定權。
此外,下列人士不得擔任獨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四)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五)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七)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四、獨立董事的特別職權
1、重大關聯交易(指上市公司擬與關聯人達成的總額高於300萬元或高於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關聯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後,提交董事會討論;獨立董事作出判斷前,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作為其判斷的依據。2、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3、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4、提議召開董事會;5、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6、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徵集投票權。
五、獨立董事的其他獨立意見
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3、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4、上市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企業對上市公司現有或新發生的總額高於300萬元或高於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資金往來,以及公司是否採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獨立董事認為可能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事項;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六、公司對獨立董事的承諾
(一)上市公司應當保證獨立董事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權。凡須經董事會決策的事項,上市公司必須按法定的時間提前通知獨立董事並同時提供足夠的資料,獨立董事認為資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補充。當2名或2名以上獨立董事認為資料不充分或論證不明確時,可聯名書面向董事會提出延期召開董事會會議或延期審議該事項,董事會應予以採納。
上市公司向獨立董事提供的資料,上市公司及獨立董事本人應當至少保存5年。
(二)上市公司應提供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條件。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應積極為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提供協助,如介紹情況、提供材料等。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提案及書面說明應當公告的,董事會秘書應及時到證券交易所辦理公告事宜。
(三)獨立董事行使職權時,上市公司有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礙或隱瞞,不得干預其獨立行使職權。
(四)獨立董事聘請中介機構的費用及其他行使職權時所需的費用由上市公司承擔。
(五)上市公司應當給予獨立董事適當的津貼。津貼的標准應當由董事會制訂預案,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在公司年報中進行披露。
除上述津貼外,獨立董事不應從該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系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六)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獨立董事責任保險制度,以降低獨立董事正常履行職責可能引致的風險。
總裁的職責
集團公司總裁的職責
集團公司總裁的職責:對整個公司的運轉進行負責,協調各個副總裁和各個部門的工作,對各個副總裁進行績效評估.需要制定整個公司的戰略,讓公司所有的部門都能夠圍繞公司的戰略協同運轉.
制定公司的月度、季度和年度計劃和指標;監控各個部門的運營發展狀況,對公司的人力資源狀況,財務收入和支出狀況,公司資產整體狀況進行監控管理
技術研發副總裁的職責
技術研發副總裁的職責:對整個公司技術研發監督,控制,協調
技術部人力資源管理與分配,公司產品發展的可持續性的發展管理規劃;
技術部門的人員績效考核,技術培訓規劃,計劃執行的考核,技術發展步驟的整體監控,控制各個技術部的研發協調進展
人事財務副總裁的職責
檢查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查閱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並負責對公司整個人員狀況的總體監控。
監控公司預算執行和財務支出狀況,有效管理企業費用支出;制定公司人事政策,監控公司人力資源狀況,制定企業員工培訓發展計劃,對下屬的績效考核
業務副總裁的職責
負責對公司總體銷售情況的規劃,管理,監督,協調。
銷售,市場,項目,客戶服務部門的資源分配和調控,制定各個部門的指標和計劃,制定公司的銷售策略,年,季,月的銷售目標,條配企業在市場推廣中的各種資源,監控管理項目服務流程和效果,對部門的人力資源的考核和培訓,保證客戶滿意度的最大化,以及各個部門的成本費用監控
生產副總裁的職責
對公司整個生產過程的監督,調控。
負責公司生產計劃的制定和過程的監控管理;生產過程中的人力資源分配和成本控制;產品質量的監控,技術部門的人力資源績效考核管理。
董事分類:
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與內部董事,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和非執行董事,他們均是指本人目前不是公司雇員的董事。外部董事是美國的稱謂,非執行董事是英國的稱謂。與外部董事或非執行董事相對應的是那些既是董事會成員,同時又在公司內擔任管理職務的董事,這類董事被稱為內部董事或執行董事,
執行董事是小型公司里的最大股東,因為公司里的股東比較少比如只有兩個,他就不能設立董事會,所以只設執行董事來管理公司的全面工作。
總裁這個稱謂不是很貼切,一般是董事長(董事局主席兼任),他只出現在設立有董事會的大型公司里
按管理的許可權講是一樣的。在少數情況下(執行董事),董事長、總裁和CEO都是同一個人,我們稱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或「董事長兼總裁」,這種兼職大部分由公司創始人擁有。
所謂非執行董事是不在公司里拿工資,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董事分執行董事和非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又分為獨立董事和非獨立董事。獨立董事是和公司大股東、領導層沒有任何個人關系。
而獨立董事就是國內跟公司沒有任何關系的,可以獨立發表自己的觀點,對公司的董事會決策包括一些重大的問題獨立發表意見。證監會要求,他的意見必須是獨立的,不會受到某一個集團利益的指示。執行董事它本身是在公司裡面有其它的工作或者業務相對的獨立董事。
總裁負責公司經營全面工作,是最高行政長官;執行總裁,負責公司日常行政工作,位置低於總裁.
Chairman, President and CEO,這三個詞的關系雖然錯綜復雜,但我們仍然可以把握它的精神實質。簡單的說,Chairman是股東利益在公司的最高代表,它不屬於公司雇員的范疇,President和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一位Chairman如果不兼任President或CEO,就僅僅是一個禮儀職務,一個德高望重的仲裁者,一般來說是某位大股東的代表 President掌握著公司的日常行政權,既可以譯成總裁,又可以譯成總經理;President這個稱謂包含的榮耀和地位比CEO要高,因此經常用於禮儀場合。許多時候,President和CEO是同一個人,隨便你怎麼稱呼他;但在許多大公司里,President和CEO是兩個人,這時「總裁」和「首席執行官」才有嚴格的差異,有時候兩者地位平等,有時候CEO是總裁的上級(實際情況很復雜,必須一一分析)。有時候President和Chairman一樣,也淪落為一種無足輕重的禮儀職位,但至今從沒有聽說過CEO變成一種禮儀職位——除了在中國。在中國,無數的經理人瘋狂地給自己加上CEO的冠冕,以為這就是跟世界接軌,就是擁有了最高的榮譽與地位;他們不知道,CEO這個詞在西方沒有任何榮譽與地位的暗示。
7. 上海威新實業有限公司招聘信息,上海威新實業有限公司怎麼樣
釘釘企典數據來源於企業徵信機構,包含企業風險數據,公司官網,公司簡介,更多公司招聘信息詳詢公司官網,更多公司電話地址企業郵箱可在釘釘企典進行查詢
• 公司簡介:
上海威新實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04-26,注冊資本1000.00萬美元,法定代表人是季斌,公司地址是上海市寶山區金石路1688號2-612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與稅號是91310000MA1GLHYN91,行業是其他專業咨詢,登記機關是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營業務范圍是企業管理咨詢;商務信息咨詢(除證券、期貨、經紀);廣告策劃;文化藝術交流策劃(除演出經紀);企業形象策劃;物業管理;展覽展示服務(主辦、承辦除外);會務服務;在互聯網技術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建築工程設計;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上海威新實業有限公司工商注冊號是310000400826752
8. 新威集團是個騙子
我也是被騙過去了,下午就走了,不知道是不是一撥!那邊的人素質不怎麼好,還遇到了一個路霸!
還有給大家點建議,就是應聘的時候待遇、福利等其他的問題一定要問清楚,如果回答含糊的,肯定就有問題,多長個心眼,沒有錯。
福建新威的地址是:福建省莆田市涵江經濟開發區,其實就是一個小鎮,人流量特別大,這公司留不住人,完全是壓榨新進入社會的青年的青春!
9. 佳沃集團的核心管理層
陳紹鵬
聯想控股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執行委員會成員
佳沃集團總裁
陳紹鵬於2011年11月加入聯想控股,任高級副總裁、執委會成員,全面負責現代農業。在短短一年多的時間里,他構建起聯想控股現代農業戰略架構,並組建了佳沃集團專門從事現代農業的投資和運營,實現了佳沃水果業務跨越南美洲和澳洲的全球化布局、全產業鏈運營和全程可追溯管理。目前佳沃是中國最大的藍莓全產業鏈領先廠商和最大的獼猴桃種植企業。他正在領導一支精英團隊,持續推進更深入的現代農業業務拓展與布局。
在此之前,陳紹鵬擔任聯想集團高級副總裁、全球新興市場集團總裁,全面負責聯想集團在中國大陸、港澳台韓、印度、俄羅斯、東盟、東歐、非洲、拉丁美洲等150多個新興市場國家和地區的戰略發展、市場營銷、銷售、服務和綜合運營。他將聯想在整個新興市場的總體市場份額提升到全球第一名,在兩年內連續8個季度實現3倍於市場的超高速增長,為聯想打造了一支優秀的多元化、全球化的新興市場經營管理團隊。
陳紹鵬在IT行業的市場營銷、銷售和渠道管理、產品開發、供應鏈管理、綜合經營管理等方面擁有20年的豐富經驗。他是聯想集團獨特的「雙業務模式」和大聯想渠道體系的主要構建者之一。他領導聯想中國區策劃實施了多層級市場全渠道深耕戰略,創造性地建立了端到端大客戶業務模式,並成功進行了IBMPC業務的整合,為聯想中國連續十四年取得市場份額第一做出了重大貢獻。
陳紹鵬於1993年加入聯想集團,他從基層銷售工作開始,轉戰聯想多個極具挑戰性的區域市場,持續取得傑出業績。2001年升任聯想集團副總裁,先後主管商用台式電腦事業部、市場和銷售系統。2005年10月開始全面負責大中國區業務。2006年4月升任集團高級副總裁、大中華區總裁。2008年12月,升任集團亞太和俄羅斯區總裁。2009年3月,升任集團全球新興市場總裁。
陳紹鵬獲得的獎項和稱號:CCTV中國經濟年度人物、中國信息產業年度經濟人物、中國十大傑出CEO、中國十大新銳CEO、中國IT年度人物獎、中國十大創新英才、中國數字英雄、中國魅力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