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允許上市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回購股份。對實施回購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回規定:
第一,上市公答司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相關事項後及時披露董事會決議、回購股份預案,並發布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同時,須在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二,上市公司須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回購股份事宜進行盡職調查,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並在股東大會召開五日前予以公告。
第三,在股東大會召開前三日,董事會將公告回購股份決議前一個交易日及召開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前十名股東名稱及持股數量、比例,在深交所網站公布。 同時,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回購股份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另外,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回購股份期間上市公司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
㈡ 深市滬市債券回購全部代碼是那些
滬市債券回購交易品種如下:
1天國債回購 GC001 204001
2天國債回購專屬 GC002 204002
3天國債回購 GC003 204003
4天國債回購 GC004 204004
7天國債回購 GC007 204007
14天國債回購 GC014 204014
28天國債回購 GC028 204028
91天國債回購 GC091 204091
182天國債回購 GC182 204182
深市債券回購交易品種如下:
1天回購 R-001 131810
2天回購 R-002 131811
3天回購 R-003 131800
4天回購 R-004 131809
7天回購 R-007 131801
14天回購 R-014 131802
28天回購 R-028 131803
91天回購 R-091 131805
182天回購 R-182 131806
㈢ 股份回購有哪些方式
1、按照股票回復購的地點不同,可分為制場內公開收購和場外協議收購兩種。
2、按照籌資方式,可分為舉債回購、現金回購和混合回購。
3、按照資產置換范圍,劃分為出售資產回購股票、利用手持債券和優先股交換(回購)公司普通股、債務股權置換。
4、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
5、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㈣ 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購有什麼限制
華中預警:擬放鬆對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管制,取消相關行政許可,以更好地發版揮市場內生穩權定機制的作用。 補充規定對於採用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回購取消了行政許可,推行完全市場化的操作。根據新規,進行回購操作的上市公司不再需要經證監會審批,只需要在股東大會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後的次一工作日對決議進行公告,通知債權人,並將相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公告回購報告書。
㈤ 大股東回購股份與增持股份有什麼區別
1、兩者是不同的概念。
回購與發行相對(包括IPO和增發等),回購就是上版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權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數額的股票,並注銷。
而增持是大股東出錢從二級市場買入,這時公司的總股本是不變的,大股東只是承諾一定時間內不賣,但過了時間,還可以再賣。
2、對每股盈利的影響不同:
回購增加每股盈利,在股價不跌的情況下降低市盈率,降低市場泡沫水平,回購是減少股票供應量,增持是增加了未來拋售的籌碼。而增持不會改變上市公司財務數據。
3、對於股票影響不同:
回購是直接對股東的回報。回購更能得到市場的認可,股價反應直接、迅速。增持是大股東或高管對自家股價的一種認可態度,對其他股東沒有直接回報。但是增持難敵下跌趨勢的沖擊,屢屢出現員工增持被套、大股東增持被套、高管增持被套,且深套,令市場信心嚴重受挫。
㈥ 上市公司在哪些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你好,根據《深圳來證自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規定,上市公司在以下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兩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但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回購股份並為減少注冊資本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㈦ 按照規定,上市公司回購股份不得在開盤集合競價時進行,但回購股份又是用的集合競價方式,那如何回購
是集中競價方式,集中競價包括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也就是交易時間都可以回購.也就版是說在9點權30到3點的交易時間都可以。這問題三天兩頭有人問。。看來金發閑散籌碼還是不少阿,流水的散戶。。。回購完成又怎樣,全天下都等回購完成坐飛機。。這就超載了,看好就拿著。要是回購完不漲,這心浮氣躁的還不是自己往下砸。。
㈧ 上市公司可採取哪些方式回購股份
你好,根抄據《深圳證券襲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規定:上市公司因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法採取集中競價、要約或者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方式回購。上市公司因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法採取集中競價或者要約的方式回購。
㈨ 創業板允許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嗎如實施回購具體有哪些要求
創業板允許上市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回購股份。對實施回購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規版定:
第一,上市權公司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相關事項後及時披露董事會決議、回購股份預案,並發布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同時,須在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二,上市公司須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就回購股份事宜進行盡職調查,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並在股東大會召開五日前予以公告。
第三,在股東大會召開前三日,董事會將公告回購股份決議前一個交易日及召開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前十名股東名稱及持股數量、比例,在深交所網站公布。同時,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回購股份的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另外,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回購股份期間上市公司不得發行股份募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