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獨立董事需要對哪些議案發表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具有獨立性、專家性和兼職性的特點。獨立性是其最重要的特點。所謂獨立性概括起來分別表現就是:1、獨立的財產,即獨立董事的財產應獨立於其任職的公司;2、獨立的人格,即獨立董事應獨立於公司的股東、董事會和管理層;3、獨立的運作,即獨立董事的任職應獨立於公司的董事會和經理層。專家性是指公司外聘的獨立董事多是經濟、法律、金融或人事管理方面的專門人才或是其他在政府或民間有發言權或有一定影響的人士。兼職性是指獨立董事一般在公司之外都由自己的事務,他們並不在公司中任職,因而獨立董事又被稱為公司的兼職董事。
B. 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議案(已披露)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需要。
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議案,如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那麼該專次董事會的最後屬一項議案一般都是召開XXX股東大會的通知議案。董事會決議公告發出的同時,要單獨發布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而公司法規定,召開年度股東大會要提前20天通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要提前15天通知,所以一般董事會通過後20天或者15天後再提交股東大會。
C. 開股東會時,提議和議案有什麼區別
股東會只對列抄入會議的議案進行襲投票表決;
對在會議上才提出的提議(相當於臨時議案),可能進行討論,也可能不予討論,但正常情況下,不會對提議進行表決。
對提議和議案的區別,具體看每個公司章程及股東會議事規則等相關制度的規定。因為相比議案,「提議」一詞用得不多。
D. 怎麼寫董事會向股東會提交的議案,比如要投資一項項目,議案內容中需要涉及什麼內容。
直接做成項目議案就好了,簡單明了追要說明問題,不同的部門不同的議案內容,附帶一點總綱就好了,主要靠講解吧。主持人講解,資料附帶的就好了。。
可以參考這個:網頁鏈接
E.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會議中,提出了臨時議案,並且股東都簽字了,會後是否有法律效力
只要決議通過的,就有法律效力,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程序要求不是很嚴格的,不開股東會股東書面形式同意的都有法律效力。
F. 公司要召開股東大會,請問如何向股東們徵集大會議案或者這些議案是怎麼產生的呢
議案是領導層商議起草的
可以在股東大會通過投票決定
只需要發公告
股東現場或網上投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