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公司太多了,大部分國企都是集團旗下的上市公司,尤其是軍工企業,比如航天科工集團、航天科技集團旗下都有好幾個上市公司,好多大型企業集團有好多資產並不適合上市所以都是上市公司脫離集團獨立上市
B. 上市公司 的全資子公司 算上市公司嗎
當然可以。
子公司相對母公司來說,完全是一個獨立的公司,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母公司按股份比例獲得分紅。故他們可以同時上市,也可以子公司或母公司上市;可以在同一個交易所上市,也可以在不同交易所上市。
比如現在的中國石化600628和S上石化,還有以前退市的揚子石化和中原油氣都是中石化的子公司。
(2)不屬於獨立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上市公司優缺點:
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當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話,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裡。當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由於發展需要資金。上市就是一個吸納資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場,設置一定的價格,讓這些股份在市場上交易。股份被賣掉的錢就可以用來繼續發展。
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說如果一個公司有100萬股,董事長控股51萬股,剩下的49萬股,放到市場上賣掉,相當於把49%的公司賣給大眾了。當然,董事長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賣給大眾,但這樣的話就有一定的風險,如果有惡意買家持有的股份超過董事長,公司的所有權就有變更了。總的來說,上市有好處也有壞處。
一、優點:
1、得到資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賣給大眾,相當於找大眾來和自己一起承擔風險,好比100%持有,賠了就賠100,50%持有,賠了只賠50%。
3、增加股東的資產流動性。
4、逃脫銀行的控制,用不著再靠銀行貸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眾對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轉給管理人員,可以緩解管理人員與公司持有者的矛盾,即代理問題
二、缺點:
1、上市是要花錢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時也暴露了許多機密。
3、上市以後每一段時間都要把公司的資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惡意控股。
5、在上市的時候,如果股份的價格定的過低,對公司就是一種損失。實際上這是慣例,幾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時候都會把股票的價格定的高一點。
C.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是不是自動成為上市公司
不一定
分公司肯定不是。分公司絕不可能成為上市公司,因為不是獨立法人,只是原公司的分支機構
子公司可能是。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如果達成上市條件,可以申請上市。注意: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不允許A股上市,達不成上市的股東條件。
D.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是不是自動成為上市公司
子公司不是;分公司是。因為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分公司相當於駐外辦事處。
E. 獨立董事只存在於上市公司嗎
獨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於20世紀30年代,1940年美國頒布的《投資公司法》是其產生的標志。該法規定,投資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中應該有不少於40%的獨立人士。其制度設計目的也在於防止控制股東及管理層的內部控制,損害公司整體利益。1976年美國證監會批准了一條新的法例,要求國內每家上市公司在不遲於1978年6月30日以前設立並維持一個專門的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由此獨立董事制度逐步發展成為英美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證監會2001年8月發布了《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強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須按照《意見》規定,建立獨立董事制度,2004年9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我國《公司法》也明確規定建立獨立董事制度。
在非上市公司中,股東會所選舉的董事有兩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參與公司經營與管理,以營利為目的,達到公司經營的目標;另外一方面,代表股東監督整個公司管理層,維護股東的合法權益。如果股東會選舉一名獨立董事,這名獨立董事代表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時也代表公司利益,從公司經營發展和規范經營角度考慮,即這名董事不代表任何一方股東的利益,設置獨立董事並不違反法律規定。公司法是私法的范疇,可以引用意思自治的原則,即在不違反法律規定,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任意的約定。所以非上市公司也可以設立獨立董事。
F. 什麼是上市公司的五獨立原則
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的"五分開"是指上市公司與大股東應實行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
1、業務分開,主要是指發起人與股份公司不應當經營同種業務,形成惡性競爭,引發公司上市後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能性。這樣是避免關聯交易、同業競爭的必然要求。
2、資產分開,是指發起人及股東的資產不得與股份公司資產混同,更不能將股份公司的資產據為己有。嚴格的說,這是公司法對股東出資的基本要求,也是公司法人獨立的基礎。
3、人員分開,主要是避免因為人員交叉任職而引發的業務交叉、財務交叉甚至資產交叉等情形,另外,人員交叉任職,中立性大打折扣,在處理相關事務時勢必顧此失彼,這對上市公司來說非常不利。
4、機構分開,是指公司的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不應當與股東的機構發生重疊或混同。機構是公司決策的發源地,如果機構混同,則公司意志不具有獨立性,上市公司的利益很難保障。
5、財務分開,是指股東或發起人與股份公司的財務體系應當獨立運行,財務系統往往關涉資產與債權債務,以及公司運行成本等問題,因此,財務獨立實在必要。
G. 微信為什麼不獨立上市
) 毫無疑問,微信是騰訊的核心資產之一,既是核心資產,那麼,其價值就已經在其母公司(如果IPO的話)騰訊控股(HK00700)的市值充分體現。
2) 微信目前在騰訊羽翼下商業化進程可說相當穩健(保守?)。依據目前騰訊控股公開財務報表,其收益來源主要是:微信游戲、微信支付、公眾號廣告等。(這些收入是統一披露的,依據最新第三季度報表,騰訊控股在QQ/微信游戲營收大約60億、在社交網路廣告方面營收69.2億、支付和雲業務部分營收120億,各種道具收入,包月服務等在微信裡面暫時都沒有),在這250億中,歸屬於微信的,可能100億都比較懸。研發投入還不知道,但絕對不會低。因此,即使獨立IPO,也未必會有多好的估值。另外,如果微信獨立IPO,一定會受外部環境影響而加速商業化進程(畢竟作為一個流量王,真要干點啥是非常容易的事情),這種殺雞取卵的事情,小馬哥當是不會做的。
3) 微信非獨立業務(就是依託於騰訊集團其他部門的業務)佔比太多,業務剝離比較困難。就算業務剝離出來了,獨立業務太少,也不知道上市規程方面有沒有問題。
4) 如果說上市為了融資發展,那背靠著騰訊這個大樹,微信也完全不需要啊。
綜上所述,一方面微信已經由市場充分估值,再獨立上市無法獲得更高溢價。另一方面微信商業化程度太低,也暫時沒有到可以IPO的程度。另外,微信並不缺錢,無需從外部獲得融資。另外,看了下問題描述,就算微信價值再高,那也屬於騰訊主要控股嘛,怎麼可能再造一個騰訊呢?個人理解,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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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點題外話,相對來說,騰訊經營的業務還算比較清晰,但我認為更加厲害的地方在於它的投資體系。截止2017年9月30日,騰訊的對外投資已經達到2000多億(其中有一部分是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但這個數目已屬相當可觀,佔了總資產的一小半),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搞不懂這個體系,就沒人敢說他懂騰訊。甚至微信,也可以說是它的投資之一。因此,與其說它是個互聯網公司,倒不如說它是個互聯網+金融的公司。這才是真正的互聯網+呢
H. 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嗎
是的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開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回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答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8)不屬於獨立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報送的申請股票上市的材料,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審查,符合條件的,對申請予以批准;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駁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補交;預期不補交的,駁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