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問: 沒太看懂 你的意思是不是 控股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可以控股別人,但是沒有上市的公司也可以作為一個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 那像寶鋼是上市公司我們是它的子公司,是不是我說的第一種啊,有沒有上市公司控股上市公司 回答: 「控股公司可以是上市公司,可以控股別人,但是沒有上市的公司也可以作為一個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你說的完全對。 關鍵看誰控股誰,像你所說,寶鋼是上市公司而你們是他的子公司,也就是寶鋼是你們的控股公司,如你們公司沒有其他股東的話,你們就是寶鋼的全資子公司了,也就是寶鋼是老子,你們是兒子的意思。上市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在我們的證券市場中也是存在的,但並不多見,更常見的相互參股,所謂控股的話就一定要持有相當的股份比例,也就是至少是第一大股東。
Ⅱ 上市公司參股公司之間吸收合並是否屬於關聯交易
根據抄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間的交易是關聯交易,但可以免於按關聯交易履行決策和披露程序。因此如果A、B都由上市公司合並報表,在A、B的合並可以不履行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和披露程序,否則必須履行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和披露程序。相關規定詳見上交所上市規則第9.16條和深交所上市規則第9.17條
Ⅲ 上市公司包括參股公司嗎
上市公司己包含其所有的資產,只是參股佔比低的公司計入收益演算法不一樣。
Ⅳ 請問,上市公司說的參股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一控股股東,都是什麼「身份」
參股公司是抄指母公司參股的企業以及襲全資子公司控股、參股的企業。
參股只是說在被投資企業中有投資,並未突出強調所佔股權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權或實際影響力。
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或稱母公司(Parent company),為企業中擁有另一家公司股權,其投票權足可以影響或票選其管理團隊,掌握其管理及營運的公司。
一般而言,控股公司可被用來描述任何擁有另一家公司大部份股份的公司,但嚴格來說它指的是其存在只為持有另一家公司股票的公司。通常,這一名詞有強調一家公司不自己生產商品或服務,而只以擁有其他公司股票為目的的意思。控股公司可以使擁有者的風險降低,並取得其他公司的所有權及控制權。
有時候,公司為了使自己成為名實相符的純粹控股公司,會在公司名稱加上「控股」("Holdings" or "(Holdings)")字樣
同一控股股東 持有股份超過50%的股東叫控股股東
二家或者二家以上的公司共同擁有控股股東就是同一控股股東
Ⅳ 注會進~關於長期股權投資,上市公司的參股公司IPO後,所持有的這部分股權的市值在報表中如何體現
1、首先根據抄管理意圖,將該投資定性為長期股權投資或者短期投資。
2、如果該投資性質為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對被投資公司的控制或重大影響,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3、對於短期投資,應該在期末根據市場價格調整該投資的賬面價值。
對於你說的這種情況,被投資公司在年底上市,投資方所持有的股票尚不能上市交易(鎖定期),所以,A公司當年報表中不能反映投資收益,但是,應當在報表附註中的長期股權投資項下,說明被投資方已經上市的情況。
還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發電子郵件給我。
北晟投資:[email protected]
Ⅵ 上市公司接收參股子公司剩餘股權,具體該如何操作
對於子公司A來說,該交易屬於購買少數股東權益。1、子公司A董事會通過收購決議回;2、會計師對子公司空間答A財務報表進行審計;3、子公司A與C簽定《股權轉讓協議》,確定交易方式、交易金額、定價等內容;4、按照「購買眾多創造少數股東權益」進行會計處理,包括子公司A單個報表及迅速騰達合並報表。
Ⅶ 上市公司的股東,可否入股該上市公司參股的子公司(非控股)
可以的。不論這個子公司有沒有被上市公司控股。
但是,關聯交易,以專及同業競爭要特別關注。屬如果沒有任何關聯交易,或同業競爭,就問題不大。
當然,證監會會比較關注,為什麼上市公司不控股而只是參股這家子公司!如果還夾雜著關聯交易,那可就很麻煩了。必然會懷疑利益輸送。
Ⅷ 參股公司上市後,所持股份多久可以轉售
什麼情況取得的,股權比例多少?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除外。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25%)。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②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③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④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4.短線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1)公司董事會不按照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30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公司董事會不按照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5.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6個月時間限制。
6.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1)36個月
下列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權的投資者;
③董事會擬引入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2)12個月
除此之外的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7.上市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1)特定對象以「資產認購」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2)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①特定對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
②特定對象通過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③特定對象取得本次發行的股份時,對其用於認購股份的資產持續擁有權益的時間不足12個月。
8.5%+5%
(1)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5%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依照上述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9.上市公司的收購人
(1)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12個月內不得轉讓。但是,收購人在被收購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在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轉讓不受前述12個月的限制,但應當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有關豁免申請的有關規定。
(2)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1年後,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的2%的股份,該增持不超過2%的股份鎖定期為增持行為完成之日起6個月。
10.中介機構
(1)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後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2)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託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後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11.證券業從業人員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Ⅸ 上市公司對於參股股權的帳務處理
沒有規定,看管理層意圖。新准則給了很大的操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