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法人必須是股東嗎可以是監事嗎
董事會作為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這一權力機構的業務執行機構,是負責公司或企業和業務經營活動的指揮與管理,對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盡管董事會代表著股東的權益,但公司股東並不一定擔任公司董事,兩者並非具有絕對性。試想一下,若公司董事必須為股東,而公司可以作為其他公司的股東,則董事會的組成則以自然人與公司或公司與公司的方式組成,無法及時形成有效的決議,且董事會董事均應由自然人擔任,我國法律並未規定董事必須由股東擔任,且根據實際情況,股東僅僅為投資人,主要享有股權及相應的分紅權利,而董事則是具體實施公司決策的機構的組成人員,需要一定的商業等能力。在實踐中,公司的股東往往因所佔公司股權比例不同,在董事會中能夠推薦委派的董事所佔比例亦非均等。因此,在實踐中股東不擔任公司董事時,因綜合考量董事人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⑵ 一個人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還是股東,他可以當監事
不可以當監事。
公司法第51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公司法第第13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也就是說,監事不得為法定代表人。
⑶ 公司法人失聯,作為持股超10%的監事(除我和法人外無其他股東),如何起訴公司解散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抄請求解襲散公司,定義:
公司司法解散是指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標俱全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法院解散公司
主要是以下四種情形:
(一)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四)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該訴訟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即可提起,被告為公司
該訴訟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在股東提供擔保且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⑷ 公司法人必須是股東嗎股東可以是監事嗎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公司股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或股東會)決定。
但是公司法人跟監事一定不能是同一個人,股東可以擔任監事
⑸ 注冊公司的時候,法定代表人、股東、監事、這三者有什麼區別分別是什麼意思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一個職位,負責代表公司執行事務。,監事是監管執行,股東是公司投資者。
股東: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其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在與其他公司簽合同時,只有企業法人簽字才有效。如果將來企業出現問題,比如倒閉等,企業的財產將以股東投資入股的份額進行分配,而法人只是經營者,無法得到財產分配。所以法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外聘。
法定代表人:首先公司的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是企業的負責人,享有經營管理的權利,並承擔企業的法律責任。一般來說企業法人是公司的股東,但是,只要公司股東會形成有效的股東會決議,股東以外的人也可以擔任公司的法人。
監事:監事,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在中國,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監事通常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但不得兼任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