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範本
xx有限公司股東
股東會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xx有限公司臨時股東會會議於2011年x月x日,在x召開。
本次會議由x提議召開,執行董事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以x方式通知全體股東,應到會股東x人,實際到會股東x,代表x表決權。
會議由執行董事主持,形成決議如下:
一、變更股東為:xxxx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第x章第x條內容為:xxxx
三、公司於本決議作出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登記。
如涉及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應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公司將於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變更登記。
股東(簽字、蓋章)
xx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x月x日
(1)推薦股東大會主持人意見書擴展閱讀:
另一範本
決議時間:XX年XX月XX日
決議地點:XX會議室
參會人員:XX XX XX
決議內容:關於公司股東股權轉讓事項的決議
主持人:XX
記錄人: XX
本次會議應到會股東2人,實際到會股東2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數額100%。 經公司全體股東討論並一致同意,公司將進行股東股權如下變更:
原公司股東XX先生,願意將其占本公司XX%的股權以人民幣XX萬元的價格轉讓給XX先生;XX先生,願意受讓該部分股權,參加本公司的經營管理。
股權轉讓前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XX,出資人民幣XX萬元,占注冊資本XX%
XX,出資人民幣XX萬元,占注冊資本XX%
股權轉讓後公司股東出資情況如下:
XX,出資人民幣XX萬元,占注冊資本XX;
自然人股東簽字:
法人股東簽字蓋章: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B. 股東分紅會議的表決書及會後決議書應該怎麼寫
一、表決書範例
依據公司《章程》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於某年某月某日組織召開了某年股東會,本次會議召開地點為某地,會議
應到自然人股東 人,實到自然人股東 人,代表 %的股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會議召開和議題表決規定。
按照本次會議議程安排,全體到會股東對工作報告》作了審議和表決。經過現場計票人統計,股東代表監督,表決結果為:
名股東贊成,代表%股份;
名股東反對,代表%股份;
名股東棄權,代表%股份。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法定比例, (表決是否通過本議案)。
主持人(簽名):
董 事(簽名):
計票人: 監督人(股東代表): 記錄人:
年月日
年某公司股東大會
二、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3、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
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
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6、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
格式如下:
****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決議
股東會決議[20**]**號
時間:
地點:
出席:股東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股東二:*********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持人:***(董事長)
股東會會議審議了公司關於20**年度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經研究,形成以下決議:
同意20**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萬元按股比進行分配,期中股東****公司分紅金額****萬元;股東****公司分紅金額****萬元。
以上決議均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通過。
股東單位:****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股東單位:****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C. 股東會議應該由誰來主持
首次股東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根據《公司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規定: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四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3)推薦股東大會主持人意見書擴展閱讀:
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1)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D. 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條件有哪些
(一)會議籌備1、確定召開股東大會;2、會務組織;3、會議提案、內容和確定會議議程;4、准備會議資料。(二)會議通知:召開股東大會會議,公司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20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各股東;(三)會前檢視1、修正會議議題;2、印發會議資料;3、簽到和清點參會人數;4、落實委託授權簽字;5、關注簽字事項的准備。(四)審議及決議1、律師見證;2、審議及表決;3、會議記錄及簽字;4、會議決議及簽字。(五)善後,開啟新的循環1、出具法律意見書;2、補正資料;3、發文;4、准備及披露;5、歸檔。股東可以親自出席會議,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出席和表決,但股東應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如果委託人為法人,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簽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