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XX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決議
由XX、XX共同出資設立的寧波XX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於2009年4月13日在江北區XX路XX號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經全體股東充分醞釀決定:
(1) 選舉XX為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2) 選舉XX為公司監事,任期三年。
(3) 聘任XX為公司經理,任期三年。
(4) 全體股東對上述人員的任職資格已進行了審查,均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條件。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2009年 月 日
我正在辦理此事!哈哈哈哈!剛剛把材料提交上去!這是工商局提供的範本1
⑵ 成立新的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怎麼寫啊
您好,抄成立新的有限襲公司的股東會決議的範本,
範本如下:
第一,首先需要標明會議時間、會議地點還有會議的性質;
第二,寫明股東出席情況以及會議主持人;
第三,經表決全票同意,作出如下決議:一、公司住所;二、公司經營范圍;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公司股東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最後是全體股東簽字,最後標明日期即可。
股東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組織,還可以是國家,當國家作為股東時需明確代表國家行使股東權的具體組織,例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法律對股東並無行為能力的要求,所以理論
上股東可以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當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作為股東時,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行使股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