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務部對融資租賃業務進行了排查對行業有哪些影響
風險排查工作對象為所有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企業,對存在以下情況的企業要進行重點檢查:
1、關聯公司從事互聯網金融、投資咨詢、財富管理、第三方理財、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商業保理、典當等業務的企業。關聯公司包括股東、股東投資的企業、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及本公司所投資的企業。
2、售後回租項目承租人多為關聯公司的企業。
3、股東或存在交易關系的關聯公司及其高級管理人員近期出現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
4、業務規模短期內以超常規速度增長,風險資產比例、資產負債率和租金逾期率過高的企業。
5、主營業務佔比偏低,存在大量對外投資和對外擔保的企業。
6、以工業原材料、貴重金屬等限制流通物,無形資產、生物資產、商業地產甚至住宅等作為主要租賃物的企業。
7、通過網路借貸平台等互聯網金融企業進行融資,且融資規模較大的企業。
8、以自然人為承租人或業務合作對象,且近期發生過多次業務糾紛的企業(例如面向個人開展汽車融資租賃業務).
9、未按要求及時通過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填報相關信息的企業,或所填報信息明顯存在不實、不準確等情況的企業。
10、注冊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或已無法聯系的企業。
11、取得經營資質後長期(超過一年)未開展業務的企業。
12、注冊資本實到率偏低(不足30%)的企業,特別是注冊資本實到率低但開展業務規模較大的外資企業。
2. 誰能幫我找找「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確認第七六批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通知」這個文件啊
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確認第六批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通知
商建函[2009]51號2009-12-25
北京市、河北省、遼寧省、上海市、福建省、重慶市、四川省、深圳市商務主管部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經研究,同意山推租賃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名單見附件)作為第六批融資租賃業務試點企業。請你們按照《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建發[2004]560號)和《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內資融資租賃試點監管工作的通知》(商建發[2006]160號)有關要求,建立健全監管機制,督促試點企業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及試點有關規定,積極穩妥開拓業務,依法繳納稅收,按時上報經營信息。
附件:
第六批融資租賃試點企業名單
山推租賃有限公司
福建融信設備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大新華船舶租賃有限公司
成都工投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唐山龐大樂業租賃有限公司
重慶市交通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豐匯租賃有限公司
中原租賃有限公司
至於第七批的由於網路只能上傳一張圖片,相關企業是:
成都匯銀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福建海峽設備租賃有限公司、吉運租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山工租賃有限公司、山東匯銀租賃有限公司、上海金易達租賃有限公司、上海中興租賃有限公司、中投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3. 內外資融資租賃公司設立條件
首先純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注冊的話在前置都是沒有放開的注冊的,那麼有幾批試點的也是有很雄厚的實力背景的公司才能申請的下來,普通的公司申請的話基本上是審批不下來,講一下新注冊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所需要的條件以及審批流程,《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從事融資租賃業務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融資租賃試點企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條件
申請設立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應滿足以下條件:
1. 最低注冊資本金應達到17000萬元;
2. 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3. 擁有相應的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不少於三年的
租賃業從業經驗;
4. 近兩年經營業績良好,沒有違法違規紀錄;
5. 具有與所從事融資租賃產品相關聯的行業背景;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審批流程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租賃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推
薦1-2家從事各種先進或適用的生產、通信、醫療、環保、科研等設備,工程機械及交通運
輸工具(包括飛機、輪船、汽車等)租賃業務的企業參與試點工作;
2、被推薦的企業經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確認後,納入融資租賃試點范圍三、報送材料
1)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推薦函;
2) 企業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申請及可行性研究報告;
3)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 公司章程,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及風險控制制度文件;
5) 具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據的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
6) 近兩年沒有違法違規紀錄證明;
7) 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及資歷證明。
融資租賃公司注冊分為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注冊、內資獨資融資租賃公司注冊和外資獨資融資租賃公司注冊。
中外合資和外商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由國家商務部及省、直轄市級的商務委員會負責審批,內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和國際稅務總局聯合確認審批。中外合資和外商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注冊條件與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注冊條件不同,但主要指標就是行業經驗、資金實力、市場資源和人才資源。
4. 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在商務部未批復,但是工商注冊,驗資等已完成,是否可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商務部未批復,不可以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5. 商務部、銀監局審批的融資性租賃公司有何區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指經銀監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內融機構。金融租賃公司的發起人包容括在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主營業務為製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在中國境外注冊的融資租賃公司以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發起人。
商務部對全國融資租賃企業實施監督管理。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監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融資租賃企業。
20家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進行監管,而80家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稅務總局批准設立,450家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批准設立。
6. 融資租賃公司在商務部審批哪個部門批准
外資租賃公司在商務部外資司;
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在流通業發展司。
7. 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根據《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建發〔2004〕560號,以下稱560號文),商務部和稅務總局負責內資租賃企業融資租賃業務試點確認。自2016年4月1日起,商務部、稅務總局將注冊在自貿試驗區內的內資租賃企業融資租賃業務試點確認工作委託給各自貿試驗區所在的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級(以下簡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稅務局。試點企業條件和申報材料要求參照560號文執行。對注冊在自貿試驗區外的內資租賃企業從事融資租賃業務,仍按現行規定和程序辦理。
二、各自貿試驗區所在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國家稅務局負責對融資租賃試點企業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對於符合條件的企業,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稅務局聯合發布公告,明確納入內資融資租賃試點范圍企業名單,與商務部、稅務總局發布名單的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三、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指導和督促試點企業通過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信息系統)報送各項信息,並對企業上報信息及時審核;每月末要將新納入試點范圍的企業的基本情況報送商務部,同時抄送稅務總局;每季度要將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報送商務部,同時抄送稅務總局;要及時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商務部和稅務總局。
四、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完善行業監管制度,加強風險防範,利用現場和非現場結合的監管手段,強化對重點環節及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充分發揮管理信息系統的作用,加強風險監測、分析和預警,切實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
五、納入試點范圍的企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及時、准確通過管理信息系統報送信息,按時交納各種稅款。對在會計年度內未實質性開展融資租賃業務,以及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試點企業,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商同級國家稅務局取消其試點資格。
六、為便於加強監管,對於按照本通知要求納入試點范圍的企業,如遷出自貿試驗區,應當按自貿試驗區外企業申報試點現行規定重新申報確定試點資格。
七、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根據本通知要求,商同級國家稅務局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試點確認辦法或流程,並採取適當形式予以公開。
8. 關於內資試點融資租賃機構的幾個問題
1.租賃物的選擇上,動產和金融租賃公司一樣,還包括了金融不能做的不動產。
2.商務部目前沒有現場或非現場檢查。
3.外部審計由單位自行決定。
4.目前只規定了風險資產不能超過凈資產的10倍。沒有金融租賃公司那樣嚴格的監管指標。
9. 什麼是內資試點融資租賃公司
就是自貿區純內資融資租賃公司
由商務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審批與監管的內資試點融資租賃企業。
這個是非常有實力的企業才可以申請,可做不動產業務
10. 一般企業申請內資融資租賃公司的流程,是否一定要做試點確認
1.申請報告和驗資報告及資本金來源說明;2.公司章程和風險控制等主要內部管理制度、涉及金融或類金融關聯企業的經營情況說明;3.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含附註)和主要股東上一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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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擬任(或現任)總經理、財務負責人、風控負責人等主要高管人員名單、從業履歷、資格證書等;5.由具備從業資格的融資租賃公司發起成立的企業或擬成立的子公司,還需提供股東(母公司)上一年度融資租賃業務的詳細經營情況。
設立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所需條件
1.優先試點領域為主要股東有設備製造與銷售、大型工程施工及基礎設施建設的領域背景,或為中小微企業及農村農業現代化發展服務,或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服務;為環保、市政、醫療、教育、文化、養老等領域或產業服務;為製造業產品出口及企業「走出去」發展服務;為各類國家重點開發新區、國家經濟改革發展試驗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的經濟建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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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和五名金融相關專業的高管人員、且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資租賃企業管理經驗3年以上;3.必須充分說明母公司的上一年經營情況(營業收入、利潤、資產負債率、含納稅情況)、擬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主要考慮主要業務領域、業務模式、資金來源、未來三年的業務發展總體規劃以及擬設立試點公司的風險控制等內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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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可以由企業或個人組成,企業具有與從事融資租賃產品相關聯的行業背景;資金來源穩定、股權關系簡單透明、公司治理結構健全、發展戰略和盈利模式清晰,誠信和納稅記錄良好;5.公司名稱中的行業表述必須是「融資租賃」或者「租賃」字樣,注冊資本最低1.7億元人民幣,且需要實繳驗資,經營期限不超過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