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建類信託為什麼被叫停了現在買什麼信託產品好呢
監管層以來「窗口指導」的方式叫源停此類信託,主要原因有:
第一,目前基建類信託存量已經很大,為總量控制,必須控制增量;
第二,從融資成本講,同一平台或基建項目,發行城投債、企業債成本更低,優於信託融資,監管應引導這些融資人降低成本、提高資金效率;
第三,已經發行的平台、基建信託或將有「兌付壓力」,不希望新的「麻煩」出來;
第四,已經發行的可能有些項目把關不嚴,部分夾雜馬甲信託,一些並非平台、基建的房地產或工商企業也穿上「政府平台」、「基建」項目的馬甲來發信託,這令人憂慮。
推薦的信託產品有:
中原信託 中瑞集團
中鐵信託 眾益41期
愛建信託 南太湖建投應收賬款(1年)
方正東亞信託 方興11號
② 監管加碼 房地產信託發行規模下滑至5100億
隨著監管政策加碼,對於房企通過信託渠道融資的審核越發嚴格。根據用益信託最新統計顯示,今年來,截至記者發稿時止,我國68家信託公司共發行了3858款房地產集合信託產品,規模總計5118.5億元,相較於去年同期的4099款6352.6億元的規模,在融資額度上同比下滑了19.4%。
7月份以來,整個房地產信託發行延續了下滑態勢。用益信託統計數據顯示,7月全行業共發行241款416.1億元的房地產集合信託產品,相較於上月的481款794.2億元的規模,在發行只數上下降了50%,在融資規模上則下降了47.6%;而與去年同期的516款755.56億元的規模相比,在發行只數上更是同比銳減了53.3%。
事實上,我國房地產類信託的募集規模自2019年下半年以來,連續多個季度下行。中國信託業協會數據顯示,2020年一季度末,投向房地產領域的信託資金總額為2.58萬億,較2019年末下降1249.87億元。
「這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監管趨嚴,從去年下半年以來,房地產信託經歷了多輪窗口指導和調控;二是一季度新 冠疫情沖擊使得樓市停擺,房地產開發也全面暫停,房企融資需求萎縮的同時信託業務的開展也短期內受限。」對此,有信託分析人士認為。
③ 信託產品是什麼 信託和私募有什麼區別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信託是一項源自國外的古老制度安排,創設了一種獨立的法律關系,核心是法律認可的財產獨立和破產隔離。
在我國,可以發行信託產品的,有且僅有68家持牌信託公司。信託產品按照委託人的人數可以分為單一信託(一個委託人)、集合信託計劃(兩個以上委託人);按照信託財產的類型,可以分為資金信託、財產信託、財產權信託等;按照投資領域,可以劃分為房地產類、基礎設施類、工商企業類、證券投資類等領域。
信託產品在我國依據的主要規范框架是《信託法》、《信託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及銀監會的各類規范性文件、通知、窗口指導意見。信託產品需要遵守的人數限制、合格投資者標准、投資限制等不展開說了,比較多且雜。值得一提的是,雖然監管嚴格,限制多多,但信託公司是具備發放貸款的資格的。
信託和私募的區別有:
最明顯的區別——產品管理人
信託產品的管理人是信託公司,私募產品的管理人事私募投資公司。這是兩類產品最本質的區別。當然,私募產品有的時候會以很多形式出現,比如過去大家耳熟能詳的陽光私募,這類產品由於通過信託平台募集,所以有些產品的名稱中會帶有信託字樣,但它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資公司;另外就是一些有限合夥私募,它們可能會以券商資管產品或是單一資金信託的形式出現,但券商和信託公司在這里也只起到通道作用,產品的管理人還是私募投資公司。
所以,不管私募產品以何種名稱,何種形式出現,只要找到管理人那一欄,看看到底是信託公司還是私募投資公司,投資者就很容易區分出二者。
最容易混淆之處——產品投資方向
集合信託產品基本都是投資實體經濟項目,這一設計特點多年未變。但近幾年市場中也涌現出一批以有限合夥形式投資實體經濟項目的私募產品。從產品投資方向層面來看,很容易將它們和信託產品混淆。但這類私募產品與信託產品也有較為明顯的區別:
1、管理人不同。信託產品的管理人是信託公司,有限合夥私募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資公司。
2、投資門檻不同。信託產品的投資門檻一般在100萬~300萬,而有限合夥私募的投資門檻一般在100萬以下。
3、預期收益率不同。在相似投資期限條件下,有限合夥私募產品的預期收益率比信託較高。
除了有限合夥私募產品在產品投資方向層面與信託產品有較大重合之處,其他私募產品均與信託產品有較為明顯的差別,投資者可以很容易區分。舉例來說,陽光私募的投資方向為股票市場;PE/VC私募投資方向雖然也是實體企業,但其融資主體主要為機構投資者,普通投資人無緣參與。
④ 信託行業 「一司一策」 指的是哪一司,哪一策
一司一策剛開始是指上市公司,說的是各個公司情況不同,要區別對待,針對每個上市公司出台相配套的治理政策,引申到信託行業就是說針對各個信託業務量,業務規模,業務類型等特點,出台不同的針對策略,但實際上全國這些信託公司業務類型都差不多,就是業務量不一樣,甚至相差規模很大,風控水平也不同,銀監局只能根據各個信託公司不同情況,來出台相應的窗口指導政策
⑤ 資產管理,信託,有限合夥,銀行理財在產品和業務層面有什麼區別
1.關於資產管理
「資產管理」是一個比較大的概念,在中國現行法律體系下,接受監管、具備合法開展資產管理資格的持牌機構(概括的說,這個牌照的價值就是「合法募錢的資格+合法運用的資格」,一個可以連接資產和貨幣的中間渠道)大概可以做如下劃分:
·銀監會監管:銀行(理財)、信託
·證監會監管:證券公司及子公司、基金公司及子公司、期貨公司及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保監會監管:險資資管
至於近年興起的一些地方金融局批准設立的資產交易所,也會發行一些「理財產品」,但我個人認為其法律依據和效力還不是很充分,確實也亂象叢生。其他的打著「資產管理」稱號的機構,大多沒有合法資格。
2.關於信託
信託是一項源自國外的古老制度安排,創設了一種獨立的法律關系,核心是法律認可的財產獨立和破產隔離。
在我國,可以發行信託產品的,有且僅有68家持牌信託公司。信託產品按照委託人的人數可以分為單一信託(一個委託人)、集合信託計劃(兩個以上委託人);按照信託財產的類型,可以分為資金信託、財產信託、財產權信託等;按照投資領域,可以劃分為房地產類、基礎設施類、工商企業類、證券投資類等領域。
信託產品在我國依據的主要規范框架是《信託法》、《信託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及銀監會的各類規范性文件、通知、窗口指導意見。信託產品需要遵守的人數限制、合格投資者標准、投資限制等不展開說了,比較多且雜。值得一提的是,雖然監管嚴格,限制多多,但信託公司是具備發放貸款的資格的。
信託公司經歷了多次清理,到現在只有68家(其實銀監會名單上的牌照我記得是71家,還有三塊牌照躺著等待買家吧~),大多是政府、央企、國企控股,股東背景和實力普遍比較強。隨著《信託法》頒布,新的信託框架搭建完畢,且借著房地產的十年火爆、08年的四萬億等我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契機,信託的資產管理規模幾何式上漲,截至2016年2季度末,信託資產管理規模已達到172851.66億元,是我國第二大金融行業(老大哥是銀行)。
3.關於資管計劃
券商、基金、期貨的資管子公司及保險資管公司所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叫做「資產管理計劃」,和信託的架構類似,都是一邊連接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一邊將匯集的資金運用投資出去。證監轄下三類公司的子公司都有各自的監管體系和規范要求,和信託一樣,都對投資者人數、合格投資者標准、投資范圍等有所限制。
值得一提的基金專戶子公司,這是12年證監會所新設的一個牌照。在最初的幾年行業號稱「萬能牌照」,在資金安排(比如投資者人數、結構化的杠桿比)、投資運用(除了不能直接放貸款外基本沒有限制)上極為靈活,也不用計提風險資本等,所以搶走了大量原來信託、券商的通道業務,僅用了幾年時間,截至2016年2季度,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專戶業務規模已達到16.47萬億元,比肩信託,還是很可怕的。
不過隨著股災和實際經濟下行壓力大、國家樹立的去杠桿要求,從14年底開始陸續出台了諸如八條底線等一系列規則,證監體系下的資管機構業務開展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資金池不得開展、結構化產品杠桿比大降、產品推介的規范、投資者人數、投資顧問等都有嚴格規范,基金子公司也很快會開始計提風險資本。對證監的監管水平我不做評價,但證監體系的資管公司無疑將進入第一個優勝劣汰的艱苦階段。值得一提的是券商和基金子公司具備發行資產專項計劃做資產證券化業務的資格,信託也可以實現類似的結構,但我們一般稱為私募ABS,沒法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險資資管因為其資金來源的特殊性,出於安全考慮,對其投資限制自始就十分嚴格,包括合作機構的准入條件、投資領域的限制要求等。
4.關於私募基金
有限合夥式的私募基金利用了合夥制度,依據合夥企業法開展業務,迴避了「牌照」限制。通過LP出資認購合夥份額實現資金募集,通過合夥企業法確保了GP的管理資格和LP的有限責任,然後以合夥企業對外開展投資運作。
近年隨著私募業務規模的快速發展,私募業務也被納入了監管體系。開展私募基金運作應當在基金業協會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並對基金的募集、信息披露、管理運作都有了明文的要求。私募基金的形式,除了傳統的合夥企業外,還有有限公司式(現實里比較少見)和契約基金式(沒有法律實體,通過合同構建一個獨立的財產集合)。需要注意的是,合夥企業除需遵守《合夥企業法外》,現在也需要遵守證監會、基金業協會的相關規范。
5.關於銀行理財
銀行理財也是一種資產管理產品,但因為其投資者門檻較低,出於金融穩定等考慮,對其投資限制也比較嚴格,甚至法律規定是可以保本的,具體要求可以看看《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及銀監會的一些通知。理財資金量大、期限靈活、成本較低(銀行其實就是個大資金池),基於金融人士的不懈「創新」,理財資金常嵌套各種信託、資管產品規避限制和監管而活躍在幕後。
⑥ 信託遺產避稅
個人信託是指委託人(指自然人)基於財產規劃的目的,將其財產權移轉予受託人(信託機構),使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的本旨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的行為。不少高資產凈值的客戶已經試圖通過這種方式來規劃自己的財產。
雖然國內很早就出現「試水」遺囑信託的說法,但是尚未聽說任何實例。專業研究人員介紹說,國內相關法律不健全及信託公司綜合資產管理能力較弱,使得我國遺囑信託「先天不足」。就目前情況來看,許多高額壽險保單頻頻出現,更多的富人更願意通過購買高額人壽保險,將受益人指定為其兒女,該筆財富既可合理避稅又能避免遺產紛爭。
信託本來就有財產轉移和傳承的功能,但是在國內「監管部門擔心信託可能成為黑錢洗白的渠道,因此只允許信託資金在同一個賬戶中出入,使得父母購買的信託產品收益無法進入兒女的資金賬戶,給產品設計造成困難。」
遺產里除了錢,還包含了不動產等很多資產形式,如果要做遺產信託,要求信託公司必須具有綜合的資產管理能力,可是大部分信託公司只具有投融資的能力。而國內的整體信用體系和法律體系也不是很健全,導致該業務「一直處於萌芽階段」。
我國徵收遺產稅的話題已經爭論了數年之久,雖然目前還未正式徵收,但也只是時間問題。專業理財人士介紹,雖然在我國遺囑信託「欲投無門」,但按照我國現行法律,保險金所得也可以達到「免稅」的效果。子女作為保險金受益人,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而現在許多父母買房子直接掛在子女名下,也是將來規避遺產稅的方式之一。
⑦ 「緊箍」再收緊 房地產信託風險防控壓力攀升
自2019年下半年以來,窗口指導、余額管控成為了房地產信託業務的關鍵詞,今年以來,監管也在不斷「重拳出擊」遏制當前房地產信託業務違規亂象。11月5日,北京商報記者從多位信託業從業人士處了解到,在展業層面,房地產信託業務大部分均做了收緊,今年以來,部分房企現金流緊張,可能存在風險加劇的情況。受「爆雷」潮的影響,1-10月,房地產信託領域違約金額已超400億元。在分析人士看來,從過往經驗看,調控房地產和房地產信託的嚴監管政策都會增大市場房地產信託違約規模,因而在未來一段時間,房地產信託風險防控壓力增大。
三條「紅線」排查大幕開啟
為防範化解風險,監管專門針對房地產信託開啟了一輪專項排查。近日,有市場消息稱,銀保監會近日下發了《關於開展新一輪房地產信託業務專項排查的通知》,並要求各地銀保監局於11月30日前將排查情況上報。
從多位信託業從業人士處獲悉,上述消息屬實,此次銀保監會排查的問題主要為,是否違反「四三二」要求、是否用於土地儲備、是否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是否協助金融機構進行監管套利,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違規行為。不過也有部分信託公司人士向記者表示,「這份文件應該主要是針對房地產信託業務較多的信託公司,房地產信託業務佔比不大的暫未收到通知」。
「這次排查是一項例行檢查。」 一位信託公司從業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稱,主要排查房地產信託的三條「紅線」。這三條「紅線」是指監管層收緊房企融資較為清晰的三條標准,要求控制房地產行業的有息債務增長。
具體來看,「紅線」一是剔除預收款的資產負債率不得大於70%,「紅線」二是凈負債率不得大於100%,「紅線」三是現金短債比不得小於1倍。根據三條「紅線」的觸線情況,分為紅、橙、黃、綠四檔,紅色檔三條「紅線」都觸碰到了則不得新增有息負債。橙色檔碰到兩條「紅線」則負債年增速不得超過5%。黃色檔碰到一條「紅線」,則負債年增速不得超過10%。綠色檔三條「紅線」都未碰到,則負債年增速不得超過15%。
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本輪專項排查會進一步實質收緊投向房地產領域的信託資金投向,部分房企現金流緊張,預計市場並購風潮還會持續較長時間。
年內違約規模已超400億元
2020年,信託行業兌付延期頻發,房地產信託的違約情況也持續走高。北京商報記者從用益信託獲得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1-10月,房地產信託領域違約金額總計達到411.37億元。
從具體的時間節點來看,今年3月,房地產信託的違約走向小高峰,當月違約金額達到115.12億元,後又在4月回落至82.25億元。到6月又迎來一波增長,當月違約金額達到134.56億元。10月信託行業共發生27起違約事件,其中房地產信託的違約金額為2.3億元。
一家信託公司相關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稱,在房地產信託運作過程中,投資者先將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再委託信託經理篩選優質房地產項目。信託公司和信託經理能否勤勉盡職地履行職責,也直接影響房地產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這位信託公司人士直言,現在房地產信託沒有好的備案項目,再用之前的項目結構借錢只能增加公司債務,達不到監管機構的要求,再加上房企普遍面臨融資收緊的情況,現金流緊張,風險有加速暴露的可能。
在資管研究員袁吉偉看來,短期內房地產市場行業景氣度面臨較大下行壓力,一方面銷售資金回籠放緩,外部融資渠道受阻;另一方面房地產企業的債權融資、信託融資等大量到期,如果不能有效調配資金,很容易出現資金鏈斷裂。從過往經驗看,歷次調控房地產和房地產信託的嚴監管政策都會增多市場房地產信託違約規模,並在調控後的半年到一年達到違約高峰。因而在未來一段時間,房地產信託風險防控壓力增大。
合規、風險指標面臨雙向承壓
一直以來房地產信託就備受業內關注,一邊是房企對資金的渴望,一邊是監管的不斷嚴控,房地產信託的成立規模也在持續波動。來自中國信託業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二季度末,房地產資金信託余額為2.5萬億元,同比2019年二季度末2.93萬億元下降14.68%,環比一季度末2.58萬億元下降3.1%。
今年6月,銀保監會關於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中提到,信託公司存在未嚴格執行房地產信託貸款監管政策,向不滿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貸款;直接或變相為房地產企業提供土地儲備貸款或流動資金貸款;以向開發商上下游企業、關聯方或施工方發放貸款等名義將資金實際用於房地產開發,規避房地產信託貸款相關監管要求等問題。
在全行業收縮的時候,房地產信託產品的合規性和風險性亟待檢驗,在廖鶴凱看來,房地產業務階段性規模受限,不過存量規模依然很大,對信託公司來說,後續可以持續提升股權投資比重,待政策成熟可以加快布局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業務。
正如袁吉偉所言,房地產信託被嚴監管預示著傳統信託業務的增長空間將越來越受到制約,傳統粗放的高增長模式越來越難以持續。他進一步指出,信託公司要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就要順應我國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新趨勢,順應監管新要求,明確新的有效業務組合和市場方向,塑造與之相匹配的專業能力,獲取新的增長驅動力,提高市場競爭力,占據資管新時代的一席之地。
⑧ 直接受銀監會監管的信託公司都有哪幾家謝謝
信託公司是非銀行金抄融機構,受銀襲監會非銀司監管。至於如何監管信託產品、會按照不同類型的產品採取不同的監管方式和力度。而且:中國的銀監會採取的是地方銀監局監管當地的信託公司,因此政策也會因區域而有差異如果你對信託投資有興趣的話,不妨去一些第三方的投資平台看看,比如多盈金融網,咨詢一下.比對一下不同產品之間的收益率,選擇適合的進行投資,
另外呢,中信,中糧,中誠,外貿,金谷,華鑫,英大,建信這八家直接受銀監會監管。全國一共67家信託公司受銀監會監管,具體職能是由信託公司注冊地銀監局執行,67家信託公司的名稱可以到銀監會網站查到,包括他們的金融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