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私募債、私募債權、中小企業私募債、私募債券、中小企業集合融資,區別是
國內高收益債,定位於非上市中小微公司非公開發行債券,簡稱「中小企業私募債」,從屬「公司債」范疇。
限於中小微企業單獨或集合形式發債,中小微企業范圍按照工信部、統計局、發改委和財政部《中小微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確定,其發行不設行政許可,由證券業協會對中小企業私債進行形式上備案,發行規模不受《證券法》凈資產40%的限制,錢景金融折扣。
㈡ 集合信託融資的有哪些特點
資金來源多元化。資金來源包括政府資金,社會理財資金,風投資金,有助於改善目前中小企業過度依賴銀行貸款的困境,通過政府引導,將社會資金合法浮出水面,名正言順地為中小企業服務。 信託融資資金使用具有很大的靈活性。傳統的企業融資以銀行融資為主,貸款難現象較為突出。集合信託是通過發行信託直接向社會籌集資金,在融資期限、規模、利率等方面較銀行貸款寬松,而且資金使用受限也較小。同時相對於銀行貸款,信託貸款能幫助中小企業部分解決固定資產貸款困難的問題。 前期費用少,籌集周期短。信託融資中企業需要支付的前期費用少,而銀行貸款和發行證券,企業需要承擔高額的律師費,手續費,項目評估費等前期費用。信託產品籌資周期短,與銀行和證券的評估、審核等流程相比,信託融資速度快,這對於資金本來就捉襟見肘的中小企業來說,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可以成批操作。目前中小企業集合信託可以同時為多家中小企業提供融資,可以為企業節省一部分籌資費用,獲得規模經濟效應。 有利於企業積累信用,獲得金融機構的支持。企業參與集合信託,意味著獲得了擔保公司,信託公司和投資者的認可提高了企業的市場關注度。幫助企業積累信用,有利於銀行貸款的跟進。幫助企業接觸VC,獲得股權資金。風險機構可以挖掘有增長潛力的中小企業,在債券基金到期後為其提供後續融資,實現「債權先行,股權跟進」的融資目的,從而有利於企業獲得其他金融機構的支持。 改變傳統產品結構、通過分級設計,優化配置效率。中小企業集合信託根據不同市場主體的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利用信託形成不同風險承擔機制,向不同的人轉移中小企業融資風險,提高了整體抗風險能力。劣後資金部分無擔保設計,使得包括擔保等參與各方,都置身於理性和商業規則環境中,從而營造了一種商業機制,使得各方均按照各自的商業規則參與運營,結果各方共贏。這種風險分級設計,使得集合信託可以選擇更多看似風險較高但成長性好的企業進行嘗試。 風險控制比較完善,資金使用可靠性強。信託運作方式比較成熟,加上特有的風險隔離功能,因此集合信託融資風險安全可控。中小企業集合信託擁有比較完善的貸前審查、貸後管理的風險管理治理,每個入選企業,需經過3次遴選才能入圍:第一次,有信託顧問從申請的企業中篩選出基本面良好,具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每個申請的企業都要滿足必備條款;第二次擔保公司通過對企業資產狀況的調查與分析,要求風險較大的企業以其房地產抵押提供擔保;第三次由信託顧問聯合政府、銀行、擔保公司、風投組成的評委會確定最終的企業名單。這樣經過層層篩選,在源頭上降低了項目風險。在貸後管理上,信託顧問定期對貸款企業進行調查,收集反饋意見,了解企業資產狀況和經營情況,如發現可能引起違約的不利因素,可以提前收回貸款或者其他措施切斷風險。
㈢ 集合票據和集合債券有什麼區別
1、這兩種債券的審批核准程序和監管所屬部門不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申請發行採用審批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與改革委員會進行監管審批;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的發行申請採用核准制,由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進行核准。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審批通常需從省級地方政府(地方發改委)報送到中央政府(國家發改委),這段時間往往需要1年左右才能獲得上級關於申請的批復;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只需要經過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核准通過即可,一般周期在2-3個月左右,發行申請時間大大短於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准備時間的長短影響著融資成本的高低,集合票據能夠以較短的時間通過預發行環節,從而幫助中小企業降低融資成本。雖然集合票據晚於集合債券上市發行,但其在融資成本上的優勢讓其後浪推前浪,較集合債券發展的更為迅速。
2、在擔保增信方面,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採用了擔保加償債風險准備金的「雙保險」模式,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只採用了外部擔保模式。在我國擔保體系仍處於發展初期的環境下,擔保資源仍較為稀缺。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的擔保加償債風險准備金模式使其能夠更加容易突破擔保環節的限制,獲得外部增信,從而完成發行工作。
3、在資金用途和融資市場方面,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需要明確特定用途,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則沒有特殊要求。在發行期限方面,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屬於中長期債券,一般為3~5年,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為中短期債券,一般為1~3年;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面向股票交易所,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面向銀行間債券市場。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活躍程度要高於交易所的債券市場,這導致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的發行渠道要好於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基於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在運作的靈活程度等多個方面要優於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這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現階段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無論是在發行次數,還是從累計融資規模方面都要明顯優於中小企業集合債券。
㈣ 城投債企業債券和集合類企業債券的區別
發行主體不同 風險等級不同
本人在投資方面一直都比較謹慎,安全性不可靠的根本不考慮,沒想到卻在政府債這里栽了。。。。。我是2016年購買了這款《三都水族自治縣城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2016年直接債務融資》產品,產品的用途是用於三都水族自治縣農貿市場片區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但是,早已經到期一個月多了,別說是利息,就連本金我都沒收回來~而且官方連一個正式的說明都沒有,這是要被割韭菜的節奏!!!
當初之所以敢入手,也是因為看中是國企融資、國資擔保,想著大企業不會耍陰招,但還是被「套」了,政府債TMD也開始坑投資人的血汗錢了???這款項目的募集資金規模還不到2億元,想著僅是擔保公司的注冊資金都有30億元呢。哎,現在我就想問:5.05億的土地抵押哪去了???國有公司連我們這點錢難道都兌付不了嗎???不是政府三函支持嗎???人呢?出了這樣的事情,三都縣人民政府、財政局、人大常務委員會就視而不見嗎???
為了維權,我們於2018年11月7日也是親自去了三都政府。對於我們的到來,剛開始三都政府明顯是有些排斥的,直接將我們拒之門外,不允許投資人進去;後來,直到叫來了好幾車武警,在他們的「陪伴」下,我們這些客戶才得以順利進入,是心虛害怕了嗎??還是想以武力來恐嚇我們???反正全程下來,三都政府的幾個官員(金融局副局長、三都縣李副縣長等負責人)都是能躲便躲,態度惡劣不說,還各種托詞不作為,敷衍我們,真是服了!!!一點沒看出來是為人民服務的!!堂堂的國家公職人員,卻對人民耍起了流氓行徑,既沒有給我們投資人一個合理的解釋,也沒有拿出任何具體的解決方案。
之前就有聽聞說三都縣前任書記因為貪污腐敗案被抓了,所以現在,事件中是否存在挪用項目資金??是否存在貪污受賄等情況?????請貴州省領導們重視,望中紀委介入調查,必要時,我們會竭盡全力配合相關部門一起調查,只希望貴州高級政府等相關部門不要讓我們失望!!!請盡快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不要讓我們失去對政府的信任!!!
如果,連政府都不能信任了,那我們老百姓還能依靠什麼呢?如果,政府都開始肆無忌憚的耍流氓了,這個國家還有出路嗎???金融局副局長、三都縣李副縣長,你們這么做,將政府信用置於何處??將我們百姓對國家的信任置於何地???我們一輩子的積蓄不能僅空憑你們隨便的一紙通知,就打水漂了吧???這可是我們全家的血汗錢吶,無理由延期、展期,我們不接受!!!!
㈤ 關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發行人可以採取集合方式發行私募債券」是否有先例
證券市場發行集合債並不是新鮮事物,只不過發行集合債的證券數量比較少,如深交所掛牌交易的111061(10中關村)就是集合債,也是以超過兩個以上的發行人方式發行的,可以說發行集合債並不是沒有先例的,至於私募債本人真的沒有太多的關注,正常來說有這個規定就應該能發行。
㈥ 中小企業集合債的概念
中小企業集合債,就是由一個機構作為牽頭人,幾家企業一起申請發行債券,是企業債的一種.
中小企業債券融資難題長期懸而未決,已成為我國多層次融資體系中最薄弱的環節。此次國家發改委批准北京中關村3家企業和深圳20家中小企業以發行債券的形式募集資金,深圳此次是首開先河由中小企業集合發債。
所謂集合發債,就是俗稱的「捆綁發債」。此前,開創國內捆綁式發行企業債券先河的是2003年中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債券,當時國內不同高新區的12家企業採用「統一冠名、分別負債、分別擔保、捆綁發行」的方式發債。
其實在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中,融資難是最大的瓶頸。近期,除了國家加大了對中小企業的金融和財稅扶持力度以外,各行業協會也在採取措施,彌補中小企業的資金缺口。記者:我手中拿的是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提供的一份調查數據表。目前我國430萬戶中小企業,雖然創造了60%的GDP,但可以從銀行拿到的貸款額度不足商業貸款總數的1/4,今年一季度,這一比例又下滑了近10個百分點。加上生產成本增加,中小企業的資金缺口達30%以上。
㈦ 集合債券的簡介
集合債券是運用信用增級的原理,通過政府組織協調,將企業進行捆綁集合發行的企業債券。該債券利用規模優勢,合理分攤資信評級、發債擔保、承銷等費用,有效地規避了單個企業發債規模偏小、發行成本過高的弱點,使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成為可能,為解決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提供了新的途徑。
㈧ 證券代碼CP、SCP、PPN、MTN是什麼意思
CP 短期融資券(短融)、SCP超短期融資券、PPN 定向工具(私募券)、MTN 中期票據(中票)
1、CP: 短期融資券(Commercial Paper,簡稱「CP」)指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即由國內各金融機構購買不向社會發行)和交易並約定在一年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2、SCP :超短期融債券是指具有法人資格、信用評級較高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內的短期融資券。
3、PPN :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以非公開定向發行方式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稱為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private placement note)。
4、MTN :英文Medium-term Notes的縮寫。中期票據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按照計劃分期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8)集合債券融資擴展閱讀:
銀行間債券市場是指依託於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簡稱同業中心)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簡稱中央結算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的市場。
包括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債券買賣和回購。
經過近幾年的迅速發展,銀行間債券市場目前已成為我國債券市場的主體部分。記賬式國債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債券都在該市場發行並上市交易。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交易包括債券的現貨交易和債券回購,其中債券回購分為質押式回購交易和買斷式回購交易兩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銀行間債券市場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證券代碼
㈨ 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和集合債的區別
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的發行,未來將有良好發展前景。
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主要具有以下優勢:
一,降低債券的發行條件。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的發行主體是多個小微企業的集合體,能聯合起來達到一定的發行規模,能產生外部規模經濟,對單個企業的要求相對下降,能讓更多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參與到這一融資方式中來;
二,降低債券的融資成本。增信集合發債可以提升小微企業的信用級別,這樣可以以更高的價格發行債券;
三,降低了債券的違約風險。
增信集合債券相當於優質小微企業債券打包發售,從整體上降低了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的違約風險。
企業債券是指所有行業的企業只要滿意發行債券條件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