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叫融資融券
融資融券業務,是指在證券交易所或者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進行的證券交易中,證券公司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者出借證券供其賣出,並由客戶交存相應擔保物的經營活動。
融券交易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總體來說,融資融券交易關鍵在於一個「融」字,有「融」投資者就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和支付一定的費用,並在約定期內歸還借貸的資金或證券。
在完善的市場體系下,信用交易制度能發揮價格穩定器的作用,即當市場過度投機或者做莊導致某一股票價格暴漲時,投資者可通過融券賣出方式沽出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下跌;反之,當某一股票價值低估時,投資者可通過融資買進方式購入股票,從而促使股價上漲。
當市場上某些股票價格因為投資者過度追捧或是惡意炒作而變得虛高時,敏感的投機者會及時地察覺這種現象,於是他們會通過借入股票來賣空,從而增加股票的供給量,緩解市場對這些股票供不應求的緊張局面,抑制股票價格泡沫的繼續生成和膨脹。
融資融券交易有助於投資者表達自己對某種股票實際投資價值的預期,引導股價趨於體現其內在價值,並在一定程度上減緩了證券價格的波動,維護了證券市場的穩定。
⑵ 什麼股票會被調出融資融券標的 - 百度知道
滬深交易所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融資融券標的證券的選擇標准和名單。證券公司向其客戶公布的標的證券名單,不得超出滬深交易所公布的標的證券范圍,具體以所屬券商為准。
滬深交易所融資融券標的證券為股票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超過3個月;
(二)融資買入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1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三)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四)在最近3個月內沒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額小於5000萬元;
2.日均漲跌幅平均值與基準指數漲跌幅平均值的偏離值超過4%;
3.波動幅度達到基準指數波動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發行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上海市場)
(六)股票交易未被滬深交易所實施風險警示;
(七)滬深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滬深交易所按照從嚴到寬、從少到多、逐步擴大的原則,從滿足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規定的證券范圍內,審核、選取並確定可作為標的證券的名單,並向市場公布。
標的股票交易被實行風險警示的,滬深交易所自該股票被實行風險警示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標的證券為創業板股票的,深交所自該公司首次發布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標的證券進入終止上市程序的,滬深交易所自發行人作出相關公告當日起將其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
證券被調整出標的證券范圍的,在調整實施前未了結的融資融券合同仍然有效。證券公司與其客戶可以根據雙方約定提前了結相關融資融券合約。
參考資料:《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2019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
⑶ 什麼叫融資
融資
拼音(rongzi)
英文(Financing)。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專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屬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融資通常是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廣義的融資是指資金在持有者之間流動以余補缺的一種經濟行為這是資金雙向互動的過程包括資金的融人(資金的來源)和融出(資金的運用)。狹義的融資只指資金的融人。
⑷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的證監會令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第117號
《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已經2015年6月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96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肖鋼
2015年7月1日
⑸ 企業融資法律法規有哪些
企業融資法律法規有:《貸款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第十一條,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給能力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
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各金融機構組織發行、兌付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九條,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條,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一)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范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5)融資出令擴展閱讀
融資的常見方式:
1、銀行貸款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2、股票籌資
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3、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4、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
⑹ 企業融資的流程有哪些
1、撰寫
BP:撰寫商業計劃書,用於應對不知何時會遇到的投資人或投資經理。撰寫商業計劃書不僅是一個包裝和表達的過程,也是一個理清產品思路的過程。
2、找到投資人。
3、路演:參與有組織的路演讓你有機會一次接觸許多投資人,可以節省大量成本。同時,此類路演活動可以讓你接觸到其他創業者,也是一個不錯的渠道。
4、與投資人單獨約談:路演給投資人留個好印象,第一印象過關的話,就有機會展開私密的約談了。
5、交易價格談判:約談是讓投資人了解你的項目和團隊,至於具體投不投還要看玩法,估值、出讓比例、附帶權利比如優先股是否具有投票權、是否配備反稀釋條款等。令投資人追捧的好項目具有更強的議價能力,爭做好產品永遠比談判技巧更有用。
6、簽訂投資意向書:簽訂之前一定要仔細檢查條款並三思而行,由於創業者一方參與簽訂的往往僅創始人(CEO)一人,CEO
不僅要考慮自己的利益,也要考慮團隊的利益,不能坑害合夥人。建議有餘力的創業者在一切融資交易環節聘請律師。
7、簽署正式的法律文件:同上,此處為正式合同而非協議,請謹慎對待。
8、股權變更:並非簡單的雙邊協議簽署,此步驟需與工商局、銀行等機構協同完成。
9、獲得注資:投資正式到賬。
10、主動聯系投資人匯報公司狀況:以一定的頻率(月或季)向投資人提交財務報表及運營報表。
11、准備下一輪融資:一輪融資到賬時就該考慮下一輪融資了。
⑺ 股權融資的條件有哪些
1、股權融資主體必須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內有限公司;
2、公司主營業容務突出,並且具有發展潛力,未來市場廣闊;
3、公司股權結構清晰,團隊結構合理,核心團隊優勢明顯;
4、公司不存在影響上市的重大風險與障礙。
⑻ 融資的流程有哪些
1、項目篩選
一般來說,天使投資人會在自己的辦公室約見創業者,聽創業團隊陳述自己的創業想法和項目進度、發展計劃和資金需求情況。如果時間比較寬裕,天使投資人也希望聽關於創業者的工作經歷和創業經歷以及創業團隊合作方面的故事。有的天使投資人會把後者安排在比較輕松的場合交談。例如,在一起吃飯的時候談論這些輕松的話題。
通過與創業者的會晤,投資人能夠獲悉更多的商業計劃書上無法得到的信息,如企業的創業者是否具有領導力和創新能力,是否善於管理公司(市場、生產、財務和管理等)等。
2、盡職調查
投資人與創業者見面會晤後,如果雙方達成了初步的共識或協議之後,如果企業已經創建,那麼投資人一般會對企業進行實地考察。考查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管理團隊、企業產品研發情況、商業計劃書的真實性等等。到企業實地考察能夠讓投資人真實全面的了解企業的特色、經營管理模式、工廠的環境等,在現場還可以和管理人員、一線員工交流,從側面了解企業。
如果創業者還未創建企業,投資人當然也就無從實地考察,但投資人一般會對團隊做進一步的了解,以確信這個團隊具有創業者的必備特徵,增強投資信心。
3、項目估值
天使投資人對於被投項目的價值評估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過程,對剛剛創建的企業進行估值,無法採用PE倍數和折現模型,因此,從某種意義上看,天使投資人的項目估值更像一種藝術。
4、協議談判
天使投資的協議談判主要集中於投資價格、利益分配、團隊激勵、管理參與、和利益保護幾個方面。天使投資人希望其投資能夠順利的退出,收回投資實現投資效益;而創業者則希望能夠獲得其所需要的資金,啟動企業項目並最終取得成功。
雙方的利益是一致的,但由於存在信息不對稱,投資者無法完全了解創業者的努力程度,因此,需要設定投資條款對創業者進行激勵和制約。
天使投資人和創業者雙方將根據投資項目預計所需的資金,以及投資人對項目的估值來確定最終的投資額和股權比例。天使投資通常採用分期投資的方式,不會一次性投入全部資金,因此要進一步明確分期投資的每次投資額以及投資的時間和條件。天使投資人所採用的投資工具通常有三種,即普通股、可轉換優先股和可轉換債券。
5、投後管理
投後管理取決於天使投資人的投資風格。有的天使投資人堅持要一席董事會席位,有的則可有可無;有的要求更大程度的參與,有的則不要;有的要求每周一次工作匯報,有的則只要季度或年度匯報即可。
在實踐中,大多數天使投資人會積極參與被投企業的管理。在他們看來,如果企業家僅僅要他們的資金,他們是沒有興趣參與的。只有那些既需要天使投資人的資金,又需要他們的經驗、經歷和建議的創業者才會得到天使投資人的真正幫助。
6、資金退出
天使投資人的投資目的並不在於長期經營該企業,而在於通過投資的退出獲利。天使投資人一旦退出他們所投資的企業,便完成了天使投資的完整過程。職業天使投資人可以把自己的資本金投入到新一輪的資本增值活動中。
採用出售股份的方式實現退出,相比IPO退出則更加現實和常見,退出速度也更快。出售股份的對象往往是行業內的大公司或者相關的戰略投資者。如果股權轉讓的受讓對象為該企業或者該企業的創業者本人時,則構成股份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