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短融券評級:主體級別能替代債項級別嗎
從理論上講,短期融資券的主體級別是對發行主體的整體信用狀況的評價,評級結果揭示的是債務發行方的基本信用級別;而債項評級是針對特定債券進行的評級,揭示的是該特定債券的信用級別。在信用評級實踐中,債項的信用級別與發行主體的基礎資信等級並不完全一致。發行人的主體資信等級反映了發行人償還優先債務或無擔保債務的能力,但是債券會因類型不同及有關條款的差異,使得其違約損失率不同,債項級別常常會偏離發行主體的基礎資信等級。對於設定了擔保等外部信用增級條款的債券,由於債券持有人擁有對擔保人的連帶追償權利,雖然這並不能降低違約發生的概率,但卻可以降低債券持有者的違約損失率,提高對債券持有者的保障程度,因此其債項級別一般高於發行人的主體級別。
就我國短期融資券市場而言,由於債券的期限均為一年以內,且發債主體的信用狀況均較為良好,管理層在推出這一產品之時將其定位於無擔保的信用產品,通過對其信用等級的評定來提高市場對信用風險的定價能力。根據我們對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利差和主體級別的相關性研究,從2007年初至2008年9月28日所發行的467隻短期融資券(剔除四隻有擔保的短期融資券)的主體級別可以有效地揭示信用風險水平。也就是說,對於無信用增級條款的短期融資券,主體級別可以有效地揭示短期融資券的信用風險。
但隨著 中小企業(行情 股吧)短期融資券的出現,限於中小企業資產規模小、主營業務相對單一,以及抗風險能力較差的特點,其主體級別普遍偏低。目前市場已發行的幾只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的信用等級均為BBB+和A-級,其發行成本接近甚至超過銀行一年期銀行貸款利率。在這種情況下,部分發行主體採用擔保作為信用增級手段來提高債項的信用水平,實現降低發行成本和發行難度的目的。如2008年10月20日發行的主體級別為BBB+的08聯宜CP01通過橫店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擔保,其發行利率僅為6.40%,遠低於同天發行的主體級別為A-級的08閩海源CP01(發行利率7.01%)和08七星CP01(發行利率6.93%)。
因此,通過擔保的方式,主體級別較低的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利率遠低於同期相同等級的短期融資券。這種情況下,短期融資券的主體級別已經無法有效揭示該債券的真實信用狀況,短期融資券的評級結果失去了信用風險甄別的作用。
從目前來看,要想解決短期融資券主體級別無法有效揭示信用風險的問題,只有逐步放開短期融資券的債項評級結果,加大不同短期融資券的債項級別的區分度,使其可以更好地揭示信用增級後短期融資券的信用風險。只有這樣,才能使短期融資券的信用等級能夠揭示信用風險,從而提高市場對信用風險的定價水平。
㈡ 什麼叫短期融資 短期融資都有哪些方式
短期融資是指籌集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短期內所需要的資金。短期融資的使用期限一般規定在1年以內,它主要用以滿足企業流動資產周轉中對資金的需求。
短期融資的方式:
一、商業信貸:
商業信貸在資產負債表中表現為應付帳款,在西方國家是短期信貸中最大的一類,對較小的企業特別重要。商業信貸是融資的一種自發來源,它來自於企業的日常商業賒銷活動,隨銷售額的增加,從應付帳款中產生的融資供應量也就得到了增加。
二、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非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借款。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可分為生產周轉借款、臨時借款和結算借款;按償還方式可分為一次償還借款和分期償還借款;按有無擔保可分為抵押貸款和信用貸款.
三、商業票據
商業票據這種融資方式突出的優點是融資成本低和手續簡便,省去了與金融機構簽訂協議等許多麻煩,但由於它的融資受資金供給方資金規模的限制,也受企業本身在票據市場上知名度的限制,因而特別適合於大企業的短期融資。
四、短期融資券
短期融資券是由企業發行的無擔保短期本票。在我國,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是企業籌措短期(1年以內)資金的直接融資方式。
五、典當抵押融資
典當抵押融資,簡稱典當。主要是指當戶將其動產、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或者將其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典當行,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的行為。
短期融資券樣:
短期融資和長期融資的區別:
1、用途需求不同:
短期融資主要用於解決籌資者的短期資金使用和周轉的需要,投資者主要用它來滿足資產流動性管理的需要。長期融資主要用於解決籌資者的擴展資本需要。投資者主要用它來滿足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
以金融工具的期限為分類標准,貨幣市場上金融工具的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資本市場上金融工具的期限都在一年以上。
2、來源不同:
短期融資主要來自貨幣市場。貨幣市場上完全是債權交易。
長期融資主要來自資本市場。資本市場上則既有債權交易又有產權交易。
㈢ 短期融資券屬於公司債券的一種嗎
短期融資融券,並不是屬於公司債券,而是屬於股票和資金。
一、短期融資融券的定義:
CommerCommercial Paper,商業票據(國外),又稱短期融資券(國內)。
二、短期融資券 (CP)含義和條件:
(一)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1年內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二)發行條件:
1. 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 具有穩定的償債資金來源,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盈利;
3. 流動性良好,具有較強的到期償債能力;
4. 發行融資券募集的資金用於本企業生產經營;
5. 近三年沒有違法和重大違規行為;
6. 近三年發行的融資券沒有延遲支付本息的情形;
7. 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體系和募集資金的使用償付管理制度;
8.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9. 待償還融資券余額不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
(三)發行優勢:
1. 信用擔保,無需抵押;
2. 協助企業償還到期較高成本貸款;
3. 補充企業經營性現金流,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4. 申請發行的門檻較低,發行流程簡單。
(四)短期融資券與美國商業票據的區別
CP發行人多為金融公司,融資券以非金融企業為主
1、通常,人有信用佳、評級高的公司或外國政府才發行CP。目前一級CP余額佔到美國CP市場余額的約90%。金融公司是CP發行的絕對主力,分為三類——企業附屬金融公司、銀行相關的金融公司以及獨立金融公司。發行CP的非金融公司包括公用事業、製造業和服務業公司。截至2005年5月末,美國CP市場余額為15034.7億美元,其中金融公司CP約佔90%。
2、國內《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僅適用於非金融企業發行融資券,截至今年6月15日,共有6家公司發行8隻融資券,總金額為129億元。
3、CP平均期限30天左右,融資券大多為一年期
CP期限要求一般為一年內。但在美國,為了避免證券注冊引起的成本,CP期限一般不超過270天。再者,美聯儲貼現窗要求,用做抵押的CP余期不能超過90天。因此90天以內的CP更受市場歡迎。事實上,大部分CP期限在1—45天之間,平均期限在30—35天。發行人通過短期CP的滾動發行,來滿足自身對融資期限的實際需求。
4、國內規定,融資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65天,截至2005年6月15日,已發行的8隻融資券中,有5隻選擇了一年期的上限,一年期融資券發行量佔到總發行量的86%。主要原因在於:
(1)企業「借短用長」傾向。國內企業債發行實行審批制和年度規模管理,大多數企業難以通過發行中長期債券滿足資金需求。融資券市場為企業提供了相對寬松的低成本融資渠道,因此企業傾向於發行較長期限融資券,以部分彌補長期資金需求。
(2)投資者「飢不擇食」。國內貨幣市場工具種類較少,融資券供不應求。投資者對投資的短期偏好在賣方市場中表現並不明顯,融資券期限完全取決於發行人的要求。
(3)發行人基於收益率曲線形狀的理性選擇。如果認為貨幣市場收益率曲線未來會變陡,則發行較長期限更有利;反之,應選擇較短期限滾動發行。當前收益率曲線近端較為平坦,加息預期的存在可能促使發行人選擇發行一年期融資券。
㈣ 企業短期融資券和地方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的區別
從分析角度看,企業債券與公司債券的主要區別有六個方面: 第一,發行主體的差別。公司債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發行的債券,我國2005年《公司法》和《證券法》對此也做了明確規定,因此,非公司制企業不得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發行的債券,它對發債主體的限制比公司債券狹窄得多。在我國各類公司的數量有幾百萬家,而國有企業僅有20多萬家。在發達國家中,公司債券的發行屬公司的法定權力范疇,它無需經政府部門審批,只需登記注冊,發行成功與否基本由市場決定;與此不同,各類政府債券的發行則需要經過法定程序由授權機關審核批准。 第二,發債資金用途的差別。公司債券是公司根據經營運作具體需要所發行的債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資金來源的結構、調整公司資產結構、降低公司財務成本、支持公司並購和資產重組等等,因此,只要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發債資金如何使用幾乎完全是發債公司自己的事務,無需政府部門關心和審批。但在我國的企業債券中,發債資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革新改造方面,並與政府部門審批的項目直接相聯。 第三,信用基礎的差別。在市場經濟中,發債公司的資產質量、經營狀況、盈利水平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等是公司債券的信用基礎。由於各家公司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所以,公司債券的信用級別也相差甚多,與此對應,各家公司的債券價格和發債成本有著明顯差異。雖然,運用擔保機制可以增強公司債券的信用級別,但這一機制不是強制規定的。與此不同,我國的企業債券,不僅通過「國有」機制貫徹了政府信用,而且通過行政強制落實著擔保機制,以至於企業債券的信用級別與其他政府債券大同小異。 第四,管製程序的差別。在市場經濟中,公司債券的發行通常實行登記注冊制,即只要發債公司的登記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規定,監管機關無許可權制其發債行為。在這種背景下,債券市場監管機關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審核發債登記材料的合法性、嚴格債券的信用評級、監管發債主體的信息披露和債券市場的活動等方面。但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中,發債需經國家發改委報國務院審批,由於擔心國有企業發債引致相關對付風險和社會問題,所以,在申請發債的相關資料中,不僅要求發債企業的債券余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40%,而且要求有銀行予以擔保,以做到防控風險的萬無一失;一旦債券發行,審批部門就不再對發債主體的信用等級、信息披露和市場行為進行監管了。這種「只管生、不管行」的現象,說明了這種管制機制並不符合市場機制的內在要求。 第五,市場功能的差別。在發達國家中,公司債券是各類公司獲得中長期債務性資金的一個主要方式,在上世紀80年代後,又成為推進金融脫媒和利率市場化的一隻重要力量。在我國,由於企業債券實際上屬政府債券,它的發行受到行政機制的嚴格控制,不僅明年的發行數額遠低於國債、央行票據和金融債券,也明顯低於股票的融資額,為此,不論在眾多的企業融資中還是在金融市場和金融體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第六,市場功能的差別。在發達國家中,公司債是各類公司獲得中長期債務性資金的一個主要方式,由於公司數量眾多,因此,其每年發行量既高於股票融資額,也高於政府債券。企業債的發行受到行政機制的嚴格控制,每年的發行額遠低於國債、央行票據和金融債券,也明顯低於股票的融資額。 業內人士認為,除企業債外,公司債與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短期融資券等債券品種也均存在這樣或那樣的不同,因此,大力發展公司債,決不意味著取代企業債、金融債、短期融資券,而是與上述品種並立共存,發揮各自不同的作用。 企業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企業債券代表著發債企業和投資者(債券持有人)之間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是企業的債權人,不是所有者,無權參與或干涉企業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本息。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都是證券,可依法自由轉讓。 企業債券在國外通常稱為公司債券,其原因在於國外企業法人多為公司形式,公司是發行債券的主體,而我國則存在大量具有法人資格而未採用公司形態的企業和少數雖採用公司名稱但並非依照《公司法》規范設立與運作的企業,這些企業也可發行債券。在我國,公司債券特指根據《公司法》設立的公司依該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一、我國公司債券與企業債券主要有以下不同: (1)法律依據不同。公司債券在《公司法》中有專章(第七章《公司債券》)規定,同時也是《證券法》明文規定的證券的一種,其發行、交易適用《公司法》、《證券法》的相關規定;企業債券的發行、交易主要適用國務院《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的規定。 (2)發行主體不同。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為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為我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公司制企業(如各種廠、礦等)。 (3)發行條件不同。依照《證券法》第16條,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而依照《企業債券管理條例》,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遵守國務院批準的全國企業債券發行的年度規模和規模內的各項指標要求;企業規模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具有償債能力;企業經濟效益良好,發行企業債券前連續三年盈利;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企業債券的總面額不得大於該企業的自有資產凈值;債券利率不得高於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百分之四十;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依照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的規定辦理。 (4)發行程序不同。依照《證券法》第17條,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報經中國證監會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依照有關規定,發行企業債券應當報經有關部門審批。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會由於種種原因需要使用大量資金,如擴大業務規模、籌建新項目、兼並收購其他企業以及彌補虧損等。在企業自有資金不能完全滿足其資金需求時,便需要向外部籌資。通常,企業對外籌資主要有三種方式:發行股票、發行債券和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由於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不用償還,沒有債務負擔,而且經常是溢價發行,故股票籌資的實際成本較低。但股票發行手續復雜,前期准備時間長,還要公布公司財務狀況,受到的制約較多。此外,增發股票還導致股權稀釋,影響到現有股東的利益和對公司的控制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通常較為方便,能較快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但信貸的期限一般較短,資金的使用往往受到嚴格的監管,有時信貸還附有一定的附加條件。而且,在企業經營情況不佳時,銀行往往不願意提供貸款。相對而言,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期限較長,資金使用自由,而且購買債券的投資者無權干涉企業的經營決策,現有股東對公司的所有權不變,從這一角度看,發行債券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股票融資和信貸融資的不足。因此,發行債券是許多企業非常願意選擇的一種籌資方式。但企業通過債券融資也有其不足之處,主要是由於債券投資的風險性較大,為增強債券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債券利率一般高於銀行貸款利率,故發行成本較高,債券發行後的還本付息也對公司構成一定的財務負擔。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和市場環境,權衡以上三種融資方式HEAD> 追問: 企業 短期融資券 回答: 企業 短期融資券 是由企業發行的無擔保短期本票。在我國,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是企業籌措短期(1年以內)資金的直接融資方式。
㈤ 目前短期融資券的市場利率是多少 給個范圍
企業短期融資券已經發行了15隻,累計發行量超過229億元。從一級市場發行和二級市場交易情況來看,短期融資券品種受到了市場投資機構的熱烈追捧,以目前二級交易市場為例,目前1年期短期融資券的市場收益率重心大約在1.90%附近,與其發行之初2.92%的收益率相比,下行幅度超過100個基點。 在市場熱烈追捧短期融資券的同時,各類機構也開始注意和研究這一中國債券市場的新生"寵兒"。在目前市場中,大家討論較多的一個問題就是:持續一段時間的短期融資券發行收益率(2.92%)是否合理,是否與利率市場化的總體思路相悖? 針對這一問題,市場機構各自存在不同的認識。
如果將短期融資券定位於一種信用交易產品范疇,那麼參照美國商業票據的定價方式,短期融資券的發行收益率應以同期限 信用產品的收益率作為基準,再加上一個適當的利差,而這部分利差水平反映的則是兩者之間的信用差異、稅收差異以及流動性差異因素等等。當然,這是一種較為理想的定價模式。如果按照這種思路考慮,在國債、央票等無信用風險債券1年期收益率持續下跌的同時,1年期企業短期融資券收益率一直維持2.92%似乎不是合理水平。但是在對待短期融資券這一市場新生品種,不能簡單地套用上述思路。 短期融資券是利率市場化推進器 眾所周知,我國的利率市場化進程是一個循序漸進且不斷加速發展的過程。從發展的角度看,自記賬式國債誕生以來,針對於機構投資者作為參與主體的利率市場化已經呈現出加速推進態勢。就目前情況而言,以銀行間市場為主體的利率產品市場已經達到了相對較高的市場化程度,而根據"先外幣,後本幣;先貸款,後存款;先大額,後小額"的利率市場化進程安排,目前利率改革的攻堅重點應該是撬動法定存貸款利率制度中的某些不合理環節。
在特定的歷史環境下,短期融資券作為利率產品的特性並不十分明顯,而其作為直接替代企業短期貸款的融資工具特性則應該占據主導地位。在這一前提下,對於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定價就難以單純地去盯住某些 信用產品,而企業貸款利率、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利率等對於短期融資券發行利率的指導作用會更強一些。 另外,從宏觀角度來說,短期融資券是利率市場化大戰略推進的重要工具,其政策含義強於作為利率產品的特徵。從微觀角度而言,短期融資券與企業貸款這種融資工具的屬性更為接近,其定價模式不應簡單地參照貨幣市場利率。 目前融資券利率水平具有合理性 對於投資者而言,當然希望所投資品種的收益率高企為好;對於發債主體而言,則希望在貨幣市場利率大幅度下行的大環境中不斷降低籌資成本。從市場化角度來看,不同市場主體之間形成博弈是正常的。但是,作為發債主體的企業更應該認清短期融資券作為短期貸款融資方式的替代工具特徵。在這種相互替代關系中,貸款利率可以作為企業融資活動的"機會成本"來對待。 而上述現象較為類似目前貨幣市場中發生的情況。
當然不是,這正是機會成本的市場作用力,只要目前的市場收益率高於商業銀行超額備付利率0.99%這一類似於商業銀行機會成本的水平,那麼在資金面異常充裕背景下的短期票據投資就具有其合理性,在某種程度上這更是一種市場化經營思路的體現。同樣的道理也一樣會作用在短期融資券的發行主體身上,而且從目前市場參與者的熱情來看,發行人、投資人多數對於目前的發行利率水平表示了肯定。 一定的利率溢價是合理選擇 事實上,資金面的寬裕狀態是貫穿2005年債券市場的一個重要特徵,在資金富餘,同時投資品種、范圍相對狹窄的情況下,保持短期融資券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之間一定的利率差異,有利於短期融資券的順利發行和流通,有利於企業及時融資、承銷商積極推廣和投資機構踴躍認購,有利於實現企業、承銷商和投資機構的多贏局面。因此,在一段時期內,相對穩定的發行利率水平是市場較為理智的選擇。 綜上所述,目前短期融資券發行利率的相對穩定是特定時期、特定階段的一種理性的市場化選擇。當然,從長期發展來看,當短期融資券的市場環境逐漸完善,發行規模不斷擴大之後,短期融資券的定價機制將會隨之更趨完善。
㈥ 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的條件
1、具有穩定的償債資金來源,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盈利;
2、流動性專良好,具有較強的到期屬償債能力;
3、發行融資券募集的資金用於本企業生產經營;
4、近三年發行的融資券沒有延遲支付本息的情形;
5、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體系和募集資金的使用償付管理制度;
6、其他軟條件。
(6)短期融資券規模擴展閱讀:
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個渠道,其中內源融資主要是指企業的自有資金和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資金積累部分;協助企業融資即企業的外部資金來源部分,主要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協助企業融資兩類方式。
直接協助企業融資是指企業進行的首次上市募集資金(IPO)、配股和增發等股權協助企業融資活動,所以也稱為股權融資;間接融資是指企業資金來自於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貸款等債權融資活動,所以也稱為債務融資。
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生產規模的擴大,單純依靠內部協助企業融資已經很難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外部協助企業融資成為企業獲取資金的重要方式。外部協助企業融資又可分為債務協助企業融資和股權協助企業融資。
㈦ 短期融資券的發展歷程
1 短期融資券的重啟
1.1 短期融資券首次推出
1989年,人民銀行下發《關於發行短期融資券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1989]45號),肯定了各地為彌補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的不足而發行短期融資券的做法。其主要特徵是:
⑴實行規模管理,余額控制。
⑵利率實行高限控制。
⑶審批制,發行必須由人民銀行批准。而與此政策對應的結果卻是在1993-1994年間社會上出現了亂集資、亂提高利率、亂拆借的三亂現象,最終導致短期融資券退市。
1.2 短券退市後的反思
短期融資券的出現改善了當時企業流動資金貸款不足、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比重嚴重不平衡的局面,但大量的未兌付短券使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流失,政策運行的結果與預期完全相反,這些都表明制度的設計不夠合理未能完全適用於當時市場,且制度未能貫徹落實,使運行結果與初衷違背。因此,制度的設計是否合理、是否能得到執行兩大方面應成為以後政策制定的風向標,具體可加強制度在信用管理、風險管理、評級管理、監管管理等方面落實。
1.3 短期融資券重啟
2005年5月24日,央行發布了《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以及《短期融資券承銷規程》、《短期融資券信息披露規程》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新制度的特徵是:
⑴採用備案制,摒棄審批制;
⑵發行利率由市場決定;
⑶不需要銀行的強制擔保,但必須按規定進行信息披露。以上三個顯著特徵都體現了市場化原則,滿足了當時金融體制改革的迫切需求而意義重大;對企業而言,拓寬了融資渠道、改善了融資環境、降低了融資成本,規范了信息披露;對銀行而言,推動了其經營結構的轉型、拓展了業務實現多樣化、提高承銷銀行的知名度;對經濟而言,優化了金融資源配置、增加了財政收入和就業機會、促進了經濟高速發展。
㈧ 短期融資券信用評級:評什麼怎麼評
目前,短期融資券已成為我國無擔保信用債券的主要形式,其發行規模已超越現有企業債規模,成為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之後的我國第四大類債券品種。資信評級作為短期融資券發行市場的一個重要制度安排,從一年多的實踐來看,對金融市場信用風險防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近期,受央行緊縮信貸政策的影響,短期融資券市場快速發展,不同性質、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企業紛紛加入短期融資券發行隊伍,使得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逐漸聚集,短期融資券評級也因此更受關注。
基於主體評級的債項評級短期融資券評級有別於借款企業評級、企業債券評級以及資產證券化評級。企業向銀行融資,其資金根據約定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用於資本性投資,而還款的來源主要是企業日常營運獲取的凈現金流。因此,借款企業評級,是在企業現有經營狀況的基礎上,分析企業未來的整體償債能力和可能的違約情況,是一種不針對特定債務的主體評級;而企業發行債券一般有專門的用途,期限較長,債券償還本息的首要資金來源是特定項目投資後產生的現金流,因此未來項目收益和現金流狀況成為償債的重要保障。當特定項目產生的現金流不足時,企業債券的償還依靠現有規模下企業日常營運所獲得的凈現金流。因此確切地說,企業債券評級是基於主體的債項評級。而資產證券化評級,在基礎資產實現了「真實出售」和「破產隔離」的交易結構安排下,資產證券化產品本息償還的惟一資金來源是基礎資產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因此資產證券化評級是基於基礎資產的債項評級。
短期融資券本質上是無擔保的商業票據,是企業發行的短期債務工具。短期融資券發行具有規模較大、期限較短的特點,這就意味著企業到期償付時,必將有大量現金流出,對企業財務彈性是較大的考驗。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其財務結構會發生明顯變化。所融資金主要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因而在產能尚未全部飽和的情況下,流動資金增加將提高產出,增加業務收入。因此理論上看,短期融資券償債的首要來源應該是新補充的流動資金所產生的經營現金流入。而在短期融資券存續期內,在這一部分現金流入無法覆蓋到期債務的情況下,就需要公司原有資產日常運營所產生的現金凈流入加以彌補。這就是說,公司的主體信用對短期融資券的到期償付起到了有力的支撐作用。因此短期融資券評級是主體評級基礎上的債項評級。目前,國內大部分評級公司都認同短期融資券評級是主體評級基礎上的債項評級,且在以往的短期融資券評級實務中,各評級公司也遵循此思路操作。
㈨ 短期融資券注冊是什麼意思
短期融資券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依照《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引入短期融資券是金融市場改革和發展的重大舉措。短期融資券市場的健康發展有利於改變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失調的狀況,有利於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有利於維護金融整體穩定,有利於促進金融市場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發行對象:融資券不對社會公眾發行,只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人發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發行方式:融資券發行由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承銷,企業自主選擇主承銷商,企業變更主承銷商需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需要組織承銷團的,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企業不得自行銷售融資券。承銷方式及相關費用由企業和承銷機構協商確定。發行價格:融資券發行利率或發行價格由企業和承銷機構協商確定。發行期限:融資券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65天,發行融資券的企業可在上述最長期限內自主確定每期融資券的期限。發行規模:企業發行的融資券將實行余額管理,即待償還融資券余額不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投資風險:融資券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承擔。融資券採用實名記賬方式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登記託管,中央結算公司負責提供有關服務。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融資券的發行、交易、登記、託管、結算、兌付進行監督管理。與其他融資方式相比,短期融資券具有三大優勢。 一是成本優勢。根據目前債券收益率結構,1年期短期融資券與短期貸款利率相比,具有約2個百分點的成本優勢。二是短期融資券靈活性較強。比如,採取備案制,發行手續相對簡單,發行周期明顯縮短;余額管理制則使發行人可根據市場利率、供求情況和自身融資需要、現金流特點,靈活決定產品的發行時機和產品期限結構;銀行間市場聚集了市場上最主要的機構投資者,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基金等,它們資金規模大,有利於發行人在短期內完成融資。三是有利於建立市場信譽。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定期披露財務信息,企業可在資本市場上樹立良好的信用形象,為持續融資和進行長期債券融資以及股權融資打下信用基礎。 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引入短期融資券的政策背景當前是中國金融市場發展的重要機遇期,也是中國貨幣市場發展的重要機遇期。貨幣市場的發展對於改變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失調、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防止廣義貨幣供應量過快增長、維護金融整體穩定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如何抓住重要機遇期,促進貨幣市場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是關系金融整體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中國貨幣市場發展面臨的主要挑戰是發展不均衡的挑戰。這包括兩個方面的不均衡:一是貨幣市場各子市場發展不均衡。同業拆借和債券回購市場規模相對較大,短期國債和短期政策性金融債券存量相對較小,融資性商業本票和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尚不存在。二是貨幣市場產品、參與者、中介機構和市場規則體系發展不均衡。貨幣市場各子市場在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大多數根源於貨幣市場發展的不均衡,如果僅針對這些問題採取局部性的改革措施,將很難從根本上解決上述問題,有的時候甚至會帶來新的問題。貨幣市場參與者、貨幣市場產品和貨幣市場運行規則,這三個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的要素之間的矛盾運動是貨幣市場發展的原動力。貨幣市場的全面均衡發展表現為:參與者市場化程度提高、金融產品日益豐富、運行規則不斷完善。但是,貨幣市場三要素的發展不可能「齊步走」,在特定的階段,某方面要素的發展必然要快於其他要素,並且帶動其他要素的發展。我國貨幣市場的發展現狀表明,產品創新是推進我國金融市場整體發展的重要突破口。通過加快金融產品創新步伐,帶動市場規則體系完善,促使參與者市場化程度提高,是現階段發展我國貨幣市場的重要發展政策。面向銀行間市場機構投資人發行的短期融資券是一種貨幣市場工具。目前,在銀行間市場引入短期融資券的條件基本具備,面向合格機構投資人發行短期融資券是以貨幣市場發展促進金融整體改革的重要政策措施。 發展短期融資券市場有利於完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按照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理論,貨幣政策的傳導既有通過銀行信貸渠道的傳導,也有通過市場利率變化的傳導。目前,我國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的融資結構決定了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還主要是依靠信貸傳導途徑,貨幣政策傳導受商業銀行行為的影響很大。完善商業銀行治理結構、提高經營水平,使其行為對貨幣政策操作產生正反饋效應,是加強貨幣政策傳導的重要手段,但實現這種轉變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目前比較現實的做法是加強貨幣政策的市場傳導效能,即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市場,使企業融資更多地通過市場進行。中央銀行可以通過調節貨幣市場資金供求來影響貨幣市場利率,從而直接影響企業融資成本及投資行為。在保持貨幣政策信貸傳導機制不變的同時,增強市場傳導機制的效能。發展短期融資券市場有利於維護金融整體穩定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比,具有市場透明度高、風險分散、有利於金融穩定的特點。債務人違約是市場經濟的常態,是市場競爭優勝劣汰的必然結果。當企業違約時,貸款由於透明度很低,難以對企業形成有效的市場壓力,企業風險直接轉化為銀行風險,不良貸款累積轉化成金融體系的風險,最後需要由中央銀行來處置。短期融資券與短期貸款相比,一是信息透明度高,發行過程及債券完全兌付前有嚴格的信息披露、信用評級貫穿始終,違約事實也會公之於眾,市場約束力較強,有利於減少約束不足導致道德風險的惡意違約,減少企業風險向銀行風險轉化的概率;二是風險分散,短期融資券的投資者眾多,風險責任分散,加上短期融資券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發行人信用狀況的變化可以通過二級市場價格變化和債券在不同投資者間轉手由較多的時間和較多投資者加以消化,降低了單一投資者的風險,減少了風險積聚並向系統風險轉化的可能性,有利於金融穩定。發展短期融資券市場有利於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的協調發展短期融資券作為企業的主動負債工具,為企業進入貨幣市場融資提供了渠道。與一般企業相比,好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相對完善、信息披露相對透明,具有成為短期融資券發行主體的優勢。優質上市公司發行短期融資券,能夠有效地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財務成本、提高經營效益,還可以通過合格機構投資人市場強化對上市公司的外部約束,有利於改善上市公司作為資本市場微觀基礎的素質,有利於資本市場的長遠發展。在證券公司已被批准發行短期融資券的基礎上,新興的企業短期融資券市場拓寬了證券公司的業務范圍,為證券公司開展新業務,提高盈利能力創造了良好條件。短期融資券還為基金等新興機構投資人的發展創造了有利環境,基金規模的擴大就是資本市場發展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此同時,在銀行間市場引入短期融資券豐富了貨幣市場工具,將改變直接債務融資市場中,長短期工具發展不協調的問題,改變政府債券市場與非政府債券市場發展不平衡的問題。綜上所述,發展短期融資券市場有利於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的協調發展。《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 《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屬於人民銀行部門規章,主要規定短期融資券管理的基本原則、監管框架、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核心規范、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主要監督管理措施等內容。《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的主要規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明確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和交易進行監督管理,發行短期融資券須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二是明確短期融資券只對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人發行,不對社會公眾發行。三是規定短期融資券採取備案發行的方式。四是規定短期融資券的發行規模實行余額管理,期限實行上限管理,發行利率不受管制,短期融資券在中央結算公司無紙化集中登記託管。五是規定發行人應進行信用評級,應聘請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應聘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六是明確了發行人的信息披露規范。短期融資券市場框架的設計如何體現市場化原則在促進短期融資券市場發展過程中,首要的問題是堅持市場化取向的原則,並將此原則貫穿在促進市場發展的各個環節。在市場准入方面,堅持弱化行政干預,市場能解決的問題一定要交給市場解決,把風險識別和風險承擔的職責交給投資者,把信息揭示的職責交給專業評級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堅決讓行政部門從對發行人的實質判斷中擺脫出來。在發行方式上,堅持採用代銷、包銷、招標等市場化發行方式,發行利率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在市場發展進程方面,堅持市場發展必須遵循客觀規律,注意循序漸進。《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對發行人信息披露要求《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在人民銀行統一監督管理下的信息披露規則,明確規定了包括發行信息披露、持續信息披露、重大事項臨時公告、超比例投資公告、違約事實公告在內的整套信息披露制度,並逐一落實了監管責任、信息披露媒體和操作流程。信息披露行為在人民銀行的統一監管之下,重要信息在「中國貨幣網」和「中國債券信息網」同時公布,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可以很便捷地獲取發行人披露的信息並進行分析。對於披露虛假信息的行為,《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停止發行人發行短期融資券、停止中介機構從事相關中介業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等多種處理措施。2002年以來,人民銀行已經在部分進入同業拆借市場的證券公司和財務公司中進行了統一信息披露規范的工作,取得了在銀行間市場進行信息披露工作的經驗。人民銀行將嚴格按照《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和相關文件的規定,繼續加強信息披露監督管理工作,改進信息披露內容要求,繼續完善信息披露的監測分析工作機制。如何正確看待短期融資券的信用風險問題信用風險是短期融資券市場發展過程中面臨的核心問題,必須正確看待和處理。首先,我們應該認識到信用風險的客觀性,要發展非政府債券市場,信用風險問題就不可迴避。因此,不能期待短期融資券是一個沒有信用風險的金融產品。如果信用評級機構已經給出了正確的標識、投資者有承受的能力和准備,發行時並不違反發行規則,那麼出現部分短期融資券違約的風險就是正常的,是市場允許的。在直接融資方式下,這種風險是在公開、公正、公平的情況下由眾多投資者分擔,而不是集中到銀行體系,不透明,形成潛在的金融風險。 其次,信用風險應主要通過市場化手段由市場加以消化和解決。如果短期融資券採用行政審批的方式,主要依靠管理層對發行人資質的嚴格審查來防範,就會抑制市場的發展。第三,引導不同性質投資者以不同方式應對信用風險。市場中有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前者風險意識和風險承受能力相對較強,後者在風險判斷、風險承受能力上較弱。管理層在投資人市場准入上應區別對待,將信用風險的沖擊減少到最小,先期只允許合格的機構投資者參與短期融資券,對個人投資者鼓勵其通過基金、集合理財產品等間接投資短期融資券市場。短期融資券對銀行總體而言是「利空」,道理很明顯,優質客戶本來就是銀行貸款發放最為信賴的對象,現在卻有部分客戶的融資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來解決了。一般而言,企業有一家基本開戶行和多家普通開戶行。通過擔任主承銷人,原來遊走於合作邊緣的普通開戶行加深了與發行人的關系,乘機拓展業務范圍,甚至有可能實現身份由次到主的轉變。從本質上講,短期融資券的推出有利於商業銀行改變現有的運作模式,提高市場化運作水平,是以外部力量推動商業銀行改革。而如果沒有在短期貸款利率方面進一步改革的「內部力量」,商業銀行的盈利模式創新,金融創新也會面臨諸多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