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限責任公司融資怎麼確定每股多少錢
你是有限責任公司,而且還只有一個股東,即便再增加一個合夥人,也成不了股份制公司,哪來的股份,還100股,不要想當然好嗎。
你以前出了600萬,現在他出多少錢,持有的股權就是X/(600萬+X) * 100%
現在你經營困難,人家是否認可你前期出了600萬還很難說,感覺你還要折價出讓股權
⑵ 占股80的股東為公司融資小股東不知情大股東要承擔什麼責任
承擔法律責任。即使小股東參加且全部反對,也不能阻止融資。因為占股比例太少了。融資失敗造成損失,應由大股東承擔。
⑶ 一個公司怎樣去計算它融資多少要出讓他股份百分比…
上市的公司按照來總資產自,根據評估機構的相關證明和路演的結果實行定價和發行相應的股份數,再在二級市場上融資.這些股份是從公司總資產中剝離出來發行的,也就是說,一旦上市,就意味著老闆不可能100%持股 假設其他公司成員都沒持股,只有老闆和二級市場參與者持股 那麼,公司總資產中剝離出來的部分成為流通股份,按照比例分配給二級市場參與者,餘下部分非流通股則為老闆持有。 舉例:假設公司總資產2000W,用1000W做流通股份發行,那麼老闆持有剩下的,也就是50%的股權。 對於完全流通上市的公司,其資產100%流通,老闆只能通過提前認購原始股的方法自己持有股份(也就是說提前自己買,公司內申購有優先),其餘部分流通
求採納
⑷ 有限責任公司融資時是怎麼分配股權的
你說的這個問題,其實是公司融資工具問題的一個分支。公司初創時以及擴張時,都需要資本的支持,而獲得資本,就要支付給投資人相應的對價,這個對價就是所使用的融資工具。通常的融資工具有股權融資、債權融資等,在風險投資中通常是股權融資。至於「融資時轉讓的股權是誰的?」這個問法不太嚴謹,因為股權融資,可以是通過轉老股的形式,也可以通過發新股的形式,只有「轉老股」時,才涉及到「股權轉讓」這個字眼,發新股時不應該說「轉讓」。境內的有限責任公司,沒有股票、股份一說,所以「發新股」這個概念,在境內就是增加公司注冊資本,增加的部分就是投資人對公司投資所獲得新股。這個注冊資本的增加與投資人投資公司是同時進行的,公司原股東股權所對應的注冊資本不變,但由於注冊資本增加了,所以原股東的股權就被稀釋了,但這不是轉股的結果。
如果是通過轉老股的形式融資,那就是公司預留的股權(在境內如果公司有這部分股權,通常也是某個原股東代持的,因為公司本身不能持有股權)或者原股東將自己的股權轉出去一部分給投資人,來作為投資人投資的對價。這個時候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不變,公司原股東的股權也沒有被稀釋,這個就是原股東轉讓出去的股權。
通過發新股融資,投資的錢通常是小部分進入注冊資本,大部分進入公司資本公積,進入注冊資本的錢驗資後進入公司基本戶,後者是直接進入公司基本戶。總而言之,錢是進入公司賬戶,給公司了。
通過轉老股融資,投資的錢是進入原股東個人的賬戶,然後,該股東想辦法和公司簽個協議,如《服務協議》,把這筆錢轉給公司使用。但是這樣操作會給公司做賬帶來一定風險,所以現在公司融資一般不通過股東轉老股的形式操作,而大都是通過增資的方式操作,這樣在法律層面上更正規。至少我們律所是這樣的。
⑸ 有限責任公司融資時是怎麼分配股權的
股權安抄排是一個動態過襲程,即使公司已經上市,也會因發展需要而調整股東結構。但無論哪個階段,股權分配都遵循三個原則:公平、效率、控制力。 公平是指持股比例與貢獻成正比,效率是指有助於公司獲得發展所需資源,包括人才、資本、技術等,控制力是指創始人對公司的掌控度。
⑹ 企業融資的時候,發行多少數量的股數和每股價格根據什麼決定的啊
你好,
1、發行多少數量的股份,應該是在企業股份制改革完成以後回要做的事情;答
2、如果企業完成股分制改造。那就有了一定的原始股東與數量。這是一個基數;可以在此基礎上與其他投資人談融資入股的事情;
3、一般來說,公司凈資產是決定性因素之一,用來判定上市融資數量與價格;
4、市場對公司的估值也是決定發行數量與價格的因素之一;
5、發行當時的市場大趨勢也會左右一個公司發行數量與價格。如近期一家鉬業公司的發行價就從六元下調至三元。這就是市場定價的結果。
⑺ 公司融資上市,中層管理者能分到股份嗎
如同樓上同學所說,公司給高管人員股份,那是要由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通過高管人員股權激勵計劃的,一旦決議通過,那麼公司董事會是要按決議執行的,這就是一個執行的法律依據了。如果你公司未來上市,你所持的股份當然按你公司制定的股權激勵計劃的具體規定了,假如是公司股份總數的1%,那麼你所持股份就是當日市價(以具體交易方式及成交價為准)乘以你持有股數了,比如你公司上市後某日股價為10元,而你持有1%100萬股的股份,如果你10元成交賣了,你可以得到1000萬!需要強調的是,公司高管人員持股是有一定限售期的,就是不得賣出,我記得是上市後6個月內禁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