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陽光私募產品發行到備案需要多少時間
私募基金備案近百日 信託型陽光私募數量急降
外貿信託正在廣泛尋求私募基金戰略合作夥伴。數據顯示,陽光私募通過信託平台發行的基金數量明顯下降。業內人士表示,隨著新基金管理法規的頒布和實施、私募基金完成備案,信託的通道優勢已經大大降低,為了未來的發展,信託公司開始積極尋求與私募基金更多的合作方式。據了解,除外貿信託之外,還有一些信託公司也有所動作。
信託仍是主流渠道
今年初,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方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允許經過備案的私募基金開立證券賬戶。此次《辦法》的出台意味著今後經過備案的私募機構將可以獨立開展證券投資業務,原則上不再需要藉助信託通道。
業內也普遍認為,此前私募機構只能藉助信託等平台發行陽光私募產品,此次《辦法》實施必然對信託公司證券類業務形成一定沖擊。從實際情況來看,也得到印證。格上理財統計數據顯示,二季度信託平台發行陽光私募基金數量為80隻,占陽光私募基金發行總量的比重為51.61%,而一季度的數量為103隻,佔比70.07%。與去年同期相比,數量也下降明顯。數據顯示,2013年一季度,信託平台發行陽光私募基金數量為201隻,占發行總量的比重為81.71%,2013年二季度,信託平台發行陽光私募基金數量為126隻,佔比71.59%。
此前,中融信託創新研發部就曾指出,未來隨著登記備案私募數量的不斷增加,信託公司陽光私募業務規模將有所縮減,而對於管理型產品而言,由於信託公司僅作為通道,不提供其他諸如配資、盯市和平倉等服務,因此將受到更大沖擊。
不過,格上理財研究員張彥表示,雖然業內喊得比較響,但真正落實的還是少,私募基金還在等待包括稅收在內的更多的政策細則。就目前來看,私募基金主要還是通過信託公司來發行產品。因為經過多年的磨合,運作模式成熟,能減少很多不必要的成本。
信託公司仍然是私募基金發行產品的主流渠道。尤其是對於中小型私募來說,通過信託公司發行產品優勢明顯。業內人士表示,無論是個人還是機構投資者(如銀行理財資金等)在認購相關產品時出於安全性的考慮更傾向於將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獨立第三方),並由其履行資金監管、凈值披露、盯市及平倉等重要職責。
中融信託創新研發部也表示,結構化產品中,信託公司憑借較強的資金募集能力,優勢依然不可取代,利用結構化產品設計可以滿足私募基金的配資需求,通過放大杠桿大幅提高投資的收益水平。目前雖然部分私募已經形成了一定的客戶積累,但能夠獨立完成優先順序募集的機構仍為數不多,因此信託公司結構化產品的市場空間仍然存在。
亟須探索新合作模式
短期內並不會被完全取代,但從長遠來看,信託的「制度紅利」必將消失,信託公司必須要改變與私募基金的合作方式,才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業內人士表示,私募基金通過信託平台發行產品有渠道費,以前是必須的。而現在私募基金有自己的牌照,不用再給信託公司交通道費,肯定會有越來越多的私募基金選擇自己做。因此,信託公司還想做這項業務可能要有新的模式。
格上理財研究員王燕娛表示,相對於陽光私募的浮動收益,信託公司有自己的優勢,比較高的固定收益更能吸引投資者。因此,目前一個可以選擇的方案是,信託公司與私募基金共同開發產品,並將產品分為固定收益和浮動收益兩部分,私募基金還是能依託信託的平台優勢吸引更多投資者。
實際上,早在私募備案登記之前,信託公司已經在尋求與私募基金更多的合作可能。如華潤信託發行成立了TOT(私募中的私募),專門投資陽光私募,其於2009年、2010年分別發行的華潤信託託付寶TOF-1號和華潤信託託付寶TOF-2號。平安信託則已經進行了多年的私募風雲排行榜工作,為投資者提供私募產品精選建議。
一位信託人士表示,經過多年的發展和積累,信託平台已經不再是單純的通道,還可以為陽光私募提供估值、清算、運營等諸多服務,並且信託的銷售渠道和品牌對私募產品的發行也有幫助。